戊日不朝真”这句话的意思是:道教凡是六戊不朝真,不烧香、诵经、不朝拜,不建斋设醮。
此句由来:“法官、僧、道等人,凡六戊日烧香诵经,建斋设酸,关申天曹者,丧体减身。知而故犯,殃及九祖,万劫不原,并无宽育之门。若干人非接法篆者,罪又减三等。惟道家戊日烧香,玄律最重,倘犯六戊禁忌者,并无解释之几可不慎之。
我国用天干配地支,用来表明年月日。如2007年是丁亥年, 6月3日为农历四月十八是戊辰;6月13日农历四月二十八是戊寅;6月23日农历五月初九是戊子。这三天属于“戊日”。这“戊日”与大多数人士没有关系,若要与神灵打交道,则必须避开“戊日”。在道教就成为“戊不朝真”。
解释:六戊,即:戊子、戊寅、戊辰、戊午、戊申、戊戌日,这叫“明戊”。这里说,如果在这一天烧香诵经做法事,那就要有灾祸了。要是明知故犯,那更厉害,要殃及祖先,而且还绝不宽待,不接受认错悔改。但如果是一般人犯了这个,那就略减轻些处罚。要是道士犯了,就绝不宽待,一律严惩。
《抱朴子》云:“六戊者,是戊子、戊戌、戊午、戊申、戊寅、戊辰是也。此六日乃天地造化之期,独道家之忌辰。天地逢戊则迁,出军逢戊则伤,蛇逢戊不进,燕逢戊不衔泥。”《女青天律》称:“法官道士焚香诵经,不禁六戊,钟鼓齐鸣,进表上章关奏天曹者罪加一倍;禁戊不犯者,功德无量。”
“戊不朝真”是道教宮觀禁忌,是駐守宮觀或火居在家的道士、居士必須遵守的禁忌。“戊不朝真”,亦稱“逢戊不朝”,一般認為,逢戊日不烧香、诵经、不朝拜、不建斋设醮。這裡的戊日,通常指“六戊”,即戊子、戊寅、戊辰、戊午、戊申、戊戍六日,道教稱其為“明戊”。
“戊不朝真”禁忌由來已久。東晉葛洪《抱樸子》雲:“天地逢戊則遷,出軍逢戊則傷,蛇逢戊不進,燕逢戊不衔泥”。《女青天律》雲:“若法官道士焚香誦經,不禁六戊,鐘鼓齊鳴,進表上章關奏天曹者,罪加一倍。禁戊不犯者功德無量”。由此,道教界自古逢戊不朝,以免違犯戒律。
除了“明戊”之外,一些道派道人或專修皇經及拜靜斗之道人亦忌“暗戊”。我查閱相關典籍,見“暗戊”口訣曰:“正羊(未日)二犬(戍日)三在辰,四月期間不犯寅;五午六子七雞(酉日)位,八月周流又到申;九蛇(巳日)十豬(亥日)十一兔(卯日),十二牛頭(丑日)重千斤。”因此,全國大部份宮觀皆沿襲此禁忌,幾乎成了鐵定的規矩
然而,道教諸多典籍所論之戊日多自相矛盾,令人大惑不解。《天壇玉格》雲:“戊日不得燒香行判開印。”但又曰:“雷法多用戊日。”《天師指謎歌》指出:“法印却在戊日雕,天雷尤禁不教烧香,蓋此法家之所宜詳考,高职之士,固不待疏。”不難看出,戊日不朝真,興許只是道教某些流派的做法。
根據《要修科儀戒律鈔.章表》所論,戊日上奏章表,多兇。因此,“戊不朝真”之說可能是對“戊日不上章”的附會而已。而該經亦曰:“律曰:吉日,戊戌、戊辰,得上言功章。大慶之日,不得為他別奏餘章。違律,考病百日。”以此看來,戊日不朝真之說顯然是站不住腳的。而遍閱《正統道藏》諸文,皆未見關於“戊不朝真”之說。
因古籍記載多有待商榷,所以,我姑且認為“戊不朝真”乃道教之定律。不過,依此而言,一年中有戊日眾多,宮觀也許容易持守此戊禁,而火居在家者卻未必能嚴格持守。就2016年為例,一年中共計三十六個“明戊”,三十一個“暗戊”,要一一記住實在困難。而且,若天尊、神仙誕辰之日恰逢戊日,則有些道派堅持“神仙誕辰,逢戊不戊”,照樣鐘鼓齊鳴、香煙繚繞。因此,要嚴格持守戊禁確實難度很大,容易混淆。
因此,在閱讀《全真清規》之時,發現《清規榜》篇中有關於“戊日”之規定:“凡戊禁,乃指六戊,即六戊申日也,餘戊不忌。”也就是說,真正的道教戊禁,只忌戊申日,其餘的戊日如戊子、戊寅、戊辰、戊午、戊戌諸日并無禁忌,與其餘日子同。由此看來,也許現行的“戊禁”是一種曲解。
《全真清規.清規榜》雲:“其所禁六日,凡法官道士俗人,有開靜燒香,上章進表,關申天曹者,滅身。知而故犯者,殃及九祖,風刀萬劫不原。非佩籙者,減三等。赤文天律章,女青天律同。”規定一年之中,凡逢六個“戊申”日,道士、法師抑或居士信眾不得焚香奏表,否則有滅身之禍。明知故犯,罪過更大。
雖然如此,這裡所指的“戊禁”,僅針對“戊申”而已。從立春開始算,2016年戊申日為3月27日、5月26日、7月25日、9月23日、11月22日以及2017年1月24日,共計六日,分別為陰曆正月、三月、五月、七月、九月及十一月(臘月),每隔2個月即逢一“戊禁”。
《洞玄靈寶太上六齋十直聖紀經》“年六齋”之說,其大概指每年正月、三月、五月、七月、九月及十一月即為大齋月。齋者,戒也,禁也。而每年戊申日分別出現在這幾個月中,故而,我推測《全真清規》中所論之戊申日禁即為“年六齋”。只可惜該經典轉人不詳,蓋出於隋唐,更多證據無從期考。
根據《全真清規》的說法,除了這六日,其餘的戊日是不必忌諱的。再者,因所閱典籍不多,而且《正統道藏》諸經皆無戊禁之論,故而未能以充足的論據引證關於“戊不朝真”的來歷。僅在此提出疑惑,以期學識淵博者斧正。
此句由来:“法官、僧、道等人,凡六戊日烧香诵经,建斋设酸,关申天曹者,丧体减身。知而故犯,殃及九祖,万劫不原,并无宽育之门。若干人非接法篆者,罪又减三等。惟道家戊日烧香,玄律最重,倘犯六戊禁忌者,并无解释之几可不慎之。
我国用天干配地支,用来表明年月日。如2007年是丁亥年, 6月3日为农历四月十八是戊辰;6月13日农历四月二十八是戊寅;6月23日农历五月初九是戊子。这三天属于“戊日”。这“戊日”与大多数人士没有关系,若要与神灵打交道,则必须避开“戊日”。在道教就成为“戊不朝真”。
解释:六戊,即:戊子、戊寅、戊辰、戊午、戊申、戊戌日,这叫“明戊”。这里说,如果在这一天烧香诵经做法事,那就要有灾祸了。要是明知故犯,那更厉害,要殃及祖先,而且还绝不宽待,不接受认错悔改。但如果是一般人犯了这个,那就略减轻些处罚。要是道士犯了,就绝不宽待,一律严惩。
《抱朴子》云:“六戊者,是戊子、戊戌、戊午、戊申、戊寅、戊辰是也。此六日乃天地造化之期,独道家之忌辰。天地逢戊则迁,出军逢戊则伤,蛇逢戊不进,燕逢戊不衔泥。”《女青天律》称:“法官道士焚香诵经,不禁六戊,钟鼓齐鸣,进表上章关奏天曹者罪加一倍;禁戊不犯者,功德无量。”
“戊不朝真”是道教宮觀禁忌,是駐守宮觀或火居在家的道士、居士必須遵守的禁忌。“戊不朝真”,亦稱“逢戊不朝”,一般認為,逢戊日不烧香、诵经、不朝拜、不建斋设醮。這裡的戊日,通常指“六戊”,即戊子、戊寅、戊辰、戊午、戊申、戊戍六日,道教稱其為“明戊”。
“戊不朝真”禁忌由來已久。東晉葛洪《抱樸子》雲:“天地逢戊則遷,出軍逢戊則傷,蛇逢戊不進,燕逢戊不衔泥”。《女青天律》雲:“若法官道士焚香誦經,不禁六戊,鐘鼓齊鳴,進表上章關奏天曹者,罪加一倍。禁戊不犯者功德無量”。由此,道教界自古逢戊不朝,以免違犯戒律。
除了“明戊”之外,一些道派道人或專修皇經及拜靜斗之道人亦忌“暗戊”。我查閱相關典籍,見“暗戊”口訣曰:“正羊(未日)二犬(戍日)三在辰,四月期間不犯寅;五午六子七雞(酉日)位,八月周流又到申;九蛇(巳日)十豬(亥日)十一兔(卯日),十二牛頭(丑日)重千斤。”因此,全國大部份宮觀皆沿襲此禁忌,幾乎成了鐵定的規矩
然而,道教諸多典籍所論之戊日多自相矛盾,令人大惑不解。《天壇玉格》雲:“戊日不得燒香行判開印。”但又曰:“雷法多用戊日。”《天師指謎歌》指出:“法印却在戊日雕,天雷尤禁不教烧香,蓋此法家之所宜詳考,高职之士,固不待疏。”不難看出,戊日不朝真,興許只是道教某些流派的做法。
根據《要修科儀戒律鈔.章表》所論,戊日上奏章表,多兇。因此,“戊不朝真”之說可能是對“戊日不上章”的附會而已。而該經亦曰:“律曰:吉日,戊戌、戊辰,得上言功章。大慶之日,不得為他別奏餘章。違律,考病百日。”以此看來,戊日不朝真之說顯然是站不住腳的。而遍閱《正統道藏》諸文,皆未見關於“戊不朝真”之說。
因古籍記載多有待商榷,所以,我姑且認為“戊不朝真”乃道教之定律。不過,依此而言,一年中有戊日眾多,宮觀也許容易持守此戊禁,而火居在家者卻未必能嚴格持守。就2016年為例,一年中共計三十六個“明戊”,三十一個“暗戊”,要一一記住實在困難。而且,若天尊、神仙誕辰之日恰逢戊日,則有些道派堅持“神仙誕辰,逢戊不戊”,照樣鐘鼓齊鳴、香煙繚繞。因此,要嚴格持守戊禁確實難度很大,容易混淆。
因此,在閱讀《全真清規》之時,發現《清規榜》篇中有關於“戊日”之規定:“凡戊禁,乃指六戊,即六戊申日也,餘戊不忌。”也就是說,真正的道教戊禁,只忌戊申日,其餘的戊日如戊子、戊寅、戊辰、戊午、戊戌諸日并無禁忌,與其餘日子同。由此看來,也許現行的“戊禁”是一種曲解。
《全真清規.清規榜》雲:“其所禁六日,凡法官道士俗人,有開靜燒香,上章進表,關申天曹者,滅身。知而故犯者,殃及九祖,風刀萬劫不原。非佩籙者,減三等。赤文天律章,女青天律同。”規定一年之中,凡逢六個“戊申”日,道士、法師抑或居士信眾不得焚香奏表,否則有滅身之禍。明知故犯,罪過更大。
雖然如此,這裡所指的“戊禁”,僅針對“戊申”而已。從立春開始算,2016年戊申日為3月27日、5月26日、7月25日、9月23日、11月22日以及2017年1月24日,共計六日,分別為陰曆正月、三月、五月、七月、九月及十一月(臘月),每隔2個月即逢一“戊禁”。
《洞玄靈寶太上六齋十直聖紀經》“年六齋”之說,其大概指每年正月、三月、五月、七月、九月及十一月即為大齋月。齋者,戒也,禁也。而每年戊申日分別出現在這幾個月中,故而,我推測《全真清規》中所論之戊申日禁即為“年六齋”。只可惜該經典轉人不詳,蓋出於隋唐,更多證據無從期考。
根據《全真清規》的說法,除了這六日,其餘的戊日是不必忌諱的。再者,因所閱典籍不多,而且《正統道藏》諸經皆無戊禁之論,故而未能以充足的論據引證關於“戊不朝真”的來歷。僅在此提出疑惑,以期學識淵博者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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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第三十讲 举重若轻(1)
【《诗》曰:“不显惟德!百辟[bì]其刑之。”】
这是《诗经》其中一篇《周讼》,用来赞美文王、周氏的天子,也是用来警醒周氏的天子、诸侯的,通常这篇《周讼·烈文》是在周天子封侯——诸侯国的国君的时候,所演奏的乐曲。
「不显维德」——感叹词。
难道文王的德行不够彰显么?意思是他的德行是很大的,是彰显在外的。
我们再来延伸,第一层意思,他是赞美文王的;第二层意思,也是来警醒周氏的后代天子,要懂得修正自己的德行。
「百辟其刑之」,「百」——量词;「辟」——君,各诸侯国的君王。当自己的德行大大的彰显在外的时候,各位诸侯国的国君,自然就会效法。也就是告诉所有周朝的天子,当自己的德行得以彰显之时,各位诸侯国的国君,自然就会效法。同时,也在告诉诸侯国的国君,当你自己是有德行的,其他的百姓、人民自然就会效法。
【是故君子笃恭而天下平。】
「笃恭」——笃行、恭敬。
所以,君子的行为是笃行、恭敬的,天下自然效法,天下自然太平。
笃行和恭敬的前提是什么呢?「惟德」——德行。以德治天下,以德养身,当自己是具备德行的,别人自然开始效法;当自己是有德行的时候,更要保持笃行、恭敬的态度,而别人自然效法,而天下自然太平。
《诗经》讲的是治理天下,延伸到生活也是同样的道理,现在不光是治理天下,我们自己安身立命、做人的根本,都要以德为法则。当我们自己是具备德行的、笃行的、恭敬的,而身边的人自然会去效法。。
在家庭中,我们是有德行的,是保持笃行、恭敬的,而身边的家人,自然受到我们的影响,自然会去效法。
在企业中,我们在上位的人要修自己的德行,要笃行、恭敬,别人自然会受到我们的影响开始效法,自然你的企业就是太平的,就是顺其自然的往前发展。
这一篇,告诉我们德行的重要性,修身的重要性,当我们以德为法则,我们自己的团队,自然会受到我们的影响得以治理。
所以,这是安身立命、做人的根本在于德。
【《诗》云:“予怀明德,不大声以色。”】
继续给我们讲德行的重要性,这一篇来自《诗经·大雅·黄矣》,也是赞美周王室的,共8章,前四章是赞美古公亶父的,也就是我们之前提到过的「大(太)王」;后四章是赞美周文王的。
「予」——我。
我是怀有明德的,不需要去疾言厉色,不需要厉声厉色地教化人民。
【子曰:“声色之于以化民。末也。”】
孔子说,以「声色」来教化于民,实在是最末等的方法。
我们在回头来讲这篇,我们如果是怀有仁德的,是不需要靠疾言厉色去教化于民的。孔子说,如果以疾言厉色,以「声色」去「化民」,实在是最末等的方法。
我们再把「声色」来延伸一下,比如严厉的手段、严苛的方法、奖惩的制度,这都叫「声色」。圣贤的文化是告诉我们以德治天下、以仁治天下,靠自己的身教,行不言之教,去影响、去化育天地的子民,而不是靠严厉的法度、严苛的方法,而不是靠疾言厉色去教化于民。
在企业中,如果我们是一个领导,每天靠喊、拍桌子、发怒、情绪,这实在是最末等的方法。而是要靠自己的德行,去感染身边的每一个人,身边的人看到我们的德行的时候自然会去效法,他也会变成一个有德行的人。
在家庭、朋友相处中靠「声色」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如果一旦用了「声色」去解决,也是最末等的方法,别人心里是不服气的,自然也不会产生敬畏之心。
但是,我们要不要用末等的方法,要不要用「声色」呢?肯定是要用的,但前提是以德为主,以「声色」、手段、方法为辅。
我们现在叫法制社会,要不要用法律?当然要,但法律一定是解决已经犯错误的人。
就好比,公司要不要有规章制度?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只靠规章制度来管理员工,你会发现,员工的内在哪来的驱动力呢?怎么可能人人是积极向上的,只不过是在制度之下不得不做,这是在是最末等的方法。我们要以德为主,以「声色」、方法为辅,这个时候,它才是健全的,才会让人的内在产生积极的动力,外在受到行为的约束。
所以,「声色」、方法是不得已而为之、不得已而用之,把它归为「末」。我们的本,要靠自己的德行。
《中庸》第三十讲 举重若轻(1)
【《诗》曰:“不显惟德!百辟[bì]其刑之。”】
这是《诗经》其中一篇《周讼》,用来赞美文王、周氏的天子,也是用来警醒周氏的天子、诸侯的,通常这篇《周讼·烈文》是在周天子封侯——诸侯国的国君的时候,所演奏的乐曲。
「不显维德」——感叹词。
难道文王的德行不够彰显么?意思是他的德行是很大的,是彰显在外的。
我们再来延伸,第一层意思,他是赞美文王的;第二层意思,也是来警醒周氏的后代天子,要懂得修正自己的德行。
「百辟其刑之」,「百」——量词;「辟」——君,各诸侯国的君王。当自己的德行大大的彰显在外的时候,各位诸侯国的国君,自然就会效法。也就是告诉所有周朝的天子,当自己的德行得以彰显之时,各位诸侯国的国君,自然就会效法。同时,也在告诉诸侯国的国君,当你自己是有德行的,其他的百姓、人民自然就会效法。
【是故君子笃恭而天下平。】
「笃恭」——笃行、恭敬。
所以,君子的行为是笃行、恭敬的,天下自然效法,天下自然太平。
笃行和恭敬的前提是什么呢?「惟德」——德行。以德治天下,以德养身,当自己是具备德行的,别人自然开始效法;当自己是有德行的时候,更要保持笃行、恭敬的态度,而别人自然效法,而天下自然太平。
《诗经》讲的是治理天下,延伸到生活也是同样的道理,现在不光是治理天下,我们自己安身立命、做人的根本,都要以德为法则。当我们自己是具备德行的、笃行的、恭敬的,而身边的人自然会去效法。。
在家庭中,我们是有德行的,是保持笃行、恭敬的,而身边的家人,自然受到我们的影响,自然会去效法。
在企业中,我们在上位的人要修自己的德行,要笃行、恭敬,别人自然会受到我们的影响开始效法,自然你的企业就是太平的,就是顺其自然的往前发展。
这一篇,告诉我们德行的重要性,修身的重要性,当我们以德为法则,我们自己的团队,自然会受到我们的影响得以治理。
所以,这是安身立命、做人的根本在于德。
【《诗》云:“予怀明德,不大声以色。”】
继续给我们讲德行的重要性,这一篇来自《诗经·大雅·黄矣》,也是赞美周王室的,共8章,前四章是赞美古公亶父的,也就是我们之前提到过的「大(太)王」;后四章是赞美周文王的。
「予」——我。
我是怀有明德的,不需要去疾言厉色,不需要厉声厉色地教化人民。
【子曰:“声色之于以化民。末也。”】
孔子说,以「声色」来教化于民,实在是最末等的方法。
我们在回头来讲这篇,我们如果是怀有仁德的,是不需要靠疾言厉色去教化于民的。孔子说,如果以疾言厉色,以「声色」去「化民」,实在是最末等的方法。
我们再把「声色」来延伸一下,比如严厉的手段、严苛的方法、奖惩的制度,这都叫「声色」。圣贤的文化是告诉我们以德治天下、以仁治天下,靠自己的身教,行不言之教,去影响、去化育天地的子民,而不是靠严厉的法度、严苛的方法,而不是靠疾言厉色去教化于民。
在企业中,如果我们是一个领导,每天靠喊、拍桌子、发怒、情绪,这实在是最末等的方法。而是要靠自己的德行,去感染身边的每一个人,身边的人看到我们的德行的时候自然会去效法,他也会变成一个有德行的人。
在家庭、朋友相处中靠「声色」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如果一旦用了「声色」去解决,也是最末等的方法,别人心里是不服气的,自然也不会产生敬畏之心。
但是,我们要不要用末等的方法,要不要用「声色」呢?肯定是要用的,但前提是以德为主,以「声色」、手段、方法为辅。
我们现在叫法制社会,要不要用法律?当然要,但法律一定是解决已经犯错误的人。
就好比,公司要不要有规章制度?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只靠规章制度来管理员工,你会发现,员工的内在哪来的驱动力呢?怎么可能人人是积极向上的,只不过是在制度之下不得不做,这是在是最末等的方法。我们要以德为主,以「声色」、方法为辅,这个时候,它才是健全的,才会让人的内在产生积极的动力,外在受到行为的约束。
所以,「声色」、方法是不得已而为之、不得已而用之,把它归为「末」。我们的本,要靠自己的德行。
任何人的苦樂,都有前因後果
佛陀所揭示的因果,不是用來嚇唬人的,而是用來提醒人的。
這個真理,不管你是否相信,它都在那裡,不增不減。
有個牧民,一直生活在偏遠的牧區。
一個偶然的機會,他來到一座現代化的大都市。
牧民發現這裡的人都在使用電燈,心想:“這個發光的東西真好,我應該買一個回去,這樣就不用天天晚上點油燈了!”
於是他買了一個燈泡回到家鄉,滿懷希望地在帳篷裡掛起來,可是擺弄了半天,燈泡也不亮。
見到燈泡放光,這個牧民就想當然地認為:只要買一個燈泡,就能照明了。
可他不明白一些隱蔽的因緣:燈泡只是照明的一個近緣,要照明還需要電、電線等其它遠因。
實際上,每個人的苦樂,都有近緣和遠因。
我們的肉眼只能看到眼前的近緣,看不到隱藏在背後的遠因。
就像一個人發財了,我們看到的是他通過努力,抓住機遇發了財,卻無法看到他前世積累的福德。
或許有人認為:“發財哪裡需要什麼福德?僅靠努力就行了。”
那麼請問,為什麼隨處可以看到:許多人終生勤勤懇懇,早出晚歸,把所有的心血都用在賺錢上,結果卻飽嘗艱辛,所得的一切除了糊口之外所剩無幾呢?
我們每個人身邊,肯定有不少這樣的人——他們千方百計積累,用盡了一切手段追索財富,就像“從石頭裡搾出血,從鳥兒體內吸出骨髓”一樣奮斗,但生活仍然不盡人意。
可能有人會說:“是不是他們的能力、智慧不夠,才落得如此結果?”
實際上並非如此。
一個人就算再努力,或者再有智慧、再有能力,假如福報不夠,也很難會有稱心如意的結果。
即使偶爾得到少許財物,也無法擁有很長時間,過不了多久就會耗損殆盡。
與之相反,有些人根本不需要付出太多,許多東西就可以到手,沒錢不需要尋求,有財不容易耗盡,無論到哪裡,財富都會自然現前,這就是他們往昔福報的果報。
現在,許多人不懂因果,賺不到錢,達不到自己的目標就怨天尤人,或是抱怨父母、或是抱怨領導,或是抱怨政策,或是抱怨老天爺……有些人痛恨自己的爹為什麼不是有錢人?
其實,按照因果規律,你今生有什麼樣的爹,是你往昔業力造成的,所以,沒必要一味抱怨外境,而應盡快從當下行善積福做起。
如今,不少人為了眼前的蠅頭小利,肆無忌憚地造業而不自知。
如此不怕因果的行為,實在令人不寒而栗。
《法句經》中說過:“就像播下苦種定會結出苦果一樣,造惡必定會得惡果。”
所以,我們沒必要為了追求過分的財富,令此身成為惡趣的墜石。
因果正見對當今來講,確實十分重要。
倘若人人都自覺地按因果行事,人人都深信因果的話,這個世界就會變成人間的淨土。
每個人的面目不同,其因果也不一樣,每個人在往昔生生世世所欠下的債也不同。
有些人欠債太多了,到這個世界上來,還也還不了,所謂“債台高築”,也就是業障之台一天比一天高,一天比一天深,債上加債,糾纏不清。
這是什麼緣故呢?是因為“往昔專門放高利貸,借錢給人,利上加利,貪得無餍,自己以為占了便宜”,結果是自己吃了虧,業障一天比一天重,終於拔不出腿來了!
有的欠人做父親的債,有的欠人做母親的債,有的欠人做妻子的債,有的欠人做丈夫的債,有的欠人做兒子的債,有的欠人做女兒的債。
所謂“父母的饑荒,倫常的賬碼”,種種的因緣,乃促成你我今生命運的安排。
可是一般人不明白一切都是前因後果,定業難逃,所以有時候還不認賬,還想扛債不還,明明欠人的債,卻不承認。
因為這樣不講道理,所以釀成世界上種種麻煩的發生——你有你的麻煩,我有我的麻煩,他有他的麻煩,各人有糾纏不清、善惡夾雜的因果。
偶爾遇到佛教,聽了佛理,便明白一點;
可是今天明白了,明天又糊塗了;
後天又想明白,大後天又糊塗了。
於是變成智愚平等的局面,智慧和愚癡平均,糊塗時便不想修道,明白時便想修道。
可是修道的時候很少,糊塗的時候很多,因此所修的不及所丟的,智慧也一天不如一天,而愚癡卻一天比一天增加,在無明驅使之下,便做出很多糊塗事。
心裡糊塗,進一步身上也糊塗了;
心裡有貪瞋癡,身上便犯殺盜淫,這些都是糊塗賬,根本算不清!
所以有時家庭眷屬不和,父子不和、母女不和、夫婦不和、兄弟不和、姊妹不和、兄妹不和,種種問題就發生了。
發生了,自己還不承認、不認賬,反而覺得很受委曲。
其實這都是前因後果的定律,以前種下的因,如今結果了,有什麼好怨呢?
所以“是故知命者,不立巖牆之下,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
首先要明白因果,不要再種糊塗因果,要種清淨的因果,要是道則進,非道則退。
不要再把善惡混淆不清,是非夾雜不明。
若能黑白分明,真假了然,便有機會返本還原,回復到本有的性淨明體、妙真如性。
佛陀所揭示的因果,不是用來嚇唬人的,而是用來提醒人的。
這個真理,不管你是否相信,它都在那裡,不增不減。
有個牧民,一直生活在偏遠的牧區。
一個偶然的機會,他來到一座現代化的大都市。
牧民發現這裡的人都在使用電燈,心想:“這個發光的東西真好,我應該買一個回去,這樣就不用天天晚上點油燈了!”
於是他買了一個燈泡回到家鄉,滿懷希望地在帳篷裡掛起來,可是擺弄了半天,燈泡也不亮。
見到燈泡放光,這個牧民就想當然地認為:只要買一個燈泡,就能照明了。
可他不明白一些隱蔽的因緣:燈泡只是照明的一個近緣,要照明還需要電、電線等其它遠因。
實際上,每個人的苦樂,都有近緣和遠因。
我們的肉眼只能看到眼前的近緣,看不到隱藏在背後的遠因。
就像一個人發財了,我們看到的是他通過努力,抓住機遇發了財,卻無法看到他前世積累的福德。
或許有人認為:“發財哪裡需要什麼福德?僅靠努力就行了。”
那麼請問,為什麼隨處可以看到:許多人終生勤勤懇懇,早出晚歸,把所有的心血都用在賺錢上,結果卻飽嘗艱辛,所得的一切除了糊口之外所剩無幾呢?
我們每個人身邊,肯定有不少這樣的人——他們千方百計積累,用盡了一切手段追索財富,就像“從石頭裡搾出血,從鳥兒體內吸出骨髓”一樣奮斗,但生活仍然不盡人意。
可能有人會說:“是不是他們的能力、智慧不夠,才落得如此結果?”
實際上並非如此。
一個人就算再努力,或者再有智慧、再有能力,假如福報不夠,也很難會有稱心如意的結果。
即使偶爾得到少許財物,也無法擁有很長時間,過不了多久就會耗損殆盡。
與之相反,有些人根本不需要付出太多,許多東西就可以到手,沒錢不需要尋求,有財不容易耗盡,無論到哪裡,財富都會自然現前,這就是他們往昔福報的果報。
現在,許多人不懂因果,賺不到錢,達不到自己的目標就怨天尤人,或是抱怨父母、或是抱怨領導,或是抱怨政策,或是抱怨老天爺……有些人痛恨自己的爹為什麼不是有錢人?
其實,按照因果規律,你今生有什麼樣的爹,是你往昔業力造成的,所以,沒必要一味抱怨外境,而應盡快從當下行善積福做起。
如今,不少人為了眼前的蠅頭小利,肆無忌憚地造業而不自知。
如此不怕因果的行為,實在令人不寒而栗。
《法句經》中說過:“就像播下苦種定會結出苦果一樣,造惡必定會得惡果。”
所以,我們沒必要為了追求過分的財富,令此身成為惡趣的墜石。
因果正見對當今來講,確實十分重要。
倘若人人都自覺地按因果行事,人人都深信因果的話,這個世界就會變成人間的淨土。
每個人的面目不同,其因果也不一樣,每個人在往昔生生世世所欠下的債也不同。
有些人欠債太多了,到這個世界上來,還也還不了,所謂“債台高築”,也就是業障之台一天比一天高,一天比一天深,債上加債,糾纏不清。
這是什麼緣故呢?是因為“往昔專門放高利貸,借錢給人,利上加利,貪得無餍,自己以為占了便宜”,結果是自己吃了虧,業障一天比一天重,終於拔不出腿來了!
有的欠人做父親的債,有的欠人做母親的債,有的欠人做妻子的債,有的欠人做丈夫的債,有的欠人做兒子的債,有的欠人做女兒的債。
所謂“父母的饑荒,倫常的賬碼”,種種的因緣,乃促成你我今生命運的安排。
可是一般人不明白一切都是前因後果,定業難逃,所以有時候還不認賬,還想扛債不還,明明欠人的債,卻不承認。
因為這樣不講道理,所以釀成世界上種種麻煩的發生——你有你的麻煩,我有我的麻煩,他有他的麻煩,各人有糾纏不清、善惡夾雜的因果。
偶爾遇到佛教,聽了佛理,便明白一點;
可是今天明白了,明天又糊塗了;
後天又想明白,大後天又糊塗了。
於是變成智愚平等的局面,智慧和愚癡平均,糊塗時便不想修道,明白時便想修道。
可是修道的時候很少,糊塗的時候很多,因此所修的不及所丟的,智慧也一天不如一天,而愚癡卻一天比一天增加,在無明驅使之下,便做出很多糊塗事。
心裡糊塗,進一步身上也糊塗了;
心裡有貪瞋癡,身上便犯殺盜淫,這些都是糊塗賬,根本算不清!
所以有時家庭眷屬不和,父子不和、母女不和、夫婦不和、兄弟不和、姊妹不和、兄妹不和,種種問題就發生了。
發生了,自己還不承認、不認賬,反而覺得很受委曲。
其實這都是前因後果的定律,以前種下的因,如今結果了,有什麼好怨呢?
所以“是故知命者,不立巖牆之下,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
首先要明白因果,不要再種糊塗因果,要種清淨的因果,要是道則進,非道則退。
不要再把善惡混淆不清,是非夾雜不明。
若能黑白分明,真假了然,便有機會返本還原,回復到本有的性淨明體、妙真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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