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来崭新的一年,娱乐圈中的“烂摊子”,在经过岁月的交接后。
罗志祥凭借一档晚会,成功地复出,与此同时有人发现,知名歌手王力宏,已经被移出“劣迹艺人”的名单
。不少歌迷翘首以盼,心中欢喜万分,终于等到了一个公正。
这也预示着,王力宏有望回到乐坛之中,只是受到此次风波的影响,难以回到巅峰的位置,
那么是李靓蕾说了谎?
娱乐圈中这样的选手少吗?
前阵子王力宏离婚的事情中,牵扯出了不少的女星,直接扯下了他“优质偶像”的面具。按照以往的事件来看,基本上等待王力宏的是“封杀”。
出轨实锤人设崩塌后,本应该被列入到劣迹艺人之中,为何可以幸免于难
?在劣迹艺人的名单中,没有王力宏的只言片语,这是怎么一回事?
熟悉这个名单的人,都非常清楚,一般榜上有名,要么是做了一些违法的事情,要么就是对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要知道
罗志祥和王力宏两个人犯下的错误,基本上大同小异
,只是已婚和未婚的身份不同,都涉及到了私德的问题,属于私生活混乱,但是美誉触碰到法律,很难去定义。
王力宏离婚这件事情,在不断的发酵下,不少官媒点评痛批,造成的恶劣影响可想而知。但是对于劣迹艺人的标准,并没有一个完整的框架。触碰到法律的底线,那么肯定是封杀,但是
涉及到私人生活,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谁也无法给予公正的结果
,就像此前关于王力宏的歌曲,应该何去何从,展开的讨论。
毋庸置疑的是,他近些年来,创作了不少曲目,传唱度也是非常高,个人才华着重,音乐造诣很高。但是也不可否认的是,在婚姻中,王力宏犯下的种种劣迹,不管是对于孩子的冷漠,还是给李靓蕾造成的伤害,这些众人都有目共睹。但是当生活和工作,放在一起难免会出现两难,应该以什么为基准?
大家对于王力宏的追捧,多数源自于他的作品,才有了对私生活的关注,这也是很多艺人的起点,很显然是以事业为主。王力宏在进入娱乐圈之后,兢兢业业的耕耘,算是一个比较成功的音乐人。如果说造成了影响,那么完全源自于私生活。
李靓蕾的控诉,仅仅只是拆穿了他的“人设”,暴露出了他的真实面目。
但是在离婚的整件事情中,他没有任何的违法行为,也没有任何的证据表明。王力宏事业中的劣迹,没有任何的一句。甚至在王力宏没有被移除之前,很多粉丝不认同这份名单,一度质疑官方的权威性,认为这样做不公平。生活应该和事业分开,以生活为基准,那么王力宏算是劣迹,但是娱乐圈中这样的选手少吗?
如果按照王力宏这样的基准,直接封杀其事业,那么娱乐圈中私生活不检点的人,都应该榜上有名。也有人觉得,
王力宏如果真的是劣迹,为何个人社交平台没有封禁,甚至作品没有被下架。
不得不说,尽管王力宏已经翻车,仍有不少粉丝追捧这位男神,客观来讲被定义为劣迹艺人,基本上是全网除名,很显然王力宏目前不是这样的情况。
罗志祥应该感谢王力宏
网络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声音,每个人应该平息怒火,理性地看待官方给出的态度。对于王力宏的处罚,
有部门发言人马晓光就给了一个回答,其中就提到了是否会被列入劣迹艺人名单
。面对外界粉丝的翘首以盼,马晓光声称,鼓励支持艺人自觉弘扬行风艺德,提升思想品质,职业修养和人文内涵。
在王力宏的事情发生后,马晓光表示不能以网上的说法,当做官方的态度。对于一些个别事件,希望来大陆发展的艺人,做到德艺双馨。按照这样的逻辑来看,那么罗志祥后续被挪出来,也是指日可待了。
一个在“多人运动”后,在家乡晚会上,含着眼泪成功复出。另外一个,尽管声名狼藉,也没有被定义为劣迹艺人。
认真分析后,会发现两个人都是私德有亏,
两个人都犯了“男人都会犯的错”
,
出轨实锤后,一位成功复出,还有一位被移出劣迹艺人名单。
罗志祥说得好听一点叫做“对感情不忠”,不好听一点叫“滥情”。在恋爱当中,对女方造成了伤害,甚至整个人私生活混乱,与王力宏不同的是,在李靓蕾的文笔中,看到了对方的婚内出轨,以及作为男人毫无担当,都是对待感情不忠,论性质肯定是王力宏犯得错比较大。
在王力宏出轨后,资深媒体专门做了一期街头采访。将两个人进行比较,看看两位“同等段位”的巨星,在群众的心中,是一个什么样的姿态。结果不言而喻,
不少人赞叹罗志祥的敢作敢当,处理的方式还算是可以。
与王力宏成为了鲜明的对比,不管怎么样,罗志祥都应该好好感谢王力宏,如果没有对比就没有差距。
当然李靓蕾一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非常明白言行举止需要担负什么样的责任,可以下场手撕控诉,就已经做好了十足的准备。
如果她真的说出了谎言,王力宏怎会甘愿葬送大好前程,选择隐忍呢
?明眼人都非常明白,在这场较量中,谁更具有说服力。不过虽然王力宏,如今被移除劣迹艺人,但等待他的或许还有更大的难题。
美国呼吁公民今年快回国,
作为美籍的王力宏,与中国的粉丝之间,是否可以重新建立起友谊的桥梁?
毋庸置疑的是,虽然王力宏安全落地,但是面对祖国的召唤,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面对如今的情形,这位刚刚回温的巨星,是继续留在内地发展,挽回昔日的荣光;还是响应祖国的号召,回到“户口所在地”?
在这个节骨眼上,王力宏又该何去何从,艺术没有国界,艺术家有国界,终究只是华语乐坛中的过客。
![](https://wx3.sinaimg.cn/large/0085v2aAgy1gy9h2knu4nj30u00i7whm.jpg)
罗志祥凭借一档晚会,成功地复出,与此同时有人发现,知名歌手王力宏,已经被移出“劣迹艺人”的名单
。不少歌迷翘首以盼,心中欢喜万分,终于等到了一个公正。
这也预示着,王力宏有望回到乐坛之中,只是受到此次风波的影响,难以回到巅峰的位置,
那么是李靓蕾说了谎?
娱乐圈中这样的选手少吗?
前阵子王力宏离婚的事情中,牵扯出了不少的女星,直接扯下了他“优质偶像”的面具。按照以往的事件来看,基本上等待王力宏的是“封杀”。
出轨实锤人设崩塌后,本应该被列入到劣迹艺人之中,为何可以幸免于难
?在劣迹艺人的名单中,没有王力宏的只言片语,这是怎么一回事?
熟悉这个名单的人,都非常清楚,一般榜上有名,要么是做了一些违法的事情,要么就是对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要知道
罗志祥和王力宏两个人犯下的错误,基本上大同小异
,只是已婚和未婚的身份不同,都涉及到了私德的问题,属于私生活混乱,但是美誉触碰到法律,很难去定义。
王力宏离婚这件事情,在不断的发酵下,不少官媒点评痛批,造成的恶劣影响可想而知。但是对于劣迹艺人的标准,并没有一个完整的框架。触碰到法律的底线,那么肯定是封杀,但是
涉及到私人生活,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谁也无法给予公正的结果
,就像此前关于王力宏的歌曲,应该何去何从,展开的讨论。
毋庸置疑的是,他近些年来,创作了不少曲目,传唱度也是非常高,个人才华着重,音乐造诣很高。但是也不可否认的是,在婚姻中,王力宏犯下的种种劣迹,不管是对于孩子的冷漠,还是给李靓蕾造成的伤害,这些众人都有目共睹。但是当生活和工作,放在一起难免会出现两难,应该以什么为基准?
大家对于王力宏的追捧,多数源自于他的作品,才有了对私生活的关注,这也是很多艺人的起点,很显然是以事业为主。王力宏在进入娱乐圈之后,兢兢业业的耕耘,算是一个比较成功的音乐人。如果说造成了影响,那么完全源自于私生活。
李靓蕾的控诉,仅仅只是拆穿了他的“人设”,暴露出了他的真实面目。
但是在离婚的整件事情中,他没有任何的违法行为,也没有任何的证据表明。王力宏事业中的劣迹,没有任何的一句。甚至在王力宏没有被移除之前,很多粉丝不认同这份名单,一度质疑官方的权威性,认为这样做不公平。生活应该和事业分开,以生活为基准,那么王力宏算是劣迹,但是娱乐圈中这样的选手少吗?
如果按照王力宏这样的基准,直接封杀其事业,那么娱乐圈中私生活不检点的人,都应该榜上有名。也有人觉得,
王力宏如果真的是劣迹,为何个人社交平台没有封禁,甚至作品没有被下架。
不得不说,尽管王力宏已经翻车,仍有不少粉丝追捧这位男神,客观来讲被定义为劣迹艺人,基本上是全网除名,很显然王力宏目前不是这样的情况。
罗志祥应该感谢王力宏
网络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声音,每个人应该平息怒火,理性地看待官方给出的态度。对于王力宏的处罚,
有部门发言人马晓光就给了一个回答,其中就提到了是否会被列入劣迹艺人名单
。面对外界粉丝的翘首以盼,马晓光声称,鼓励支持艺人自觉弘扬行风艺德,提升思想品质,职业修养和人文内涵。
在王力宏的事情发生后,马晓光表示不能以网上的说法,当做官方的态度。对于一些个别事件,希望来大陆发展的艺人,做到德艺双馨。按照这样的逻辑来看,那么罗志祥后续被挪出来,也是指日可待了。
一个在“多人运动”后,在家乡晚会上,含着眼泪成功复出。另外一个,尽管声名狼藉,也没有被定义为劣迹艺人。
认真分析后,会发现两个人都是私德有亏,
两个人都犯了“男人都会犯的错”
,
出轨实锤后,一位成功复出,还有一位被移出劣迹艺人名单。
罗志祥说得好听一点叫做“对感情不忠”,不好听一点叫“滥情”。在恋爱当中,对女方造成了伤害,甚至整个人私生活混乱,与王力宏不同的是,在李靓蕾的文笔中,看到了对方的婚内出轨,以及作为男人毫无担当,都是对待感情不忠,论性质肯定是王力宏犯得错比较大。
在王力宏出轨后,资深媒体专门做了一期街头采访。将两个人进行比较,看看两位“同等段位”的巨星,在群众的心中,是一个什么样的姿态。结果不言而喻,
不少人赞叹罗志祥的敢作敢当,处理的方式还算是可以。
与王力宏成为了鲜明的对比,不管怎么样,罗志祥都应该好好感谢王力宏,如果没有对比就没有差距。
当然李靓蕾一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非常明白言行举止需要担负什么样的责任,可以下场手撕控诉,就已经做好了十足的准备。
如果她真的说出了谎言,王力宏怎会甘愿葬送大好前程,选择隐忍呢
?明眼人都非常明白,在这场较量中,谁更具有说服力。不过虽然王力宏,如今被移除劣迹艺人,但等待他的或许还有更大的难题。
美国呼吁公民今年快回国,
作为美籍的王力宏,与中国的粉丝之间,是否可以重新建立起友谊的桥梁?
毋庸置疑的是,虽然王力宏安全落地,但是面对祖国的召唤,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面对如今的情形,这位刚刚回温的巨星,是继续留在内地发展,挽回昔日的荣光;还是响应祖国的号召,回到“户口所在地”?
在这个节骨眼上,王力宏又该何去何从,艺术没有国界,艺术家有国界,终究只是华语乐坛中的过客。
![](https://wx3.sinaimg.cn/large/0085v2aAgy1gy9h2knu4nj30u00i7whm.jpg)
迎来崭新的一年,娱乐圈中的“烂摊子”,在经过岁月的交接后。
罗志祥凭借一档晚会,成功地复出,与此同时有人发现,知名歌手王力宏,已经被移出“劣迹艺人”的名单
。不少歌迷翘首以盼,心中欢喜万分,终于等到了一个公正。
这也预示着,王力宏有望回到乐坛之中,只是受到此次风波的影响,难以回到巅峰的位置,
那么是李靓蕾说了谎?
娱乐圈中这样的选手少吗?
前阵子王力宏离婚的事情中,牵扯出了不少的女星,直接扯下了他“优质偶像”的面具。按照以往的事件来看,基本上等待王力宏的是“封杀”。
出轨实锤人设崩塌后,本应该被列入到劣迹艺人之中,为何可以幸免于难
?在劣迹艺人的名单中,没有王力宏的只言片语,这是怎么一回事?
熟悉这个名单的人,都非常清楚,一般榜上有名,要么是做了一些违法的事情,要么就是对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要知道
罗志祥和王力宏两个人犯下的错误,基本上大同小异
,只是已婚和未婚的身份不同,都涉及到了私德的问题,属于私生活混乱,但是美誉触碰到法律,很难去定义。
王力宏离婚这件事情,在不断的发酵下,不少官媒点评痛批,造成的恶劣影响可想而知。但是对于劣迹艺人的标准,并没有一个完整的框架。触碰到法律的底线,那么肯定是封杀,但是
涉及到私人生活,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谁也无法给予公正的结果
,就像此前关于王力宏的歌曲,应该何去何从,展开的讨论。
毋庸置疑的是,他近些年来,创作了不少曲目,传唱度也是非常高,个人才华着重,音乐造诣很高。但是也不可否认的是,在婚姻中,王力宏犯下的种种劣迹,不管是对于孩子的冷漠,还是给李靓蕾造成的伤害,这些众人都有目共睹。但是当生活和工作,放在一起难免会出现两难,应该以什么为基准?
大家对于王力宏的追捧,多数源自于他的作品,才有了对私生活的关注,这也是很多艺人的起点,很显然是以事业为主。王力宏在进入娱乐圈之后,兢兢业业的耕耘,算是一个比较成功的音乐人。如果说造成了影响,那么完全源自于私生活。
李靓蕾的控诉,仅仅只是拆穿了他的“人设”,暴露出了他的真实面目。
但是在离婚的整件事情中,他没有任何的违法行为,也没有任何的证据表明。王力宏事业中的劣迹,没有任何的一句。甚至在王力宏没有被移除之前,很多粉丝不认同这份名单,一度质疑官方的权威性,认为这样做不公平。生活应该和事业分开,以生活为基准,那么王力宏算是劣迹,但是娱乐圈中这样的选手少吗?
如果按照王力宏这样的基准,直接封杀其事业,那么娱乐圈中私生活不检点的人,都应该榜上有名。也有人觉得,
王力宏如果真的是劣迹,为何个人社交平台没有封禁,甚至作品没有被下架。
不得不说,尽管王力宏已经翻车,仍有不少粉丝追捧这位男神,客观来讲被定义为劣迹艺人,基本上是全网除名,很显然王力宏目前不是这样的情况。
罗志祥应该感谢王力宏
网络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声音,每个人应该平息怒火,理性地看待官方给出的态度。对于王力宏的处罚,
有部门发言人马晓光就给了一个回答,其中就提到了是否会被列入劣迹艺人名单
。面对外界粉丝的翘首以盼,马晓光声称,鼓励支持艺人自觉弘扬行风艺德,提升思想品质,职业修养和人文内涵。
在王力宏的事情发生后,马晓光表示不能以网上的说法,当做官方的态度。对于一些个别事件,希望来大陆发展的艺人,做到德艺双馨。按照这样的逻辑来看,那么罗志祥后续被挪出来,也是指日可待了。
一个在“多人运动”后,在家乡晚会上,含着眼泪成功复出。另外一个,尽管声名狼藉,也没有被定义为劣迹艺人。
认真分析后,会发现两个人都是私德有亏,
两个人都犯了“男人都会犯的错”
,
出轨实锤后,一位成功复出,还有一位被移出劣迹艺人名单。
罗志祥说得好听一点叫做“对感情不忠”,不好听一点叫“滥情”。在恋爱当中,对女方造成了伤害,甚至整个人私生活混乱,与王力宏不同的是,在李靓蕾的文笔中,看到了对方的婚内出轨,以及作为男人毫无担当,都是对待感情不忠,论性质肯定是王力宏犯得错比较大。
在王力宏出轨后,资深媒体专门做了一期街头采访。将两个人进行比较,看看两位“同等段位”的巨星,在群众的心中,是一个什么样的姿态。结果不言而喻,
不少人赞叹罗志祥的敢作敢当,处理的方式还算是可以。
与王力宏成为了鲜明的对比,不管怎么样,罗志祥都应该好好感谢王力宏,如果没有对比就没有差距。
当然李靓蕾一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非常明白言行举止需要担负什么样的责任,可以下场手撕控诉,就已经做好了十足的准备。
如果她真的说出了谎言,王力宏怎会甘愿葬送大好前程,选择隐忍呢
?明眼人都非常明白,在这场较量中,谁更具有说服力。不过虽然王力宏,如今被移除劣迹艺人,但等待他的或许还有更大的难题。
美国呼吁公民今年快回国,
作为美籍的王力宏,与中国的粉丝之间,是否可以重新建立起友谊的桥梁?
毋庸置疑的是,虽然王力宏安全落地,但是面对祖国的召唤,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面对如今的情形,这位刚刚回温的巨星,是继续留在内地发展,挽回昔日的荣光;还是响应祖国的号召,回到“户口所在地”?
在这个节骨眼上,王力宏又该何去何从,艺术没有国界,艺术家有国界,终究只是华语乐坛中的过客。
![](https://wx3.sinaimg.cn/large/0085v2aAgy1gy9h2knu4nj30u00i7whm.jpg)
罗志祥凭借一档晚会,成功地复出,与此同时有人发现,知名歌手王力宏,已经被移出“劣迹艺人”的名单
。不少歌迷翘首以盼,心中欢喜万分,终于等到了一个公正。
这也预示着,王力宏有望回到乐坛之中,只是受到此次风波的影响,难以回到巅峰的位置,
那么是李靓蕾说了谎?
娱乐圈中这样的选手少吗?
前阵子王力宏离婚的事情中,牵扯出了不少的女星,直接扯下了他“优质偶像”的面具。按照以往的事件来看,基本上等待王力宏的是“封杀”。
出轨实锤人设崩塌后,本应该被列入到劣迹艺人之中,为何可以幸免于难
?在劣迹艺人的名单中,没有王力宏的只言片语,这是怎么一回事?
熟悉这个名单的人,都非常清楚,一般榜上有名,要么是做了一些违法的事情,要么就是对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要知道
罗志祥和王力宏两个人犯下的错误,基本上大同小异
,只是已婚和未婚的身份不同,都涉及到了私德的问题,属于私生活混乱,但是美誉触碰到法律,很难去定义。
王力宏离婚这件事情,在不断的发酵下,不少官媒点评痛批,造成的恶劣影响可想而知。但是对于劣迹艺人的标准,并没有一个完整的框架。触碰到法律的底线,那么肯定是封杀,但是
涉及到私人生活,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谁也无法给予公正的结果
,就像此前关于王力宏的歌曲,应该何去何从,展开的讨论。
毋庸置疑的是,他近些年来,创作了不少曲目,传唱度也是非常高,个人才华着重,音乐造诣很高。但是也不可否认的是,在婚姻中,王力宏犯下的种种劣迹,不管是对于孩子的冷漠,还是给李靓蕾造成的伤害,这些众人都有目共睹。但是当生活和工作,放在一起难免会出现两难,应该以什么为基准?
大家对于王力宏的追捧,多数源自于他的作品,才有了对私生活的关注,这也是很多艺人的起点,很显然是以事业为主。王力宏在进入娱乐圈之后,兢兢业业的耕耘,算是一个比较成功的音乐人。如果说造成了影响,那么完全源自于私生活。
李靓蕾的控诉,仅仅只是拆穿了他的“人设”,暴露出了他的真实面目。
但是在离婚的整件事情中,他没有任何的违法行为,也没有任何的证据表明。王力宏事业中的劣迹,没有任何的一句。甚至在王力宏没有被移除之前,很多粉丝不认同这份名单,一度质疑官方的权威性,认为这样做不公平。生活应该和事业分开,以生活为基准,那么王力宏算是劣迹,但是娱乐圈中这样的选手少吗?
如果按照王力宏这样的基准,直接封杀其事业,那么娱乐圈中私生活不检点的人,都应该榜上有名。也有人觉得,
王力宏如果真的是劣迹,为何个人社交平台没有封禁,甚至作品没有被下架。
不得不说,尽管王力宏已经翻车,仍有不少粉丝追捧这位男神,客观来讲被定义为劣迹艺人,基本上是全网除名,很显然王力宏目前不是这样的情况。
罗志祥应该感谢王力宏
网络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声音,每个人应该平息怒火,理性地看待官方给出的态度。对于王力宏的处罚,
有部门发言人马晓光就给了一个回答,其中就提到了是否会被列入劣迹艺人名单
。面对外界粉丝的翘首以盼,马晓光声称,鼓励支持艺人自觉弘扬行风艺德,提升思想品质,职业修养和人文内涵。
在王力宏的事情发生后,马晓光表示不能以网上的说法,当做官方的态度。对于一些个别事件,希望来大陆发展的艺人,做到德艺双馨。按照这样的逻辑来看,那么罗志祥后续被挪出来,也是指日可待了。
一个在“多人运动”后,在家乡晚会上,含着眼泪成功复出。另外一个,尽管声名狼藉,也没有被定义为劣迹艺人。
认真分析后,会发现两个人都是私德有亏,
两个人都犯了“男人都会犯的错”
,
出轨实锤后,一位成功复出,还有一位被移出劣迹艺人名单。
罗志祥说得好听一点叫做“对感情不忠”,不好听一点叫“滥情”。在恋爱当中,对女方造成了伤害,甚至整个人私生活混乱,与王力宏不同的是,在李靓蕾的文笔中,看到了对方的婚内出轨,以及作为男人毫无担当,都是对待感情不忠,论性质肯定是王力宏犯得错比较大。
在王力宏出轨后,资深媒体专门做了一期街头采访。将两个人进行比较,看看两位“同等段位”的巨星,在群众的心中,是一个什么样的姿态。结果不言而喻,
不少人赞叹罗志祥的敢作敢当,处理的方式还算是可以。
与王力宏成为了鲜明的对比,不管怎么样,罗志祥都应该好好感谢王力宏,如果没有对比就没有差距。
当然李靓蕾一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非常明白言行举止需要担负什么样的责任,可以下场手撕控诉,就已经做好了十足的准备。
如果她真的说出了谎言,王力宏怎会甘愿葬送大好前程,选择隐忍呢
?明眼人都非常明白,在这场较量中,谁更具有说服力。不过虽然王力宏,如今被移除劣迹艺人,但等待他的或许还有更大的难题。
美国呼吁公民今年快回国,
作为美籍的王力宏,与中国的粉丝之间,是否可以重新建立起友谊的桥梁?
毋庸置疑的是,虽然王力宏安全落地,但是面对祖国的召唤,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面对如今的情形,这位刚刚回温的巨星,是继续留在内地发展,挽回昔日的荣光;还是响应祖国的号召,回到“户口所在地”?
在这个节骨眼上,王力宏又该何去何从,艺术没有国界,艺术家有国界,终究只是华语乐坛中的过客。
![](https://wx3.sinaimg.cn/large/0085v2aAgy1gy9h2knu4nj30u00i7whm.jpg)
【企业随意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与工资,是不合理的,你知道吗?】很多用人单位想当然地认为,员工在什么工作岗位上工作,给员工发多少工资,完全由用人单位说了算,员工只有服从的义务,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给员工发多少工资是不需要与员工协商的,劳动者如果不同意调岗调薪,完全可以走人,用人单位有权自由地调整劳动者的工资和岗位,其实这种看法是不正确。
法律保护和承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一定程度的用工自主权,允许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劳动者进行调岗调薪。但对这种权利的保护是有限度的,不允许用人单位滥用权力,随意地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工资。那么,用人单位在调岗调薪中常见的误区有哪些呢?下面笔者结合案例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下:
误区一:单位可以随意的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案例一:
薛某原是一家建筑公司的财务部经理。三个月以前,她力排众议,反对公司负责人挪用一笔专项基金,并就此事向上级主管部门作了反映。过后不久,公司人事部门通知薛某:“由于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你不再担任财务部经理,改任资料室图书保管员。”薛某当然据理力争:“我的劳动合同要到明年6月份才到期,公司怎能随意变更我的工作岗位?”人事部拿出她的劳动合同说:“也许你忘了,当初我们双方约定,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薛某顿时哑口无言。但是她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于是提起仲裁,要求恢复工作岗位。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认为,公司虽然在劳动合同中与薛某约定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但由于薛某任职的财务经理和图书保管员差别很大,公司无正当理由,无权随意调整其工作岗位,因此裁定恢复薛某的工作岗位。
按照《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对于因劳动者岗位变更引起的争议应依据上述规定处理。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变更职工岗位,必须双方协商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以不能胜任为由,必须提出不能胜任的证据。单位无权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随意地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误区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
案例二:
高某担任某公司财务经理,2018年5月,因该公司成功上市,与过去相比,对财务的工作要求有了很大提高。但高某由于年龄较大,已经无法胜任财务经理的要求。于是公司经过研究,决定让高某担任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财务工作,不再担任财务经理,高某不服,提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认为,由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对财务工作的要求有了进一步提高,而高某无法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因此,公司有权作出调整。因此裁定驳回高某的仲裁请求。
同样是调整工作岗位,在案例一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用人单位违法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支持了劳动者的仲裁请求;但此案例中就认为用人单位是合理地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没有支持劳动者的仲裁请求。这是因为,此案例中,高某担任财务经理,但由于其无法胜任现有的工作岗位,公司做出调整岗位是合情合理的。
误区三:用人单位认为自己有权随意地调整员工的工资
案例三:
赵某从事销售工作,公司与赵某约定,赵某每月底薪800元,赵某按照销售业绩的2%提取奖金。2007年,赵某平均每月的工资大约是1万元,2008年由于经济形势不好,赵某销售业绩一直很差,平均每月也就收入1500元左右。赵某以公司擅自大幅度降低工资为由,提起仲裁,要求补发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认为,公司并没有降低工资,只是由于赵某销售业绩不好,导致收入降低,因此裁定驳回赵某的仲裁请求。
案例四:
郭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担任该公司的销售总监。郭某每月底薪8000元,同时每月按公司销售总额的1%提取奖金。2007年由于该公司市场还没有打开,销售业绩不是太理想,郭某每月提成仅几千元。进入2008年以来,由于郭某的长期努力,市场得到了很好的开拓,销售业绩直线上升,郭某每月提成几万元。公司看郭某提成太高,于是告诉郭某,其每月底薪改为3000元,每月按照公司销售总额的2%提取奖金。后公司按照每月底薪3000元、销售总额的2%与郭某结算工资。郭某不服,提起仲裁,要求补发工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认为,公司无正当理由降低郭某工资和提成比例是不合法的,裁定按照原约定结算工资。
同样是关于销售提成的案例,案例三中的劳动者输掉了官司,案例四中的劳动者则赢了官司。这是因为,在案例三中,用人单位并没有降低赵某的工资,是由于赵某销售业绩不好,才导致工资降低。案例四中,公司降低了郭某的底薪,同时降低了提成比例,这是不合法的,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好工资分配方式后,用人单位无权擅自改变工资的分配方式。因此,案例四中,用人单位降低工资和提成比例是违法的。
综上,劳动者的工资和工作岗位并不是用人单位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不管是调岗还是调薪,都应在合理的法律范围内,否则法律是不支持的。所以,企业在调岗调薪的时候要避免这些误区,以防给公司带来麻烦。作者:优宝杖法务服务平台(合同审核、合同撰写、企业法务服务等都可以去优宝杖官方网站咨询)
![](https://wx2.sinaimg.cn/large/008gxZmngy1gxkdyhvmgnj30b408cq33.jpg)
法律保护和承认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一定程度的用工自主权,允许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劳动者进行调岗调薪。但对这种权利的保护是有限度的,不允许用人单位滥用权力,随意地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工资。那么,用人单位在调岗调薪中常见的误区有哪些呢?下面笔者结合案例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下:
误区一:单位可以随意的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案例一:
薛某原是一家建筑公司的财务部经理。三个月以前,她力排众议,反对公司负责人挪用一笔专项基金,并就此事向上级主管部门作了反映。过后不久,公司人事部门通知薛某:“由于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你不再担任财务部经理,改任资料室图书保管员。”薛某当然据理力争:“我的劳动合同要到明年6月份才到期,公司怎能随意变更我的工作岗位?”人事部拿出她的劳动合同说:“也许你忘了,当初我们双方约定,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薛某顿时哑口无言。但是她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于是提起仲裁,要求恢复工作岗位。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认为,公司虽然在劳动合同中与薛某约定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但由于薛某任职的财务经理和图书保管员差别很大,公司无正当理由,无权随意调整其工作岗位,因此裁定恢复薛某的工作岗位。
按照《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变更、调整职工工作岗位,则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对于因劳动者岗位变更引起的争议应依据上述规定处理。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变更职工岗位,必须双方协商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以不能胜任为由,必须提出不能胜任的证据。单位无权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随意地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误区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
案例二:
高某担任某公司财务经理,2018年5月,因该公司成功上市,与过去相比,对财务的工作要求有了很大提高。但高某由于年龄较大,已经无法胜任财务经理的要求。于是公司经过研究,决定让高某担任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财务工作,不再担任财务经理,高某不服,提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认为,由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对财务工作的要求有了进一步提高,而高某无法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因此,公司有权作出调整。因此裁定驳回高某的仲裁请求。
同样是调整工作岗位,在案例一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用人单位违法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支持了劳动者的仲裁请求;但此案例中就认为用人单位是合理地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没有支持劳动者的仲裁请求。这是因为,此案例中,高某担任财务经理,但由于其无法胜任现有的工作岗位,公司做出调整岗位是合情合理的。
误区三:用人单位认为自己有权随意地调整员工的工资
案例三:
赵某从事销售工作,公司与赵某约定,赵某每月底薪800元,赵某按照销售业绩的2%提取奖金。2007年,赵某平均每月的工资大约是1万元,2008年由于经济形势不好,赵某销售业绩一直很差,平均每月也就收入1500元左右。赵某以公司擅自大幅度降低工资为由,提起仲裁,要求补发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认为,公司并没有降低工资,只是由于赵某销售业绩不好,导致收入降低,因此裁定驳回赵某的仲裁请求。
案例四:
郭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担任该公司的销售总监。郭某每月底薪8000元,同时每月按公司销售总额的1%提取奖金。2007年由于该公司市场还没有打开,销售业绩不是太理想,郭某每月提成仅几千元。进入2008年以来,由于郭某的长期努力,市场得到了很好的开拓,销售业绩直线上升,郭某每月提成几万元。公司看郭某提成太高,于是告诉郭某,其每月底薪改为3000元,每月按照公司销售总额的2%提取奖金。后公司按照每月底薪3000元、销售总额的2%与郭某结算工资。郭某不服,提起仲裁,要求补发工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认为,公司无正当理由降低郭某工资和提成比例是不合法的,裁定按照原约定结算工资。
同样是关于销售提成的案例,案例三中的劳动者输掉了官司,案例四中的劳动者则赢了官司。这是因为,在案例三中,用人单位并没有降低赵某的工资,是由于赵某销售业绩不好,才导致工资降低。案例四中,公司降低了郭某的底薪,同时降低了提成比例,这是不合法的,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好工资分配方式后,用人单位无权擅自改变工资的分配方式。因此,案例四中,用人单位降低工资和提成比例是违法的。
综上,劳动者的工资和工作岗位并不是用人单位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不管是调岗还是调薪,都应在合理的法律范围内,否则法律是不支持的。所以,企业在调岗调薪的时候要避免这些误区,以防给公司带来麻烦。作者:优宝杖法务服务平台(合同审核、合同撰写、企业法务服务等都可以去优宝杖官方网站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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