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字废话预警…)
跳出来看,孙锡久录的这个深夜聊天节目,确实很有意思。
1. 从开场白就能看出来,这节目有阵子没录没播了。去检索了一下,确实,上一次录制播出是2月15号了,播了四期到3月8号。这一次比起之前的间隔时间,都也更长一些。
他现在同时在拍两个戏,且很多节目都在抢着让他上,毕竟爆火后的第一个电视节目,各方面热度都会很高,各节目各电视台都不可能放过这个自带buff的时机的。
他选jtbc毫不意外,但是点名上这个节目,就很意外也很奇怪了。抛开这个节目以往的录制播出都不是太高频,他是否真的是这节目的铁粉真的很喜欢这个节目的问题不谈。不管是综艺还是访谈类,选一个本身就不是经常录制经常播的节目,都无益于公众人物的曝光度和话题度。况且这个节目根据以往的嘉宾和播放量来看,也不是没有娱乐圈当红明星上,但比例上看,真的很少很少。
这对于本身行程限制已经很难通过频率增加曝光度的人来说,选这个节目,实在不算“上上策”,至少他本人或者一直被人们认为强势的公司应该选一个相对数据更好的节目。
可9不仅点名要上,还留出充分的时间来录制。这种结果本身就说明他在对于自己的工作生活安排上,是有充分的决定权。爆红后第一个上的节目都是这样“任性”的选择,也侧面证明了ins更新这种事也只可能是他自己的决定,以及他确实也很透明。自己想要做的就会做,不会在乎别人眼里“值不值”。就像当初34岁出道一样。就像现在他选这个节目一样。
回来继续说这个节目。节目本身情况如此,很可能都没有主动邀约他,毕竟他是点名要上,这个点名,就感觉大概率是他主动找到节目要录制的。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他想要的不是这个节目能给他带来给他增加什么,他想要的是他可以在这个节目上说什么表达什么传递出什么。因为一对一采访的聊天模式,又一般是分四期去播出,加上jtbc小解放的台做平台,他所表达的可以最大限度、最为完整地被保留下来,能放心不会被恶意剪辑,能得到充分播出。
2. 那他来这节目主要是干嘛来了呢?除了做正常的访谈类节目,或公开或隐蔽表达自己想说的(比如,接受年下10岁之类的)之外,当然是最不好主动出击却又往往是最最需要做的——辟谣。
为什么我倾向辟谣(也就是项链这个部分)不太像是从观众提问里筛选的问题呢。
我倒不太在意提问的时候没有像解答其他观众问题那样的观众问题截图,这个有很好,没有也可以。
我的疑惑是关于辟谣的两个切入点,这两个切入点,都有些生硬。完全是“必须要cue到这里”的感觉。
可对于就剧集回顾来采访的节目来说,造型真的是没有多必要谈,且还在第一期谈。因为他的造型是有变化的,山浦和首尔,为什么要在第一期只谈山浦的前两集时就切入?
是因为第一期肯定是热度最高,话题最多,观看人数也最多的。且他大概率只能发一次推荐,那么,就需要把自己想传达出去的,在最大关注度的时候推出去。这也是为什么更需要发ig宣传的电影和粉丝答谢都没发,却第一时间下午就预告了晚上要播出的这期非著名节目访谈。说明他想尽可能多的人,都去看这个节目,去看他在这个节目上,说了啥。
另一个有意思的点是,你不能不怀疑他和电视台以及节目组充分信任,甚至可能事先已经达成了默契,互相配合。就在他ig更新后半小时左右,这节目就上传到频道了,比正式要播出的时间早四五个小时……
回过来继续说切入点。第一个就是P4,要谈造型。通过顺序截图,能看到,前面还在讲具氏喝酒他不喝酒的表演相关问题,下一秒就直接生硬开场白“造型帮助塑造具氏”,虽说没错,但是,前面在谈的是??不觉得有些生硬了吗……
第二个切入点就是P5,要谈造型里的配饰。也能看出来,也是相对生硬却直接的开场白,谈戴的项链。前面可是在聊怎么往返山浦路,就是满足不了导演的要求。说聊造型却也不包含后期和其他场景的,聊造型服装仿佛就是为了唯一的重头戏——项链。而9的回答,就好像是早就准备好了一样,脱口而出没有任何误会可能性的秒答。
3. 别人上节目,或多或少都是要吸粉固粉的。可9呢,我看是直接“赶粉”的…甚至主持人的神色多少都有些堂皇了,他还是表情淡定地讲20代和自己不太行。可与其说是对粉丝说的,就像他后来说自己怎么这么认真呢对这个话题,他是在讲自己。包括问他年龄差,他看起来是在认真思考和计算,除了他的表情和话语可以佐证,之前他上节目,人让他用七个字总结,,他也很认真那样数……
所以,关于恋爱,他认为的就是30代。加上前阵子说想回到一无所有没有希望的30岁。感觉到他确实是碰到了很具体的30岁的人,所以才会对一个别人随口提的“假设”的问题,如此认真。也或者,他就是来主动暴露,自己的意中人是30代的一个人。
想到这哥挑了这么个节目来上,不是新闻发布会胜似发布会哪个发布会能这样充分澄清谣言,还能多暗示泄露自己想说的,还能让这一切显得不突兀,完了还是周播……
孙C9,天才…
跳出来看,孙锡久录的这个深夜聊天节目,确实很有意思。
1. 从开场白就能看出来,这节目有阵子没录没播了。去检索了一下,确实,上一次录制播出是2月15号了,播了四期到3月8号。这一次比起之前的间隔时间,都也更长一些。
他现在同时在拍两个戏,且很多节目都在抢着让他上,毕竟爆火后的第一个电视节目,各方面热度都会很高,各节目各电视台都不可能放过这个自带buff的时机的。
他选jtbc毫不意外,但是点名上这个节目,就很意外也很奇怪了。抛开这个节目以往的录制播出都不是太高频,他是否真的是这节目的铁粉真的很喜欢这个节目的问题不谈。不管是综艺还是访谈类,选一个本身就不是经常录制经常播的节目,都无益于公众人物的曝光度和话题度。况且这个节目根据以往的嘉宾和播放量来看,也不是没有娱乐圈当红明星上,但比例上看,真的很少很少。
这对于本身行程限制已经很难通过频率增加曝光度的人来说,选这个节目,实在不算“上上策”,至少他本人或者一直被人们认为强势的公司应该选一个相对数据更好的节目。
可9不仅点名要上,还留出充分的时间来录制。这种结果本身就说明他在对于自己的工作生活安排上,是有充分的决定权。爆红后第一个上的节目都是这样“任性”的选择,也侧面证明了ins更新这种事也只可能是他自己的决定,以及他确实也很透明。自己想要做的就会做,不会在乎别人眼里“值不值”。就像当初34岁出道一样。就像现在他选这个节目一样。
回来继续说这个节目。节目本身情况如此,很可能都没有主动邀约他,毕竟他是点名要上,这个点名,就感觉大概率是他主动找到节目要录制的。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他想要的不是这个节目能给他带来给他增加什么,他想要的是他可以在这个节目上说什么表达什么传递出什么。因为一对一采访的聊天模式,又一般是分四期去播出,加上jtbc小解放的台做平台,他所表达的可以最大限度、最为完整地被保留下来,能放心不会被恶意剪辑,能得到充分播出。
2. 那他来这节目主要是干嘛来了呢?除了做正常的访谈类节目,或公开或隐蔽表达自己想说的(比如,接受年下10岁之类的)之外,当然是最不好主动出击却又往往是最最需要做的——辟谣。
为什么我倾向辟谣(也就是项链这个部分)不太像是从观众提问里筛选的问题呢。
我倒不太在意提问的时候没有像解答其他观众问题那样的观众问题截图,这个有很好,没有也可以。
我的疑惑是关于辟谣的两个切入点,这两个切入点,都有些生硬。完全是“必须要cue到这里”的感觉。
可对于就剧集回顾来采访的节目来说,造型真的是没有多必要谈,且还在第一期谈。因为他的造型是有变化的,山浦和首尔,为什么要在第一期只谈山浦的前两集时就切入?
是因为第一期肯定是热度最高,话题最多,观看人数也最多的。且他大概率只能发一次推荐,那么,就需要把自己想传达出去的,在最大关注度的时候推出去。这也是为什么更需要发ig宣传的电影和粉丝答谢都没发,却第一时间下午就预告了晚上要播出的这期非著名节目访谈。说明他想尽可能多的人,都去看这个节目,去看他在这个节目上,说了啥。
另一个有意思的点是,你不能不怀疑他和电视台以及节目组充分信任,甚至可能事先已经达成了默契,互相配合。就在他ig更新后半小时左右,这节目就上传到频道了,比正式要播出的时间早四五个小时……
回过来继续说切入点。第一个就是P4,要谈造型。通过顺序截图,能看到,前面还在讲具氏喝酒他不喝酒的表演相关问题,下一秒就直接生硬开场白“造型帮助塑造具氏”,虽说没错,但是,前面在谈的是??不觉得有些生硬了吗……
第二个切入点就是P5,要谈造型里的配饰。也能看出来,也是相对生硬却直接的开场白,谈戴的项链。前面可是在聊怎么往返山浦路,就是满足不了导演的要求。说聊造型却也不包含后期和其他场景的,聊造型服装仿佛就是为了唯一的重头戏——项链。而9的回答,就好像是早就准备好了一样,脱口而出没有任何误会可能性的秒答。
3. 别人上节目,或多或少都是要吸粉固粉的。可9呢,我看是直接“赶粉”的…甚至主持人的神色多少都有些堂皇了,他还是表情淡定地讲20代和自己不太行。可与其说是对粉丝说的,就像他后来说自己怎么这么认真呢对这个话题,他是在讲自己。包括问他年龄差,他看起来是在认真思考和计算,除了他的表情和话语可以佐证,之前他上节目,人让他用七个字总结,,他也很认真那样数……
所以,关于恋爱,他认为的就是30代。加上前阵子说想回到一无所有没有希望的30岁。感觉到他确实是碰到了很具体的30岁的人,所以才会对一个别人随口提的“假设”的问题,如此认真。也或者,他就是来主动暴露,自己的意中人是30代的一个人。
想到这哥挑了这么个节目来上,不是新闻发布会胜似发布会哪个发布会能这样充分澄清谣言,还能多暗示泄露自己想说的,还能让这一切显得不突兀,完了还是周播……
孙C9,天才…
“你家梨子掉下来砸伤我眼睛,该赔我13万元!”湖南长沙,女子刘某到工友家摘梨,工友妻子帮忙用竹竿打,掉下的梨子砸伤刘某眼睛,刘某把工友告到法院,索要赔偿134803.6元。近日,该案二审作出判决。(案例来源:长沙中级人法院)
刘某说:1、当天是案外人朱某想吃梨,让刘某骑摩托带她去,两人才去的,刘某自己不吃梨。
2、事发后,刘某眼睛流血不止,反复要求去医院检查,但工友黎某的妻子黄某没有带她去,只是用毛巾敷在刘某受伤处,导致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加重了损害后果。
3.该案是林木损害事件,林木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不能证明有免责事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本案是黎某妻子故意打梨造成损害,属于采摘果实袭击他人的情形,黎某应当承担责任。
黎某辩称:
1.当天刘某想吃梨子治疗咳嗽,才约着朱某一起到黎某家中。
2.梨子掉下时,妻子黄某已停止打梨,刘某被梨子砸伤眼睛属于意外事件。
3.事发后,黄某给黎某打电话,黎某骑着摩托赶回家,立即带刘某去镇上的卫生院治疗,医生没有建议刘某住院治疗。
4.黄某打梨是应刘某的要求,按照刘某的打梨方式打梨,是好意施惠行为,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查明:
刘某与黎某曾经是工友。2020年8月25日,刘某与案外人朱某听说黎某家的老梨树结果子了,就相约到黎某家摘梨。
次日,刘某与朱某一起到了黎某家,黎某不在,他的妻子黄某和小孩在。刘某、朱某说要摘梨,黄某同意了。因为梨树比较高。黄某拿出竹竿帮两人打梨,两人在梨树旁边捡。
梨树的北面是祖屋,南面是鱼塘。刘某说:“不要往鱼塘方向打,往北面打”。掉落几个梨子后,朱某说够了,黄某就没继续打,与朱某在一边聊天。
刘某说,自己当时背朝着两人站着,突然被一颗掉下的梨子砸伤左眼,不知道黄某是不是还在打梨。
黄某为刘某做了简单的处理,后来刘某觉得左眼疼痛、视力下降,8月28日到医院治疗,住院15天。后来,刘某自己委托法医做了司法鉴定,认定左眼构成十级伤残。
另外,事故发生后,黎某向刘某支付了4000元医疗费。
法院认为:黎某配偶黄某应刘某与案外人朱某请求,用竹篙将自家梨树的梨子打落并赠与刘某与朱某的行为系无偿的好意施惠行为,体现了当地相邻和睦、友善诚信的良好民风。
黄某与刘某、朱某之间并无法定或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伙伴到黎某家,请求黎某家人黄某为其二人打梨,理应对梨子掉落引发的危险性有充分的认知,并加以防范。
退一步讲,即使黄某应刘某等人请求,在梨树旁边有人的情况下用竹篙打梨,可能存在一定过错,然而,黄某的该过错与刘某的受伤没有因果关系。因为根据刘某陈述,当时黄某已经停止用竹篙打梨,该危险行为已经停止,而后刘某才被掉落的梨子砸伤。黄某的打梨行为至多与刘某被梨子砸伤有一定程度的关联,但两者并不存在侵权责任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刘某主张黎某或其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均难以支持。
且从安全保障义务的角度来讲,黎某及其家人也已尽到了一个善良诚信的管理者应尽的注意义务,其对损害事实不具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好意施惠是一种做好事的行为,发扬了良好的道德风尚,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准则,在施好人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下,要求施好人对于受惠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于情于法都不应当予以支持。
综上,本案中黎某对于刘某受伤并不存在过错,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且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拾梨过程中有必要的注意义务,刘某被掉落的梨子砸伤属于意外事件,刘某要求黎某对其所受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既无法律依据,又不利于传承道德风尚,故不予支持,驳回了刘某的诉讼请求。
刘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好意施惠行为是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行为;该行为对好意施惠人不形成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好意施惠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无需对受惠人因好意施惠所引起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刘某与案外人朱某相约去黎某家的梨树摘梨,黎某的配偶黄某将梨子打落并免费赠与属于好意施惠行为。黄某一开始打梨是朝着无人的池塘方向,在刘某提出“不要往鱼塘方向打,往北面打”之后,才改变打梨方向,黄某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不存在重大过失,黄某也没有伤害刘某的故意,黄某及其配偶黎某对刘某的伤情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同时,黎某虽然是梨树的所有人,但本案的事故是因刘某、朱某、黄某三人相约打梨引起的,不应适用林木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仍应当适用一般侵权的归责原则,一审法院适用法律并无不当。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刘某说:1、当天是案外人朱某想吃梨,让刘某骑摩托带她去,两人才去的,刘某自己不吃梨。
2、事发后,刘某眼睛流血不止,反复要求去医院检查,但工友黎某的妻子黄某没有带她去,只是用毛巾敷在刘某受伤处,导致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加重了损害后果。
3.该案是林木损害事件,林木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不能证明有免责事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且本案是黎某妻子故意打梨造成损害,属于采摘果实袭击他人的情形,黎某应当承担责任。
黎某辩称:
1.当天刘某想吃梨子治疗咳嗽,才约着朱某一起到黎某家中。
2.梨子掉下时,妻子黄某已停止打梨,刘某被梨子砸伤眼睛属于意外事件。
3.事发后,黄某给黎某打电话,黎某骑着摩托赶回家,立即带刘某去镇上的卫生院治疗,医生没有建议刘某住院治疗。
4.黄某打梨是应刘某的要求,按照刘某的打梨方式打梨,是好意施惠行为,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查明:
刘某与黎某曾经是工友。2020年8月25日,刘某与案外人朱某听说黎某家的老梨树结果子了,就相约到黎某家摘梨。
次日,刘某与朱某一起到了黎某家,黎某不在,他的妻子黄某和小孩在。刘某、朱某说要摘梨,黄某同意了。因为梨树比较高。黄某拿出竹竿帮两人打梨,两人在梨树旁边捡。
梨树的北面是祖屋,南面是鱼塘。刘某说:“不要往鱼塘方向打,往北面打”。掉落几个梨子后,朱某说够了,黄某就没继续打,与朱某在一边聊天。
刘某说,自己当时背朝着两人站着,突然被一颗掉下的梨子砸伤左眼,不知道黄某是不是还在打梨。
黄某为刘某做了简单的处理,后来刘某觉得左眼疼痛、视力下降,8月28日到医院治疗,住院15天。后来,刘某自己委托法医做了司法鉴定,认定左眼构成十级伤残。
另外,事故发生后,黎某向刘某支付了4000元医疗费。
法院认为:黎某配偶黄某应刘某与案外人朱某请求,用竹篙将自家梨树的梨子打落并赠与刘某与朱某的行为系无偿的好意施惠行为,体现了当地相邻和睦、友善诚信的良好民风。
黄某与刘某、朱某之间并无法定或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伙伴到黎某家,请求黎某家人黄某为其二人打梨,理应对梨子掉落引发的危险性有充分的认知,并加以防范。
退一步讲,即使黄某应刘某等人请求,在梨树旁边有人的情况下用竹篙打梨,可能存在一定过错,然而,黄某的该过错与刘某的受伤没有因果关系。因为根据刘某陈述,当时黄某已经停止用竹篙打梨,该危险行为已经停止,而后刘某才被掉落的梨子砸伤。黄某的打梨行为至多与刘某被梨子砸伤有一定程度的关联,但两者并不存在侵权责任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刘某主张黎某或其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均难以支持。
且从安全保障义务的角度来讲,黎某及其家人也已尽到了一个善良诚信的管理者应尽的注意义务,其对损害事实不具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好意施惠是一种做好事的行为,发扬了良好的道德风尚,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准则,在施好人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下,要求施好人对于受惠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于情于法都不应当予以支持。
综上,本案中黎某对于刘某受伤并不存在过错,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且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拾梨过程中有必要的注意义务,刘某被掉落的梨子砸伤属于意外事件,刘某要求黎某对其所受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既无法律依据,又不利于传承道德风尚,故不予支持,驳回了刘某的诉讼请求。
刘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好意施惠行为是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行为;该行为对好意施惠人不形成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好意施惠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无需对受惠人因好意施惠所引起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刘某与案外人朱某相约去黎某家的梨树摘梨,黎某的配偶黄某将梨子打落并免费赠与属于好意施惠行为。黄某一开始打梨是朝着无人的池塘方向,在刘某提出“不要往鱼塘方向打,往北面打”之后,才改变打梨方向,黄某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不存在重大过失,黄某也没有伤害刘某的故意,黄某及其配偶黎某对刘某的伤情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同时,黎某虽然是梨树的所有人,但本案的事故是因刘某、朱某、黄某三人相约打梨引起的,不应适用林木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仍应当适用一般侵权的归责原则,一审法院适用法律并无不当。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致亲爱的
慢慢是个好词,慢慢遇见,慢慢成长,慢慢喜欢,所以我们慢慢来,慢慢看世界,我会尽我所能爱你!
在一起不容易,缺点可以慢慢改,性格可以磨合,但错过了,真的会成为此生遗憾,所以希望我们以后的路,能互相体谅,轮流低头,彼此珍惜。
一路走来,跌跌撞撞有苦有甜,又吵又闹,人一辈子很短,我希望开头是你,结尾是你,余生全是你!
慢慢是个好词,慢慢遇见,慢慢成长,慢慢喜欢,所以我们慢慢来,慢慢看世界,我会尽我所能爱你!
在一起不容易,缺点可以慢慢改,性格可以磨合,但错过了,真的会成为此生遗憾,所以希望我们以后的路,能互相体谅,轮流低头,彼此珍惜。
一路走来,跌跌撞撞有苦有甜,又吵又闹,人一辈子很短,我希望开头是你,结尾是你,余生全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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