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7新闻资讯# 【装载蔬菜大货车高速自燃 多部门及时救援止损】
2020年3月8日晚9:00,安顺高速公路管理处关岭路政执法大队路政员接报警电话,沪昆高速G60K2019+700下行(昆明至贵阳方向)处有一起大货车自燃事故,路政员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同时联系消防、交警、应急等单位协同处置,全力开展现场救援工作。
路政员赶到事故现场后发现,一辆装载蔬菜的大货车停在应急车道,货车冒着大火,发出滚滚浓烟,形势非常危急,所幸现场无人员伤亡。路政员当即配合交警、摆放安全锥、封闭应急车道及行车道为消防部门救援开辟安全作业区域,并疏导交通。
消防部门立即对火势进行扑救,大约30分钟后,在多方的的努力下,火势被完全扑灭,放行行车道通行。火势扑灭后路政员又配合养护部门开始进行现场清障工作,为减少车主的损失,养护工人及路政队员争分夺秒的将未烧坏的蔬菜轻拿轻搬进行转运,做好拖车前准备工作。经过大约两小时的转运处理为车主保存了部分蔬菜,减少了损失现场开始给大货车更换损毁轮胎后将自燃车辆拖离现场,最终在多方的救援努力下,与3月9日2:19将现场全部清理完毕,高速公路恢复正常通行。
据了解,该车是由于机械故障导致的自燃。在此,关岭路政执法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在行驶过程中多多注意车辆状况,同时在车上一定要配置灭火器,遇到车辆自燃的时候,可以使用灭火器展开自救。如火势无法控制,人员应及时撤离到安全地带并拨打报警电话。
(关岭路政执法大队 白双铭 / 文 谷雨 / 图)
2020年3月8日晚9:00,安顺高速公路管理处关岭路政执法大队路政员接报警电话,沪昆高速G60K2019+700下行(昆明至贵阳方向)处有一起大货车自燃事故,路政员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同时联系消防、交警、应急等单位协同处置,全力开展现场救援工作。
路政员赶到事故现场后发现,一辆装载蔬菜的大货车停在应急车道,货车冒着大火,发出滚滚浓烟,形势非常危急,所幸现场无人员伤亡。路政员当即配合交警、摆放安全锥、封闭应急车道及行车道为消防部门救援开辟安全作业区域,并疏导交通。
消防部门立即对火势进行扑救,大约30分钟后,在多方的的努力下,火势被完全扑灭,放行行车道通行。火势扑灭后路政员又配合养护部门开始进行现场清障工作,为减少车主的损失,养护工人及路政队员争分夺秒的将未烧坏的蔬菜轻拿轻搬进行转运,做好拖车前准备工作。经过大约两小时的转运处理为车主保存了部分蔬菜,减少了损失现场开始给大货车更换损毁轮胎后将自燃车辆拖离现场,最终在多方的救援努力下,与3月9日2:19将现场全部清理完毕,高速公路恢复正常通行。
据了解,该车是由于机械故障导致的自燃。在此,关岭路政执法大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在行驶过程中多多注意车辆状况,同时在车上一定要配置灭火器,遇到车辆自燃的时候,可以使用灭火器展开自救。如火势无法控制,人员应及时撤离到安全地带并拨打报警电话。
(关岭路政执法大队 白双铭 / 文 谷雨 / 图)
2020年3月9日下午14时25分许,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盐场堡高速公路大队巡逻民警陈璇,辅警杨文远落实辖区巡逻勤务。在巡逻中发现G30连霍高速1702公里处,往兰州方向有一行人在高速公路行走,随即在做好安全防护后立刻上前进行询问情况。经询问得知,他要前往兰州。巡逻民警对该行人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其安全护送至兰州北出口可以乘坐公交车的安全地带。交警提示:行人严禁进入高速公路,在高速行走或者横穿高速公路都存在很大得安全隐患,引发交通事故必须承担相应得法律责任!
【醉酒男子深夜爬上31层楼顶 民警绕到其身后成功救人】据介绍,3月4日22时30分许,黑河市兴安边境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小区居民报警,称有一醉酒男子砸破一楼玻璃门,强行上到31楼楼顶天台,担心有风险。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一名男子站在楼顶边缘处,手中拿着一个未喝完的白酒瓶。该男子处于醉酒状态,看见有人来,情绪十分激动地大喊:“你们别过来,退后、退后,我不想麻烦你们。”由于当时天气气温较低,男子又站在楼体高处,随时可能坠楼。民警分成两组,一组与醉酒男子交谈,分散其注意力,另一组悄悄绕到他身后,伺机将他拽下,并带至安全地带。
经查,醉酒男子洪某没有受伤,兴安边境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故意损毁财物案违法行为人洪某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链接: https://t.cn/A6zhXqJw
经查,醉酒男子洪某没有受伤,兴安边境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故意损毁财物案违法行为人洪某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链接: https://t.cn/A6zhXq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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