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今年年终奖,到手可能有变化】奋斗一年,进入四季度,期待已久的年终奖正向大家奔来,然而,今年年终奖的纳税方式却可能有所变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记者梳理发现,缴纳个税有两种计税方式,适合的是不同的年终奖发放方式,举例说明:
A公司一员工,2020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后,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年终奖3万元。按单独计税的方式,这名员工共需缴纳900元个税,年终奖到手29100元;按合并计税的方式,相当于年终奖扣税6000元,到手24000元。对这名员工来说,两种计税方式下,到手的年终奖差了5100元。
B公司一员工,2020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年终奖27万元。如果单独计税,这名员工年终奖共需缴税52590元,工资缴税900元,合计53490元。如果合并计税,则共需缴纳个税43080元。对这名员工来说,两种计税方式取得的年收入相差10410元。
简单来说,单独计税适用于工资高于年终奖的员工,合并计税则适用于年终奖较多的员工。个税改革后,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计税,避免了类似月度间波动造成的税负不公平现象。据了解,为充分考虑纳税人需求,政策从单独计税转向合并计税设置了3年过渡期,也有助于企业安排更为合理的薪酬发放方式。https://t.cn/A6Mj8xEp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记者梳理发现,缴纳个税有两种计税方式,适合的是不同的年终奖发放方式,举例说明:
A公司一员工,2020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后,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年终奖3万元。按单独计税的方式,这名员工共需缴纳900元个税,年终奖到手29100元;按合并计税的方式,相当于年终奖扣税6000元,到手24000元。对这名员工来说,两种计税方式下,到手的年终奖差了5100元。
B公司一员工,2020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年终奖27万元。如果单独计税,这名员工年终奖共需缴税52590元,工资缴税900元,合计53490元。如果合并计税,则共需缴纳个税43080元。对这名员工来说,两种计税方式取得的年收入相差10410元。
简单来说,单独计税适用于工资高于年终奖的员工,合并计税则适用于年终奖较多的员工。个税改革后,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计税,避免了类似月度间波动造成的税负不公平现象。据了解,为充分考虑纳税人需求,政策从单独计税转向合并计税设置了3年过渡期,也有助于企业安排更为合理的薪酬发放方式。https://t.cn/A6Mj8xEp
【事关收入,年终奖新政将实施,到手可能差上万元!】不知不觉进入2021年最后一个季度了,辛苦一年的打工人儿,无不翘首期盼公司将在年底发放的年终奖。值得注意的是,年终奖的个人缴税新规将实施,“搞不好”会让你到手的收入差别上万元!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底出台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即我们俗称的“年终奖”,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同时,《通知》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什么意思呢?就是今年包括今年之前发的年终奖,打工人们可以选择单独计税或者合并计税,从明年起,就只能采用合并计税一种方式了。
两种方式对到手的年终奖差别有多大?我们举个例子来看一下:
打工人小李,今年全年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和个人免征额度后,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为15万元,年终奖为3万元。按照单独计税的话,小李的年终奖要交个税900元,实际到手29100元;按合并计税的话,18万元的应纳税额,3万元就要扣除6000元个税,实际到手24000元,所有选择两种不同方式,小李到手的年终奖差了5100元。
打工人小明,今年全年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和个人免征额度后,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为3万元,年终奖27万元。按照单独计税的话,小明的3万元工资要缴税900元,年终奖要缴税52590元,一共缴税53490元;如果按合并计税的话,需缴纳个税43080元,两种计税方式取得的年收入差10410元。
每个打工人的收入千差万别,确定自己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还需要涉及一系列财务税务知识,自己的具体是多少,建议咨询公司财务人员。
从这两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单独计税适合月工资高,但年终奖不高的打工人;合并计税则适合年终奖较高但月工资不高的打工人。
为什么要取消年终奖单独计税这一纳税方式呢?我们再举个例子说一下:
比如,打工人小李和小明应纳税年收入都是20万元,小李工资10万元,年终奖10万元,按现行税率,小李要缴纳个税17270元。但是,小明工资20万元,没有年终奖,按现行税率,要缴纳个税23080元。由此我们发现,虽然两人工资相同,但由于收入构成不同,选择单独计税,就会出现一个比另一个多缴税情况,有失公允。
此外,由于适用税率不同,年终奖单独计税还存在“断档”区间,比如小李年终奖12000元,按现行税率单独计税,缴纳个税360元,到手11640元;小明年终奖12300元,按现行税率单独计税,缴纳个税1050元,到手11250元,由此发现按单独计税,小明年终奖本来多,但到手的比小李反而少了。
因此,新政实施后,工资薪金、全年一次性奖金、劳务报酬等打工人劳动所得,将全部合并在一起实现合并计税,一目了然,公平公正,防止因月度间收入波动出现税负不公平现象。
《通知》出台之时,国家考虑到纳税人需求,已经为政策从单独计税转向合并计税设置了3年过渡期,相信在这3年里,企业已经为你安排了更为合理的薪酬发放方式,祝大家今年拿到更多年终奖吧!
来源:川观新闻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底出台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即我们俗称的“年终奖”,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同时,《通知》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什么意思呢?就是今年包括今年之前发的年终奖,打工人们可以选择单独计税或者合并计税,从明年起,就只能采用合并计税一种方式了。
两种方式对到手的年终奖差别有多大?我们举个例子来看一下:
打工人小李,今年全年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和个人免征额度后,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为15万元,年终奖为3万元。按照单独计税的话,小李的年终奖要交个税900元,实际到手29100元;按合并计税的话,18万元的应纳税额,3万元就要扣除6000元个税,实际到手24000元,所有选择两种不同方式,小李到手的年终奖差了5100元。
打工人小明,今年全年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和个人免征额度后,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为3万元,年终奖27万元。按照单独计税的话,小明的3万元工资要缴税900元,年终奖要缴税52590元,一共缴税53490元;如果按合并计税的话,需缴纳个税43080元,两种计税方式取得的年收入差10410元。
每个打工人的收入千差万别,确定自己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还需要涉及一系列财务税务知识,自己的具体是多少,建议咨询公司财务人员。
从这两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单独计税适合月工资高,但年终奖不高的打工人;合并计税则适合年终奖较高但月工资不高的打工人。
为什么要取消年终奖单独计税这一纳税方式呢?我们再举个例子说一下:
比如,打工人小李和小明应纳税年收入都是20万元,小李工资10万元,年终奖10万元,按现行税率,小李要缴纳个税17270元。但是,小明工资20万元,没有年终奖,按现行税率,要缴纳个税23080元。由此我们发现,虽然两人工资相同,但由于收入构成不同,选择单独计税,就会出现一个比另一个多缴税情况,有失公允。
此外,由于适用税率不同,年终奖单独计税还存在“断档”区间,比如小李年终奖12000元,按现行税率单独计税,缴纳个税360元,到手11640元;小明年终奖12300元,按现行税率单独计税,缴纳个税1050元,到手11250元,由此发现按单独计税,小明年终奖本来多,但到手的比小李反而少了。
因此,新政实施后,工资薪金、全年一次性奖金、劳务报酬等打工人劳动所得,将全部合并在一起实现合并计税,一目了然,公平公正,防止因月度间收入波动出现税负不公平现象。
《通知》出台之时,国家考虑到纳税人需求,已经为政策从单独计税转向合并计税设置了3年过渡期,相信在这3年里,企业已经为你安排了更为合理的薪酬发放方式,祝大家今年拿到更多年终奖吧!
来源:川观新闻
#年终奖纳税方式变了有什么影响#
不同的工资高度对应有不同影响——
1、对于工资高于年终奖的人来说:
以一位年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扣除三险一金、6万元起征点、专项附加扣除等后的计税税基)15万元的个人为例,假设他的年终奖为3万元,如果合并计税(也就是今年以后的计税方式),这3万元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税为6000元,也就是最终拿到手的年终奖是2.4万元。
上述个人同样的情况,假设单独计税(今年仍可选择的计税方式),这3万元年终奖适用3%的税率,缴纳个税为900元,最终拿到手的年终奖是2.91万元。
因此在上述的案例中,年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的个人,今年可以比明年比少交5100元个税。
2、对于年终奖高于工资的人来说:
B公司小李,2020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年终奖27万元。如果单独计税,小李年终奖共需缴税52590元,工资缴税900元,合计53490元。
如果合并计税,则共需缴纳个税43080元。
对小李来说,两种计税方式取得的年收入相差10410元。
总结一下,单独计税适用于工资高于年终奖的员工,合并计税则适用于年终奖较多的员工。
但是可能有小伙伴好奇,为什么年终奖要全部纳入综合所得?
过去年终奖都是单独计税的,就存在甲和乙两个人工薪收入算下来都一样多,但由于发放方式不同,导致缴纳税款不同的情况,是有失公平的。
比如,两人纳税年收入均为20万元,但甲年终奖10万元,其余工资10万元;乙没有年终奖,全部是工资收入。那么按照现行税率、年终奖单独计税,甲只要缴17270元个税,乙却要缴23080元个税。
另外,年终奖单独计税还存在“断档”区间。在这些区间内,税前奖金多的,扣完税到手后反而拿得少。比如丙年终奖拿了12000元,缴纳360元个税后到手11640元;丁年终奖拿了12300元,缴纳1050元个税后到手11250元。丁最终拿到的没有丙多。
个税改革后,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计税,避免了类似月度间波动造成的税负不公平现象。但国家充分考虑纳税人需求,为政策从单独计税转向合并计税设置了3年过渡期,也有助于企业安排更为合理的薪酬发放方式。
不同的工资高度对应有不同影响——
1、对于工资高于年终奖的人来说:
以一位年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扣除三险一金、6万元起征点、专项附加扣除等后的计税税基)15万元的个人为例,假设他的年终奖为3万元,如果合并计税(也就是今年以后的计税方式),这3万元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税为6000元,也就是最终拿到手的年终奖是2.4万元。
上述个人同样的情况,假设单独计税(今年仍可选择的计税方式),这3万元年终奖适用3%的税率,缴纳个税为900元,最终拿到手的年终奖是2.91万元。
因此在上述的案例中,年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的个人,今年可以比明年比少交5100元个税。
2、对于年终奖高于工资的人来说:
B公司小李,2020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年终奖27万元。如果单独计税,小李年终奖共需缴税52590元,工资缴税900元,合计53490元。
如果合并计税,则共需缴纳个税43080元。
对小李来说,两种计税方式取得的年收入相差10410元。
总结一下,单独计税适用于工资高于年终奖的员工,合并计税则适用于年终奖较多的员工。
但是可能有小伙伴好奇,为什么年终奖要全部纳入综合所得?
过去年终奖都是单独计税的,就存在甲和乙两个人工薪收入算下来都一样多,但由于发放方式不同,导致缴纳税款不同的情况,是有失公平的。
比如,两人纳税年收入均为20万元,但甲年终奖10万元,其余工资10万元;乙没有年终奖,全部是工资收入。那么按照现行税率、年终奖单独计税,甲只要缴17270元个税,乙却要缴23080元个税。
另外,年终奖单独计税还存在“断档”区间。在这些区间内,税前奖金多的,扣完税到手后反而拿得少。比如丙年终奖拿了12000元,缴纳360元个税后到手11640元;丁年终奖拿了12300元,缴纳1050元个税后到手11250元。丁最终拿到的没有丙多。
个税改革后,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计税,避免了类似月度间波动造成的税负不公平现象。但国家充分考虑纳税人需求,为政策从单独计税转向合并计税设置了3年过渡期,也有助于企业安排更为合理的薪酬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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