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1,周五,长春(下),
这么晚了还有那么多医护人员坚持在工作岗位上,老百姓在排队,为什么会发展到现在这种程度呢?
我想,与相关部门的疫情防控不严有关吧!
我所在的社区群,相关负责人只管通知,看不到有什么行动,却总能看到网上那些“摆拍”的视频,他们是在自欺,还是在欺人?……这次好了,吉林省疫情上热搜了,希望多上几天,让全国人民看到那些不让发布的内容,相关部门及负责人实际上是什么态度处理的,而不是摆拍后的假象……
再就是,希望这次能下去几个重要职位的人,如果开始防控措施到位,就不会有现在“封城”的结果了……至少不会严重到“除生活必需品”的门市全部停业,这样的结果会让很多小店入不敷出的,结果就是赔钱、关门大吉……影响整个城市的经济发展、降低人们幸福感(我觉得长春人们的幸福感原本就不高,只是需求低了才提升了幸福感,因为需求太高也实现不了,毕竟长春顶多算个二线城市……)
现在面对疫情,只能自求多福,能找合法门路赚钱就坚持干,疫情过去后,倒霉的最终还是老百姓,尤其是那些没交保险的人(公司不给交、不签合同)、没有带薪休假的人、房贷车贷压力大的人等……最后买单的人只能是自己!!!#实时记录心情#
这么晚了还有那么多医护人员坚持在工作岗位上,老百姓在排队,为什么会发展到现在这种程度呢?
我想,与相关部门的疫情防控不严有关吧!
我所在的社区群,相关负责人只管通知,看不到有什么行动,却总能看到网上那些“摆拍”的视频,他们是在自欺,还是在欺人?……这次好了,吉林省疫情上热搜了,希望多上几天,让全国人民看到那些不让发布的内容,相关部门及负责人实际上是什么态度处理的,而不是摆拍后的假象……
再就是,希望这次能下去几个重要职位的人,如果开始防控措施到位,就不会有现在“封城”的结果了……至少不会严重到“除生活必需品”的门市全部停业,这样的结果会让很多小店入不敷出的,结果就是赔钱、关门大吉……影响整个城市的经济发展、降低人们幸福感(我觉得长春人们的幸福感原本就不高,只是需求低了才提升了幸福感,因为需求太高也实现不了,毕竟长春顶多算个二线城市……)
现在面对疫情,只能自求多福,能找合法门路赚钱就坚持干,疫情过去后,倒霉的最终还是老百姓,尤其是那些没交保险的人(公司不给交、不签合同)、没有带薪休假的人、房贷车贷压力大的人等……最后买单的人只能是自己!!!#实时记录心情#
中概股在国内被政策的铁拳打压,回到美国又被问责,如今甚至面临退市的风险。里外不是人。但回香港或大A,根本没有这么多钱装得下,也没有现成的制度予以支持。
政策的铁拳想来就来,A4纸一刀切,搞的人心惶惶,毫无商业信誉可言,今天你是合法经营,明天就被点名要求变成非营利机构,不能让你赚钱。这种环境怎能让人安安心心踏踏实实地做企业为社会创造价值。 https://t.cn/R08hb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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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鹦鹉是我在网上买的,不是我自己抓的,怎么要判刑?”老陈做梦都没想到,自己养龟养鸟的爱好,让自己有了牢狱之灾。原因是他花75元在网上买了2只鹦鹉,但这鹦鹉的来头却不简单,所以被判刑1年9个月,还要交5000元的罚款。
老陈50多岁,平日无聊没有什么好爱,就喜欢在家捣鼓点花花草草,还喜欢养鱼养龟。后来,老陈更是对鹦鹉产生了兴趣,通过网购平台,买了2只棕头牡丹鹦鹉。快递到家后,老陈爱不释手,整日在家逗鸟为乐。可没想到,警方却找上了门。
原来,警方收到线索,发现老陈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于是上门调查。警方在现场发现了疑似2只野生的乌龟和4只鹦鹉。后来,带回去做鉴定后,发现鹦鹉存在问题。原来,老陈在某平台上买的的2只鹦鹉,其实不是桃脸牡丹鹦鹉,而是原产于非洲,在我国基本都是人工繁育,被列为“近危”保护物种,市场价大概10000元一只。
所以,警方认定老陈的行为属于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老陈被判处了1年9个月,还要交罚金5000元。判决下来后,老陈很不服气,觉得处罚太严厉,表示要上诉。(案例来源:广东省汕头市中级法院)
那么,老陈为什么要选择上诉呢,他不服气的理由是什么呢?
1、老陈说自己买鹦鹉之前,不知道这鹦鹉的品种,而且是在正规网购平台网上买的,他潜意识就觉得这东西就是合法的。就算他有过错,也是无心和无意的,应该要以过失犯罪处理,减轻对他的处罚。
2、鹦鹉只花了75元,从支付的钱上也可以看出,他买的是普通的品种,他怎么会知道这鹦鹉会有来头?就算追究责任,也应该是追究卖家的责任,怎么会先处罚他呢?而且平台是受监管部门审批和监管的,卖家难道没责任吗?
3、他主动认罪,检方一开始也说了,他认罪态度好,对他的量刑建议是1年刑期和3000元罚金。可是开庭后,检方却临时变卦,把量刑建议改成了1年6个月至2年,罚金5000元,这点让他更难接受。
但是,法院还是驳回了老陈的上诉,理由有以下几点:
1、老陈确实是无证饲养,不符合相关规定。
2、一审已经酌情考虑到老陈的犯罪事实和性质,已经对他从轻处罚。
3、老陈当庭表示不认可检方的量刑建议,虽然是自愿认罪,但不具备认罚的情节,所以不适用认罪认罚的制度。
综上所述,二审还是维持了原判。可能有网友觉得老陈挺委屈的,但是你要知道,没有市场就没有伤害,正是因为有了老陈这样的人,所以很多人才会去抓捕濒临灭绝的动物赚钱。而且,饲养鹦鹉也不是随便养的,要有相关的证,老陈和很多朋友一样,对此一点都不了解。
希望老陈能吸取教训,以后多了解清楚了,再去养小动物。另外,希望相关的平台能够加大审查和提醒的义务,不然会有更多的老陈出现。
还有网友有疑问,能在正规网购平台上买到?为什么卖家无罪,买家有罪?这是为啥?如果你知道,欢迎留下看法。另外,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
老陈50多岁,平日无聊没有什么好爱,就喜欢在家捣鼓点花花草草,还喜欢养鱼养龟。后来,老陈更是对鹦鹉产生了兴趣,通过网购平台,买了2只棕头牡丹鹦鹉。快递到家后,老陈爱不释手,整日在家逗鸟为乐。可没想到,警方却找上了门。
原来,警方收到线索,发现老陈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于是上门调查。警方在现场发现了疑似2只野生的乌龟和4只鹦鹉。后来,带回去做鉴定后,发现鹦鹉存在问题。原来,老陈在某平台上买的的2只鹦鹉,其实不是桃脸牡丹鹦鹉,而是原产于非洲,在我国基本都是人工繁育,被列为“近危”保护物种,市场价大概10000元一只。
所以,警方认定老陈的行为属于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老陈被判处了1年9个月,还要交罚金5000元。判决下来后,老陈很不服气,觉得处罚太严厉,表示要上诉。(案例来源:广东省汕头市中级法院)
那么,老陈为什么要选择上诉呢,他不服气的理由是什么呢?
1、老陈说自己买鹦鹉之前,不知道这鹦鹉的品种,而且是在正规网购平台网上买的,他潜意识就觉得这东西就是合法的。就算他有过错,也是无心和无意的,应该要以过失犯罪处理,减轻对他的处罚。
2、鹦鹉只花了75元,从支付的钱上也可以看出,他买的是普通的品种,他怎么会知道这鹦鹉会有来头?就算追究责任,也应该是追究卖家的责任,怎么会先处罚他呢?而且平台是受监管部门审批和监管的,卖家难道没责任吗?
3、他主动认罪,检方一开始也说了,他认罪态度好,对他的量刑建议是1年刑期和3000元罚金。可是开庭后,检方却临时变卦,把量刑建议改成了1年6个月至2年,罚金5000元,这点让他更难接受。
但是,法院还是驳回了老陈的上诉,理由有以下几点:
1、老陈确实是无证饲养,不符合相关规定。
2、一审已经酌情考虑到老陈的犯罪事实和性质,已经对他从轻处罚。
3、老陈当庭表示不认可检方的量刑建议,虽然是自愿认罪,但不具备认罚的情节,所以不适用认罪认罚的制度。
综上所述,二审还是维持了原判。可能有网友觉得老陈挺委屈的,但是你要知道,没有市场就没有伤害,正是因为有了老陈这样的人,所以很多人才会去抓捕濒临灭绝的动物赚钱。而且,饲养鹦鹉也不是随便养的,要有相关的证,老陈和很多朋友一样,对此一点都不了解。
希望老陈能吸取教训,以后多了解清楚了,再去养小动物。另外,希望相关的平台能够加大审查和提醒的义务,不然会有更多的老陈出现。
还有网友有疑问,能在正规网购平台上买到?为什么卖家无罪,买家有罪?这是为啥?如果你知道,欢迎留下看法。另外,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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