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露 ·忆诗经之 · 《秦风 · 蒹葭》】
作品原文
秦风·蒹葭⑴
蒹葭苍苍⑵,白露为霜。所谓伊人⑶,在水一方⑷。溯洄从之⑸,道阻且长。溯游从之⑹,宛在水中央⑹。
蒹葭萋萋⑺,白露未晞⑻。所谓伊人,在水之湄⑼。溯洄从之,道阻且跻⑽。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⑾。
蒹葭采采⑿,白露未已⒀。所谓伊人,在水之涘⒁。溯洄从之,道阻且右⒂。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⒃。[1]
注释译文
词句注释
⑴秦风:《诗经》“十五国风”之一,今存十篇。蒹(jiān)葭(jiā):芦苇。蒹,没长穗的芦苇。葭,初生的芦苇。苍苍:青苍,老青色。
⑵伊人:那个人,指所思慕的对象。
⑶一方:另一边。
⑷溯洄(huí):逆流而上。洄,弯曲的水道。从:追寻。
⑸溯游:顺流而下。游,一说指直流的水道。
⑹宛:宛然,好像。
⑺萋萋:茂盛的样子。一作“凄凄”。
⑻晞(xī):干,晒干。
⑼湄(méi):水泮,水和草交接的地方,也就是岸边。
⑽跻(jī):登,升高。
⑾坻(chí):水中的小高地。
⑿采采:茂盛鲜明的样子。
⒀已:止,干。
⒁涘(sì):水涯,水边。
⒂右:弯曲,迂回,形容道路曲折迂回。
⒃沚(zhǐ):水中的小块陆地。[2][3][4][5]
白话译文
逐句全译
河边芦苇青苍苍,秋深露水结成霜。意中人儿在何处?就在河水那一方。逆着流水去找她,道路险阻又太长。顺着流水去找她,仿佛在那水中央。
河边芦苇密又繁,清晨露水未曾干。意中人儿在何处?就在河岸那一边。逆着流水去找她,道路险阻攀登难。顺着流水去找她,仿佛就在水中滩。
河边芦苇密稠稠,早晨露水未全收。意中人儿在何处?就在水边那一头。逆着流水去找她,道路险阻曲难求。顺着流水去找她,仿佛就在水中洲。[5]
创作背景
此诗曾被认为是用来讥刺秦襄公不能用周礼来巩固他的国家(《毛诗序》《郑笺》),或惋惜招引隐居的贤士而不可得的(姚际恒《诗经通论》、方玉润《诗经原始》)。但跟《诗经》中多数诗内容往往比较具体实在不同,此诗并没有具体的事件与场景,甚至连“伊人”的性别都难以确指。上述两种理解也许当初是有根据的,但这些根据或者没有留存下来,或者不足以服人,因而他们的结论也就让人怀疑了。现代大多数学者都把它看作是一首情诗,当是为追求心中思慕之人而不可得而作。陈子展《诗三百解题》说:“《蒹葭》一诗,无疑地是诗人想见一个人而竟不得见之作。这一个人是谁呢?他是知周礼的故都遗老呢,还是思宗周、念故主的西周旧臣呢?是秦国的贤人隐士呢,还是诗人的一个朋友呢?或者诗人自己是贤人隐士一流、作诗明志呢?抑或是我们把它简单化、庸俗化,硬指是爱情诗,说成诗人思念自己的爱人呢?解说纷歧,难以判定。”[4][5]
作品鉴赏
整体赏析
《秦风》中的一些篇章往往激荡着一种西北边鄙的慷慨悲壮的声音,“修我戈矛,与子同仇”成为它的典型音调。而《秦风·蒹葭》这首表现男女恋情的诗歌,却脱尽黄土高原的粗犷沉雄气息,将人们带到充满水乡泽国情调的渺远空灵、柔婉缠绵境界之中。它是《秦风》中引人注目的别调,也是古代爱情诗的绝唱。
诗中“白露为霜”给读者传达出节序已是深秋了,而天才破晓,因为芦苇叶片上还存留着夜间露水凝成的霜花。就在这样一个深秋的凌晨,诗人来到河边,为的是追寻那思慕的人儿,而出现在眼前的是弥望的茫茫芦苇丛,呈出冷寂与落寞,诗人只知道所苦苦期盼的人儿在河水的另外一边。从下文看,这不是一个确定性的存在,诗人根本就不明伊人的居处,还是伊人像“东游江北岸,夕宿潇湘沚”的“南国佳人”(曹植《杂诗七首》之四)一样迁徙无定,也无从知晓。这种也许是毫无希望但却充满诱惑的追寻在诗人脚下和笔下展开。把“溯洄”、“溯游”理解成逆流而上和顺流而下或者沿着弯曲的水道和沿着直流的水道,都不会影响到对诗意的理解。在白居易《长恨歌》中,杨贵妃消殒马嵬坡后,玄宗孤灯独守,寒衾难眠,通过道士鸿都客“上穷碧落下黄泉”的寻找,仍是“两处茫茫皆不见”,但终究在“虚无缥缈”的海外仙山上找到了已成仙的杨贵妃,相约重逢于七夕。而《蒹葭》中,诗人一番艰劳的上下追寻后,伊人仿佛在河水中央,周围流淌着波光,依旧无法接近。《周南·汉广》中诗人也因为汉水太宽无法横渡而不能求得“游女”,陈启源说:“夫说(悦)之必求之,然惟可见而不可求,则慕说益至。”(《毛诗稽古编·附录》)“可见而不可求”,可望而不可即,加深着渴慕的程度。诗中“宛”字表明伊人的身影是隐约缥缈的,或许根本上就是诗人痴迷心境下生出的幻觉。
以下两章只是对首章文字略加改动而成,这种仅对文字略加改动的重章叠唱是《诗经》中常用的手法。具体到此诗,这种改动都是在韵脚上——首章“苍、霜、方、长、央”属阳部韵,次章“萋、晞、湄、跻、坻”属脂微合韵,三章“采、已、涘、右、浊”属之部韵——如此而形成各章内部韵律协和而各章之间韵律参差的效果,给人的感觉是:变化之中又包涵了稳定。同时,这种改动也造成了语义的往复推进。如“白露为霜”“白露未晞”“白露未已”——夜间的露水凝成霜花,霜花因气温升高而融为露水,露水在阳光照射下蒸发——表明了时间的延续。
跟《诗经》中多数情诗内容往往比较具体实在者不同,这首诗的意蕴特别空灵虚泛。它不但没有具体的事件、场景甚至连主人公是男性抑或女性都难以确指。全篇着意渲染一种渺远虚惘的境界气氛,一种执着缠绵而又略带感伤的情调,一种向往追寻而渺茫难即的意绪。它表现的不是具体的爱情故事和场景情节,而是抒情主人公心灵的追求与叹息。由于它脱略了爱情生活的具体形迹,只表现一种渺茫中的追寻,因此比起《诗经》中另外一些情诗,显然要纯粹得多,是一种感情的提纯与升华。从这点说,它似乎比较接近后世某些纯然抒情的文人爱情诗,而与热烈坦率而有时不免涉于粗鄙的民间情歌有别。
由于它表现的是一种比较抽象的意绪,又不是采取直抒的方式,而是借助秋水蒹葭、伫立凝望、反复追寻、渺茫难即的情境来表现,因此诗中的境界就带有象征意味。如果坐实为解,则明明“在水一方”的伊人,何以逆流、顺流而寻都杳远难即,就相当费解;而作象征看,则所谓“溯洄”“溯游”“道阻且长”“宛在水中央”等等不过是反复追寻及追寻之艰难、渺远的一种象征,理解起来毫无滞碍。王国维将这首诗与晏殊的《蝶恋花》“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相提并论,认为“最得风人情致”,可能也跟它们共同具有的象征色彩有关。钱锺书《管锥编》则更博举中外作品,认为此篇所赋,即企慕之象征。写爱情而越过写实,进入象征领域,这在多缘事而发的古代抒情诗中并不多见。这首诗境界之高远,即与象征色彩有关。
感情的性状既如此纯粹虚泛,感情的表达又接近象征,这表现渺茫追寻的情诗遂具有引发不同联想的多重意蕴。一般读者固然可以从诗中所描绘的情景唤起相似的爱情体验,具有较高艺术素养的读者则可从诗中所描绘的象征性境界产生更丰富深远的联想,唤起某种更广泛的人生体验。不妨说,它的表层意与深层意蕴都是耐人反复涵咏的。[5][6][7]
名家点评
南宋·朱熹《诗集传》:言秋水方盛之时,所谓彼人者,乃在水之一方,上下求之皆不可得。然不知其所指也。[1]
明·锺惺《评点诗经》:异人异境,使人欲仙。[3]
清·牛运震《诗志》:只二句(指首二句),写得秋光满目,抵一篇悲秋赋。[3]
清·姚际恒《诗经通论》:“在”字上加一“宛”字,遂觉点睛欲飞,入神之笔。……“在水之湄”此一句已了,重加“溯洄”“溯游”两番摹拟,所以写其深企愿见之状。[3]
清·方玉润《诗经原始》:此诗在《秦风》中,气味绝不相类。以好战乐斗之邦,忽遇高超远举之作,可谓鹤立鸡群,翛然自异者矣。[4]
清·陈继揆《读风臆补》:意境空旷,寄托元淡。秦川咫尺,宛然有三山云气,竹影仙风。故此诗在《国风》为第一篇缥缈文字,宜以恍惚迷离读之。[3]
近代·王国维《人间词话》:《诗·蒹葭》一篇,最得风人深致。晏同叔之“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意颇近之。但一洒落,一悲壮耳。[7][8]
![](https://wx3.sinaimg.cn/large/bd01be97ly1h5xysyy1xzj21jk1wetz7.jpg)
作品原文
秦风·蒹葭⑴
蒹葭苍苍⑵,白露为霜。所谓伊人⑶,在水一方⑷。溯洄从之⑸,道阻且长。溯游从之⑹,宛在水中央⑹。
蒹葭萋萋⑺,白露未晞⑻。所谓伊人,在水之湄⑼。溯洄从之,道阻且跻⑽。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⑾。
蒹葭采采⑿,白露未已⒀。所谓伊人,在水之涘⒁。溯洄从之,道阻且右⒂。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⒃。[1]
注释译文
词句注释
⑴秦风:《诗经》“十五国风”之一,今存十篇。蒹(jiān)葭(jiā):芦苇。蒹,没长穗的芦苇。葭,初生的芦苇。苍苍:青苍,老青色。
⑵伊人:那个人,指所思慕的对象。
⑶一方:另一边。
⑷溯洄(huí):逆流而上。洄,弯曲的水道。从:追寻。
⑸溯游:顺流而下。游,一说指直流的水道。
⑹宛:宛然,好像。
⑺萋萋:茂盛的样子。一作“凄凄”。
⑻晞(xī):干,晒干。
⑼湄(méi):水泮,水和草交接的地方,也就是岸边。
⑽跻(jī):登,升高。
⑾坻(chí):水中的小高地。
⑿采采:茂盛鲜明的样子。
⒀已:止,干。
⒁涘(sì):水涯,水边。
⒂右:弯曲,迂回,形容道路曲折迂回。
⒃沚(zhǐ):水中的小块陆地。[2][3][4][5]
白话译文
逐句全译
河边芦苇青苍苍,秋深露水结成霜。意中人儿在何处?就在河水那一方。逆着流水去找她,道路险阻又太长。顺着流水去找她,仿佛在那水中央。
河边芦苇密又繁,清晨露水未曾干。意中人儿在何处?就在河岸那一边。逆着流水去找她,道路险阻攀登难。顺着流水去找她,仿佛就在水中滩。
河边芦苇密稠稠,早晨露水未全收。意中人儿在何处?就在水边那一头。逆着流水去找她,道路险阻曲难求。顺着流水去找她,仿佛就在水中洲。[5]
创作背景
此诗曾被认为是用来讥刺秦襄公不能用周礼来巩固他的国家(《毛诗序》《郑笺》),或惋惜招引隐居的贤士而不可得的(姚际恒《诗经通论》、方玉润《诗经原始》)。但跟《诗经》中多数诗内容往往比较具体实在不同,此诗并没有具体的事件与场景,甚至连“伊人”的性别都难以确指。上述两种理解也许当初是有根据的,但这些根据或者没有留存下来,或者不足以服人,因而他们的结论也就让人怀疑了。现代大多数学者都把它看作是一首情诗,当是为追求心中思慕之人而不可得而作。陈子展《诗三百解题》说:“《蒹葭》一诗,无疑地是诗人想见一个人而竟不得见之作。这一个人是谁呢?他是知周礼的故都遗老呢,还是思宗周、念故主的西周旧臣呢?是秦国的贤人隐士呢,还是诗人的一个朋友呢?或者诗人自己是贤人隐士一流、作诗明志呢?抑或是我们把它简单化、庸俗化,硬指是爱情诗,说成诗人思念自己的爱人呢?解说纷歧,难以判定。”[4][5]
作品鉴赏
整体赏析
《秦风》中的一些篇章往往激荡着一种西北边鄙的慷慨悲壮的声音,“修我戈矛,与子同仇”成为它的典型音调。而《秦风·蒹葭》这首表现男女恋情的诗歌,却脱尽黄土高原的粗犷沉雄气息,将人们带到充满水乡泽国情调的渺远空灵、柔婉缠绵境界之中。它是《秦风》中引人注目的别调,也是古代爱情诗的绝唱。
诗中“白露为霜”给读者传达出节序已是深秋了,而天才破晓,因为芦苇叶片上还存留着夜间露水凝成的霜花。就在这样一个深秋的凌晨,诗人来到河边,为的是追寻那思慕的人儿,而出现在眼前的是弥望的茫茫芦苇丛,呈出冷寂与落寞,诗人只知道所苦苦期盼的人儿在河水的另外一边。从下文看,这不是一个确定性的存在,诗人根本就不明伊人的居处,还是伊人像“东游江北岸,夕宿潇湘沚”的“南国佳人”(曹植《杂诗七首》之四)一样迁徙无定,也无从知晓。这种也许是毫无希望但却充满诱惑的追寻在诗人脚下和笔下展开。把“溯洄”、“溯游”理解成逆流而上和顺流而下或者沿着弯曲的水道和沿着直流的水道,都不会影响到对诗意的理解。在白居易《长恨歌》中,杨贵妃消殒马嵬坡后,玄宗孤灯独守,寒衾难眠,通过道士鸿都客“上穷碧落下黄泉”的寻找,仍是“两处茫茫皆不见”,但终究在“虚无缥缈”的海外仙山上找到了已成仙的杨贵妃,相约重逢于七夕。而《蒹葭》中,诗人一番艰劳的上下追寻后,伊人仿佛在河水中央,周围流淌着波光,依旧无法接近。《周南·汉广》中诗人也因为汉水太宽无法横渡而不能求得“游女”,陈启源说:“夫说(悦)之必求之,然惟可见而不可求,则慕说益至。”(《毛诗稽古编·附录》)“可见而不可求”,可望而不可即,加深着渴慕的程度。诗中“宛”字表明伊人的身影是隐约缥缈的,或许根本上就是诗人痴迷心境下生出的幻觉。
以下两章只是对首章文字略加改动而成,这种仅对文字略加改动的重章叠唱是《诗经》中常用的手法。具体到此诗,这种改动都是在韵脚上——首章“苍、霜、方、长、央”属阳部韵,次章“萋、晞、湄、跻、坻”属脂微合韵,三章“采、已、涘、右、浊”属之部韵——如此而形成各章内部韵律协和而各章之间韵律参差的效果,给人的感觉是:变化之中又包涵了稳定。同时,这种改动也造成了语义的往复推进。如“白露为霜”“白露未晞”“白露未已”——夜间的露水凝成霜花,霜花因气温升高而融为露水,露水在阳光照射下蒸发——表明了时间的延续。
跟《诗经》中多数情诗内容往往比较具体实在者不同,这首诗的意蕴特别空灵虚泛。它不但没有具体的事件、场景甚至连主人公是男性抑或女性都难以确指。全篇着意渲染一种渺远虚惘的境界气氛,一种执着缠绵而又略带感伤的情调,一种向往追寻而渺茫难即的意绪。它表现的不是具体的爱情故事和场景情节,而是抒情主人公心灵的追求与叹息。由于它脱略了爱情生活的具体形迹,只表现一种渺茫中的追寻,因此比起《诗经》中另外一些情诗,显然要纯粹得多,是一种感情的提纯与升华。从这点说,它似乎比较接近后世某些纯然抒情的文人爱情诗,而与热烈坦率而有时不免涉于粗鄙的民间情歌有别。
由于它表现的是一种比较抽象的意绪,又不是采取直抒的方式,而是借助秋水蒹葭、伫立凝望、反复追寻、渺茫难即的情境来表现,因此诗中的境界就带有象征意味。如果坐实为解,则明明“在水一方”的伊人,何以逆流、顺流而寻都杳远难即,就相当费解;而作象征看,则所谓“溯洄”“溯游”“道阻且长”“宛在水中央”等等不过是反复追寻及追寻之艰难、渺远的一种象征,理解起来毫无滞碍。王国维将这首诗与晏殊的《蝶恋花》“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相提并论,认为“最得风人情致”,可能也跟它们共同具有的象征色彩有关。钱锺书《管锥编》则更博举中外作品,认为此篇所赋,即企慕之象征。写爱情而越过写实,进入象征领域,这在多缘事而发的古代抒情诗中并不多见。这首诗境界之高远,即与象征色彩有关。
感情的性状既如此纯粹虚泛,感情的表达又接近象征,这表现渺茫追寻的情诗遂具有引发不同联想的多重意蕴。一般读者固然可以从诗中所描绘的情景唤起相似的爱情体验,具有较高艺术素养的读者则可从诗中所描绘的象征性境界产生更丰富深远的联想,唤起某种更广泛的人生体验。不妨说,它的表层意与深层意蕴都是耐人反复涵咏的。[5][6][7]
名家点评
南宋·朱熹《诗集传》:言秋水方盛之时,所谓彼人者,乃在水之一方,上下求之皆不可得。然不知其所指也。[1]
明·锺惺《评点诗经》:异人异境,使人欲仙。[3]
清·牛运震《诗志》:只二句(指首二句),写得秋光满目,抵一篇悲秋赋。[3]
清·姚际恒《诗经通论》:“在”字上加一“宛”字,遂觉点睛欲飞,入神之笔。……“在水之湄”此一句已了,重加“溯洄”“溯游”两番摹拟,所以写其深企愿见之状。[3]
清·方玉润《诗经原始》:此诗在《秦风》中,气味绝不相类。以好战乐斗之邦,忽遇高超远举之作,可谓鹤立鸡群,翛然自异者矣。[4]
清·陈继揆《读风臆补》:意境空旷,寄托元淡。秦川咫尺,宛然有三山云气,竹影仙风。故此诗在《国风》为第一篇缥缈文字,宜以恍惚迷离读之。[3]
近代·王国维《人间词话》:《诗·蒹葭》一篇,最得风人深致。晏同叔之“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意颇近之。但一洒落,一悲壮耳。[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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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仔细看了一下还是欧洲能源危机为主,上午拉的铝题材也是一种假想,实际几个涨停的铝几乎就没出口更不用说卖到欧洲;就如现在的天然气一样,你如果细究都是毫无关系,但是短线就是这样你较真也没用,较真贵绳股份早就跌了可连续澄清他就是无视(不过感觉后面这票的结束也应该是连续跌停而剧终的),短线不都这样,有点关系就澄上去炒,谁也不管是否真正受益,炒完就再见,现在拉了铝,油气,运输,化工都是比较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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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x2.sinaimg.cn/large/005DADFpgy1h5xyqh6wugj30xk0fyafu.jpg)
吉林,王女士的楼下邻居说,凌晨总是听到她家有小孩推车的声音,这可把王女士吓了一跳,因为丈夫刚去世不久,她是一个人住。她又想到自己夜里也听到奇怪的声音就更害怕了。为了搞清楚状况,王女士安装了录像。
王女士的丈夫是去年去世的,去世之后王女士就搬出去住了。近段时间,王女士才又搬回来,自己一个人住。可是自己才没住几天,门口贴得好好的对联,竟然被人撕烂了,王女士觉得可能是哪个调皮的小孩撕烂的,所以没当一回事。
可是她晚上睡觉的时候又发生了奇怪的事情,她在凌晨一二点的时候,总会被一阵哐哐哐的敲门声,还有其他一些奇怪的声音惊醒,可当她起来往门外看时,门外又没有人。
但是王女士以为是邻居回来晚了,敲门叫家人开门,所以也没当一回事。直到楼下邻居跟她说一段话,她才感觉到害怕起来。
楼下邻居跟她说:“你家天天晚上有什么声音,凌晨一二点到早上三四点,你家就有小孩哗啦啦推车的声音。”
王女士听了楼下邻居说的话,瞬间就吓了一身冷汗,因为丈夫去世之后,自己近段时间才回来一个人住,怎么会有小孩推车的声音?
她又联想到自己晚上也听到奇怪的敲门声,还有其他奇怪的声音。而这些奇怪的声音和邻居所听到的声音时间都是吻合的。王女士越想越害怕,导致她睡不好吃不好,班也上不好,为了搞清楚情况,于是她安装了录像。
可是当她查看了录像时,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因为录像里显示她晚上所听到的奇怪声音,正是楼下邻居所为。
她一到凌晨就拿着砖头上来敲王女士家的墙,还用棍子划王女士家的防盗窗,防盗窗便发出哗啦啦的声音,她还狠心地踢王女士家的门。
看到是楼下邻居的所为,王女士气不打一处来,可是她和楼下邻居无冤无仇,为何楼下邻居要这样对待她呢?于是王女士决定要楼下邻居给个说法。
可当王女士找到楼下邻居时,楼下邻居一口咬定,王女士家里深夜就是有小孩哗啦啦推车的声音。吵得她睡不着,所以她才想到让王女士也睡不着。
于是她深夜里才会来到王女士的门外,做出各种动作,发出各种声音,让王女士也感受一下她睡不着的痛苦。
得知事实的经过之后,王女士却高兴不起来,因为由于楼下邻居的所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她的睡眠,并且墙也被她敲了几个坑。
对于邻居的所为,旁边的邻居也反应,楼下的邻居也会经常趴在他们的窗外,时不时也会发出一点声音,给他们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而楼下的邻居却说,她手里有录音,并放给大家听,那声音听起来确实很清晰,确实很像哗啦啦的推车声,所以楼下邻居坚信这声音是从楼上传下来的,所以她才会做出如此的举动。
可是由于楼下邻居的举动已经严重影响了王女士的生活,于是王女士报了案。
在这件事情中,由于邻居的所为发出的噪音已经严重影响了王女士的睡眠和生活,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楼下邻居的行为该如何去定性呢?
1.从邻居之间和睦的邻里关系来说,楼下邻居的行为并不利于处理邻里关系。
根据《物权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并且《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也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楼下邻居在深夜里敲王女士家的墙,并踢门,还划防盗窗,这些行为不但对王女士的睡眠造成侵害,并且也毁坏王女士的个人财产,对于这些侵害,王女士有权要求楼下邻居停止侵害并要求赔偿损失。
2. 从治安管理角度来说,楼下邻居的所为实际上就是在制造噪音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这就直接把很简单的、常见的噪音扰民的情况直接归入了法律的调整范围之内。
因此对于楼下邻居的所为,在报案的情况下她将会被警告,如果她不改正,将会被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所谓远亲不如近邻,对于隔音不好的楼层来说,如果邻居的声音确实是影响到了自己的正常生活,那么可以好好沟通,相互谅解。而不是私下里造出声音,或者做出其他不正当的行为。
对于楼下邻居深夜打扰他人睡眠的行为,大家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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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的丈夫是去年去世的,去世之后王女士就搬出去住了。近段时间,王女士才又搬回来,自己一个人住。可是自己才没住几天,门口贴得好好的对联,竟然被人撕烂了,王女士觉得可能是哪个调皮的小孩撕烂的,所以没当一回事。
可是她晚上睡觉的时候又发生了奇怪的事情,她在凌晨一二点的时候,总会被一阵哐哐哐的敲门声,还有其他一些奇怪的声音惊醒,可当她起来往门外看时,门外又没有人。
但是王女士以为是邻居回来晚了,敲门叫家人开门,所以也没当一回事。直到楼下邻居跟她说一段话,她才感觉到害怕起来。
楼下邻居跟她说:“你家天天晚上有什么声音,凌晨一二点到早上三四点,你家就有小孩哗啦啦推车的声音。”
王女士听了楼下邻居说的话,瞬间就吓了一身冷汗,因为丈夫去世之后,自己近段时间才回来一个人住,怎么会有小孩推车的声音?
她又联想到自己晚上也听到奇怪的敲门声,还有其他奇怪的声音。而这些奇怪的声音和邻居所听到的声音时间都是吻合的。王女士越想越害怕,导致她睡不好吃不好,班也上不好,为了搞清楚情况,于是她安装了录像。
可是当她查看了录像时,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因为录像里显示她晚上所听到的奇怪声音,正是楼下邻居所为。
她一到凌晨就拿着砖头上来敲王女士家的墙,还用棍子划王女士家的防盗窗,防盗窗便发出哗啦啦的声音,她还狠心地踢王女士家的门。
看到是楼下邻居的所为,王女士气不打一处来,可是她和楼下邻居无冤无仇,为何楼下邻居要这样对待她呢?于是王女士决定要楼下邻居给个说法。
可当王女士找到楼下邻居时,楼下邻居一口咬定,王女士家里深夜就是有小孩哗啦啦推车的声音。吵得她睡不着,所以她才想到让王女士也睡不着。
于是她深夜里才会来到王女士的门外,做出各种动作,发出各种声音,让王女士也感受一下她睡不着的痛苦。
得知事实的经过之后,王女士却高兴不起来,因为由于楼下邻居的所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她的睡眠,并且墙也被她敲了几个坑。
对于邻居的所为,旁边的邻居也反应,楼下的邻居也会经常趴在他们的窗外,时不时也会发出一点声音,给他们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而楼下的邻居却说,她手里有录音,并放给大家听,那声音听起来确实很清晰,确实很像哗啦啦的推车声,所以楼下邻居坚信这声音是从楼上传下来的,所以她才会做出如此的举动。
可是由于楼下邻居的举动已经严重影响了王女士的生活,于是王女士报了案。
在这件事情中,由于邻居的所为发出的噪音已经严重影响了王女士的睡眠和生活,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楼下邻居的行为该如何去定性呢?
1.从邻居之间和睦的邻里关系来说,楼下邻居的行为并不利于处理邻里关系。
根据《物权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并且《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也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楼下邻居在深夜里敲王女士家的墙,并踢门,还划防盗窗,这些行为不但对王女士的睡眠造成侵害,并且也毁坏王女士的个人财产,对于这些侵害,王女士有权要求楼下邻居停止侵害并要求赔偿损失。
2. 从治安管理角度来说,楼下邻居的所为实际上就是在制造噪音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这就直接把很简单的、常见的噪音扰民的情况直接归入了法律的调整范围之内。
因此对于楼下邻居的所为,在报案的情况下她将会被警告,如果她不改正,将会被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所谓远亲不如近邻,对于隔音不好的楼层来说,如果邻居的声音确实是影响到了自己的正常生活,那么可以好好沟通,相互谅解。而不是私下里造出声音,或者做出其他不正当的行为。
对于楼下邻居深夜打扰他人睡眠的行为,大家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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