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TM的闭嘴!保时捷你赔得起吗?”云南昆明,男子驾车出停车场,开至道闸处,道闸连续两次砸到保时捷车身,车主冲进值班岗亭,3次打砸显示屏幕,导致整个停车场系统崩溃,所有车辆无法进出……
7月25日凌晨,在监控视频中看到,一辆保时捷卡宴正要开出停车场时,突然道闸下落,直接砸到车顶。车主在查看车辆情况时,道闸又一次下落,再次砸到车顶。
画面中可以看到,停车场管理员小谢全程都注意到了这个情况,在车主要出去时,他已经按了一下按钮,当道闸落下来,砸到车时,小谢立马控制道闸开起来,然而道闸又砸下来,他又控制。
车主见自己的车被损坏,大发雷霆,冲进值班岗亭,破口大骂,骂完依旧不解恨,车主开始打砸停车场控制系统的显示器,先后3次分别用铁罐子、电脑键盘,垃圾桶打砸显示器,显示器瞬间黑屏,随后整个停车场就处于系统崩溃的状态,所有的车辆都无法进出……
事发突然,小谢只得报警求助。民警赶到后,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调查。期间,车主的朋友还安排人员到现场更换了被砸坏的显示屏。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停车场是和道闸公司属于合作关系,有保险、有合同,砸到车或者是砸到人的话,保险会进行相关赔偿。
管理员小谢说:“这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不会推卸。我当时跟他道歉,也说了会赔偿。但是,当时他喝了酒,语气比较冲,态度比较恶劣。不停骂脏话,还从馆子里出来三四个人,有点威胁我的样子!”
此视频一出,立即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
有网友说:“道闸坏了,正好愁没钱修,然后你就来砸一下电脑。本来那个司机没错的,但是他动手了,天平就反转了!”
有网友说:“我们小区的道闸也老是出问题,我也被砸过头,我还抱着娃。保安来了一句,不是没砸着吗?也没砸到小孩啊!当时,就把我气得够呛!”
有网友说:“这个停车场我去过,那个道闸真的不方便,监控摄像头角度不好,控制道闸的人员白天经常闲着,每次出来过道闸都很糟心。当然,保时捷车主处理方式确实不对,如果我的保时捷被闸了,我肯定也很难受!”
有网友说:“本来是停车单方面赔,这下好了,还得赔对方。杆子自动砸下来,商家会赔偿,车主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这不是赔偿的问题了,可能还会拘留!”
那么,保时捷车主会受到怎样的法律惩治呢?
1、寻衅滋事。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的,按治安处罚法执行。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具体的本案,虽然保时捷车主的行为,导致整个停车场的系统崩溃,所有车辆无法进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但属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违法行为论处。保时捷车主可能至少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
2、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虽然,车主的朋友安排人员到现场更换了被砸坏的显示屏,但因为系统崩溃造成停车场的损失,同样也需要保时捷车主进行赔偿。
3、酒驾。管理员小谢有提到:“车主当时喝酒了,所以语气很嚣张”。如果车主此前饮过酒,但他只行驶了停车场的这一段是否属于酒驾呢?
依照相关条例,只要驾驶人坐在了驾驶位上,发动了车辆且上道路行驶,血液中酒精含量要达到一定的数值,就可以认定为酒后驾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那么,如果民警有对保时捷车主进行酒精检测,根据血液内酒精含量就能判断车主是否属于酒驾或醉酒驾。
本来保时捷车主是受害者,停车场也肯定要进行赔偿。可是,车主没忍住自己的暴脾气,他一动手,性质完全不一样。寻衅滋事、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甚至有酒驾的嫌疑,真是得不偿失!
人,一定要懂得控制自己的脾气。不要觉得自己有几个钱,就开始无限制膨胀,最后吃大亏的往往是自己!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
7月25日凌晨,在监控视频中看到,一辆保时捷卡宴正要开出停车场时,突然道闸下落,直接砸到车顶。车主在查看车辆情况时,道闸又一次下落,再次砸到车顶。
画面中可以看到,停车场管理员小谢全程都注意到了这个情况,在车主要出去时,他已经按了一下按钮,当道闸落下来,砸到车时,小谢立马控制道闸开起来,然而道闸又砸下来,他又控制。
车主见自己的车被损坏,大发雷霆,冲进值班岗亭,破口大骂,骂完依旧不解恨,车主开始打砸停车场控制系统的显示器,先后3次分别用铁罐子、电脑键盘,垃圾桶打砸显示器,显示器瞬间黑屏,随后整个停车场就处于系统崩溃的状态,所有的车辆都无法进出……
事发突然,小谢只得报警求助。民警赶到后,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调查。期间,车主的朋友还安排人员到现场更换了被砸坏的显示屏。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停车场是和道闸公司属于合作关系,有保险、有合同,砸到车或者是砸到人的话,保险会进行相关赔偿。
管理员小谢说:“这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不会推卸。我当时跟他道歉,也说了会赔偿。但是,当时他喝了酒,语气比较冲,态度比较恶劣。不停骂脏话,还从馆子里出来三四个人,有点威胁我的样子!”
此视频一出,立即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
有网友说:“道闸坏了,正好愁没钱修,然后你就来砸一下电脑。本来那个司机没错的,但是他动手了,天平就反转了!”
有网友说:“我们小区的道闸也老是出问题,我也被砸过头,我还抱着娃。保安来了一句,不是没砸着吗?也没砸到小孩啊!当时,就把我气得够呛!”
有网友说:“这个停车场我去过,那个道闸真的不方便,监控摄像头角度不好,控制道闸的人员白天经常闲着,每次出来过道闸都很糟心。当然,保时捷车主处理方式确实不对,如果我的保时捷被闸了,我肯定也很难受!”
有网友说:“本来是停车单方面赔,这下好了,还得赔对方。杆子自动砸下来,商家会赔偿,车主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这不是赔偿的问题了,可能还会拘留!”
那么,保时捷车主会受到怎样的法律惩治呢?
1、寻衅滋事。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的,按治安处罚法执行。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具体的本案,虽然保时捷车主的行为,导致整个停车场的系统崩溃,所有车辆无法进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但属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违法行为论处。保时捷车主可能至少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
2、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虽然,车主的朋友安排人员到现场更换了被砸坏的显示屏,但因为系统崩溃造成停车场的损失,同样也需要保时捷车主进行赔偿。
3、酒驾。管理员小谢有提到:“车主当时喝酒了,所以语气很嚣张”。如果车主此前饮过酒,但他只行驶了停车场的这一段是否属于酒驾呢?
依照相关条例,只要驾驶人坐在了驾驶位上,发动了车辆且上道路行驶,血液中酒精含量要达到一定的数值,就可以认定为酒后驾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那么,如果民警有对保时捷车主进行酒精检测,根据血液内酒精含量就能判断车主是否属于酒驾或醉酒驾。
本来保时捷车主是受害者,停车场也肯定要进行赔偿。可是,车主没忍住自己的暴脾气,他一动手,性质完全不一样。寻衅滋事、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甚至有酒驾的嫌疑,真是得不偿失!
人,一定要懂得控制自己的脾气。不要觉得自己有几个钱,就开始无限制膨胀,最后吃大亏的往往是自己!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
百日行动 | 西宁公安开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
根据全国公安机关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安排,为全面纵深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全力维护全市社会大局治安持续稳定,西宁市公安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7月22日至7月24日在全市范围同步开展为期3天的夏夜治安巡查宣防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加强重点街面、路面、部位、场所、通道等地区治安巡查宣防,充分发挥“守夜人”的作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迅速响应,高位推动统一行动。7月22日晚,全国公安机关夏夜治安巡查宣防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动员部署后,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全面部署、全警动员、尽锐出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田旭深入一线,实地检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落实情况。市局党委委员、各单位“一把手”靠前指挥,积极参与夜间巡逻防控。行动期间,全市公安机关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出动警力近2400余人次,发动群防群治力量超过1000余人,全面开展社会面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
显性用警,打好治安防控整体仗。相关警种动中备勤、屯警街面,加强对商业广场、娱乐场所、宵夜食肆、网红打卡点等治安复杂部位和夜间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巡防和应急处突,持续开展“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行动,不断增强社会面威慑力、控制力。截止7月24日24时,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检查各类场所2200余处,盘查人员3400余人,检查重点部位210余处,抓获现行违法犯罪人员31名,排查各类安全隐患208处,查获各类违禁物品30余件。
排除隐患,坚决守住安全底线。西宁公安交管部门设置巡查管控、交通违法检查点29处,出动警力357人,坚持“一车多查”,在检查酒驾醉驾的同时,同步查处超员、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结合实际查处毒驾、涉牌涉证、疲劳驾驶、非法改装车辆“炸街”扰民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带动提升路面整体管控效能,为群众营造良好道路交通出行环境。行动期间,各检查点共检查车辆8500余台次,现场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98起,其中无证驾驶31起,酒醉驾23起,超员20起,超载9起。
宣传防范,营造打击整治声势氛围。针对夏季社会治安形势特点,全市公安机关沉入社区,在群众活动较多的地方,开展反电诈、反盗抢、拒赌毒等安全知识的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期间,设置公安民警宣防点33个,向市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2493份,指导群众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提升市民群众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识。
下一步,西宁公安将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硬措施持续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向纵深开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安全就在身边,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根据全国公安机关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安排,为全面纵深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全力维护全市社会大局治安持续稳定,西宁市公安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7月22日至7月24日在全市范围同步开展为期3天的夏夜治安巡查宣防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加强重点街面、路面、部位、场所、通道等地区治安巡查宣防,充分发挥“守夜人”的作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迅速响应,高位推动统一行动。7月22日晚,全国公安机关夏夜治安巡查宣防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动员部署后,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全面部署、全警动员、尽锐出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田旭深入一线,实地检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落实情况。市局党委委员、各单位“一把手”靠前指挥,积极参与夜间巡逻防控。行动期间,全市公安机关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出动警力近2400余人次,发动群防群治力量超过1000余人,全面开展社会面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
显性用警,打好治安防控整体仗。相关警种动中备勤、屯警街面,加强对商业广场、娱乐场所、宵夜食肆、网红打卡点等治安复杂部位和夜间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巡防和应急处突,持续开展“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行动,不断增强社会面威慑力、控制力。截止7月24日24时,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检查各类场所2200余处,盘查人员3400余人,检查重点部位210余处,抓获现行违法犯罪人员31名,排查各类安全隐患208处,查获各类违禁物品30余件。
排除隐患,坚决守住安全底线。西宁公安交管部门设置巡查管控、交通违法检查点29处,出动警力357人,坚持“一车多查”,在检查酒驾醉驾的同时,同步查处超员、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结合实际查处毒驾、涉牌涉证、疲劳驾驶、非法改装车辆“炸街”扰民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带动提升路面整体管控效能,为群众营造良好道路交通出行环境。行动期间,各检查点共检查车辆8500余台次,现场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98起,其中无证驾驶31起,酒醉驾23起,超员20起,超载9起。
宣传防范,营造打击整治声势氛围。针对夏季社会治安形势特点,全市公安机关沉入社区,在群众活动较多的地方,开展反电诈、反盗抢、拒赌毒等安全知识的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期间,设置公安民警宣防点33个,向市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2493份,指导群众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提升市民群众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意识。
下一步,西宁公安将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硬措施持续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向纵深开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安全就在身边,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南阳好网民# 7月24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通报全市近期交通违法情况,一个月内,全市共查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912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120起;因涉嫌危险驾驶(醉酒驾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120人,5人被终生禁驾,其中,3人因酒后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被终生禁驾,2人因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被终生禁驾。在这5人中,驾龄最长的13年,驾龄最短的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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