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发布2022年高考考生及家长组考防疫须知】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从黑龙江省教育厅获悉,为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23日,我省发布2022年高考考生及家长组考防疫须知。
要做好安全防护
保障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衷心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朋友,关心、理解、支持、配合考点疫情防控和考试实施工作,让考生考出好成绩,实现人生梦想。
1.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及家长要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做好考前14天的每日体温测量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发现身体异常,应届考生立即向所在中学报告,其他考生向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告。
2.考生在考前14天尽量不跨区域活动,避免到人员密集或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考生、家长和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在这期间也应尽量避免聚集性活动,减少感染风险,为孩子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家庭环境,确保考生考前身体健康。
3.赴考点出行时,要提前准备好医用及以上级别口罩、手套、消毒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品。考试期间提倡考生乘坐私家车或步行,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尽可能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到达考点后与其他考生保持1.5米以上间距,在规定区域内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考试结束后,考生要听从监考老师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错峰离场,不得在考点内拥挤、打闹和逗留。
4.陪考家长要做好个人防护,遵守考点管理规定,陪考期间不得进入考点隔离区,不在考点附近聚集,不大声喧哗。
要做好考前准备
1.积极了解当地防疫相关要求。考生要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形势,自觉遵守当地相关部门规定和要求,做好相关备考工作。
2.配合做好防疫监测和有关材料上报。考生要签订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从境外或国内非低风险地区抵返的考生,须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应届毕业生向所在学校上报个人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表“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等材料和信息;非应届毕业生须在考前1-2天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递交上述材料和信息。
3.按时打印准考证。5月30日上午9:00时开始,考生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www.lzk.hl.cn),打印本人准考证。打印流程: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后,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高考报名系统,点击“打印准考证”按钮后,认真阅读《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点击“我遵守”按钮后方可打印准考证。如考生忘记登录密码,可在报名系统登录界面点击“忘记密码”按钮,按提示操作重新设置登录密码。考生如在打印准考证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考生要仔细阅读准考证标注的各项内容,牢记考试时间、考点地址、考场编号。
4.准备好相关物品。考试前一天,将必需考试工具(按《考场规则》规定的准备)、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必要的防疫用品统一放在一个小袋(最好是透明的文具袋)内携带,避免出现忘带漏带情况。如遇遗忘或丢失证件,也不要着急,请第一时间到考点向考务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先行考试,待下一科目考试时将所有证件补齐,交考点考务工作人员核验。
5.合理规划出行路线。请考生和家长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和周边环境,合理安排出行方式,科学规划出行路线,做到安全、健康出行;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打好出行提前量,以免考试迟到。切记:每科开考15分钟(外语科开考前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交卷出考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考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要遵守相关规定
1.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点。进入考点、考场,应自觉与其他考生保持1.5米以上间距,在规定区域内接受体温测量和身份验证,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除规定的考试文具和个人防护物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点。考生要签订不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点承诺书,应届毕业生向所在学校上报材料,非应届毕业生须在考前1-2天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递交材料。
2.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角,以便监考员进行身份验证。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在监考员指导下,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相关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核对无误后,将条形码粘贴在规定位置上。条形码须按正确方向平整粘贴,不得涂划、污损、磨损。
3.考生领取试卷和答题卡后,要认真检查试卷、答题卡。如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如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所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考生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外语听力考试期间,要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书写在草稿纸上或答题卡上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要诚信应考
为确保高考公平,我省所有高考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考试全程录像并实时监控。考场内有监考员,考场外有流动监考,还有网上视频巡考。考试结束后,相关考试机构还要进行录像回放倒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在此,提醒广大家长和考生不要购买和使用考试作弊器材,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贻误终生。
考试期间,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在考场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要关注权威信息
我省高考官方发布信息平台有黑龙江省教育厅官方网站、黑龙江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官方微博新浪微博:黑龙江教育)“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请考生和家长要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不轻信虚假宣传及承诺,以免受骗。请考生和家长弘扬正能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协助营造风清气正、温馨和谐的考试环境,共同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记者:吕晓艳
![](https://wx3.sinaimg.cn/large/0024vwRTly1h2iq1iy4r7j60dc07imxh02.jpg)
要做好安全防护
保障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衷心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朋友,关心、理解、支持、配合考点疫情防控和考试实施工作,让考生考出好成绩,实现人生梦想。
1.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及家长要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做好考前14天的每日体温测量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发现身体异常,应届考生立即向所在中学报告,其他考生向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告。
2.考生在考前14天尽量不跨区域活动,避免到人员密集或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考生、家长和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在这期间也应尽量避免聚集性活动,减少感染风险,为孩子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家庭环境,确保考生考前身体健康。
3.赴考点出行时,要提前准备好医用及以上级别口罩、手套、消毒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品。考试期间提倡考生乘坐私家车或步行,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尽可能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到达考点后与其他考生保持1.5米以上间距,在规定区域内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考试结束后,考生要听从监考老师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错峰离场,不得在考点内拥挤、打闹和逗留。
4.陪考家长要做好个人防护,遵守考点管理规定,陪考期间不得进入考点隔离区,不在考点附近聚集,不大声喧哗。
要做好考前准备
1.积极了解当地防疫相关要求。考生要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形势,自觉遵守当地相关部门规定和要求,做好相关备考工作。
2.配合做好防疫监测和有关材料上报。考生要签订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从境外或国内非低风险地区抵返的考生,须持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应届毕业生向所在学校上报个人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表“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等材料和信息;非应届毕业生须在考前1-2天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递交上述材料和信息。
3.按时打印准考证。5月30日上午9:00时开始,考生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www.lzk.hl.cn),打印本人准考证。打印流程: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后,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高考报名系统,点击“打印准考证”按钮后,认真阅读《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点击“我遵守”按钮后方可打印准考证。如考生忘记登录密码,可在报名系统登录界面点击“忘记密码”按钮,按提示操作重新设置登录密码。考生如在打印准考证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考生要仔细阅读准考证标注的各项内容,牢记考试时间、考点地址、考场编号。
4.准备好相关物品。考试前一天,将必需考试工具(按《考场规则》规定的准备)、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必要的防疫用品统一放在一个小袋(最好是透明的文具袋)内携带,避免出现忘带漏带情况。如遇遗忘或丢失证件,也不要着急,请第一时间到考点向考务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先行考试,待下一科目考试时将所有证件补齐,交考点考务工作人员核验。
5.合理规划出行路线。请考生和家长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和周边环境,合理安排出行方式,科学规划出行路线,做到安全、健康出行;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打好出行提前量,以免考试迟到。切记:每科开考15分钟(外语科开考前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交卷出考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考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要遵守相关规定
1.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点。进入考点、考场,应自觉与其他考生保持1.5米以上间距,在规定区域内接受体温测量和身份验证,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除规定的考试文具和个人防护物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点。考生要签订不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点承诺书,应届毕业生向所在学校上报材料,非应届毕业生须在考前1-2天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递交材料。
2.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角,以便监考员进行身份验证。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在监考员指导下,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相关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核对无误后,将条形码粘贴在规定位置上。条形码须按正确方向平整粘贴,不得涂划、污损、磨损。
3.考生领取试卷和答题卡后,要认真检查试卷、答题卡。如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如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所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考生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外语听力考试期间,要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书写在草稿纸上或答题卡上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要诚信应考
为确保高考公平,我省所有高考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考试全程录像并实时监控。考场内有监考员,考场外有流动监考,还有网上视频巡考。考试结束后,相关考试机构还要进行录像回放倒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在此,提醒广大家长和考生不要购买和使用考试作弊器材,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贻误终生。
考试期间,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在考场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要关注权威信息
我省高考官方发布信息平台有黑龙江省教育厅官方网站、黑龙江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官方微博新浪微博:黑龙江教育)“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请考生和家长要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不轻信虚假宣传及承诺,以免受骗。请考生和家长弘扬正能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协助营造风清气正、温馨和谐的考试环境,共同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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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吕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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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中考考生家长的一封信】尊敬的考生家长:
从惊蛰到立夏,我们共同历经了近两个月的新冠疫情考验,如今疫情渐去,中考志愿填报即将开始,请您务必在填报前了解今年中考招生政策,科学、合理、有效地填报志愿。
1
填报方式
中考志愿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为考前填报和考后分批次征集填报两部分。
2
填报流程
考生登录https://t.cn/A6ZyVuPU,输入报名序号及密码(考前填报志愿和网上征集志愿的初始密码均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报名时证件类型非身份证的初始登录密码为000000),考生进入页面后,核对自己的自然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志愿填报”按钮,进行填报志愿。
为确保考生填报信息安全,请家长提醒考生首次登录后要及时修改密码,同时要记住修改后的密码。密码不要泄露,以保证志愿信息的绝对安全。如果忘记密码或者发现密码不能正常登录,可凭有效身份证明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恢复初始密码。
3
考前填报志愿
填报时间:5月28日—6月2日,每天早8:00—16:00。
各批次志愿设置:
提前批:中高职贯通培养“3+2”(“3+3”)和五年一贯制的学校志愿。
设三个志愿栏(平行志愿),每个志愿栏设三个专业栏(平行专业)。
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志愿。
设四个志愿栏:第一志愿栏,自主招生;第二志愿栏,推荐生;第三志愿栏,统招生;第四志愿栏,实验班。
第二批:省重点高中,民办学校志愿。
设七个志愿栏:第一志愿栏,自主招生;第二志愿栏,推荐生;第三志愿栏,希望高中双特生;第四至七志愿栏(平行志愿),省重点高中统招生、实验班和民办学校。
第三批:一般高中,艺术学校志愿。
设五个志愿栏:第一志愿栏,自主招生;第二至五志愿栏(平行志愿),一般高中统招生、实验班和艺术学校。
第四批: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设三个志愿栏(平行志愿),每个志愿栏设三个专业栏(平行专业)。
4
考后征集志愿
网上填报时间:7月16日,公布中高职贯通培养学校网上征集计划;7月19日,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征集志愿;7月21日,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征集志愿;7月23日,普通高中第三批次征集志愿;7月25日,中高职贯通培养学校征集志愿。
每个批次征集志愿设三个志愿栏,均属平行志愿。通过长春市招生考试中心官方网站公布征集计划、征集志愿学校控制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招生考试机构、学校不再统一组织考生进行志愿填报,不再打印志愿信息表,以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为准。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网上征集志愿。
5
填报要求
(一)双阳区、九台区的考生允许填报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吉林省实验中学、长春市十一高中、长春市实验中学的统招生志愿和本区高中志愿,不能参加中心城区高中网上征集志愿。
(二)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只允许报考第三批次志愿学校。
(三)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答题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只允许报考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学校。
(四)自主招生、实验班、艺术学校只能选报一个志愿,不能兼报。所有填报自主招生、实验班、艺术学校志愿的考生需同时填报测试专业,并在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试。
6
修改志愿
填报志愿后,只选择保存但未提交志愿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有效时间内可以进行修改。确认志愿信息无误的考生,须提交志愿信息。提交后,考生不能修改志愿。如果因特殊原因需修改志愿,可到学校进行修改或凭有效身份证明到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进行修改。
7
录取办法
中考成绩7月12日发布。考生可登录(www.cczsb.com)网站查询成绩和征集计划。
(一)确定最低控制线
依据中高职贯通培养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分别确定各批次最低控制线,并向社会公布。不公布学校录取分数线。
(二)分批次录取,分批次网上征集志愿
按照先录取中高职贯通培养学校,再录取普通高中、最后录取中等职业学校的原则组织录取工作。具体录取顺序:提前批中高职贯通培养学校录取、第一批普通高中录取、第一批普通高中征集录取,第二批普通高中录取、第二批普通高中征集录取、第三批普通高中录取、第三批普通高中征集录取、中高职贯通培养学校征集录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三)平行志愿录取原则
本着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各位家长,考生填报的志愿,是录取的重要依据。要全面了解学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顺序。
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准确定位,客观选择,科学填报志愿,理性选择学校。最后,祝您的孩子中考取得优异成绩,升入理想的学校。
长春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2年5月23日
来源:长春教育发布微信
![](https://wx3.sinaimg.cn/large/7bb1bc54ly1h2ifr8rotlj20sz0szjwz.jpg)
从惊蛰到立夏,我们共同历经了近两个月的新冠疫情考验,如今疫情渐去,中考志愿填报即将开始,请您务必在填报前了解今年中考招生政策,科学、合理、有效地填报志愿。
1
填报方式
中考志愿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为考前填报和考后分批次征集填报两部分。
2
填报流程
考生登录https://t.cn/A6ZyVuPU,输入报名序号及密码(考前填报志愿和网上征集志愿的初始密码均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报名时证件类型非身份证的初始登录密码为000000),考生进入页面后,核对自己的自然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志愿填报”按钮,进行填报志愿。
为确保考生填报信息安全,请家长提醒考生首次登录后要及时修改密码,同时要记住修改后的密码。密码不要泄露,以保证志愿信息的绝对安全。如果忘记密码或者发现密码不能正常登录,可凭有效身份证明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恢复初始密码。
3
考前填报志愿
填报时间:5月28日—6月2日,每天早8:00—16:00。
各批次志愿设置:
提前批:中高职贯通培养“3+2”(“3+3”)和五年一贯制的学校志愿。
设三个志愿栏(平行志愿),每个志愿栏设三个专业栏(平行专业)。
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志愿。
设四个志愿栏:第一志愿栏,自主招生;第二志愿栏,推荐生;第三志愿栏,统招生;第四志愿栏,实验班。
第二批:省重点高中,民办学校志愿。
设七个志愿栏:第一志愿栏,自主招生;第二志愿栏,推荐生;第三志愿栏,希望高中双特生;第四至七志愿栏(平行志愿),省重点高中统招生、实验班和民办学校。
第三批:一般高中,艺术学校志愿。
设五个志愿栏:第一志愿栏,自主招生;第二至五志愿栏(平行志愿),一般高中统招生、实验班和艺术学校。
第四批: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设三个志愿栏(平行志愿),每个志愿栏设三个专业栏(平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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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后征集志愿
网上填报时间:7月16日,公布中高职贯通培养学校网上征集计划;7月19日,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征集志愿;7月21日,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征集志愿;7月23日,普通高中第三批次征集志愿;7月25日,中高职贯通培养学校征集志愿。
每个批次征集志愿设三个志愿栏,均属平行志愿。通过长春市招生考试中心官方网站公布征集计划、征集志愿学校控制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招生考试机构、学校不再统一组织考生进行志愿填报,不再打印志愿信息表,以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为准。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网上征集志愿。
5
填报要求
(一)双阳区、九台区的考生允许填报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吉林省实验中学、长春市十一高中、长春市实验中学的统招生志愿和本区高中志愿,不能参加中心城区高中网上征集志愿。
(二)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只允许报考第三批次志愿学校。
(三)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答题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只允许报考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学校。
(四)自主招生、实验班、艺术学校只能选报一个志愿,不能兼报。所有填报自主招生、实验班、艺术学校志愿的考生需同时填报测试专业,并在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试。
6
修改志愿
填报志愿后,只选择保存但未提交志愿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有效时间内可以进行修改。确认志愿信息无误的考生,须提交志愿信息。提交后,考生不能修改志愿。如果因特殊原因需修改志愿,可到学校进行修改或凭有效身份证明到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进行修改。
7
录取办法
中考成绩7月12日发布。考生可登录(www.cczsb.com)网站查询成绩和征集计划。
(一)确定最低控制线
依据中高职贯通培养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分别确定各批次最低控制线,并向社会公布。不公布学校录取分数线。
(二)分批次录取,分批次网上征集志愿
按照先录取中高职贯通培养学校,再录取普通高中、最后录取中等职业学校的原则组织录取工作。具体录取顺序:提前批中高职贯通培养学校录取、第一批普通高中录取、第一批普通高中征集录取,第二批普通高中录取、第二批普通高中征集录取、第三批普通高中录取、第三批普通高中征集录取、中高职贯通培养学校征集录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三)平行志愿录取原则
本着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各位家长,考生填报的志愿,是录取的重要依据。要全面了解学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顺序。
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准确定位,客观选择,科学填报志愿,理性选择学校。最后,祝您的孩子中考取得优异成绩,升入理想的学校。
长春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2年5月23日
来源:长春教育发布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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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仙桃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问题线索举报方式的通告】据全国、全省统一部署,我市自2022年4月开始,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传“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重点整治针对老年人涉诈APP、非法养老服务机构、商品房销售虚假宣传、无资质擅自诊疗、涉老“保健品”、打着“养老”幌子非法集资等乱象及隐患。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有关线索,仙桃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将根据群众举报内容,及时分流转交相关成员单位和地方进行核实、查办、反馈,并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有效回应群众诉求。现将举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报渠道
(一)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举报通道
用户通过扫描下图二维码,即可进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通道”,或者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也可登录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反映问题。
(二)湖北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举报电话:027-87239049
信箱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268号省委大院省委政法委(省专项办)
(三)仙桃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举报电话:0728—3271461
电子邮箱:472513398@qq.com
信箱地址:仙桃市沔州大道特1号市委政法委(市专项办)
(四)市专项办各成员单位受理范围及举报渠道
1、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主要受理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及账号。
举报电话:0728-3491245
电子邮箱:82030153@qq.com
信箱地址:仙桃市沔州大道特1号市委网信办
2、市人民法院
主要受理假借养老之名、通过诈骗手段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行为,包括非法集资以及金融诈骗、合同诈骗、普通诈骗等各类诈骗犯罪,重点是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诈骗犯罪。
举报电话:0728-3315010
电子邮箱:3430234842@qq.com
信箱地址:仙桃市人民法院
3、市人民检察院
主要受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各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及相关立案监督线索。
举报电话:0728-12309
电子邮箱:876572968@qq.com
信箱地址:仙桃市沔州大道市检察院
4、市公安局
主要受理打着“以房养老”等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自己的房屋,再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等违法犯罪问题;以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问题;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骗取公私财物的其他违法犯罪问题。
举报电话:0728-110或3237110
地址:仙桃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办公室
5、市司法局
主要受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集资、诈骗案件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诉讼代理。
咨询电话:0728-12348或3225899
电子邮箱:920713975@qq.com
信箱地址:仙桃市沔州大道九局司法局
6、市民政局
主要受理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
举报电话:0728-8237109
电子邮箱:xtmzjflzx@163.com
信箱地址:仙桃市沔州大道九局民政局
7、市人社局
主要受理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实施诈骗行为的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728-3230329
电子邮箱:943929491@qq.com
信箱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4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要受理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以及其他涉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违规建设项目的涉诈问题。
举报电话:0728-3233409
电子邮箱:448046052@qq.com
信箱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9号
9、市文化和旅游局
主要受理打着“老年旅游”等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老年人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老年旅游领域涉诈问题;打着“文化艺术品交易”等幌子,用无实物交割、固定利息返现、承诺代销、约定回购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投资,以及其他涉老艺术品经营领域涉诈问题。
举报电话:0728-3330860
电子邮箱:yqz221@163.com
信箱地址:仙桃市江汉路135号
10、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受理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涉诈问题。
举报电话:0728-3313301
电子邮箱:772031238@qq.com
信箱地址:仙桃市沔州大道北九局G栋仙桃市卫生健康委
1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受理以涉老“食品”“保健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制售伪劣商品等涉诈问题。
举报电话:0728-3265138
电子邮箱:4231760@qq.com
信箱地址:仙桃市沔州大道市场监督管理局2号楼
12、市城管执法局
主要受理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广告等问题。
举报电话:0728-3603110
电子邮箱:522410357@qq.com
信箱地址:仙桃市干河街道仙桃大道中段2号城管执法局
13、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主要受理商品住房销售中以“老年社区”“老年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山庄”等“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等涉诈问题。
举报电话:0728-3215225
电子邮箱:395426946@qq.com
信箱地址:仙桃市沔阳大道31号房产信息大楼
14、市金融办
主要受理涉嫌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行为的举报投诉。
咨询电话:0728-3238775
电子邮箱:1618169@qq.com
信箱地址:仙桃市沔州大道特1号
15、市银保监管组
主要受理打着投资“养老项目”等旗号,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的对象吸收资金,诱骗公众特别是老年人“投资”“理财”等涉诈问题。
咨询电话:0728-12378或0728-3235911
电子邮箱:hbxtjgb2008@163.com
信箱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66号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举报平台、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举报。电话举报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其他举报方式无限制,如不在工作时间内可拨打110进行举报。
仙桃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https://wx4.sinaimg.cn/large/3d62adb4gy1h2f02e57lej20m80m875c.jpg)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有关线索,仙桃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将根据群众举报内容,及时分流转交相关成员单位和地方进行核实、查办、反馈,并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有效回应群众诉求。现将举报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报渠道
(一)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举报通道
用户通过扫描下图二维码,即可进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通道”,或者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也可登录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反映问题。
(二)湖北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举报电话:027-87239049
信箱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268号省委大院省委政法委(省专项办)
(三)仙桃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举报电话:0728—3271461
电子邮箱:472513398@qq.com
信箱地址:仙桃市沔州大道特1号市委政法委(市专项办)
(四)市专项办各成员单位受理范围及举报渠道
1、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主要受理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及账号。
举报电话:0728-3491245
电子邮箱:82030153@qq.com
信箱地址:仙桃市沔州大道特1号市委网信办
2、市人民法院
主要受理假借养老之名、通过诈骗手段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行为,包括非法集资以及金融诈骗、合同诈骗、普通诈骗等各类诈骗犯罪,重点是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非法集资、诈骗犯罪。
举报电话:0728-3315010
电子邮箱:3430234842@qq.com
信箱地址:仙桃市人民法院
3、市人民检察院
主要受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各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及相关立案监督线索。
举报电话:0728-12309
电子邮箱:876572968@qq.com
信箱地址:仙桃市沔州大道市检察院
4、市公安局
主要受理打着“以房养老”等旗号,诱骗老年人抵押自己的房屋,再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老年人房屋等违法犯罪问题;以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问题;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骗取公私财物的其他违法犯罪问题。
举报电话:0728-110或3237110
地址:仙桃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办公室
5、市司法局
主要受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集资、诈骗案件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诉讼代理。
咨询电话:0728-12348或3225899
电子邮箱:920713975@qq.com
信箱地址:仙桃市沔州大道九局司法局
6、市民政局
主要受理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
举报电话:0728-8237109
电子邮箱:xtmzjflzx@163.com
信箱地址:仙桃市沔州大道九局民政局
7、市人社局
主要受理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实施诈骗行为的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728-3230329
电子邮箱:943929491@qq.com
信箱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4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要受理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以及其他涉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违规建设项目的涉诈问题。
举报电话:0728-323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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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市文化和旅游局
主要受理打着“老年旅游”等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老年人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老年旅游领域涉诈问题;打着“文化艺术品交易”等幌子,用无实物交割、固定利息返现、承诺代销、约定回购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投资,以及其他涉老艺术品经营领域涉诈问题。
举报电话:0728-3330860
电子邮箱:yqz2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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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受理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涉诈问题。
举报电话:0728-3313301
电子邮箱:7720312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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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受理以涉老“食品”“保健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制售伪劣商品等涉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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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市城管执法局
主要受理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广告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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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主要受理商品住房销售中以“老年社区”“老年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山庄”等“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等涉诈问题。
举报电话:0728-321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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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市金融办
主要受理涉嫌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行为的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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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市银保监管组
主要受理打着投资“养老项目”等旗号,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的对象吸收资金,诱骗公众特别是老年人“投资”“理财”等涉诈问题。
咨询电话:0728-12378或0728-3235911
电子邮箱:hbxtjgb20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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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举报平台、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举报。电话举报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其他举报方式无限制,如不在工作时间内可拨打110进行举报。
仙桃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https://wx4.sinaimg.cn/large/3d62adb4gy1h2f02e57lej20m80m875c.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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