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时段西安阳光新地小区21楼掉落一把菜刀 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李先生住在西安市明光路附近的阳光新地小区。7月12日下午6时许,他带孩子刚出单元楼,就看到门口聚集了很多人,凑近一看,地上有一把菜刀。“听周围人说,就在我们出门前不久,突然从楼上掉下来一把菜刀,还好没有伤到人。”李先生说,菜刀就落在单元楼门前面的道路上,是该单元楼住户出入的必经之路,当时正值下班时间,楼下还有不少老人和小孩,非常危险。
7月13日上午10时30分许,华商报记者来到阳光新地小区。该小区共有两栋单元楼,菜刀是从1号楼2单元21层坠落,该单元楼总高33层。从业主提供的现场视频中可以看到,坠落的菜刀长约20厘米、宽约10厘米,旁边水泥地上有明显重物砸落留下的痕迹,视频中有不少住户正在通行。记者注意到,1号楼单元门口是一块空地,再往前就是小区道路,菜刀的落地点到单元门口约七八米距离,可见,菜刀当时并不是垂直坠落。
>>小区应对:安装13个防止高空抛物的监控
记者走访发现,小区内每间隔不远一段路的墙面上就贴有警示牌,上面写着“严禁高空抛物,文明饲养家禽”。此外,一号楼正对面垃圾台旁有一个监控,摄像头正对着单元楼。
业主王先生说:“小区是2013年交房的,这已经是第二次发生这种事了,第一次也是高空扔下来一把菜刀。”据王先生说,现有的摄像头安装不到半年,就是为了拍摄高空抛物。记者在物业办公室旁的监控室里看到,小区共有13个防高空抛物的监控,监控画面均为单元楼外立面。
>>警方调查:查看小区监控后锁定肇事男子
李先生告诉记者:“有业主报警后,公安未央分局未央宫派出所民警来小区查看了监控,找到了扔菜刀的住户,是一名成年男子。”
小区陕西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值班人员称不清楚当时的情况,只知道警方已经调取了监控正在调查,目前警方还没有反馈结果,物业也不清楚后续处理情况。“小区安装了防高空抛物的监控,但有些小东西监控也拍不清楚,不能完全避免高空抛物。”小区监控室人员告诉记者,警方已查看过监控,事发时的监控不便向记者提供。
1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未央宫派出所,值班人员表示已换班,不了解相关情况。
>>居民恐惧:希望能尽快公布真相,依据法律从严处理
业主赵女士告诉记者,听说21楼是一名租户,被警方带走的男子自称是做饭时菜刀不小心被碰掉了,不是故意扔下来的,但业主都很害怕,觉得这个性质太恶劣了。
7月13日,记者看到小区一号楼2单元业主群共有292人,7月12日晚就有不少业主对此事进行议论,有业主认为“伤不伤人,都必须通报大家。下面都是孩子,伤到事就大了。”还有业主直言“太可怕了,往楼下扔菜刀这种行为太恶劣,必须严惩。”
李先生认为,这件事必须调查清楚到底是人为恶意扔的菜刀还是不小心掉落的,得有结果,住户平时才敢安心从楼下通行。业主们纷纷表示,希望物业能尽快告知业主事情真相,也希望警方依法从严处理!
>>最新进展:物业称菜刀是不小心碰落,当事人将搬离小区
记者了解到,7月13日晚,业主群里有位成员对此次事故发声并道歉:“晚上好,不好意思这么晚打扰大家了,昨天(7月12日)对自己的行为深表歉意,因为做饭的地方小一点,洗菜时把菜刀放到阳台靠里面一点,拿东西不小心碰了一下,菜刀就掉下去了。这个行为对各位业主造成恐慌,我深表歉意,为了大家,我决定搬离本小区。再次对大家深表歉意,对不起大家。”
随后,物业人员在业主群里 @ 所有人称,此次事件已和办案民警沟通过,经监控与民警的排查,当事人是不小心碰下去的,物业与民警与之沟通过,让其搬离小区。
对于这个结果,有业主认为可以理解,希望大家引以为戒。“窗户边确实比较窄,这种情况也很有可能。大家都应该引以为鉴,以后做饭注意一下。既然他已经搬离小区,这件事情警察已经处理了,所以我们不要去过于计较了。”还有业主认为,应该思考此后如何杜绝这类事情发生。
>>律师说法:若存在主观故意且抛掷物品是菜刀,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长江律师认为,《刑法》第291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案中的高空抛物行为虽未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但高空抛物行为本身就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且抛掷的物品系菜刀,涉案行为发生于居民下班时,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结合以往审判案例,若经公安机关调查,涉案人员存在高空抛物的主观故意,则涉案人员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面临刑事处罚。
若经公安机关调查,涉案菜刀系意外坠落,结合法律规定,本案尚未造成损害后果,在不触犯刑事责任的情况下,行政责任的追究在法律依据方面是欠缺的。
>>相关案例:致使行人受惊吓 也构成高空抛物罪
案例1:宣泄不满从阳台扔下液压升降椅,被判刑6个月
2021年2月1日15时许,西安市曲江中海凯旋门小区内主干道上,一把重量为12.31公斤的液压升降椅从天而降落在绿化带里。西安公安雁塔分局曲江派出所接警后立即组织民警开展侦查,最终确定嫌疑人系居住在某单元21楼的赵某。
经审讯,赵某因家庭矛盾宣泄不满情绪,将一把液压升降椅从阳台扔下落到人行道边。赵某对其高空抛物行为供认不讳。
2021年7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从21层高楼故意扔下电脑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但是电脑椅的坠落地点离小区内人行道路仅0.4米,案发时有行人在附近并受到了惊吓,所以赵某的行为构成了高空抛物罪。鉴于被告人在犯罪后能主动投案,也能如实供述罪行,可以认定为自首,可从轻处罚,建议判处赵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被告人赵某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本院予以采信。判决被告人赵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高空抛物罪: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将“高空抛物”单独入刑,增设高空抛物罪,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7月13日上午10时30分许,华商报记者来到阳光新地小区。该小区共有两栋单元楼,菜刀是从1号楼2单元21层坠落,该单元楼总高33层。从业主提供的现场视频中可以看到,坠落的菜刀长约20厘米、宽约10厘米,旁边水泥地上有明显重物砸落留下的痕迹,视频中有不少住户正在通行。记者注意到,1号楼单元门口是一块空地,再往前就是小区道路,菜刀的落地点到单元门口约七八米距离,可见,菜刀当时并不是垂直坠落。
>>小区应对:安装13个防止高空抛物的监控
记者走访发现,小区内每间隔不远一段路的墙面上就贴有警示牌,上面写着“严禁高空抛物,文明饲养家禽”。此外,一号楼正对面垃圾台旁有一个监控,摄像头正对着单元楼。
业主王先生说:“小区是2013年交房的,这已经是第二次发生这种事了,第一次也是高空扔下来一把菜刀。”据王先生说,现有的摄像头安装不到半年,就是为了拍摄高空抛物。记者在物业办公室旁的监控室里看到,小区共有13个防高空抛物的监控,监控画面均为单元楼外立面。
>>警方调查:查看小区监控后锁定肇事男子
李先生告诉记者:“有业主报警后,公安未央分局未央宫派出所民警来小区查看了监控,找到了扔菜刀的住户,是一名成年男子。”
小区陕西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值班人员称不清楚当时的情况,只知道警方已经调取了监控正在调查,目前警方还没有反馈结果,物业也不清楚后续处理情况。“小区安装了防高空抛物的监控,但有些小东西监控也拍不清楚,不能完全避免高空抛物。”小区监控室人员告诉记者,警方已查看过监控,事发时的监控不便向记者提供。
1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未央宫派出所,值班人员表示已换班,不了解相关情况。
>>居民恐惧:希望能尽快公布真相,依据法律从严处理
业主赵女士告诉记者,听说21楼是一名租户,被警方带走的男子自称是做饭时菜刀不小心被碰掉了,不是故意扔下来的,但业主都很害怕,觉得这个性质太恶劣了。
7月13日,记者看到小区一号楼2单元业主群共有292人,7月12日晚就有不少业主对此事进行议论,有业主认为“伤不伤人,都必须通报大家。下面都是孩子,伤到事就大了。”还有业主直言“太可怕了,往楼下扔菜刀这种行为太恶劣,必须严惩。”
李先生认为,这件事必须调查清楚到底是人为恶意扔的菜刀还是不小心掉落的,得有结果,住户平时才敢安心从楼下通行。业主们纷纷表示,希望物业能尽快告知业主事情真相,也希望警方依法从严处理!
>>最新进展:物业称菜刀是不小心碰落,当事人将搬离小区
记者了解到,7月13日晚,业主群里有位成员对此次事故发声并道歉:“晚上好,不好意思这么晚打扰大家了,昨天(7月12日)对自己的行为深表歉意,因为做饭的地方小一点,洗菜时把菜刀放到阳台靠里面一点,拿东西不小心碰了一下,菜刀就掉下去了。这个行为对各位业主造成恐慌,我深表歉意,为了大家,我决定搬离本小区。再次对大家深表歉意,对不起大家。”
随后,物业人员在业主群里 @ 所有人称,此次事件已和办案民警沟通过,经监控与民警的排查,当事人是不小心碰下去的,物业与民警与之沟通过,让其搬离小区。
对于这个结果,有业主认为可以理解,希望大家引以为戒。“窗户边确实比较窄,这种情况也很有可能。大家都应该引以为鉴,以后做饭注意一下。既然他已经搬离小区,这件事情警察已经处理了,所以我们不要去过于计较了。”还有业主认为,应该思考此后如何杜绝这类事情发生。
>>律师说法:若存在主观故意且抛掷物品是菜刀,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长江律师认为,《刑法》第291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案中的高空抛物行为虽未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但高空抛物行为本身就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且抛掷的物品系菜刀,涉案行为发生于居民下班时,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结合以往审判案例,若经公安机关调查,涉案人员存在高空抛物的主观故意,则涉案人员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面临刑事处罚。
若经公安机关调查,涉案菜刀系意外坠落,结合法律规定,本案尚未造成损害后果,在不触犯刑事责任的情况下,行政责任的追究在法律依据方面是欠缺的。
>>相关案例:致使行人受惊吓 也构成高空抛物罪
案例1:宣泄不满从阳台扔下液压升降椅,被判刑6个月
2021年2月1日15时许,西安市曲江中海凯旋门小区内主干道上,一把重量为12.31公斤的液压升降椅从天而降落在绿化带里。西安公安雁塔分局曲江派出所接警后立即组织民警开展侦查,最终确定嫌疑人系居住在某单元21楼的赵某。
经审讯,赵某因家庭矛盾宣泄不满情绪,将一把液压升降椅从阳台扔下落到人行道边。赵某对其高空抛物行为供认不讳。
2021年7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从21层高楼故意扔下电脑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但是电脑椅的坠落地点离小区内人行道路仅0.4米,案发时有行人在附近并受到了惊吓,所以赵某的行为构成了高空抛物罪。鉴于被告人在犯罪后能主动投案,也能如实供述罪行,可以认定为自首,可从轻处罚,建议判处赵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被告人赵某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本院予以采信。判决被告人赵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高空抛物罪: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将“高空抛物”单独入刑,增设高空抛物罪,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下班时段西安阳光新地小区21楼掉落一把菜刀 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李先生住在西安市明光路附近的阳光新地小区。7月12日下午6时许,他带孩子刚出单元楼,就看到门口聚集了很多人,凑近一看,地上有一把菜刀。“听周围人说,就在我们出门前不久,突然从楼上掉下来一把菜刀,还好没有伤到人。”李先生说,菜刀就落在单元楼门前面的道路上,是该单元楼住户出入的必经之路,当时正值下班时间,楼下还有不少老人和小孩,非常危险。
7月13日上午10时30分许,华商报记者来到阳光新地小区。该小区共有两栋单元楼,菜刀是从1号楼2单元21层坠落,该单元楼总高33层。从业主提供的现场视频中可以看到,坠落的菜刀长约20厘米、宽约10厘米,旁边水泥地上有明显重物砸落留下的痕迹,视频中有不少住户正在通行。记者注意到,1号楼单元门口是一块空地,再往前就是小区道路,菜刀的落地点到单元门口约七八米距离,可见,菜刀当时并不是垂直坠落。
>>小区应对:安装13个防止高空抛物的监控
记者走访发现,小区内每间隔不远一段路的墙面上就贴有警示牌,上面写着“严禁高空抛物,文明饲养家禽”。此外,一号楼正对面垃圾台旁有一个监控,摄像头正对着单元楼。
业主王先生说:“小区是2013年交房的,这已经是第二次发生这种事了,第一次也是高空扔下来一把菜刀。”据王先生说,现有的摄像头安装不到半年,就是为了拍摄高空抛物。记者在物业办公室旁的监控室里看到,小区共有13个防高空抛物的监控,监控画面均为单元楼外立面。
>>警方调查:查看小区监控后锁定肇事男子
李先生告诉记者:“有业主报警后,公安未央分局未央宫派出所民警来小区查看了监控,找到了扔菜刀的住户,是一名成年男子。”
小区陕西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值班人员称不清楚当时的情况,只知道警方已经调取了监控正在调查,目前警方还没有反馈结果,物业也不清楚后续处理情况。“小区安装了防高空抛物的监控,但有些小东西监控也拍不清楚,不能完全避免高空抛物。”小区监控室人员告诉记者,警方已查看过监控,事发时的监控不便向记者提供。
1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未央宫派出所,值班人员表示已换班,不了解相关情况。
>>居民恐惧:希望能尽快公布真相,依据法律从严处理
业主赵女士告诉记者,听说21楼是一名租户,被警方带走的男子自称是做饭时菜刀不小心被碰掉了,不是故意扔下来的,但业主都很害怕,觉得这个性质太恶劣了。
7月13日,记者看到小区一号楼2单元业主群共有292人,7月12日晚就有不少业主对此事进行议论,有业主认为“伤不伤人,都必须通报大家。下面都是孩子,伤到事就大了。”还有业主直言“太可怕了,往楼下扔菜刀这种行为太恶劣,必须严惩。”
李先生认为,这件事必须调查清楚到底是人为恶意扔的菜刀还是不小心掉落的,得有结果,住户平时才敢安心从楼下通行。业主们纷纷表示,希望物业能尽快告知业主事情真相,也希望警方依法从严处理!
>>最新进展:物业称菜刀是不小心碰落,当事人将搬离小区
记者了解到,7月13日晚,业主群里有位成员对此次事故发声并道歉:“晚上好,不好意思这么晚打扰大家了,昨天(7月12日)对自己的行为深表歉意,因为做饭的地方小一点,洗菜时把菜刀放到阳台靠里面一点,拿东西不小心碰了一下,菜刀就掉下去了。这个行为对各位业主造成恐慌,我深表歉意,为了大家,我决定搬离本小区。再次对大家深表歉意,对不起大家。”
随后,物业人员在业主群里 @ 所有人称,此次事件已和办案民警沟通过,经监控与民警的排查,当事人是不小心碰下去的,物业与民警与之沟通过,让其搬离小区。
对于这个结果,有业主认为可以理解,希望大家引以为戒。“窗户边确实比较窄,这种情况也很有可能。大家都应该引以为鉴,以后做饭注意一下。既然他已经搬离小区,这件事情警察已经处理了,所以我们不要去过于计较了。”还有业主认为,应该思考此后如何杜绝这类事情发生。
>>律师说法:若存在主观故意且抛掷物品是菜刀,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长江律师认为,《刑法》第291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案中的高空抛物行为虽未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但高空抛物行为本身就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且抛掷的物品系菜刀,涉案行为发生于居民下班时,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结合以往审判案例,若经公安机关调查,涉案人员存在高空抛物的主观故意,则涉案人员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面临刑事处罚。
若经公安机关调查,涉案菜刀系意外坠落,结合法律规定,本案尚未造成损害后果,在不触犯刑事责任的情况下,行政责任的追究在法律依据方面是欠缺的。
>>相关案例:致使行人受惊吓 也构成高空抛物罪
案例1:宣泄不满从阳台扔下液压升降椅,被判刑6个月
2021年2月1日15时许,西安市曲江中海凯旋门小区内主干道上,一把重量为12.31公斤的液压升降椅从天而降落在绿化带里。西安公安雁塔分局曲江派出所接警后立即组织民警开展侦查,最终确定嫌疑人系居住在某单元21楼的赵某。
经审讯,赵某因家庭矛盾宣泄不满情绪,将一把液压升降椅从阳台扔下落到人行道边。赵某对其高空抛物行为供认不讳。
2021年7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从21层高楼故意扔下电脑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但是电脑椅的坠落地点离小区内人行道路仅0.4米,案发时有行人在附近并受到了惊吓,所以赵某的行为构成了高空抛物罪。鉴于被告人在犯罪后能主动投案,也能如实供述罪行,可以认定为自首,可从轻处罚,建议判处赵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被告人赵某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本院予以采信。判决被告人赵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高空抛物罪: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将“高空抛物”单独入刑,增设高空抛物罪,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华商报)
7月13日上午10时30分许,华商报记者来到阳光新地小区。该小区共有两栋单元楼,菜刀是从1号楼2单元21层坠落,该单元楼总高33层。从业主提供的现场视频中可以看到,坠落的菜刀长约20厘米、宽约10厘米,旁边水泥地上有明显重物砸落留下的痕迹,视频中有不少住户正在通行。记者注意到,1号楼单元门口是一块空地,再往前就是小区道路,菜刀的落地点到单元门口约七八米距离,可见,菜刀当时并不是垂直坠落。
>>小区应对:安装13个防止高空抛物的监控
记者走访发现,小区内每间隔不远一段路的墙面上就贴有警示牌,上面写着“严禁高空抛物,文明饲养家禽”。此外,一号楼正对面垃圾台旁有一个监控,摄像头正对着单元楼。
业主王先生说:“小区是2013年交房的,这已经是第二次发生这种事了,第一次也是高空扔下来一把菜刀。”据王先生说,现有的摄像头安装不到半年,就是为了拍摄高空抛物。记者在物业办公室旁的监控室里看到,小区共有13个防高空抛物的监控,监控画面均为单元楼外立面。
>>警方调查:查看小区监控后锁定肇事男子
李先生告诉记者:“有业主报警后,公安未央分局未央宫派出所民警来小区查看了监控,找到了扔菜刀的住户,是一名成年男子。”
小区陕西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值班人员称不清楚当时的情况,只知道警方已经调取了监控正在调查,目前警方还没有反馈结果,物业也不清楚后续处理情况。“小区安装了防高空抛物的监控,但有些小东西监控也拍不清楚,不能完全避免高空抛物。”小区监控室人员告诉记者,警方已查看过监控,事发时的监控不便向记者提供。
1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未央宫派出所,值班人员表示已换班,不了解相关情况。
>>居民恐惧:希望能尽快公布真相,依据法律从严处理
业主赵女士告诉记者,听说21楼是一名租户,被警方带走的男子自称是做饭时菜刀不小心被碰掉了,不是故意扔下来的,但业主都很害怕,觉得这个性质太恶劣了。
7月13日,记者看到小区一号楼2单元业主群共有292人,7月12日晚就有不少业主对此事进行议论,有业主认为“伤不伤人,都必须通报大家。下面都是孩子,伤到事就大了。”还有业主直言“太可怕了,往楼下扔菜刀这种行为太恶劣,必须严惩。”
李先生认为,这件事必须调查清楚到底是人为恶意扔的菜刀还是不小心掉落的,得有结果,住户平时才敢安心从楼下通行。业主们纷纷表示,希望物业能尽快告知业主事情真相,也希望警方依法从严处理!
>>最新进展:物业称菜刀是不小心碰落,当事人将搬离小区
记者了解到,7月13日晚,业主群里有位成员对此次事故发声并道歉:“晚上好,不好意思这么晚打扰大家了,昨天(7月12日)对自己的行为深表歉意,因为做饭的地方小一点,洗菜时把菜刀放到阳台靠里面一点,拿东西不小心碰了一下,菜刀就掉下去了。这个行为对各位业主造成恐慌,我深表歉意,为了大家,我决定搬离本小区。再次对大家深表歉意,对不起大家。”
随后,物业人员在业主群里 @ 所有人称,此次事件已和办案民警沟通过,经监控与民警的排查,当事人是不小心碰下去的,物业与民警与之沟通过,让其搬离小区。
对于这个结果,有业主认为可以理解,希望大家引以为戒。“窗户边确实比较窄,这种情况也很有可能。大家都应该引以为鉴,以后做饭注意一下。既然他已经搬离小区,这件事情警察已经处理了,所以我们不要去过于计较了。”还有业主认为,应该思考此后如何杜绝这类事情发生。
>>律师说法:若存在主观故意且抛掷物品是菜刀,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长江律师认为,《刑法》第291条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案中的高空抛物行为虽未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但高空抛物行为本身就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且抛掷的物品系菜刀,涉案行为发生于居民下班时,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结合以往审判案例,若经公安机关调查,涉案人员存在高空抛物的主观故意,则涉案人员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面临刑事处罚。
若经公安机关调查,涉案菜刀系意外坠落,结合法律规定,本案尚未造成损害后果,在不触犯刑事责任的情况下,行政责任的追究在法律依据方面是欠缺的。
>>相关案例:致使行人受惊吓 也构成高空抛物罪
案例1:宣泄不满从阳台扔下液压升降椅,被判刑6个月
2021年2月1日15时许,西安市曲江中海凯旋门小区内主干道上,一把重量为12.31公斤的液压升降椅从天而降落在绿化带里。西安公安雁塔分局曲江派出所接警后立即组织民警开展侦查,最终确定嫌疑人系居住在某单元21楼的赵某。
经审讯,赵某因家庭矛盾宣泄不满情绪,将一把液压升降椅从阳台扔下落到人行道边。赵某对其高空抛物行为供认不讳。
2021年7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从21层高楼故意扔下电脑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但是电脑椅的坠落地点离小区内人行道路仅0.4米,案发时有行人在附近并受到了惊吓,所以赵某的行为构成了高空抛物罪。鉴于被告人在犯罪后能主动投案,也能如实供述罪行,可以认定为自首,可从轻处罚,建议判处赵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被告人赵某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本院予以采信。判决被告人赵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高空抛物罪: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将“高空抛物”单独入刑,增设高空抛物罪,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华商报)
朋友圈高级状态短句文案
1、我希望你是为我而来
2、你在看状态,我在看你
3、日子一般般,希望快乐多一点
4、喜欢我再来烦我
5、我永远喜欢愿意和我好好讲话的人
6、活的像个旁观者会轻松很多
7、落日余晖的路上总是爱意弥漫
8、日日无事事复日日忙忙亦茫茫
9、平淡日子里泛着光
10、风月都好看,人间也浪漫
11、别让世俗淹没生活的浪漫和热情
12、比起日出,我更想见到你
13、满腹心事欲言又止
14、及时止损,及时行乐
15、欢迎打扰,最好打钱
16、你一定要走,走到灯火通明
17、活的像个旁观者会轻松很多
18、心知肚明却还是心存期待
19、包容世间万物各得其所
20、你要靠近我就得最爱最爱我
21、没发动态的日子里也有好好生活
22、被爱很难、生活也难
23、有趣的事要分给有趣的人
24、有预感,都知道,都明白
25、无人问津的日子里我都在努力
26、爱和吃都不能凑合
27、最近很想你最远也是
28、耳机=输氧管
29、相遇不过恩泽一场
30、碎碎念念变成岁岁年年
31、永远怀揣浪漫情怀
32、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33、优越感来自于没见识
34、孤独是人间生活常态
35、搜刮生活藏下的所有温柔
36、悲喜自渡 他人难悟易误
37、好的总是压箱底
38、都怕扑空,都在衡量
39、我自渡
40、风乍起,合当奋意向人生
41、过往不究,勿扰
42、望你别回头,失我者永失
43、都是风景,幸会
44、我与我周旋,宁做我
45、自我感动是病态
46、让沉稳填满优秀
47、外界的声音都是参考
48、是雾总会散
49、去发光而不是被照亮
50、清醒,知趣,明得失,知进退
51、我要让月亮为我而来
52、仅有一次的人生,当然要活得炽热
53、都是泛泛之交入不了心
54、要有温柔但不是妥协
55、陪自己长大是一件很酷的事情
56、与其心生敬佩,不如成为那样的人
57、在爱情里所有人都是替补
58、平淡的日子里泛着光
59、这吹不出褶的平静日子,也在发光啊
60、落俗不可避免 浪漫至死不渝
61、遇见既是上上签
62、遇见都是天意 拥有都是幸运
63、落日余晖的路上总是爱意弥漫
64、黄昏温柔动人,你也是
65、热爱世间万物,无偏爱,无例外
66、世界在旋转,我们跌跌撞撞前进着就够了
67、不一定要很漂亮,但一定要快乐
68、等时间嘉许,等春风得意。
1、我希望你是为我而来
2、你在看状态,我在看你
3、日子一般般,希望快乐多一点
4、喜欢我再来烦我
5、我永远喜欢愿意和我好好讲话的人
6、活的像个旁观者会轻松很多
7、落日余晖的路上总是爱意弥漫
8、日日无事事复日日忙忙亦茫茫
9、平淡日子里泛着光
10、风月都好看,人间也浪漫
11、别让世俗淹没生活的浪漫和热情
12、比起日出,我更想见到你
13、满腹心事欲言又止
14、及时止损,及时行乐
15、欢迎打扰,最好打钱
16、你一定要走,走到灯火通明
17、活的像个旁观者会轻松很多
18、心知肚明却还是心存期待
19、包容世间万物各得其所
20、你要靠近我就得最爱最爱我
21、没发动态的日子里也有好好生活
22、被爱很难、生活也难
23、有趣的事要分给有趣的人
24、有预感,都知道,都明白
25、无人问津的日子里我都在努力
26、爱和吃都不能凑合
27、最近很想你最远也是
28、耳机=输氧管
29、相遇不过恩泽一场
30、碎碎念念变成岁岁年年
31、永远怀揣浪漫情怀
32、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33、优越感来自于没见识
34、孤独是人间生活常态
35、搜刮生活藏下的所有温柔
36、悲喜自渡 他人难悟易误
37、好的总是压箱底
38、都怕扑空,都在衡量
39、我自渡
40、风乍起,合当奋意向人生
41、过往不究,勿扰
42、望你别回头,失我者永失
43、都是风景,幸会
44、我与我周旋,宁做我
45、自我感动是病态
46、让沉稳填满优秀
47、外界的声音都是参考
48、是雾总会散
49、去发光而不是被照亮
50、清醒,知趣,明得失,知进退
51、我要让月亮为我而来
52、仅有一次的人生,当然要活得炽热
53、都是泛泛之交入不了心
54、要有温柔但不是妥协
55、陪自己长大是一件很酷的事情
56、与其心生敬佩,不如成为那样的人
57、在爱情里所有人都是替补
58、平淡的日子里泛着光
59、这吹不出褶的平静日子,也在发光啊
60、落俗不可避免 浪漫至死不渝
61、遇见既是上上签
62、遇见都是天意 拥有都是幸运
63、落日余晖的路上总是爱意弥漫
64、黄昏温柔动人,你也是
65、热爱世间万物,无偏爱,无例外
66、世界在旋转,我们跌跌撞撞前进着就够了
67、不一定要很漂亮,但一定要快乐
68、等时间嘉许,等春风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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