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色堂·格局篇」想要幸福,就要打开格局有心量
大多数人心的格局太小了,太注重人我、有无、多少、贫富的分别。目之所及,只停留在眼前,仅仅关注眼前与你有关的事物,并且往往我们所关注的,都是与我们有功利联系的事物。眼前鲜花万朵,对于一个只在乎功利的人而言,是视而不见的,即便看见了眼前的鲜花,所想到的也不过是能够贩卖多少钱而已,这样的心量,想想真是大煞风景!
我们的心所站的高度太低,所能够看到的东西自然也就十分有限了。
《庄子·逍遥游》里有这样一个故事:“有鸟焉,其名为鹏,背若泰山,翼若垂天之云;抟扶摇羊角而上者九万里,绝云气,负青天,然后图南,且适南冥也。斥笑之曰:‘彼且奚适也?我腾跃而上,不过数仞而下,翱翔蓬蒿之间,此亦飞之至也。而彼且奚适也?’此小大之辨也。”意思是说,在很远的北方,有一只大鸟,它的名字叫鹏。鹏有多大呢?我们大概很难想象,它的背像泰山那么大,翅膀像遮天之云一样。它顺风扶摇而上,背负青天,可以飞到很远很远的南方。有一只小雀叫斥,它对鹏的行为表示费解。斥那么小,飞起来不过几丈高,在蓬蒿之间穿行,也算是飞到了头,而自己却觉得很有意思,所以它就问鹏:“老兄,你花那么大工夫,飞那么远,何苦呢?”庄子评论这个故事,说这是“小大之辨”,也就是“小”和“大”的分别。小型动物自然没有办法理解大型动物的作为,同样,鹏也无法理解斥的想法。那么,比及我们的生活,自然也有这样的“小大之辨”,自然也有境界高低的问题了,好比你在平地上所能够看到的东西和你坐上飞机所能够见到的,自然要差得很远!
前阵子有个女学生给我打电话。她刚毕业就失恋了,觉得人生一点希望也没有,什么事都不想做。我说,你想一想,假如你以后和那个男孩子结婚了,甚至有了孩子,那个时候才发现感情有问题,那个时候你要承受的痛苦,比你今天失恋的痛苦,恐怕要大得多。
我们碰到问题之所以会那么纠结,就是因为我们的格局、心量太小,看待问题局限在某个程度上还没有打开。
一个你信任的人离开你相对于你的企业破产来说算得了什么呢?企业破产跟你今天开着车在马路上出了车祸相比,那又算得了什么?我们的痛苦还没有达到那个程度,所以我们很容易被看似严酷而实则幸运的现实所左右。其实人生的痛苦很大一部分正是来自我们的心量,是我们自己看待问题的视野太小了。
打个比方,如果你的心量就只有一杯水那么小,那一粒小石子扔进去都会激起千层浪;但如果你的心量像大海一样开阔,哪怕是再大的东西扔到里面去,恐怕也不会有多大的动静。
作为一个企业掌舵者,如果总是以是非执着去看待问题,是不可取的。因为这里充满了“我”的执着、“我”的想法,充满了个人的偏执。当我们这样看待问题的时候,就会被褊狭所干扰。一个真正优秀的企业掌舵者应该具有超越善恶、邪正、是非的格局。你本身既非善也非恶,既非邪也非正,既非有也非空,不要把自己定位为善恶、正邪、是非的判断者和裁决者。这样一来,你就会发现什么样的人都能为你所用,什么样的人在你那里都能找到自己的位置,什么样的人都能够得到包容和接纳。那么,你的团队还愁没有人才吗?
如果你总是有分别的观念在心中作祟,就会发现自己苦恼极了。这个人有一点缺点,那个人能力很强,但不服从你的领导,另外一个人做事情很精进,但就是生活上臭毛病一大堆。你可能总是在期许有这样一个人:一切的真、善、美,一切正向的东西都在他身上得到体现。这个世界上有没有这样的人呢?不可能有。
海德格尔将人称为“有死者”,因为人终究是要灭亡的,是有局限的个体,既不能永恒,也不可能完美无缺。
敌人、冤家、债主,他们才是我们真正的老师。因为我们的缺点自己是看不出来的,只有不断给你造成挫折的人,才可以使你身上所有的缺点暴露无遗,才能让你真正发现自己的弱点和问题所在。这样的人对强者来讲是最好的老师,对弱者来讲就是一个无底的深渊,就看你自己如何面对。如果你有足够的自信,你就会战胜自己;如果你没有那个自信,它就会让你毁灭。
大多数人心的格局太小了,太注重人我、有无、多少、贫富的分别。目之所及,只停留在眼前,仅仅关注眼前与你有关的事物,并且往往我们所关注的,都是与我们有功利联系的事物。眼前鲜花万朵,对于一个只在乎功利的人而言,是视而不见的,即便看见了眼前的鲜花,所想到的也不过是能够贩卖多少钱而已,这样的心量,想想真是大煞风景!
我们的心所站的高度太低,所能够看到的东西自然也就十分有限了。
《庄子·逍遥游》里有这样一个故事:“有鸟焉,其名为鹏,背若泰山,翼若垂天之云;抟扶摇羊角而上者九万里,绝云气,负青天,然后图南,且适南冥也。斥笑之曰:‘彼且奚适也?我腾跃而上,不过数仞而下,翱翔蓬蒿之间,此亦飞之至也。而彼且奚适也?’此小大之辨也。”意思是说,在很远的北方,有一只大鸟,它的名字叫鹏。鹏有多大呢?我们大概很难想象,它的背像泰山那么大,翅膀像遮天之云一样。它顺风扶摇而上,背负青天,可以飞到很远很远的南方。有一只小雀叫斥,它对鹏的行为表示费解。斥那么小,飞起来不过几丈高,在蓬蒿之间穿行,也算是飞到了头,而自己却觉得很有意思,所以它就问鹏:“老兄,你花那么大工夫,飞那么远,何苦呢?”庄子评论这个故事,说这是“小大之辨”,也就是“小”和“大”的分别。小型动物自然没有办法理解大型动物的作为,同样,鹏也无法理解斥的想法。那么,比及我们的生活,自然也有这样的“小大之辨”,自然也有境界高低的问题了,好比你在平地上所能够看到的东西和你坐上飞机所能够见到的,自然要差得很远!
前阵子有个女学生给我打电话。她刚毕业就失恋了,觉得人生一点希望也没有,什么事都不想做。我说,你想一想,假如你以后和那个男孩子结婚了,甚至有了孩子,那个时候才发现感情有问题,那个时候你要承受的痛苦,比你今天失恋的痛苦,恐怕要大得多。
我们碰到问题之所以会那么纠结,就是因为我们的格局、心量太小,看待问题局限在某个程度上还没有打开。
一个你信任的人离开你相对于你的企业破产来说算得了什么呢?企业破产跟你今天开着车在马路上出了车祸相比,那又算得了什么?我们的痛苦还没有达到那个程度,所以我们很容易被看似严酷而实则幸运的现实所左右。其实人生的痛苦很大一部分正是来自我们的心量,是我们自己看待问题的视野太小了。
打个比方,如果你的心量就只有一杯水那么小,那一粒小石子扔进去都会激起千层浪;但如果你的心量像大海一样开阔,哪怕是再大的东西扔到里面去,恐怕也不会有多大的动静。
作为一个企业掌舵者,如果总是以是非执着去看待问题,是不可取的。因为这里充满了“我”的执着、“我”的想法,充满了个人的偏执。当我们这样看待问题的时候,就会被褊狭所干扰。一个真正优秀的企业掌舵者应该具有超越善恶、邪正、是非的格局。你本身既非善也非恶,既非邪也非正,既非有也非空,不要把自己定位为善恶、正邪、是非的判断者和裁决者。这样一来,你就会发现什么样的人都能为你所用,什么样的人在你那里都能找到自己的位置,什么样的人都能够得到包容和接纳。那么,你的团队还愁没有人才吗?
如果你总是有分别的观念在心中作祟,就会发现自己苦恼极了。这个人有一点缺点,那个人能力很强,但不服从你的领导,另外一个人做事情很精进,但就是生活上臭毛病一大堆。你可能总是在期许有这样一个人:一切的真、善、美,一切正向的东西都在他身上得到体现。这个世界上有没有这样的人呢?不可能有。
海德格尔将人称为“有死者”,因为人终究是要灭亡的,是有局限的个体,既不能永恒,也不可能完美无缺。
敌人、冤家、债主,他们才是我们真正的老师。因为我们的缺点自己是看不出来的,只有不断给你造成挫折的人,才可以使你身上所有的缺点暴露无遗,才能让你真正发现自己的弱点和问题所在。这样的人对强者来讲是最好的老师,对弱者来讲就是一个无底的深渊,就看你自己如何面对。如果你有足够的自信,你就会战胜自己;如果你没有那个自信,它就会让你毁灭。
https://t.cn/A6SborqC
昨天买了微信读书的会员,今天在地铁上打开会员专享书单,看看有什么好书推荐。
看到一本叫《画家之眼》的书,随手翻开,没想到一下子就被抓住了,就像一无意间推开一扇门,一股光流把我瞬间淹没……
这本书的作者叫安德鲁.路米斯,是美国著名画家、作家、插画大师和美术教育家,在产出大量杰出画作的同时,还致力于输出卓越的美术专业课教材,让美术和美服务和启发更多的人。
《画家之眼》是路米斯的最后一本著作,是对于绘画构成美学的总结,也是这位艺术大师对有志于从事绘画艺术的年轻人的最后一次谆谆教导。
更难能可贵的是,在这本书里,路米斯不止展现了天才的艺术家如何思考、高明的画家如何观察世界,同时也启示普通人如何像获取灵感。
于是乎,这不仅是一样教你怎么绘画的书,更是一本怎么样从不一样的角度去观察和思考世界的书,从而带大家用“画家之眼”或者说“艺术家之眼”发现不一样的世界,使人们创作出不一样的美。
我们普通人看到的世界其实是没什么大的差别的,但画家看到的世界是不一样,比如梵高的世界、莫奈的世界。即使世界是荒芜一片的沙漠,画家也能帮你看出不样的世界。
读到这样的书,对我来说,真是相见恨晚,如获至宝。用佛家的话,心心相印。
很早之前,我就一直对自己说,要用艺术的眼睛看世界,做生活的艺术家,看见生活,发现美,记录美,传播美。
我推荐像每一个热爱创作乃至热爱生活的朋友,都不妨至少读读这本书的前言《艺术的起源与美的追寻》。
开篇第一句话就是“艺术可以是生活的一部分”,像是一句宣言,或是一声召唤,让我们重新审视艺术,审视生活,审视它们之间的关系。
如今艺术终于敞开大门,以前所未见的方式接受个人创意。艺术不再像以往那样,受限于绘画与雕塑的传统形式,而必须成为人们当下生活的一部分,“因为不管现在或未来,艺术都与我们同在”。
在此基础上,路米斯提出我们要赶紧破除“艺术是某种主义或教派”这种概念,深刻理解艺术其实是人类本身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与生俱来就有一种追求完美的欲望。
“艺术是人类努力创造更美好世界,并以不同形式将美融入生活的一种表现。”
不变的是对美的追寻,变化的只是艺术形式。路米斯说,不妨把艺术当成一条河流,从古流到今,有部分河水已经流过我们身边,有部分正在经过,还有一大部分尚未流至。
于是我们可以把历史上每幅画都视为这条艺术之河中的一瓢水,它或映照真实,或映照幻想,都是美景。
艺术源源不尽之水,一如生活长河川流不息。
对于美,我们面临最大的危机是:允许美因为个人意见、趋势和主义而陷入困境,让个人的理解局限在只有少数人支持的武断意见。
美是包罗万象的,美是自由的,美是属于所有人的,它就在我们的周遭,等待我们去发现,去创造,去诠释,用每个人自己的独特方式。
接下来的一段阐述,对我来说感触最深,最有共鸣,我觉得它解答了包括我在内的许多写作者的困惑。
人们常问:如何分辨一幅好画?演员暨艺术品收藏家文生·普莱斯(Vincent Price)巧妙回答说:能取悦你的画,就是一幅好画。
如果这种说法是对的,那么接下来要问的问题就是:如何画出一幅好画?
路米斯说,相信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呼应普莱斯的说法,那就是:用取悦自己的方式去画,就能画出一幅好画。
别管其他人怎么说和怎么做,除非你认为那个人的作品最能启发你。不要因为别人的说理、含混不清的解释和推销辞令,就照着别人的方式去做。你从“实做”中感受的喜悦,才是你培养任何个人技法的重要基础。
“记住,你拥有的独特优势是,或许你发现的美,是与众不同的,你用跟他人不同的方式去切入、去发现美。这项差异会协助你挑选与自己品位相符的主题,也会引导你前往令你欣喜的新领域。
因为美无所不在,所以美的来源可说是源源不绝。但是真正能捕捉到美,却是极其罕见,也是一项亘古不变的挑战。”
说得真好。其实不只是绘画,包括写作,摄影等等一切创作,都可以用这样去重新审视和选择:
用取悦自己的方式去写,去拍,去创造。
道理其实很简单,但真正去这样实践,并且保持初心,步履不停的人,难能可贵。
路米斯鼓励大家要用取悦自己的方式去创作,而且指出了为什么要这么做的意义。其实最终我们都只能并且只要活出我们自己,就像每个人发现的美一样,是与众不同的。
现实生活中,我们很多人害怕自己跟别人不一样,害怕自己看见的、发现的美,别人不认同,慢慢失去了自我,躲在人云亦云的保护壳里。
导致写出来的文章、拍出来的照片、画出来的画首先取悦了别人,而忽略自己最真实的感受,到后来甚至都不愿意再看自己的作品,找不到创作最初的感动,在错的方向上越走越远。
不妨想想,你有多久没有因为自己写出一篇好文章、拍到一张好照片而发自内心地感到愉悦和幸福?
我庆幸目前为止自己仍保留这样的感受,特别是每当写一篇自己满意的文章时,进入心流的过程是美妙的,写完之后,内心有一段时间觉得非常舒畅,宽容,感恩,好像世上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有一种“屋宇宽厚,万物美好”的满足感。
当然这种感受不会一直持续,但这种写作的快感,成为我写下一篇的源动力。
写作这一路上曲曲折折,遇到过各种各样的困难、挫折、瓶颈,也曾陷入过自我怀疑,被别人的意见所干扰,所幸,那份最初的感动,依然还在。
只要它还在,就不会迷路。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路米斯的《画家之眼》虽然处处闪现思想的光华,但它同时是一本实操性很强的工具书,关于该画什么、如何化繁为简以及关于设计、比例、色彩、韵律、形体、光的明暗、主题之美等等都有详细的论述。
而这一切,其实都是服务于“用取悦自己的方式去画”。
所以,路米斯说他供给年轻画家的“最稳当忠告”是:
先把绘画技法学好,持续不断地探索美,并研究表现美的新方法,强化本身的内在信念,让个人风格逐渐形成,而且不受任何先入为主的成见影响(例如:别人认为你该怎么画),也不被画评家可能做出的评价所阻碍。
最终还是为了成为你自己。
愿我们在这丰盛辽阔的世界里,发现生活的美,成为自己的光。
写于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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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本叫《画家之眼》的书,随手翻开,没想到一下子就被抓住了,就像一无意间推开一扇门,一股光流把我瞬间淹没……
这本书的作者叫安德鲁.路米斯,是美国著名画家、作家、插画大师和美术教育家,在产出大量杰出画作的同时,还致力于输出卓越的美术专业课教材,让美术和美服务和启发更多的人。
《画家之眼》是路米斯的最后一本著作,是对于绘画构成美学的总结,也是这位艺术大师对有志于从事绘画艺术的年轻人的最后一次谆谆教导。
更难能可贵的是,在这本书里,路米斯不止展现了天才的艺术家如何思考、高明的画家如何观察世界,同时也启示普通人如何像获取灵感。
于是乎,这不仅是一样教你怎么绘画的书,更是一本怎么样从不一样的角度去观察和思考世界的书,从而带大家用“画家之眼”或者说“艺术家之眼”发现不一样的世界,使人们创作出不一样的美。
我们普通人看到的世界其实是没什么大的差别的,但画家看到的世界是不一样,比如梵高的世界、莫奈的世界。即使世界是荒芜一片的沙漠,画家也能帮你看出不样的世界。
读到这样的书,对我来说,真是相见恨晚,如获至宝。用佛家的话,心心相印。
很早之前,我就一直对自己说,要用艺术的眼睛看世界,做生活的艺术家,看见生活,发现美,记录美,传播美。
我推荐像每一个热爱创作乃至热爱生活的朋友,都不妨至少读读这本书的前言《艺术的起源与美的追寻》。
开篇第一句话就是“艺术可以是生活的一部分”,像是一句宣言,或是一声召唤,让我们重新审视艺术,审视生活,审视它们之间的关系。
如今艺术终于敞开大门,以前所未见的方式接受个人创意。艺术不再像以往那样,受限于绘画与雕塑的传统形式,而必须成为人们当下生活的一部分,“因为不管现在或未来,艺术都与我们同在”。
在此基础上,路米斯提出我们要赶紧破除“艺术是某种主义或教派”这种概念,深刻理解艺术其实是人类本身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与生俱来就有一种追求完美的欲望。
“艺术是人类努力创造更美好世界,并以不同形式将美融入生活的一种表现。”
不变的是对美的追寻,变化的只是艺术形式。路米斯说,不妨把艺术当成一条河流,从古流到今,有部分河水已经流过我们身边,有部分正在经过,还有一大部分尚未流至。
于是我们可以把历史上每幅画都视为这条艺术之河中的一瓢水,它或映照真实,或映照幻想,都是美景。
艺术源源不尽之水,一如生活长河川流不息。
对于美,我们面临最大的危机是:允许美因为个人意见、趋势和主义而陷入困境,让个人的理解局限在只有少数人支持的武断意见。
美是包罗万象的,美是自由的,美是属于所有人的,它就在我们的周遭,等待我们去发现,去创造,去诠释,用每个人自己的独特方式。
接下来的一段阐述,对我来说感触最深,最有共鸣,我觉得它解答了包括我在内的许多写作者的困惑。
人们常问:如何分辨一幅好画?演员暨艺术品收藏家文生·普莱斯(Vincent Price)巧妙回答说:能取悦你的画,就是一幅好画。
如果这种说法是对的,那么接下来要问的问题就是:如何画出一幅好画?
路米斯说,相信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呼应普莱斯的说法,那就是:用取悦自己的方式去画,就能画出一幅好画。
别管其他人怎么说和怎么做,除非你认为那个人的作品最能启发你。不要因为别人的说理、含混不清的解释和推销辞令,就照着别人的方式去做。你从“实做”中感受的喜悦,才是你培养任何个人技法的重要基础。
“记住,你拥有的独特优势是,或许你发现的美,是与众不同的,你用跟他人不同的方式去切入、去发现美。这项差异会协助你挑选与自己品位相符的主题,也会引导你前往令你欣喜的新领域。
因为美无所不在,所以美的来源可说是源源不绝。但是真正能捕捉到美,却是极其罕见,也是一项亘古不变的挑战。”
说得真好。其实不只是绘画,包括写作,摄影等等一切创作,都可以用这样去重新审视和选择:
用取悦自己的方式去写,去拍,去创造。
道理其实很简单,但真正去这样实践,并且保持初心,步履不停的人,难能可贵。
路米斯鼓励大家要用取悦自己的方式去创作,而且指出了为什么要这么做的意义。其实最终我们都只能并且只要活出我们自己,就像每个人发现的美一样,是与众不同的。
现实生活中,我们很多人害怕自己跟别人不一样,害怕自己看见的、发现的美,别人不认同,慢慢失去了自我,躲在人云亦云的保护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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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路米斯的《画家之眼》虽然处处闪现思想的光华,但它同时是一本实操性很强的工具书,关于该画什么、如何化繁为简以及关于设计、比例、色彩、韵律、形体、光的明暗、主题之美等等都有详细的论述。
而这一切,其实都是服务于“用取悦自己的方式去画”。
所以,路米斯说他供给年轻画家的“最稳当忠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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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还是为了成为你自己。
愿我们在这丰盛辽阔的世界里,发现生活的美,成为自己的光。
写于广州
#三晋法援基层行# 【晋中市法律援助铆足劲提升群众幸福感】“面对困难,一双援手就能解燃眉之急;面对不公,一项建议就能拨开云雾见青天。”为了能够让法治之光照亮每个人,在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每名司法工作者心中,始终秉持着这一信念,为民诉苦、为民解困,用法律撑起生活晴空,安抚每一颗疲累的心。
8月8日8时,“三晋法援基层行”采访团一行随着办事群众一起进入晋中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郭律师,太感谢你了!李某欠我的36000元钱到账了。”“刘阿姨你先坐一会,马某马上就到,来了就签调解协议,您放心……”
早上刚上班,这里的值班律师、司法工作人员就忙个不停。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马志雄介绍道:“随着晋中市经济社会的进一步转型发展,矛盾纠纷也有了新变化。而我们作为群众家门口的法律服务中心,也像亲历者一样,感受到了群众对法律公平正义的渴望。”
近些年,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继续以群众方便为工作导向,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最高标准,按照晋中市司法局安排部署,围绕“依法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建设,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品牌活动和免费法律咨询、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等重点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形象,取得了良好成绩,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辛劳换笑颜,让农民工兄弟减轻负累
2021年7月28日上午,一面写有“法律卫士、品德高尚、敬业正直、为民解忧”的锦旗被送到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看到这面锦旗,马志雄和司法工作人员感慨良多。
马志雄介绍:“一年半之前,李某由于其所在单位太原钢城某有限公司与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予给付其加班工资等问题申请法律援助。”了解情况后,中心立即为李某开通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很快为其办理了指派手续。在承办律师据理力争、一丝不苟的悉心帮助下,本案经过仲裁、一审、二审,历时一年半之久,为李某争取到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加班工资共计51260元。
近年来,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针对农民工欠薪热点问题,发挥职能优势,采取多种措施助力农民工。在这项工作开展中,开辟的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是让种种帮扶措施集中办好事的“牵头羊”。
在晋中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立了“农民工优先”服务牌,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制度,对当天农民工申请欠薪、工伤案件推行“马上办、不过夜”,即时指派现场值班律师,让农民工少跑腿。如遇重大案件,中心指派擅长农民工案件的律师办理,实现了定人定案,全程护航农民工权益。
面对新时期务工环境产生的新问题,该中心还扩大了农民工法律援助范围。马志雄介绍:“我们将农民工、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列入重点援助对象,对涉及农民工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劳动就业、环境保护等基本民生权利事项列入法律援助范围。”考虑到一些索要工资、受到工伤伤害的困难农民工的经济状况,中心简化受理审查程序,免予审查他们的经济困难状况,让他们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对于疑难案件,中心施行了“讨论把关报告制”,对群体性、突发性、涉法涉诉上访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进行集体讨论,用法律把关,并提出处置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处置意见及时向主管司法局或有关部门报告。
据统计,2020年,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成立以来,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12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现场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
点到点面对面,深植法律条款在心间
要让群众感受法律的公正公平,就必然要提高法律在群众心中的知晓率,在工作生活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8月3日,晋中市司法局联合榆次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单位,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
为了使这部“暖民心、惠民生”的法律家喻户晓,晋中市司法局在晋中市司法行政系统进行了专门部署。
“三晋法律援助基层行”专题采访宣传活动、法律援助法“五进”宣传等活动相继亮相。
通过市县两级多种形式、多种方式、多种媒体的宣传,将法律援助法的宣传活动推向高潮,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加深对法律援助法的认识与了解,主动地通过法律援助手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扩大法律援助法在全社会的影响,推动全社会更加公平公正。
“哪些群体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要如何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质量又该如何保障?”在晋中市司法局联手晋中市图书馆共同举办的凤鸣讲坛“美好生活、从法援开始”专题法律援助法解读中,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法律援助律师韩茹,从法律援助的形式、范围、程序、保障和监督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做了更为细致的解读。
面对群众对法律援助这一政策的欢迎,韩茹很欣慰:“让法律援助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获得优质的法律服务及有效的法律救济,切实发挥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民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是我们每一名法律工作者的心愿,也是每一个法律服务机构存在的意义。”
暖心换民心,做群众的法律“避风港”
“法律援助,收不收费?比请律师贵吗?”在一次访谈栏目中,“免费还是收费”的问题,被网友们提及多次。“公民获得法律援助完全是免费的,也就是说,在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情况下,公民的法律服务费用将由政府来埋单。”面对网友们的问询,受访的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马志雄一次次回答着网友们的提问。
据了解,除了免费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晋中市司法行政部门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成为了人民群众身边的“避风港”。
截至今年5月,晋中市建成了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和207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并与部、省级12348电话热线平台、服务网络平台互联互通,提前半年完成了法治社会十四五规划中“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以晋中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例,律师、援助、公证、调解、鉴定等7个窗口覆盖了群众解决生活纷扰所需的全部法律服务类型,成立至今已经接待群众来访6069人次,来电8900人次,指派办理法律援助1584件,全国西部法律援助志愿者培训班也曾在这里现场教学。
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近年来,晋中市以方便群众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推出了简化程序、扩大范围、调解优先、上门服务、异地协作等十项便民服务措施,开展了“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仅今年已经解答人民群众法律咨询15825件,受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1030件。
针对妇女儿童和老年群体,晋中市司法行政部门和北尧、玉湖社区开展结对共建,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法宣传咨询活动,有针对性地为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法律服务。2019年,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晋中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宏表示,今后,晋中市司法行政部门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提升工程”,建立健全援助人才库动态调整机制,引导更多的律师、公证员、鉴定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不断扩大援助覆盖群体,提升援助服务质效,真正以应援尽援的法律援助工作为晋中市加快建设全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保民生、赋新能。
8月8日8时,“三晋法援基层行”采访团一行随着办事群众一起进入晋中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郭律师,太感谢你了!李某欠我的36000元钱到账了。”“刘阿姨你先坐一会,马某马上就到,来了就签调解协议,您放心……”
早上刚上班,这里的值班律师、司法工作人员就忙个不停。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马志雄介绍道:“随着晋中市经济社会的进一步转型发展,矛盾纠纷也有了新变化。而我们作为群众家门口的法律服务中心,也像亲历者一样,感受到了群众对法律公平正义的渴望。”
近些年,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继续以群众方便为工作导向,以群众满意为工作最高标准,按照晋中市司法局安排部署,围绕“依法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建设,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特殊群体’品牌活动和免费法律咨询、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等重点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形象,取得了良好成绩,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辛劳换笑颜,让农民工兄弟减轻负累
2021年7月28日上午,一面写有“法律卫士、品德高尚、敬业正直、为民解忧”的锦旗被送到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看到这面锦旗,马志雄和司法工作人员感慨良多。
马志雄介绍:“一年半之前,李某由于其所在单位太原钢城某有限公司与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予给付其加班工资等问题申请法律援助。”了解情况后,中心立即为李某开通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很快为其办理了指派手续。在承办律师据理力争、一丝不苟的悉心帮助下,本案经过仲裁、一审、二审,历时一年半之久,为李某争取到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加班工资共计51260元。
近年来,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针对农民工欠薪热点问题,发挥职能优势,采取多种措施助力农民工。在这项工作开展中,开辟的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是让种种帮扶措施集中办好事的“牵头羊”。
在晋中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立了“农民工优先”服务牌,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制度,对当天农民工申请欠薪、工伤案件推行“马上办、不过夜”,即时指派现场值班律师,让农民工少跑腿。如遇重大案件,中心指派擅长农民工案件的律师办理,实现了定人定案,全程护航农民工权益。
面对新时期务工环境产生的新问题,该中心还扩大了农民工法律援助范围。马志雄介绍:“我们将农民工、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列入重点援助对象,对涉及农民工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劳动就业、环境保护等基本民生权利事项列入法律援助范围。”考虑到一些索要工资、受到工伤伤害的困难农民工的经济状况,中心简化受理审查程序,免予审查他们的经济困难状况,让他们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对于疑难案件,中心施行了“讨论把关报告制”,对群体性、突发性、涉法涉诉上访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进行集体讨论,用法律把关,并提出处置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处置意见及时向主管司法局或有关部门报告。
据统计,2020年,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成立以来,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12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现场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
点到点面对面,深植法律条款在心间
要让群众感受法律的公正公平,就必然要提高法律在群众心中的知晓率,在工作生活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8月3日,晋中市司法局联合榆次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单位,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
为了使这部“暖民心、惠民生”的法律家喻户晓,晋中市司法局在晋中市司法行政系统进行了专门部署。
“三晋法律援助基层行”专题采访宣传活动、法律援助法“五进”宣传等活动相继亮相。
通过市县两级多种形式、多种方式、多种媒体的宣传,将法律援助法的宣传活动推向高潮,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加深对法律援助法的认识与了解,主动地通过法律援助手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扩大法律援助法在全社会的影响,推动全社会更加公平公正。
“哪些群体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要如何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质量又该如何保障?”在晋中市司法局联手晋中市图书馆共同举办的凤鸣讲坛“美好生活、从法援开始”专题法律援助法解读中,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法律援助律师韩茹,从法律援助的形式、范围、程序、保障和监督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做了更为细致的解读。
面对群众对法律援助这一政策的欢迎,韩茹很欣慰:“让法律援助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获得优质的法律服务及有效的法律救济,切实发挥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民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是我们每一名法律工作者的心愿,也是每一个法律服务机构存在的意义。”
暖心换民心,做群众的法律“避风港”
“法律援助,收不收费?比请律师贵吗?”在一次访谈栏目中,“免费还是收费”的问题,被网友们提及多次。“公民获得法律援助完全是免费的,也就是说,在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情况下,公民的法律服务费用将由政府来埋单。”面对网友们的问询,受访的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马志雄一次次回答着网友们的提问。
据了解,除了免费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晋中市司法行政部门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成为了人民群众身边的“避风港”。
截至今年5月,晋中市建成了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和207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并与部、省级12348电话热线平台、服务网络平台互联互通,提前半年完成了法治社会十四五规划中“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以晋中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例,律师、援助、公证、调解、鉴定等7个窗口覆盖了群众解决生活纷扰所需的全部法律服务类型,成立至今已经接待群众来访6069人次,来电8900人次,指派办理法律援助1584件,全国西部法律援助志愿者培训班也曾在这里现场教学。
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近年来,晋中市以方便群众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推出了简化程序、扩大范围、调解优先、上门服务、异地协作等十项便民服务措施,开展了“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仅今年已经解答人民群众法律咨询15825件,受理特殊群体法律援助1030件。
针对妇女儿童和老年群体,晋中市司法行政部门和北尧、玉湖社区开展结对共建,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法宣传咨询活动,有针对性地为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法律服务。2019年,晋中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晋中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宏表示,今后,晋中市司法行政部门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提升工程”,建立健全援助人才库动态调整机制,引导更多的律师、公证员、鉴定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不断扩大援助覆盖群体,提升援助服务质效,真正以应援尽援的法律援助工作为晋中市加快建设全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保民生、赋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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