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前10个月取消婚宴,凭什么要扣我90000元?”浙江杭州,李大妈花30万给儿子预定了40桌的婚宴,可没想到儿子却和女友分手了!订婚宴的时候,李大妈当场交了10万元的预付款,现在取消酒店却狮子大开口,说只能退1万元!李大妈不服,她认为酒店是霸 王条款!
李大妈知道儿子有了对象以后,很是激动!去年双方父母见面以后,就把小两口的婚期定在2022年的11月12日。不过,在杭州的高 档酒店订婚宴可不容易,于是李大妈提前一年多就把婚宴给预定了下来。按理说,李大妈家一次性能拿出这么多钱办婚宴,条件也应该不错,可不知咋滴,儿子和女友却在今年的1月份分手了!
李大妈知道这事以后,就马上跟酒店说婚宴不办了,希望酒店把自己交的预付款退掉。可是酒店的负责人表示,取消婚宴可以,但是李大妈要交一笔违约金,因为签订协议的时候,上面备注提早180天取消酒席的话,收取协议总金额30%的违约金!
所以,李大妈预定的婚宴总价30万,那30%的违约金就是9万,李大妈给了10万的预付款,还可以退李大妈1万元!李大妈一听傻眼了!凭啥提前10个月取消要扣这么多钱啊?自己又不是临时取消,你又没有什么损失,这不是霸 王条款吗?
如果说,自己是在婚宴前几天说要取消,那你酒店菜品也准备好了,把别人的预定也推掉了,那扣钱是合情合理,可自己在1月份就提出要取消婚宴,酒店明明还有10个月的时间可以把婚宴时间转给别人,为什么要为扣自己这么多钱?而且,自己花这么多钱订婚宴,怎么会想着儿子和女友会分手,所以自己当时也没有看违约要承担什么!
酒店方表示,违约责任在预定协议的时候就让李大妈签过字的,且已经告知过的。这份协议是店里的通用模板,所有顾客都是这样约定的。只是李大妈婚宴总价比较高,看起来扣9万就比较多了。而且,李大妈选的宴会厅是包场的,当天只给李大妈一家使用,为此已经拒绝了其它的客户,现在李大妈这边单方面违约,酒店有只是按照协议约定去执行,并没有什么不妥!
对于这个说法,李大妈不能接受,在她看来,酒店生意这么好,提前10个月肯定能把婚期转给别人的,现在就是想要找个理由扣自己9万块钱,但扣可以,扣这么多是不合理的!不能你说扣多少就扣多少,毕竟你没有什么损失!
后来,酒店表示退一步,给出2个方案给李大妈选择,一是把婚宴延期到2025年,在这期间,李大妈如果有亲戚朋友在这酒店订婚宴,都可以这笔钱进行抵扣。二是秉着人道主义的原则,从原来30%的违约金降到20%,也就是说扣6万,退4万元!
对于这个结果,李大妈还是表示无法接受,因为儿子现在不愿意找对象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结婚。而收6万也太多了,她表示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件事情!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酒店扣除李大妈30%的违约金,合理吗?
在这件事情上,李大妈有一点没有做好,就是没有跟酒店确认这10万的预付款到底是什么性质,而且双方的协议上也没注明到底是定金还是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在法律上可是天差地别!
“订”字是言字旁,从字面上理解,那就是预订之意,只是口头上有意向!都说口说无凭,所以订金在法律上不能视为双方合同的约定,如果一方要取消,订金是可以退的。
而定金就不一样了,双方确定协议,受《合同法》的保护,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 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如果消费者违约了,那么无权要求商家退回定金。而商家违约,则需要双倍赔偿!
但是,法律上规定,定金额度不得超出合同总额的20%,超出部分被视为预付款,取消预定时可退还。
也就是说,如果这10万是定金性质,那其中6万是定金,有4万是预付款,那酒店有权可以直接扣掉6万元。
但如果10万是“订金”,不是说一定能够全额退回,如果有一方出现违约时,需根据两方合同商定进行处置,无书面商定的,根据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来扣除。
既然双方没有约定这笔钱的性质,李大妈可以走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按照实际损失来收取违约金。
对于这件事,我认为一方违约收取违约金是合理的,但是30%确实高了!换句话说,如果酒店把11月12日重新预定出去,那不是白赚了9万?另外酒店的利润该有多高呢?
不过,这件事情也提醒我们,签订协议一定要慎重,把违约责任先看清楚了。尤其是婚姻大事,不能儿戏,小年轻一句话,父母忙前忙后,还平白无故损失这么多万,你说该多伤心呢!
现在酒店愿意降低到20%或者延期到2025年,你觉得可行吗?说说你的看法吧!
李大妈知道儿子有了对象以后,很是激动!去年双方父母见面以后,就把小两口的婚期定在2022年的11月12日。不过,在杭州的高 档酒店订婚宴可不容易,于是李大妈提前一年多就把婚宴给预定了下来。按理说,李大妈家一次性能拿出这么多钱办婚宴,条件也应该不错,可不知咋滴,儿子和女友却在今年的1月份分手了!
李大妈知道这事以后,就马上跟酒店说婚宴不办了,希望酒店把自己交的预付款退掉。可是酒店的负责人表示,取消婚宴可以,但是李大妈要交一笔违约金,因为签订协议的时候,上面备注提早180天取消酒席的话,收取协议总金额30%的违约金!
所以,李大妈预定的婚宴总价30万,那30%的违约金就是9万,李大妈给了10万的预付款,还可以退李大妈1万元!李大妈一听傻眼了!凭啥提前10个月取消要扣这么多钱啊?自己又不是临时取消,你又没有什么损失,这不是霸 王条款吗?
如果说,自己是在婚宴前几天说要取消,那你酒店菜品也准备好了,把别人的预定也推掉了,那扣钱是合情合理,可自己在1月份就提出要取消婚宴,酒店明明还有10个月的时间可以把婚宴时间转给别人,为什么要为扣自己这么多钱?而且,自己花这么多钱订婚宴,怎么会想着儿子和女友会分手,所以自己当时也没有看违约要承担什么!
酒店方表示,违约责任在预定协议的时候就让李大妈签过字的,且已经告知过的。这份协议是店里的通用模板,所有顾客都是这样约定的。只是李大妈婚宴总价比较高,看起来扣9万就比较多了。而且,李大妈选的宴会厅是包场的,当天只给李大妈一家使用,为此已经拒绝了其它的客户,现在李大妈这边单方面违约,酒店有只是按照协议约定去执行,并没有什么不妥!
对于这个说法,李大妈不能接受,在她看来,酒店生意这么好,提前10个月肯定能把婚期转给别人的,现在就是想要找个理由扣自己9万块钱,但扣可以,扣这么多是不合理的!不能你说扣多少就扣多少,毕竟你没有什么损失!
后来,酒店表示退一步,给出2个方案给李大妈选择,一是把婚宴延期到2025年,在这期间,李大妈如果有亲戚朋友在这酒店订婚宴,都可以这笔钱进行抵扣。二是秉着人道主义的原则,从原来30%的违约金降到20%,也就是说扣6万,退4万元!
对于这个结果,李大妈还是表示无法接受,因为儿子现在不愿意找对象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结婚。而收6万也太多了,她表示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件事情!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酒店扣除李大妈30%的违约金,合理吗?
在这件事情上,李大妈有一点没有做好,就是没有跟酒店确认这10万的预付款到底是什么性质,而且双方的协议上也没注明到底是定金还是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在法律上可是天差地别!
“订”字是言字旁,从字面上理解,那就是预订之意,只是口头上有意向!都说口说无凭,所以订金在法律上不能视为双方合同的约定,如果一方要取消,订金是可以退的。
而定金就不一样了,双方确定协议,受《合同法》的保护,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 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如果消费者违约了,那么无权要求商家退回定金。而商家违约,则需要双倍赔偿!
但是,法律上规定,定金额度不得超出合同总额的20%,超出部分被视为预付款,取消预定时可退还。
也就是说,如果这10万是定金性质,那其中6万是定金,有4万是预付款,那酒店有权可以直接扣掉6万元。
但如果10万是“订金”,不是说一定能够全额退回,如果有一方出现违约时,需根据两方合同商定进行处置,无书面商定的,根据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来扣除。
既然双方没有约定这笔钱的性质,李大妈可以走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按照实际损失来收取违约金。
对于这件事,我认为一方违约收取违约金是合理的,但是30%确实高了!换句话说,如果酒店把11月12日重新预定出去,那不是白赚了9万?另外酒店的利润该有多高呢?
不过,这件事情也提醒我们,签订协议一定要慎重,把违约责任先看清楚了。尤其是婚姻大事,不能儿戏,小年轻一句话,父母忙前忙后,还平白无故损失这么多万,你说该多伤心呢!
现在酒店愿意降低到20%或者延期到2025年,你觉得可行吗?说说你的看法吧!
“我提前10个月取消婚宴,凭什么要扣我90000元?”浙江杭州,李大妈花30万给儿子预定了40桌的婚宴,可没想到儿子却和女友分手了!订婚宴的时候,李大妈当场交了10万元的预付款,现在取消酒店却狮子大开口,说只能退1万元!李大妈不服,她认为酒店是霸 王条款!
李大妈知道儿子有了对象以后,很是激动!去年双方父母见面以后,就把小两口的婚期定在2022年的11月12日。不过,在杭州的高 档酒店订婚宴可不容易,于是李大妈提前一年多就把婚宴给预定了下来。按理说,李大妈家一次性能拿出这么多钱办婚宴,条件也应该不错,可不知咋滴,儿子和女友却在今年的1月份分手了!
李大妈知道这事以后,就马上跟酒店说婚宴不办了,希望酒店把自己交的预付款退掉。可是酒店的负责人表示,取消婚宴可以,但是李大妈要交一笔违约金,因为签订协议的时候,上面备注提早180天取消酒席的话,收取协议总金额30%的违约金!
所以,李大妈预定的婚宴总价30万,那30%的违约金就是9万,李大妈给了10万的预付款,还可以退李大妈1万元!李大妈一听傻眼了!凭啥提前10个月取消要扣这么多钱啊?自己又不是临时取消,你又没有什么损失,这不是霸 王条款吗?
如果说,自己是在婚宴前几天说要取消,那你酒店菜品也准备好了,把别人的预定也推掉了,那扣钱是合情合理,可自己在1月份就提出要取消婚宴,酒店明明还有10个月的时间可以把婚宴时间转给别人,为什么要为扣自己这么多钱?而且,自己花这么多钱订婚宴,怎么会想着儿子和女友会分手,所以自己当时也没有看违约要承担什么!
酒店方表示,违约责任在预定协议的时候就让李大妈签过字的,且已经告知过的。这份协议是店里的通用模板,所有顾客都是这样约定的。只是李大妈婚宴总价比较高,看起来扣9万就比较多了。而且,李大妈选的宴会厅是包场的,当天只给李大妈一家使用,为此已经拒绝了其它的客户,现在李大妈这边单方面违约,酒店有只是按照协议约定去执行,并没有什么不妥!
对于这个说法,李大妈不能接受,在她看来,酒店生意这么好,提前10个月肯定能把婚期转给别人的,现在就是想要找个理由扣自己9万块钱,但扣可以,扣这么多是不合理的!不能你说扣多少就扣多少,毕竟你没有什么损失!
后来,酒店表示退一步,给出2个方案给李大妈选择,一是把婚宴延期到2025年,在这期间,李大妈如果有亲戚朋友在这酒店订婚宴,都可以这笔钱进行抵扣。二是秉着人道主义的原则,从原来30%的违约金降到20%,也就是说扣6万,退4万元!
对于这个结果,李大妈还是表示无法接受,因为儿子现在不愿意找对象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结婚。而收6万也太多了,她表示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件事情!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酒店扣除李大妈30%的违约金,合理吗?
在这件事情上,李大妈有一点没有做好,就是没有跟酒店确认这10万的预付款到底是什么性质,而且双方的协议上也没注明到底是定金还是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在法律上可是天差地别!
“订”字是言字旁,从字面上理解,那就是预订之意,只是口头上有意向!都说口说无凭,所以订金在法律上不能视为双方合同的约定,如果一方要取消,订金是可以退的。
而定金就不一样了,双方确定协议,受《合同法》的保护,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 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如果消费者违约了,那么无权要求商家退回定金。而商家违约,则需要双倍赔偿!
但是,法律上规定,定金额度不得超出合同总额的20%,超出部分被视为预付款,取消预定时可退还。
也就是说,如果这10万是定金性质,那其中6万是定金,有4万是预付款,那酒店有权可以直接扣掉6万元。
但如果10万是“订金”,不是说一定能够全额退回,如果有一方出现违约时,需根据两方合同商定进行处置,无书面商定的,根据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来扣除。
既然双方没有约定这笔钱的性质,李大妈可以走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按照实际损失来收取违约金。
对于这件事,我认为一方违约收取违约金是合理的,但是30%确实高了!换句话说,如果酒店把11月12日重新预定出去,那不是白赚了9万?另外酒店的利润该有多高呢?
不过,这件事情也提醒我们,签订协议一定要慎重,把违约责任先看清楚了。尤其是婚姻大事,不能儿戏,小年轻一句话,父母忙前忙后,还平白无故损失这么多万,你说该多伤心呢!
现在酒店愿意降低到20%或者延期到2025年,你觉得可行吗?说说你的看法吧!
李大妈知道儿子有了对象以后,很是激动!去年双方父母见面以后,就把小两口的婚期定在2022年的11月12日。不过,在杭州的高 档酒店订婚宴可不容易,于是李大妈提前一年多就把婚宴给预定了下来。按理说,李大妈家一次性能拿出这么多钱办婚宴,条件也应该不错,可不知咋滴,儿子和女友却在今年的1月份分手了!
李大妈知道这事以后,就马上跟酒店说婚宴不办了,希望酒店把自己交的预付款退掉。可是酒店的负责人表示,取消婚宴可以,但是李大妈要交一笔违约金,因为签订协议的时候,上面备注提早180天取消酒席的话,收取协议总金额30%的违约金!
所以,李大妈预定的婚宴总价30万,那30%的违约金就是9万,李大妈给了10万的预付款,还可以退李大妈1万元!李大妈一听傻眼了!凭啥提前10个月取消要扣这么多钱啊?自己又不是临时取消,你又没有什么损失,这不是霸 王条款吗?
如果说,自己是在婚宴前几天说要取消,那你酒店菜品也准备好了,把别人的预定也推掉了,那扣钱是合情合理,可自己在1月份就提出要取消婚宴,酒店明明还有10个月的时间可以把婚宴时间转给别人,为什么要为扣自己这么多钱?而且,自己花这么多钱订婚宴,怎么会想着儿子和女友会分手,所以自己当时也没有看违约要承担什么!
酒店方表示,违约责任在预定协议的时候就让李大妈签过字的,且已经告知过的。这份协议是店里的通用模板,所有顾客都是这样约定的。只是李大妈婚宴总价比较高,看起来扣9万就比较多了。而且,李大妈选的宴会厅是包场的,当天只给李大妈一家使用,为此已经拒绝了其它的客户,现在李大妈这边单方面违约,酒店有只是按照协议约定去执行,并没有什么不妥!
对于这个说法,李大妈不能接受,在她看来,酒店生意这么好,提前10个月肯定能把婚期转给别人的,现在就是想要找个理由扣自己9万块钱,但扣可以,扣这么多是不合理的!不能你说扣多少就扣多少,毕竟你没有什么损失!
后来,酒店表示退一步,给出2个方案给李大妈选择,一是把婚宴延期到2025年,在这期间,李大妈如果有亲戚朋友在这酒店订婚宴,都可以这笔钱进行抵扣。二是秉着人道主义的原则,从原来30%的违约金降到20%,也就是说扣6万,退4万元!
对于这个结果,李大妈还是表示无法接受,因为儿子现在不愿意找对象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结婚。而收6万也太多了,她表示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件事情!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酒店扣除李大妈30%的违约金,合理吗?
在这件事情上,李大妈有一点没有做好,就是没有跟酒店确认这10万的预付款到底是什么性质,而且双方的协议上也没注明到底是定金还是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在法律上可是天差地别!
“订”字是言字旁,从字面上理解,那就是预订之意,只是口头上有意向!都说口说无凭,所以订金在法律上不能视为双方合同的约定,如果一方要取消,订金是可以退的。
而定金就不一样了,双方确定协议,受《合同法》的保护,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 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如果消费者违约了,那么无权要求商家退回定金。而商家违约,则需要双倍赔偿!
但是,法律上规定,定金额度不得超出合同总额的20%,超出部分被视为预付款,取消预定时可退还。
也就是说,如果这10万是定金性质,那其中6万是定金,有4万是预付款,那酒店有权可以直接扣掉6万元。
但如果10万是“订金”,不是说一定能够全额退回,如果有一方出现违约时,需根据两方合同商定进行处置,无书面商定的,根据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来扣除。
既然双方没有约定这笔钱的性质,李大妈可以走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按照实际损失来收取违约金。
对于这件事,我认为一方违约收取违约金是合理的,但是30%确实高了!换句话说,如果酒店把11月12日重新预定出去,那不是白赚了9万?另外酒店的利润该有多高呢?
不过,这件事情也提醒我们,签订协议一定要慎重,把违约责任先看清楚了。尤其是婚姻大事,不能儿戏,小年轻一句话,父母忙前忙后,还平白无故损失这么多万,你说该多伤心呢!
现在酒店愿意降低到20%或者延期到2025年,你觉得可行吗?说说你的看法吧!
情深缘浅,冷暖自知
爱上一个人很难,忘记一个人更难。
你不是最优秀的那个,却是我最深爱的那个,也是我还来不及炫耀你就已不再属于我的那个,更是我从此无法触及的人。
你连离开都走得那么轻松,毫无牵挂,仿佛是逃离你欲逃已久的地狱。
有人说:“最绝情的做法不是删除,也不是拉黑,而是不删除却又从不联系。”
我们之间,就像是放风筝的人和断了线的风筝。风筝的线断了,他就可以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随风飘扬了,在风中它可以展现出自己的千姿百态,万种风情。他终于获得自由了,他是如此的激动。而此时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有人正在夜夜悄悄啜泣。
你已毅然决然地离开,可我还未放下,只有我还自欺欺人地认为你不理我,只是因为你在忙而已。可事实呢?或许你只是一时兴起而已,却让我“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有些人注定是要离开的,有些感情注定是有缘无分的。
如果你不曾来过,如果我们不曾相遇,如果我们未曾在一起过……也许就不会是现在这样的处境了。
奈何,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如果”这一说。如果世间真有如果,人生也就没那么多烦恼与遗憾了。
时过境迁,物是人非,山长水阔,人心易变。
辗转经年,我仍然无法忘记,别离的那天,前夜刚刚下过一场大雨,你说:“我们去那座山上看看呗,山上安静。”
那山,不高,其实就是一个小山丘。沿着那条泥泞的小路往上走,很快就来到了山上。我们就那样静静地待着。
你一言,我一语,偶尔相视一笑。
如果我没记错,那天你说了很多奇奇怪怪的话,但是我当时没有太在意。那天的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身体有点不舒服,大脑一片空白,处于似昏未昏的状态。
后来才知道,那些奇奇怪怪的话,是你走的前兆。
从山上下来后,我陪你去吃了一碗粉。我因为提前吃过早餐了,就一直静静地坐在旁边看着你。
原来,那根被你遗忘在餐馆的发圈,是你决定要走的痕迹。
原本想,你一直想跟我要一根发圈,我也一直没给你。那天多带了一根,正好可以给你。
可终究还是没料到,它最终竟然是属于垃圾桶的。
从我递给你的那一刻开始,它便不再是我的了。从你把它遗忘在餐桌上的那一刻开始,它就注定献身垃圾桶了。
人这一辈子,总会有那么一个人或几个人是只能藏在心底的。因为没有合适的身份去陪伴了,或是晚了一步,或是无缘相守。
有些人只看一眼,就铭记于心,无法忘却。
正如那天,她正和友人游西安,他站在西安城墙俯视着城墙外。
情深缘浅,冷暖自知
爱上一个人很难,忘记一个人更难。
你不是最优秀的那个,却是我最深爱的那个,也是我还来不及炫耀你就已不再属于我的那个,更是我从此无法触及的人。
你连离开都走得那么轻松,毫无牵挂,仿佛是逃离你欲逃已久的地狱。
有人说:“最绝情的做法不是删除,也不是拉黑,而是不删除却又从不联系。”
我们之间,就像是放风筝的人和断了线的风筝。风筝的线断了,他就可以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随风飘扬了,在风中它可以展现出自己的千姿百态,万种风情。他终于获得自由了,他是如此的激动。而此时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有人正在夜夜悄悄啜泣。
你已毅然决然地离开,可我还未放下,只有我还自欺欺人地认为你不理我,只是因为你在忙而已。可事实呢?或许你只是一时兴起而已,却让我“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有些人注定是要离开的,有些感情注定是有缘无分的。
如果你不曾来过,如果我们不曾相遇,如果我们未曾在一起过……也许就不会是现在这样的处境了。
奈何,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如果”这一说。如果世间真有如果,人生也就没那么多烦恼与遗憾了。
时过境迁,物是人非,山长水阔,人心易变。
辗转经年,我仍然无法忘记,别离的那天,前夜刚刚下过一场大雨,你说:“我们去那座山上看看呗,山上安静。”
那山,不高,其实就是一个小山丘。沿着那条泥泞的小路往上走,很快就来到了山上。我们就那样静静地待着。
你一言,我一语,偶尔相视一笑。
如果我没记错,那天你说了很多奇奇怪怪的话,但是我当时没有太在意。那天的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身体有点不舒服,大脑一片空白,处于似昏未昏的状态。
后来才知道,那些奇奇怪怪的话,是你走的前兆。
从山上下来后,我陪你去吃了一碗粉。我因为提前吃过早餐了,就一直静静地坐在旁边看着你。
原来,那根被你遗忘在餐馆的发圈,是你决定要走的痕迹。
原本想,你一直想跟我要一根发圈,我也一直没给你。那天多带了一根,正好可以给你。
可终究还是没料到,它最终竟然是属于垃圾桶的。
从我递给你的那一刻开始,它便不再是我的了。从你把它遗忘在餐桌上的那一刻开始,它就注定献身垃圾桶了。
人这一辈子,总会有那么一个人或几个人是只能藏在心底的。因为没有合适的身份去陪伴了,或是晚了一步,或是无缘相守。
有些人只看一眼,就铭记于心,无法忘却。
正如那天,她正和友人游西安,他站在西安城墙俯视着城墙外。
他的视线随着手里的相机缓缓移动,恰巧看到了她,一眼便无法忘记。她的容貌深深刻印在他的脑海里,无论如何就是忘不了。
后来他告诉他最好的朋友:那天他在城墙上看到了一个女孩,如果有幸能再次相遇,他可能会立刻和她求婚。
后来,他确实又遇见了她。
或许命运就是这样爱捉弄人吧。当他再次遇见她的时候,她已经成了自己最好的朋友的未婚妻……
有人说:“暗恋一个人,本来就是一场预知结局的失恋。”
如果没有道破,她可以像他的朋友一样,一直陪伴在他身边。
可偏偏就是不遂人意。他知道她喜欢他,但是他一点也没有喜欢她的意思。可是他又总是在她的世界里打转。
不仅如此,他还常拿她开玩笑,有时候还让自己的好兄弟去追求她。这是何等的悲哀啊!
这是前世欠下的情债,让她今生来偿还?
如果你只是一时兴起而已,就不要去打乱别人的生活了。如果你还没做好去开始的准备,就不要急于动身。
很多事都不是一个人想做就做,想放就放的。生活如此,感情亦是如此。
顾漫说过:“向来缘浅,奈何情深,已然情深,何惧缘浅。既然琴瑟起,何以笙箫默?”
不必在意太多,不负自己,亦不负他人,就足够美好。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是的,不论结局如何,我们只需珍惜眼前的一切。
很喜欢莫言先生的一句话:“在喜欢你的人那里,去热爱生活;在不喜欢你的人那里,去看清世界。”
爱上一个人很难,忘记一个人更难。
你不是最优秀的那个,却是我最深爱的那个,也是我还来不及炫耀你就已不再属于我的那个,更是我从此无法触及的人。
你连离开都走得那么轻松,毫无牵挂,仿佛是逃离你欲逃已久的地狱。
有人说:“最绝情的做法不是删除,也不是拉黑,而是不删除却又从不联系。”
我们之间,就像是放风筝的人和断了线的风筝。风筝的线断了,他就可以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随风飘扬了,在风中它可以展现出自己的千姿百态,万种风情。他终于获得自由了,他是如此的激动。而此时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有人正在夜夜悄悄啜泣。
你已毅然决然地离开,可我还未放下,只有我还自欺欺人地认为你不理我,只是因为你在忙而已。可事实呢?或许你只是一时兴起而已,却让我“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有些人注定是要离开的,有些感情注定是有缘无分的。
如果你不曾来过,如果我们不曾相遇,如果我们未曾在一起过……也许就不会是现在这样的处境了。
奈何,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如果”这一说。如果世间真有如果,人生也就没那么多烦恼与遗憾了。
时过境迁,物是人非,山长水阔,人心易变。
辗转经年,我仍然无法忘记,别离的那天,前夜刚刚下过一场大雨,你说:“我们去那座山上看看呗,山上安静。”
那山,不高,其实就是一个小山丘。沿着那条泥泞的小路往上走,很快就来到了山上。我们就那样静静地待着。
你一言,我一语,偶尔相视一笑。
如果我没记错,那天你说了很多奇奇怪怪的话,但是我当时没有太在意。那天的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身体有点不舒服,大脑一片空白,处于似昏未昏的状态。
后来才知道,那些奇奇怪怪的话,是你走的前兆。
从山上下来后,我陪你去吃了一碗粉。我因为提前吃过早餐了,就一直静静地坐在旁边看着你。
原来,那根被你遗忘在餐馆的发圈,是你决定要走的痕迹。
原本想,你一直想跟我要一根发圈,我也一直没给你。那天多带了一根,正好可以给你。
可终究还是没料到,它最终竟然是属于垃圾桶的。
从我递给你的那一刻开始,它便不再是我的了。从你把它遗忘在餐桌上的那一刻开始,它就注定献身垃圾桶了。
人这一辈子,总会有那么一个人或几个人是只能藏在心底的。因为没有合适的身份去陪伴了,或是晚了一步,或是无缘相守。
有些人只看一眼,就铭记于心,无法忘却。
正如那天,她正和友人游西安,他站在西安城墙俯视着城墙外。
情深缘浅,冷暖自知
爱上一个人很难,忘记一个人更难。
你不是最优秀的那个,却是我最深爱的那个,也是我还来不及炫耀你就已不再属于我的那个,更是我从此无法触及的人。
你连离开都走得那么轻松,毫无牵挂,仿佛是逃离你欲逃已久的地狱。
有人说:“最绝情的做法不是删除,也不是拉黑,而是不删除却又从不联系。”
我们之间,就像是放风筝的人和断了线的风筝。风筝的线断了,他就可以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随风飘扬了,在风中它可以展现出自己的千姿百态,万种风情。他终于获得自由了,他是如此的激动。而此时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有人正在夜夜悄悄啜泣。
你已毅然决然地离开,可我还未放下,只有我还自欺欺人地认为你不理我,只是因为你在忙而已。可事实呢?或许你只是一时兴起而已,却让我“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有些人注定是要离开的,有些感情注定是有缘无分的。
如果你不曾来过,如果我们不曾相遇,如果我们未曾在一起过……也许就不会是现在这样的处境了。
奈何,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如果”这一说。如果世间真有如果,人生也就没那么多烦恼与遗憾了。
时过境迁,物是人非,山长水阔,人心易变。
辗转经年,我仍然无法忘记,别离的那天,前夜刚刚下过一场大雨,你说:“我们去那座山上看看呗,山上安静。”
那山,不高,其实就是一个小山丘。沿着那条泥泞的小路往上走,很快就来到了山上。我们就那样静静地待着。
你一言,我一语,偶尔相视一笑。
如果我没记错,那天你说了很多奇奇怪怪的话,但是我当时没有太在意。那天的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身体有点不舒服,大脑一片空白,处于似昏未昏的状态。
后来才知道,那些奇奇怪怪的话,是你走的前兆。
从山上下来后,我陪你去吃了一碗粉。我因为提前吃过早餐了,就一直静静地坐在旁边看着你。
原来,那根被你遗忘在餐馆的发圈,是你决定要走的痕迹。
原本想,你一直想跟我要一根发圈,我也一直没给你。那天多带了一根,正好可以给你。
可终究还是没料到,它最终竟然是属于垃圾桶的。
从我递给你的那一刻开始,它便不再是我的了。从你把它遗忘在餐桌上的那一刻开始,它就注定献身垃圾桶了。
人这一辈子,总会有那么一个人或几个人是只能藏在心底的。因为没有合适的身份去陪伴了,或是晚了一步,或是无缘相守。
有些人只看一眼,就铭记于心,无法忘却。
正如那天,她正和友人游西安,他站在西安城墙俯视着城墙外。
他的视线随着手里的相机缓缓移动,恰巧看到了她,一眼便无法忘记。她的容貌深深刻印在他的脑海里,无论如何就是忘不了。
后来他告诉他最好的朋友:那天他在城墙上看到了一个女孩,如果有幸能再次相遇,他可能会立刻和她求婚。
后来,他确实又遇见了她。
或许命运就是这样爱捉弄人吧。当他再次遇见她的时候,她已经成了自己最好的朋友的未婚妻……
有人说:“暗恋一个人,本来就是一场预知结局的失恋。”
如果没有道破,她可以像他的朋友一样,一直陪伴在他身边。
可偏偏就是不遂人意。他知道她喜欢他,但是他一点也没有喜欢她的意思。可是他又总是在她的世界里打转。
不仅如此,他还常拿她开玩笑,有时候还让自己的好兄弟去追求她。这是何等的悲哀啊!
这是前世欠下的情债,让她今生来偿还?
如果你只是一时兴起而已,就不要去打乱别人的生活了。如果你还没做好去开始的准备,就不要急于动身。
很多事都不是一个人想做就做,想放就放的。生活如此,感情亦是如此。
顾漫说过:“向来缘浅,奈何情深,已然情深,何惧缘浅。既然琴瑟起,何以笙箫默?”
不必在意太多,不负自己,亦不负他人,就足够美好。
“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是的,不论结局如何,我们只需珍惜眼前的一切。
很喜欢莫言先生的一句话:“在喜欢你的人那里,去热爱生活;在不喜欢你的人那里,去看清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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