脾气虽好,却没人敢欺负的星座,有威严,有魄力,别轻易招惹
处女座
处女座是一个做事谨慎、心智比较成熟的人,很少人能通过他的外表捕捉到蛛丝马迹,他们性格内敛,很少会表达自己的想法,更不会主动与人相处,但他自身又极其优秀,做事一丝不苟,很注重细节,任何一点点不对的地方都会迅速指出,因此,即便从没看过她发脾气,但是也会给人一种有威严、有魄力的感觉,基本没人敢主动招惹。处女座本身是个性格很好的人,能够容忍的事情基本都会容忍,但一旦触及到他的底线,就会立马变得很暴躁,这时如果你不及时道歉的话,他们就会让你付出代价,让你见识一下自己强势、严厉的一面。
摩羯座
摩羯座为人宽厚、亲和力强,无论何时都会掩盖自身的情绪,即便被人招惹也不会太过于斤斤计较,可如果被他人故意欺负时,就会开始策划一系列的还击行动,知道内心的怨恨得到平复为止,因此,在大多数时候都给人一种脾气很好的感觉,不过却没人敢主动上前招惹,因为他们早已树立了自己的威严。摩羯座气场强大,在被惹急了的时候,会变得异常冷漠,虽然他们不轻易伤人,但一旦伤起人来,却不会轻易罢休,所以,千万别招惹老实人,老实人生气起来是很可怕的。
水瓶座
水瓶座给大众的印象就是一个性格温顺乖巧,做事懂得分寸的人,其实他们心思通透,看事豁达,只是大多数时候不愿意说出每个人的小心思罢了,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原则与看法,自己不发表意见是对每个人表达尊重,但如果有人刻意想要伤害他,他们就会把自己最强势的一面发挥到极致,毕竟你让我感到不舒服了,你也别想安稳度日,正是因为这样的个性,也会给人一种畏惧感。水瓶为人其实比较极端,要么温和如玉,要么顽强抵抗,所以,总是给人一种有威严、有魄力,让人不能招惹的感觉。
天秤座
要说亲和力最强的星座,必定是天秤座了,他们的脾气非常的好,时刻保持自身优雅的一面,甚至见到路边过马路的老奶奶都会主动上前搀扶,所以那些残暴、怒吼等等之类的词语基本都与他搭不上边,不过千万不要误认为他们真的没有自己的脾气,只是没有人触碰到他的底线罢了,一旦有人触碰到了这条线,他就会用尽全力反击。天秤座一直秉承着不惹事也不怕事的原则,只要你对他好,他自然也会拿最真心的一面对你,做永久的好好先生、好好小姐。
#十二星座# #星盘# #星座特质#
处女座
处女座是一个做事谨慎、心智比较成熟的人,很少人能通过他的外表捕捉到蛛丝马迹,他们性格内敛,很少会表达自己的想法,更不会主动与人相处,但他自身又极其优秀,做事一丝不苟,很注重细节,任何一点点不对的地方都会迅速指出,因此,即便从没看过她发脾气,但是也会给人一种有威严、有魄力的感觉,基本没人敢主动招惹。处女座本身是个性格很好的人,能够容忍的事情基本都会容忍,但一旦触及到他的底线,就会立马变得很暴躁,这时如果你不及时道歉的话,他们就会让你付出代价,让你见识一下自己强势、严厉的一面。
摩羯座
摩羯座为人宽厚、亲和力强,无论何时都会掩盖自身的情绪,即便被人招惹也不会太过于斤斤计较,可如果被他人故意欺负时,就会开始策划一系列的还击行动,知道内心的怨恨得到平复为止,因此,在大多数时候都给人一种脾气很好的感觉,不过却没人敢主动上前招惹,因为他们早已树立了自己的威严。摩羯座气场强大,在被惹急了的时候,会变得异常冷漠,虽然他们不轻易伤人,但一旦伤起人来,却不会轻易罢休,所以,千万别招惹老实人,老实人生气起来是很可怕的。
水瓶座
水瓶座给大众的印象就是一个性格温顺乖巧,做事懂得分寸的人,其实他们心思通透,看事豁达,只是大多数时候不愿意说出每个人的小心思罢了,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原则与看法,自己不发表意见是对每个人表达尊重,但如果有人刻意想要伤害他,他们就会把自己最强势的一面发挥到极致,毕竟你让我感到不舒服了,你也别想安稳度日,正是因为这样的个性,也会给人一种畏惧感。水瓶为人其实比较极端,要么温和如玉,要么顽强抵抗,所以,总是给人一种有威严、有魄力,让人不能招惹的感觉。
天秤座
要说亲和力最强的星座,必定是天秤座了,他们的脾气非常的好,时刻保持自身优雅的一面,甚至见到路边过马路的老奶奶都会主动上前搀扶,所以那些残暴、怒吼等等之类的词语基本都与他搭不上边,不过千万不要误认为他们真的没有自己的脾气,只是没有人触碰到他的底线罢了,一旦有人触碰到了这条线,他就会用尽全力反击。天秤座一直秉承着不惹事也不怕事的原则,只要你对他好,他自然也会拿最真心的一面对你,做永久的好好先生、好好小姐。
#十二星座# #星盘# #星座特质#
很多女生在失去男友后就像天要塌下来一样。实质上你越纠缠,问题就会越多。如果他注定要走,你浪费的只不过是自己的时间,所以与其委曲求全,不如置之死地而后生。#挽回前男友男朋友前任#
本来在感情之中,你已经被他伤害了,即使你把他打死,也不能治疗好你的伤口,与其这样,不如自己放过对方,反而让自己解脱。你自己无法想开的,让时间帮你想开。
也许你的狠心决裂还会触动他最敏感的神经,因为男人有时候也是非常奇怪的,当你对他好的时候,他视而不见,当你转身逃的时候,他却百般留恋。
本来在感情之中,你已经被他伤害了,即使你把他打死,也不能治疗好你的伤口,与其这样,不如自己放过对方,反而让自己解脱。你自己无法想开的,让时间帮你想开。
也许你的狠心决裂还会触动他最敏感的神经,因为男人有时候也是非常奇怪的,当你对他好的时候,他视而不见,当你转身逃的时候,他却百般留恋。
“你家梨子掉下来砸伤我眼睛,该赔我13万元!”湖南长沙,女子刘某到工友家摘梨,工友妻子帮忙用竹竿打,掉下的梨子砸伤刘某眼睛,刘某把工友告到法院,索要赔偿134803.6元。近日,该案二审作出判决。(案例来源:长沙中级人法院)
刘某说:1、当天是案外人朱某想吃梨,让刘某骑摩托带她去,两人才去的,刘某自己不吃梨。
2、事发后,刘某眼睛流血不止,反复要求去医院检查,但工友黎某的妻子黄某没有带她去,只是用毛巾敷在刘某受伤处,导致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加重了损害后果。
3.该案是林木损害事件,林木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不能证明有免责事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本案是黎某妻子故意打梨造成损害,属于采摘果实袭击他人的情形,黎某应当承担责任。
黎某辩称:
1.当天刘某想吃梨子治疗咳嗽,才约着朱某一起到黎某家中。
2.梨子掉下时,妻子黄某已停止打梨,刘某被梨子砸伤眼睛属于意外事件。
3.事发后,黄某给黎某打电话,黎某骑着摩托赶回家,立即带刘某去镇上的卫生院治疗,医生没有建议刘某住院治疗。
4.黄某打梨是应刘某的要求,按照刘某的打梨方式打梨,是好意施惠行为,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查明:
刘某与黎某曾经是工友。2020年8月25日,刘某与案外人朱某听说黎某家的老梨树结果子了,就相约到黎某家摘梨。
次日,刘某与朱某一起到了黎某家,黎某不在,他的妻子黄某和小孩在。刘某、朱某说要摘梨,黄某同意了。因为梨树比较高。黄某拿出竹竿帮两人打梨,两人在梨树旁边捡。
梨树的北面是祖屋,南面是鱼塘。刘某说:“不要往鱼塘方向打,往北面打”。掉落几个梨子后,朱某说够了,黄某就没继续打,与朱某在一边聊天。
刘某说,自己当时背朝着两人站着,突然被一颗掉下的梨子砸伤左眼,不知道黄某是不是还在打梨。
黄某为刘某做了简单的处理,后来刘某觉得左眼疼痛、视力下降,8月28日到医院治疗,住院15天。后来,刘某自己委托法医做了司法鉴定,认定左眼构成十级伤残。
另外,事故发生后,黎某向刘某支付了4000元医疗费。
法院认为:黎某配偶黄某应刘某与案外人朱某请求,用竹篙将自家梨树的梨子打落并赠与刘某与朱某的行为系无偿的好意施惠行为,体现了当地相邻和睦、友善诚信的良好民风。
黄某与刘某、朱某之间并无法定或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伙伴到黎某家,请求黎某家人黄某为其二人打梨,理应对梨子掉落引发的危险性有充分的认知,并加以防范。
退一步讲,即使黄某应刘某等人请求,在梨树旁边有人的情况下用竹篙打梨,可能存在一定过错,然而,黄某的该过错与刘某的受伤没有因果关系。因为根据刘某陈述,当时黄某已经停止用竹篙打梨,该危险行为已经停止,而后刘某才被掉落的梨子砸伤。黄某的打梨行为至多与刘某被梨子砸伤有一定程度的关联,但两者并不存在侵权责任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刘某主张黎某或其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均难以支持。
且从安全保障义务的角度来讲,黎某及其家人也已尽到了一个善良诚信的管理者应尽的注意义务,其对损害事实不具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好意施惠是一种做好事的行为,发扬了良好的道德风尚,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准则,在施好人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下,要求施好人对于受惠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于情于法都不应当予以支持。
综上,本案中黎某对于刘某受伤并不存在过错,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且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拾梨过程中有必要的注意义务,刘某被掉落的梨子砸伤属于意外事件,刘某要求黎某对其所受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既无法律依据,又不利于传承道德风尚,故不予支持,驳回了刘某的诉讼请求。
刘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好意施惠行为是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行为;该行为对好意施惠人不形成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好意施惠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无需对受惠人因好意施惠所引起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刘某与案外人朱某相约去黎某家的梨树摘梨,黎某的配偶黄某将梨子打落并免费赠与属于好意施惠行为。黄某一开始打梨是朝着无人的池塘方向,在刘某提出“不要往鱼塘方向打,往北面打”之后,才改变打梨方向,黄某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不存在重大过失,黄某也没有伤害刘某的故意,黄某及其配偶黎某对刘某的伤情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同时,黎某虽然是梨树的所有人,但本案的事故是因刘某、朱某、黄某三人相约打梨引起的,不应适用林木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仍应当适用一般侵权的归责原则,一审法院适用法律并无不当。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刘某说:1、当天是案外人朱某想吃梨,让刘某骑摩托带她去,两人才去的,刘某自己不吃梨。
2、事发后,刘某眼睛流血不止,反复要求去医院检查,但工友黎某的妻子黄某没有带她去,只是用毛巾敷在刘某受伤处,导致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加重了损害后果。
3.该案是林木损害事件,林木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不能证明有免责事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本案是黎某妻子故意打梨造成损害,属于采摘果实袭击他人的情形,黎某应当承担责任。
黎某辩称:
1.当天刘某想吃梨子治疗咳嗽,才约着朱某一起到黎某家中。
2.梨子掉下时,妻子黄某已停止打梨,刘某被梨子砸伤眼睛属于意外事件。
3.事发后,黄某给黎某打电话,黎某骑着摩托赶回家,立即带刘某去镇上的卫生院治疗,医生没有建议刘某住院治疗。
4.黄某打梨是应刘某的要求,按照刘某的打梨方式打梨,是好意施惠行为,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查明:
刘某与黎某曾经是工友。2020年8月25日,刘某与案外人朱某听说黎某家的老梨树结果子了,就相约到黎某家摘梨。
次日,刘某与朱某一起到了黎某家,黎某不在,他的妻子黄某和小孩在。刘某、朱某说要摘梨,黄某同意了。因为梨树比较高。黄某拿出竹竿帮两人打梨,两人在梨树旁边捡。
梨树的北面是祖屋,南面是鱼塘。刘某说:“不要往鱼塘方向打,往北面打”。掉落几个梨子后,朱某说够了,黄某就没继续打,与朱某在一边聊天。
刘某说,自己当时背朝着两人站着,突然被一颗掉下的梨子砸伤左眼,不知道黄某是不是还在打梨。
黄某为刘某做了简单的处理,后来刘某觉得左眼疼痛、视力下降,8月28日到医院治疗,住院15天。后来,刘某自己委托法医做了司法鉴定,认定左眼构成十级伤残。
另外,事故发生后,黎某向刘某支付了4000元医疗费。
法院认为:黎某配偶黄某应刘某与案外人朱某请求,用竹篙将自家梨树的梨子打落并赠与刘某与朱某的行为系无偿的好意施惠行为,体现了当地相邻和睦、友善诚信的良好民风。
黄某与刘某、朱某之间并无法定或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伙伴到黎某家,请求黎某家人黄某为其二人打梨,理应对梨子掉落引发的危险性有充分的认知,并加以防范。
退一步讲,即使黄某应刘某等人请求,在梨树旁边有人的情况下用竹篙打梨,可能存在一定过错,然而,黄某的该过错与刘某的受伤没有因果关系。因为根据刘某陈述,当时黄某已经停止用竹篙打梨,该危险行为已经停止,而后刘某才被掉落的梨子砸伤。黄某的打梨行为至多与刘某被梨子砸伤有一定程度的关联,但两者并不存在侵权责任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刘某主张黎某或其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均难以支持。
且从安全保障义务的角度来讲,黎某及其家人也已尽到了一个善良诚信的管理者应尽的注意义务,其对损害事实不具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好意施惠是一种做好事的行为,发扬了良好的道德风尚,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准则,在施好人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下,要求施好人对于受惠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于情于法都不应当予以支持。
综上,本案中黎某对于刘某受伤并不存在过错,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且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拾梨过程中有必要的注意义务,刘某被掉落的梨子砸伤属于意外事件,刘某要求黎某对其所受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既无法律依据,又不利于传承道德风尚,故不予支持,驳回了刘某的诉讼请求。
刘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好意施惠行为是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行为;该行为对好意施惠人不形成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好意施惠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无需对受惠人因好意施惠所引起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刘某与案外人朱某相约去黎某家的梨树摘梨,黎某的配偶黄某将梨子打落并免费赠与属于好意施惠行为。黄某一开始打梨是朝着无人的池塘方向,在刘某提出“不要往鱼塘方向打,往北面打”之后,才改变打梨方向,黄某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不存在重大过失,黄某也没有伤害刘某的故意,黄某及其配偶黎某对刘某的伤情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同时,黎某虽然是梨树的所有人,但本案的事故是因刘某、朱某、黄某三人相约打梨引起的,不应适用林木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仍应当适用一般侵权的归责原则,一审法院适用法律并无不当。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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