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批通信套餐乱象# 升级易降档难】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2021年前三季度通信业经济运行情况》显示,截至今年9月,我国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移动电话用户总数已达16.4亿户,比上年末净增4185万户。随着移动通信业务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事务实现了网上办、掌上办。不过,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一些消费者也遇到了买套餐被误导、换套餐费周折等烦心事。
有些“免流”套餐名不符实,存在欺诈嫌疑
近年来,移动通信业快速发展,网络流量成为用户选择通信套餐的重要指标。于是,有的运营商推出“免流卡”等服务,宣称用户每月只需支付十几元,就可“免流量”使用多款手机程序。然而,有不少读者发现,使用这类套餐后,每月流量费用不仅没有下降,甚至“见底更快了”。
记者调查发现,其实,这类产品在宣传用语和资费细则上都存在“话术陷阱”。以一款“免流卡”为例:产品宣传海报上称,月租只要19元,套餐内100余款手机程序都可以“免流量”使用,套餐外流量则按照1元1G的标准收费。然而,再往下翻页面,点击“资费详情”4个小字便会发现,所谓“免流量”并非不消耗流量,也不是免收流量费用,而是指所涉及的100余款手机程序可以使用一定数量的“专属流量”,一旦流量消耗超出限值,就会按照套餐外流量收费。
不仅如此,宣传海报上面还有另一行小字:“更多免流手机程序”,标明了具体“免流范围”。原来,纳入免流范围的手机程序在版本上也有一定限制。在一些直播软件的条目下还有额外说明:观看直播、播放视频产生的流量可以免费,但是用户上传视频及图片所产生的流量,则不在专属流量范围内。
明明是有严格限制的“专属流量”,却在广告中被称为“免流量”,这对一些用户产生误导。一位读者在来信中说,6月初,他购买了一款“免流卡”,1个月后手机就欠费了,“联系客服后才知道,原来我所使用的流量不在定向范围内,因此产生了高额费用。既然免流量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宣传时就应当在显著位置提示消费者。”
“几年前,一些电信企业推出‘无限流量套餐’,但套餐内的高速流量其实很有限,一旦用完就会大幅限速,十分影响使用体验。如今这种‘手机程序免流’套路,与之前的相差无几,都有名不符实的问题,存在欺诈消费者的嫌疑。”陕西西安市读者孟鹏辉说。
营销电话往往以“回报老客户”等名义推荐客户升级套餐,对新增费用等一语带过甚至没有提及
有读者反映,日常生活中隔三岔五就会接到电信企业打来的各种营销电话。“有次我正在午休,被电话叫醒,说是回馈老客户,可以升级套餐,我没有同意。没几天,这个号码又多次打来电话,有几次还是在开会的时候,让人不胜其扰。”河北读者冯龄说。
据了解,这类营销电话往往以“回报老客户”“优惠活动”等名义推荐客户升级套餐,客服着重介绍套餐升级后在通话时长、流量等方面的提升,对新增费用等一语带过甚至没有提及。办理过程也十分便捷,只要客户口头同意、输入验证码等步骤,很快就能办理成功。
山东青岛市读者薛冰今年大学毕业,原先的校园套餐不能继续使用,产生了不少流量费。这时,电信企业客服来电,为她推荐了一款套餐,“流量多、有优惠”。“一开始我拒绝了,对方不断介绍这个套餐的优点,还说是针对我的流量消耗情况专门推荐的。我被说得有些心动,也就同意了。客服通过电话很快帮我办理了套餐升级。”薛冰说。事后,她上网查询了套餐详情,才发现该套餐月收费将近160元。“而且,我在网上发现了很多更适合我费用也更便宜的套餐。如果是在营业厅,我会详细比较各个套餐的详情,绝对不会选择这款套餐。但在电话里,客服只是诱导消费者购买他们主推的产品,消费者根本没有其他选择。”薛冰说。
此外,还有一些营销电话以“免费赠送”的名义诱导用户消费。马先生曾接到一个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说公司为了回馈老用户,免费赠送5个G的流量。我想既然是赠送,便答应了。挂掉电话却收到短信,说申请加购流量包成功,需付费10元。让人哭笑不得。”
还有的营销电话则是推荐用户免费体验某项新业务,却并不说明体验过后会自动续订,等用户发现话费比往常高出一截时,才明白原来“体验”已经转为“订购”。
套餐更换升级容易但降档难,存在人为设置障碍等现象
“消费者对语音时长和流量的需求随时可能发生变化。所以,应当保证消费者能根据自身需要,灵活选择和更换套餐。不过,实际上想换套餐没有那么容易。”上海读者王君月说,“升级套餐时,只需要打一个电话就可以办。但是要降档时却说为了保护我的权益,需要本人到营业厅办理。”
有些消费者则遇到了“踢皮球”的情况:客服表示,办理套餐降级需要去营业厅,可到了营业厅,业务员又说自己没有权限,需要打电话找客服。对此,一名营业厅工作人员说:“公司在各个地方的业务规定不同,套餐降档的办理方法存在差异。有些网点属于代办点,和直营厅的权限不同,确实无法办理部分套餐。”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信资费营销行为的通知》明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充分尊重用户自主选择权。在本企业同一本地网营业区或业务区内,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保证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同类用户对资费方案具有同等的选择权利。除双方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限制用户选择或更改任一在售的资费方案。
河南读者张杨柳认为,电信企业制定套餐的办理程序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应当做到政策稳定、内容透明。“前不久,我去营业厅办理套餐降档,工作人员一开始说不能办,沟通了很久都没用,最后我表示,如果不让办理就携号转网,工作人员请示后也就给我办理了。如果在更换套餐方面确实有限制,应当及时公开,明确在什么地方、哪些情形下可以办理。而不是明明可以操作,却人为设置障碍。”张杨柳说。
读者呼吁开展行业行风建设,尊重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近年来,信息通信行业持续开展行业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据统计,今年前3个季度各级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受理申诉量同比、环比均有下降。一些读者在来信中建议,要巩固成果、补好短板,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有效降低电信企业和用户间的信息不对称,是很多消费者的期盼。此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通知,对电信资费公示制度作出明确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应进一步完善资费公示制度,做好资费“清单式”公示,在营业场所通过手册或电子显示屏等方式,以及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设置资费专区,以“清单”方式公示所有面向公众市场销售的在售资费方案。
记者走访了多家电信企业营业厅,显眼位置都摆放了便于取阅的资费手册。工作人员还表示,资费情况若有变动,手册会及时更新。在电信企业官网,也可以查询各种在售套餐。
有读者认为,督促电信企业自觉尊重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非常重要。曾经在福州市从事移动通信业务的高先生说:“电信企业设置的套餐方案非常复杂,消费者未必有兴趣和精力仔细研究相关规则,所以双方存在一定的信息差。其实,为消费者推荐合适的电信套餐产品,本就是业务员的职责,关键在于能不能做到对消费者负责。”高先生认为,对电信企业来说,自律、他律都必不可少。
一些读者呼吁,相关部门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也要重视对消费者的提醒和指导。去年,湖南省通信管理局曾就套餐降档受阻问题约谈过企业,要求其立即纠正,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对此,长沙市读者李女士认为,相关部门应适时总结和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揭露常见套路,呈现惩处结果,“这样可以警醒经营者,也可以提醒消费者”。
业内专家表示,当用户在接受电信服务的过程中,如果与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生争议,可运用《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维护自身权益,向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投诉。用户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接到投诉后15日内未答复的,可以向申诉受理机构提出申诉。被申诉人所在省份没有设立申诉受理机构的,申诉人可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提出申诉。
有些“免流”套餐名不符实,存在欺诈嫌疑
近年来,移动通信业快速发展,网络流量成为用户选择通信套餐的重要指标。于是,有的运营商推出“免流卡”等服务,宣称用户每月只需支付十几元,就可“免流量”使用多款手机程序。然而,有不少读者发现,使用这类套餐后,每月流量费用不仅没有下降,甚至“见底更快了”。
记者调查发现,其实,这类产品在宣传用语和资费细则上都存在“话术陷阱”。以一款“免流卡”为例:产品宣传海报上称,月租只要19元,套餐内100余款手机程序都可以“免流量”使用,套餐外流量则按照1元1G的标准收费。然而,再往下翻页面,点击“资费详情”4个小字便会发现,所谓“免流量”并非不消耗流量,也不是免收流量费用,而是指所涉及的100余款手机程序可以使用一定数量的“专属流量”,一旦流量消耗超出限值,就会按照套餐外流量收费。
不仅如此,宣传海报上面还有另一行小字:“更多免流手机程序”,标明了具体“免流范围”。原来,纳入免流范围的手机程序在版本上也有一定限制。在一些直播软件的条目下还有额外说明:观看直播、播放视频产生的流量可以免费,但是用户上传视频及图片所产生的流量,则不在专属流量范围内。
明明是有严格限制的“专属流量”,却在广告中被称为“免流量”,这对一些用户产生误导。一位读者在来信中说,6月初,他购买了一款“免流卡”,1个月后手机就欠费了,“联系客服后才知道,原来我所使用的流量不在定向范围内,因此产生了高额费用。既然免流量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宣传时就应当在显著位置提示消费者。”
“几年前,一些电信企业推出‘无限流量套餐’,但套餐内的高速流量其实很有限,一旦用完就会大幅限速,十分影响使用体验。如今这种‘手机程序免流’套路,与之前的相差无几,都有名不符实的问题,存在欺诈消费者的嫌疑。”陕西西安市读者孟鹏辉说。
营销电话往往以“回报老客户”等名义推荐客户升级套餐,对新增费用等一语带过甚至没有提及
有读者反映,日常生活中隔三岔五就会接到电信企业打来的各种营销电话。“有次我正在午休,被电话叫醒,说是回馈老客户,可以升级套餐,我没有同意。没几天,这个号码又多次打来电话,有几次还是在开会的时候,让人不胜其扰。”河北读者冯龄说。
据了解,这类营销电话往往以“回报老客户”“优惠活动”等名义推荐客户升级套餐,客服着重介绍套餐升级后在通话时长、流量等方面的提升,对新增费用等一语带过甚至没有提及。办理过程也十分便捷,只要客户口头同意、输入验证码等步骤,很快就能办理成功。
山东青岛市读者薛冰今年大学毕业,原先的校园套餐不能继续使用,产生了不少流量费。这时,电信企业客服来电,为她推荐了一款套餐,“流量多、有优惠”。“一开始我拒绝了,对方不断介绍这个套餐的优点,还说是针对我的流量消耗情况专门推荐的。我被说得有些心动,也就同意了。客服通过电话很快帮我办理了套餐升级。”薛冰说。事后,她上网查询了套餐详情,才发现该套餐月收费将近160元。“而且,我在网上发现了很多更适合我费用也更便宜的套餐。如果是在营业厅,我会详细比较各个套餐的详情,绝对不会选择这款套餐。但在电话里,客服只是诱导消费者购买他们主推的产品,消费者根本没有其他选择。”薛冰说。
此外,还有一些营销电话以“免费赠送”的名义诱导用户消费。马先生曾接到一个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说公司为了回馈老用户,免费赠送5个G的流量。我想既然是赠送,便答应了。挂掉电话却收到短信,说申请加购流量包成功,需付费10元。让人哭笑不得。”
还有的营销电话则是推荐用户免费体验某项新业务,却并不说明体验过后会自动续订,等用户发现话费比往常高出一截时,才明白原来“体验”已经转为“订购”。
套餐更换升级容易但降档难,存在人为设置障碍等现象
“消费者对语音时长和流量的需求随时可能发生变化。所以,应当保证消费者能根据自身需要,灵活选择和更换套餐。不过,实际上想换套餐没有那么容易。”上海读者王君月说,“升级套餐时,只需要打一个电话就可以办。但是要降档时却说为了保护我的权益,需要本人到营业厅办理。”
有些消费者则遇到了“踢皮球”的情况:客服表示,办理套餐降级需要去营业厅,可到了营业厅,业务员又说自己没有权限,需要打电话找客服。对此,一名营业厅工作人员说:“公司在各个地方的业务规定不同,套餐降档的办理方法存在差异。有些网点属于代办点,和直营厅的权限不同,确实无法办理部分套餐。”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电信资费营销行为的通知》明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充分尊重用户自主选择权。在本企业同一本地网营业区或业务区内,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保证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同类用户对资费方案具有同等的选择权利。除双方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限制用户选择或更改任一在售的资费方案。
河南读者张杨柳认为,电信企业制定套餐的办理程序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应当做到政策稳定、内容透明。“前不久,我去营业厅办理套餐降档,工作人员一开始说不能办,沟通了很久都没用,最后我表示,如果不让办理就携号转网,工作人员请示后也就给我办理了。如果在更换套餐方面确实有限制,应当及时公开,明确在什么地方、哪些情形下可以办理。而不是明明可以操作,却人为设置障碍。”张杨柳说。
读者呼吁开展行业行风建设,尊重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近年来,信息通信行业持续开展行业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据统计,今年前3个季度各级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受理申诉量同比、环比均有下降。一些读者在来信中建议,要巩固成果、补好短板,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有效降低电信企业和用户间的信息不对称,是很多消费者的期盼。此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通知,对电信资费公示制度作出明确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应进一步完善资费公示制度,做好资费“清单式”公示,在营业场所通过手册或电子显示屏等方式,以及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设置资费专区,以“清单”方式公示所有面向公众市场销售的在售资费方案。
记者走访了多家电信企业营业厅,显眼位置都摆放了便于取阅的资费手册。工作人员还表示,资费情况若有变动,手册会及时更新。在电信企业官网,也可以查询各种在售套餐。
有读者认为,督促电信企业自觉尊重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非常重要。曾经在福州市从事移动通信业务的高先生说:“电信企业设置的套餐方案非常复杂,消费者未必有兴趣和精力仔细研究相关规则,所以双方存在一定的信息差。其实,为消费者推荐合适的电信套餐产品,本就是业务员的职责,关键在于能不能做到对消费者负责。”高先生认为,对电信企业来说,自律、他律都必不可少。
一些读者呼吁,相关部门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也要重视对消费者的提醒和指导。去年,湖南省通信管理局曾就套餐降档受阻问题约谈过企业,要求其立即纠正,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对此,长沙市读者李女士认为,相关部门应适时总结和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揭露常见套路,呈现惩处结果,“这样可以警醒经营者,也可以提醒消费者”。
业内专家表示,当用户在接受电信服务的过程中,如果与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生争议,可运用《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维护自身权益,向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投诉。用户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接到投诉后15日内未答复的,可以向申诉受理机构提出申诉。被申诉人所在省份没有设立申诉受理机构的,申诉人可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提出申诉。
1.2亿成交!蔡元培之女西湖边故居被私人买走 杭州历史学会副会长:原本希望它成为纪念馆
蔡元培之女蔡威廉故居原貌(仲向平供图)
就在不少人买买买的“双11”当天,有人花1.2个亿在西湖边买了一座房子。11月11日,一则“1.2个亿成交!蔡元培之女故居被神秘买家买下”的消息,吸引了很多人的关注,成为不小的热点。
八十多年前蔡元培资助女儿女婿修建
还亲题“马岭山房”匾额
早在今年9月22日,蔡元培之女西湖故居挂上司法拍卖网站时,已经上过一次热搜。房子买卖很常见,西湖旁边的房子很贵也不奇怪,但这座房子的历史并不简单,它曾经是蔡元培之女蔡威廉的故居,属于杭州市第五批历史建筑,被评定为二级历史建筑。
众所周知,蔡元培是中国近现代历史上大名鼎鼎的教育家、美学家。他的女儿蔡威廉曾在国立艺专(中国美院前身)任教,是著名画家。1928年,林文铮迎娶蔡元培的长女、画家蔡威廉。在20世纪30年代,蔡元培送了女儿一笔钱,加上女儿女婿的积蓄,在杭州西湖边马岭山上建成了这幢房子,当时蔡元培还亲题了“马岭山房”匾额。
据上述司法拍卖网站发布的信息显示:蔡威廉故居于杭州市西湖区玉泉路1号,总建筑面积为276.08平方米,土地面积为269平方米;从房屋介绍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上述别墅由3幢房屋构成,不仅门窗都脱落了,甚至部分墙体也已经倒塌。
绿荫翠丛中有幢看上去十分破败的小楼,“如果不是身处西湖景区黄金地段,你会以为到了深山老林里年久失修的老屋。”据到现场的杭州记者描述。
老屋前面竖着一块石碑,上有“杭州市历史建筑,蔡元培之女蔡威廉及女婿林文铮旧居,建于20世纪30年代,包括三幢西式建筑”等字样。房产分前中后三排建筑,前排是坡顶平房,砖木结构,做起居室之用。前屋二层是个小阁楼,后边是两排楼房。后面那排房子的骨架还在,原来是厨房,但已凋败不堪。白墙斑驳,瓦片零落,红漆大门破了两个洞,窗户也成了空架子,有一堵墙还裂开了一大块,露出老底子墙壁隔层里的竹篾。别墅前有个院子,看得出来原先是花园,但现在已经成了荒地。
曾陷法律纠纷十几年
蔡元培之女蔡威廉故居现状一角
关于这座房子的纷争,曾轰动杭州。蔡威廉和林文铮先后于1942年、1989年去世。杭州历史学会副会长、杭州“老房子”研究专家仲向平对封面新闻记者说,大约是2010年的时候,蔡、林后人告诉他,因为这栋房子而官司缠身,所以以1000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掉了。这桩官司涉及到蔡、林后人与一位租户“李女士”之间的租赁关系,中间牵扯了十来年。
2015年,从蔡、林后人手中买到该房子的张某夫妇起诉李女士,要求她搬离。2017年12月,张某夫妇向西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7月21日,杭州市西湖区法院的执行法官们对这栋老别墅里居住了二十余载的李女士一家进行强制腾退。就此,该房被正式转交到了新主人张某夫妇手中,与蔡、林两家再无关系。
11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杭州历史学会副会长、杭州“老房子”研究专家仲向平。仲向平长期从事杭州自然地理、人文历史、街巷里弄、名人故居的挖掘研究。参与杭州十余项综保工程,著有《杭州老房子》等图文书籍二十多种。对于蔡元培之女蔡威廉故居,他已经关注了30多年,对其中的来龙去脉较为清楚。
记者:作为杭州老房子的研究者,据你了解,这个“马岭山房”有怎样的历史?
仲向平:我30年前就开始关注这个房子。它是山地别墅,所在地就是一个叫马岭山的小山坡。如今已经不大有人知道这个小山坡的名字了,只知道这里叫杭州植物园。如今的地址位于杭州市玉泉路1号。20世纪20年代末,国立艺专(中国美术学院前身)在西湖的“平湖秋月”办学。法国留学回来的蔡元培之女蔡威廉是国立艺专西画教授,她的丈夫林文铮则是国立艺专的教务长,两人都是骨干教师。
在建造马岭山房之前,两人租住在一间很破旧的老房子里。20世纪30年代初,国立艺专的办学条件渐渐好起来,教师的待遇也好起来了,蔡威廉夫妇便开始筹钱造了一栋自己的房子。大概凑了7000大洋,蔡元培应该出了3000大洋。当时在这个地方建房子的教授还有林风眠,当时是国立艺专的校长。马岭山风景好,离西湖近,很多画家喜欢在这一带居住,黄宾虹的旧居也距此不远,周围尚有吴大羽旧居、雷圭元旧居等,俨然成为了一个艺术家“村落”。
记者:从一些文图资料上可以看出,这座房子的建筑很有艺术气息的。
仲向平:这座房子建成时黑瓦粉墙,泥壁木地,上下错落,前为平房,后为楼房,还有大小花园,附属用房若干,井一口。据说,这幢房子几乎就是蔡威廉的作品,连围墙、窗花、铁门都是她亲手设计的。 整体风格质朴、朴素,并不华丽,不是达官贵人建的西洋别墅,而是中式风格。
它的材质是泥木结构,肯定比不上石头材质的别墅结实。但是它的艺术风味很浓,在没有破败之前,身处其中,会有桃花源记的感觉。 马岭山房外,原本还有篱笆围墙和一口老井,井水甘洌可直饮泡茶。不过20世纪50年代建造植物园的时候,马岭山房花园的围墙被拆掉了,花园跟植物园融为一体,那口井如今还可以在植物园找到。
是“历史建筑”,但不是“文物保护单位”
产权清晰的私房可进行私人买卖交易
记者:很多网友关心这个新闻,其中一个大家关切的焦点在于,这房子属于历史建筑,拍卖符合国家法律吗?
仲向平:“马岭山房”曾经被杭州市住建局列入“历史建筑”名单,但并没有别列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中的任一名单上。这种没有被列入文保单位的历史建筑,在杭州和上海比较多,散落在民间,但其实有很重要的文化价值。不在文保单位上的历史建筑,属于私房。只要产权明晰,是可以合法买卖的。目前“马岭山房”能够进行司法拍卖,也说明在相关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
关于历史建筑的改造、重修
要遵守有关部门的明文规定
记者:新的业主买到它之后,对这个房子的维修或者再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吗?还是说完全可以自由决定?
仲向平:维修“马岭山房”这样的历史建筑,条件的确是成熟了,因为这套房子的主要建筑, 两层楼的房子,目前已经自然倒塌。另外的平房也是危房,不能居住。因为它是泥木结构,并不牢固,经历时间风雨难免自然倒塌。但是关于历史建筑的改造、重修,需要遵守有关部门的明文规定,需要上报房管局、历保办等多个部门审核批准。比如不扩大面积,并保持原先的层高,风格尽量保持原貌等等,只有相关条件满足了才能动工。
记者:既然大家都很关注这个房子的后续情况,不知道这位新买主会不会主动露面回应大家的关切?
仲向平:目前只知道这位业主是来自上海,我个人猜测新业主应该不会主动出来回应。虽然这是私房,法律允许买卖。但是从情感上,我们还是希望像这样的名人旧居,历史建筑,最好还是维护升级成纪念馆,面对大众开放更好。
“马岭山房”旁边就是根据林风眠故居改成的林风眠纪念馆。目前,林风眠旧居已修葺一新,是一个对公众开放的景点。我作为一个杭州人,研究杭州老房子的一位作家,我个人认为,没有改造成纪念馆,是挺可惜的。 很多年前,蔡、林的子女还未将马岭山房售出之前,我曾听闻中国美院曾有动议收购此别墅改建为蔡威廉、林文铮纪念馆的建议,我深以为这是这栋别墅的最好归处,也能将老宅最好地保护起来。如今这个愿望落空了。
记者:查了相关可靠新闻报道,发现这房子还引发过法律纠纷。那位被强制执行撤离的李女士是谁?跟蔡元培女儿蔡威廉与女婿林文铮有亲属关系吗?
仲向平:没有亲属关系。她曾经是这个房子中平房部分的租户。但是她好像是出了一些钱,让租和借变得含糊不清,我估计是在这个问题上僵住了。
蔡元培之女蔡威廉故居原貌(仲向平供图)
就在不少人买买买的“双11”当天,有人花1.2个亿在西湖边买了一座房子。11月11日,一则“1.2个亿成交!蔡元培之女故居被神秘买家买下”的消息,吸引了很多人的关注,成为不小的热点。
八十多年前蔡元培资助女儿女婿修建
还亲题“马岭山房”匾额
早在今年9月22日,蔡元培之女西湖故居挂上司法拍卖网站时,已经上过一次热搜。房子买卖很常见,西湖旁边的房子很贵也不奇怪,但这座房子的历史并不简单,它曾经是蔡元培之女蔡威廉的故居,属于杭州市第五批历史建筑,被评定为二级历史建筑。
众所周知,蔡元培是中国近现代历史上大名鼎鼎的教育家、美学家。他的女儿蔡威廉曾在国立艺专(中国美院前身)任教,是著名画家。1928年,林文铮迎娶蔡元培的长女、画家蔡威廉。在20世纪30年代,蔡元培送了女儿一笔钱,加上女儿女婿的积蓄,在杭州西湖边马岭山上建成了这幢房子,当时蔡元培还亲题了“马岭山房”匾额。
据上述司法拍卖网站发布的信息显示:蔡威廉故居于杭州市西湖区玉泉路1号,总建筑面积为276.08平方米,土地面积为269平方米;从房屋介绍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上述别墅由3幢房屋构成,不仅门窗都脱落了,甚至部分墙体也已经倒塌。
绿荫翠丛中有幢看上去十分破败的小楼,“如果不是身处西湖景区黄金地段,你会以为到了深山老林里年久失修的老屋。”据到现场的杭州记者描述。
老屋前面竖着一块石碑,上有“杭州市历史建筑,蔡元培之女蔡威廉及女婿林文铮旧居,建于20世纪30年代,包括三幢西式建筑”等字样。房产分前中后三排建筑,前排是坡顶平房,砖木结构,做起居室之用。前屋二层是个小阁楼,后边是两排楼房。后面那排房子的骨架还在,原来是厨房,但已凋败不堪。白墙斑驳,瓦片零落,红漆大门破了两个洞,窗户也成了空架子,有一堵墙还裂开了一大块,露出老底子墙壁隔层里的竹篾。别墅前有个院子,看得出来原先是花园,但现在已经成了荒地。
曾陷法律纠纷十几年
蔡元培之女蔡威廉故居现状一角
关于这座房子的纷争,曾轰动杭州。蔡威廉和林文铮先后于1942年、1989年去世。杭州历史学会副会长、杭州“老房子”研究专家仲向平对封面新闻记者说,大约是2010年的时候,蔡、林后人告诉他,因为这栋房子而官司缠身,所以以1000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掉了。这桩官司涉及到蔡、林后人与一位租户“李女士”之间的租赁关系,中间牵扯了十来年。
2015年,从蔡、林后人手中买到该房子的张某夫妇起诉李女士,要求她搬离。2017年12月,张某夫妇向西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7月21日,杭州市西湖区法院的执行法官们对这栋老别墅里居住了二十余载的李女士一家进行强制腾退。就此,该房被正式转交到了新主人张某夫妇手中,与蔡、林两家再无关系。
11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杭州历史学会副会长、杭州“老房子”研究专家仲向平。仲向平长期从事杭州自然地理、人文历史、街巷里弄、名人故居的挖掘研究。参与杭州十余项综保工程,著有《杭州老房子》等图文书籍二十多种。对于蔡元培之女蔡威廉故居,他已经关注了30多年,对其中的来龙去脉较为清楚。
记者:作为杭州老房子的研究者,据你了解,这个“马岭山房”有怎样的历史?
仲向平:我30年前就开始关注这个房子。它是山地别墅,所在地就是一个叫马岭山的小山坡。如今已经不大有人知道这个小山坡的名字了,只知道这里叫杭州植物园。如今的地址位于杭州市玉泉路1号。20世纪20年代末,国立艺专(中国美术学院前身)在西湖的“平湖秋月”办学。法国留学回来的蔡元培之女蔡威廉是国立艺专西画教授,她的丈夫林文铮则是国立艺专的教务长,两人都是骨干教师。
在建造马岭山房之前,两人租住在一间很破旧的老房子里。20世纪30年代初,国立艺专的办学条件渐渐好起来,教师的待遇也好起来了,蔡威廉夫妇便开始筹钱造了一栋自己的房子。大概凑了7000大洋,蔡元培应该出了3000大洋。当时在这个地方建房子的教授还有林风眠,当时是国立艺专的校长。马岭山风景好,离西湖近,很多画家喜欢在这一带居住,黄宾虹的旧居也距此不远,周围尚有吴大羽旧居、雷圭元旧居等,俨然成为了一个艺术家“村落”。
记者:从一些文图资料上可以看出,这座房子的建筑很有艺术气息的。
仲向平:这座房子建成时黑瓦粉墙,泥壁木地,上下错落,前为平房,后为楼房,还有大小花园,附属用房若干,井一口。据说,这幢房子几乎就是蔡威廉的作品,连围墙、窗花、铁门都是她亲手设计的。 整体风格质朴、朴素,并不华丽,不是达官贵人建的西洋别墅,而是中式风格。
它的材质是泥木结构,肯定比不上石头材质的别墅结实。但是它的艺术风味很浓,在没有破败之前,身处其中,会有桃花源记的感觉。 马岭山房外,原本还有篱笆围墙和一口老井,井水甘洌可直饮泡茶。不过20世纪50年代建造植物园的时候,马岭山房花园的围墙被拆掉了,花园跟植物园融为一体,那口井如今还可以在植物园找到。
是“历史建筑”,但不是“文物保护单位”
产权清晰的私房可进行私人买卖交易
记者:很多网友关心这个新闻,其中一个大家关切的焦点在于,这房子属于历史建筑,拍卖符合国家法律吗?
仲向平:“马岭山房”曾经被杭州市住建局列入“历史建筑”名单,但并没有别列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中的任一名单上。这种没有被列入文保单位的历史建筑,在杭州和上海比较多,散落在民间,但其实有很重要的文化价值。不在文保单位上的历史建筑,属于私房。只要产权明晰,是可以合法买卖的。目前“马岭山房”能够进行司法拍卖,也说明在相关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
关于历史建筑的改造、重修
要遵守有关部门的明文规定
记者:新的业主买到它之后,对这个房子的维修或者再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吗?还是说完全可以自由决定?
仲向平:维修“马岭山房”这样的历史建筑,条件的确是成熟了,因为这套房子的主要建筑, 两层楼的房子,目前已经自然倒塌。另外的平房也是危房,不能居住。因为它是泥木结构,并不牢固,经历时间风雨难免自然倒塌。但是关于历史建筑的改造、重修,需要遵守有关部门的明文规定,需要上报房管局、历保办等多个部门审核批准。比如不扩大面积,并保持原先的层高,风格尽量保持原貌等等,只有相关条件满足了才能动工。
记者:既然大家都很关注这个房子的后续情况,不知道这位新买主会不会主动露面回应大家的关切?
仲向平:目前只知道这位业主是来自上海,我个人猜测新业主应该不会主动出来回应。虽然这是私房,法律允许买卖。但是从情感上,我们还是希望像这样的名人旧居,历史建筑,最好还是维护升级成纪念馆,面对大众开放更好。
“马岭山房”旁边就是根据林风眠故居改成的林风眠纪念馆。目前,林风眠旧居已修葺一新,是一个对公众开放的景点。我作为一个杭州人,研究杭州老房子的一位作家,我个人认为,没有改造成纪念馆,是挺可惜的。 很多年前,蔡、林的子女还未将马岭山房售出之前,我曾听闻中国美院曾有动议收购此别墅改建为蔡威廉、林文铮纪念馆的建议,我深以为这是这栋别墅的最好归处,也能将老宅最好地保护起来。如今这个愿望落空了。
记者:查了相关可靠新闻报道,发现这房子还引发过法律纠纷。那位被强制执行撤离的李女士是谁?跟蔡元培女儿蔡威廉与女婿林文铮有亲属关系吗?
仲向平:没有亲属关系。她曾经是这个房子中平房部分的租户。但是她好像是出了一些钱,让租和借变得含糊不清,我估计是在这个问题上僵住了。
#方志动态# 南京记忆 | 民国南京名医公馆巡礼
王重阳
南京作为民国首都,各界精英汇聚,医疗界亦然。这些大牌医生们走南闯北,开创学科,也曾为很多重要历史人物开方诊病,在南京留下难以磨灭的历史印迹。时至今日,不少名医在南京的旧居公馆尚且保存完好,无声地矗立在被梧桐浓荫掩映的大街小巷之中,尤其是颐和路一带。走进这些民国建筑或可领略南京城市名片中鲜为人知的另一面。
李士伟公馆
李士伟公馆位于鼓楼区武夷路4号,紧邻宁海路和北京西路,由著名建筑师杨廷宝设计,始建于1935年。主楼坐北朝南,砖木结构,楼高二层,是典型的传统江南古典风格建筑,为颐和路民国公馆区域内所罕见(另外两座中式建筑为宁海路5号马歇尔公馆和老菜市荷兰大使馆),黑灰色小筒瓦铺顶,悬山顶檐口带垂花门罩,外墙青砖勾缝,布局合理,采光充沛,院内竹林扶疏,浓荫如盖,清幽宜人。另有西式平房两幢,厕所、厨房各1幢,计有房5幢18间,用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15.7平方米。
武夷路4号系李士伟在南京中央医院任妇产科主任时购建的花园式住宅兼对外营业的诊所,一楼东侧有对外诊室两间。南京解放前一度租给英国文化委员会使用,时至1950年3月,期满后由李士伟的大妹委托邓慎康代为照管。1950年3月,邓氏迁居入住其间。1951年3月10日,该建筑出租给白敬宇药房使用。现为江苏省直机关用房。2006年6月,被公布为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2010年9月被列为南京重要近现代建筑。
李士伟(1895~1981),字子仪,河南三门峡卢氏城郊乡东湾村人,妇产科专家。著有《中国初生婴儿体重及量度》《中国孕妇骨盆之量度》《产科creatinaria之研究》等,翻译马士敦著的《妇产科讲演集》《妊娠子宫出血》。其妇产科医学之研究贡献实多。
李振翩、汤汉志伉俪公馆
李振翩、汤汉志公馆建于1937年前,占地面积874.26平方米,现存砖木结构西式楼房、平房各1幢,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主楼坐北朝南,假3层,青砖外墙,青瓦人字顶,东西各两个壁炉,木制门窗。北立面有联廊与平房连接,东侧有青砖拱形门。2014年6月,被公布为南京市鼓楼区不可移动文物。
李振翩(1898~1984),湖南娄底人,曾接生过毛泽东和杨开慧的第一个儿子毛岸英。1929年,汤汉志与李振翩结为伉俪,同年随李振翩到美国,在纽约洛克菲勒医学研究所从事病毒研究。新中国成立后曾多次回国,并将一大批先进医疗设备和医学书籍,赠送给国内几家主要医学院校,为中美友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黄子濂公馆
黄子濂公馆位于北京西路27号,为中央大学口腔学院院长黄子濂于1937年前置地所建,占地1200平方米,有西式洋楼1幢,平房数间,砖木结构,建筑面积406.46平方米。1947年5月埃及驻华大使馆租用,租期3年,合同期满,市房管局对该房实行代管。现存主楼1幢,平房2 幢,主楼依坡而建,坐北朝南, 假3层,米黄色外墙,青瓦人字顶。1楼东南侧为半圆形平房连接主楼,上为半圆形露台,2楼东侧、南侧、3楼东侧均为露台,1楼四周均设大门,西侧2间平房也与主楼相连。院内原有防空洞1座,因塌陷而改为走道。目前为部队用房。2012年3月被公布为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2015年11月列为南京重要近现代建筑。
黄子濂(1897~1979),生于美国加州旧金山,是中国第一位教授美式牙科技术的医学教授,曾担任民国国立中央大学口腔学院院长。
徐梓楠公馆
徐梓楠公馆位于宁海路22号徐梓楠公馆,建于1936年,占地约700平方米,建有砖木结构西式楼房、平房各1幢,建筑面积378平方米。现存主楼、平房各1幢,主楼坐北朝南,高3层,青砖外墙,青瓦人字顶,大坡顶,带壁炉,木制门窗,南侧底楼两根圆柱支撑门厅,主楼北侧2楼上为露台,西南侧平房1幢,水泥外墙,青瓦人字顶。2014年6月,被公布为南京市鼓楼区不可移动文物。
徐梓楠(1893~?),浙江建德人。长期在军中任军医监等职,著有《处理残废机障荣誉军人之我见》《为服务于知识青年师军医进一言》《兵站第一线战时伤运问题》《四年来服务兵站卫生勤务的检讨与改进之商榷》等。
沈克非公馆
沈克非公馆位于赤壁路16号,建于1935年,占地面积924平方米,有砖木结构西式楼房、附属小楼各1幢,平房2幢,建筑面积406.6平方米,其中主楼建筑面积为297.1平方米。该建筑现存主楼及附属小楼,主楼坐北朝南,高2层,红砖外墙,红瓦四坡顶,带老虎窗,木制门窗。东北侧附属小楼为红砖外墙,红瓦四坡顶。2014年6月,被公布为南京市鼓楼区不可移动文物。
该房产后由沈妻陈翠贞(1924 年毕业于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医学院,也是著名的儿科学先驱),委托南京师范大学李美筠教授全权处理。故目前该房屋使用单位是南京师范大学。
沈克非(1898~1972),原名贤亚,浙江嵊县(今嵊州市)人。民国时期,历任北京协和医院外科助理医师及住院总医师,安徽芜湖弋矶山医院外科主任,南京中央医院外科主任兼副院长、院长。1946年作为中国医学界首席代表赴纽约参加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的筹建工作。1950年率领第二批志愿军医疗队奔赴前线,并任医疗队技术顾问团主任顾问。1959年任上海第一医学院副院长和中山医院院长兼大外科主任,著有我国第一部大型外科参考书《外科学》。
严季约公馆
严季约公馆位于西康路56号,建于1937年前,占地面积约700平方米,原有砖木结构西式楼房、附属小楼各1幢,平房2幢。现存主楼1幢,坐北朝南,假3层带壁炉烟囱、老虎窗,西侧部分小2层,建筑面积234.6平方米;南、西侧平房2幢5间,与主楼均为青砖清水外墙,白水泥勾缝,青瓦人字顶。1946年12月,严季约将该处卖给国民政府中国农业银行作职工宿舍。现为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所有。2014年6月,被公布为南京市鼓楼区不可移动文物。
严智钟(1889~1974),字季约,直隶天津人,中国科学社生物科学组医药股成员,参与编纂我国第一部药物辞典《中华药典》,终生服务于创建和发展新式医学卫生事业。
黄孟虞旧居
黄孟虞旧居位于玄武区石婆婆庵8-3号和石婆婆庵10号,1926年置地,1936年建造。现存建筑为砖木结构,有青色砖墙3层楼1幢,红色砖墙3层楼1幢。此地原系黄孟虞私人开办的慕慈医院,南京解放后除一部分自住自用外,均捐赠给国家。2014年6月,被公布为南京市玄武区不可移动文物。
黄孟虞(1891~1980),生于江苏扬州,民国期间著名的妇产科女医生。1924年,黄孟虞在南京市长江路石板桥开办了一家妇产科诊所,后迁往碑亭巷石婆婆庵8号,取名私立慕慈医院。南京解放以后,慕慈医院并入南京市立产科医院(现南京市妇幼保健院的前身之一),石婆婆庵8号院址划给新成立的江苏省中医院使用。后来黄孟虞一直工作在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一线。
何英祥旧居
沿石婆婆庵路向东出发,到太平北路,北行 30 余米,紧靠太平北路两栋紧紧相连的两层英式小洋楼,就是笼子巷住宅A楼何英祥旧居。
这两栋小楼,是在南京市近现代建筑及风貌保护区专家委员会主任刘先觉的力荐下,才得以保留下来的,并于 2006年,被正式纳入1912街区。
北边的一栋英式小楼,门口一侧的墙上,有块长方形的标牌,上面清楚地记录了小楼的身世:“该建筑始建于1910年,系民国时期英式建筑,当时著名牙医何英祥曾在此居住。2003年12月被南京市文物局认定为具有较高历史价值的文物保护建筑。”2007 年随着该片区被开发成“南京1912商业街区”,这座建筑也由南京百纳餐饮管理公司重新整修,改作为一家经营海派菜餐馆,名“芳·满庭”。2009年4月笼子巷住宅 A 楼被公布为南京重要近现代建筑;2013年10月21日笼子巷住宅 A 楼被公布为南京市玄武区文物保护单位(现门牌太平北路64号)。
东墙另一块说明牌介绍:南京典型民国小洋房,建于1920年代,英式花园洋房,传统半木构建筑,为街区历史最悠久的单体建筑。1930 年代为国民政府高级官员公寓,蒋介石的御用牙医曾在此居住。
何英祥还有一处旧居位于玄武区碑亭巷110号,为何英祥1918年自建 ,与1912街区相邻。现存2层楼房1幢,砖混结构,带拱形柱廊,原来青砖外墙红砖嵌线,现为水泥抹面。2014年6月,被公布为南京市玄武区不可移动文物。
何英祥,牙科医生,1949 年前去澳门。何英祥在碑亭巷的牙科诊所当年确实小有名气,著名学者竺可桢曾多次于此就诊,其日记中有多次记录。
钟世藩、廖月琴夫妇旧居
从何英祥故居沿太平北路向正南方向出发,左拐进入长江路,向东直行 500 米左右进入汉府街,继续直行不到 200米,路南,就是汉府街35号钟岚里民国建筑群。
钟南山先生的父母,协和名医钟世藩、廖月琴夫妇曾经寓居于此。钟岚里现存18幢建筑,高 2~3层,建于1930年代,寓“钟山烟岚”之意,是民国时期典型的里弄式住宅,临街建筑有统一的小阳台,顶层设有阁楼,建筑朴实不失气势,近似欧洲早期联排式房屋,极具民国风情。
除了钟岚里,钟世藩夫妇还曾寓居桃源新村。其位置在梅园新村街道东南部,梅园新村北侧,南起雍园,北至竺桥。此处原为一片桃树林,后建设为国民政府公务员住宅区,目前桃源新村片区被公布为重要近现代建筑名录,占地约2.6公顷,包括平房小住宅、独栋楼房住宅、联排公寓多种类型,共有 26 幢民国建筑。
卓海宗旧居
钟岚里马路北侧,就是梅园新村。位于梅园新村片区东南角梅园新村1-4 号、9-12号住宅,房主为知名中医卓海宗,建于1930年代,两栋均为四联住宅,各占地面积340平方米,分1梯两户和1梯1户两种,清水砖墙,两坡屋顶,木质门窗,立面采用拱门、山花等民国时期常用装饰。2013年10月被公布为南京市玄武区文物保护单位。
卓海宗(1886~1948),又名慈沛,字乾润,号雨亭,浙江奉化松岙镇人。曾替蒋介石搭脉诊病,为当时的“总统府国医”,1946年任中国医药改进会理事长。
文章选自《南京史志》2021年第1期
审核:王达云
窦予然
发布:梁 刚
王重阳
南京作为民国首都,各界精英汇聚,医疗界亦然。这些大牌医生们走南闯北,开创学科,也曾为很多重要历史人物开方诊病,在南京留下难以磨灭的历史印迹。时至今日,不少名医在南京的旧居公馆尚且保存完好,无声地矗立在被梧桐浓荫掩映的大街小巷之中,尤其是颐和路一带。走进这些民国建筑或可领略南京城市名片中鲜为人知的另一面。
李士伟公馆
李士伟公馆位于鼓楼区武夷路4号,紧邻宁海路和北京西路,由著名建筑师杨廷宝设计,始建于1935年。主楼坐北朝南,砖木结构,楼高二层,是典型的传统江南古典风格建筑,为颐和路民国公馆区域内所罕见(另外两座中式建筑为宁海路5号马歇尔公馆和老菜市荷兰大使馆),黑灰色小筒瓦铺顶,悬山顶檐口带垂花门罩,外墙青砖勾缝,布局合理,采光充沛,院内竹林扶疏,浓荫如盖,清幽宜人。另有西式平房两幢,厕所、厨房各1幢,计有房5幢18间,用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15.7平方米。
武夷路4号系李士伟在南京中央医院任妇产科主任时购建的花园式住宅兼对外营业的诊所,一楼东侧有对外诊室两间。南京解放前一度租给英国文化委员会使用,时至1950年3月,期满后由李士伟的大妹委托邓慎康代为照管。1950年3月,邓氏迁居入住其间。1951年3月10日,该建筑出租给白敬宇药房使用。现为江苏省直机关用房。2006年6月,被公布为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2010年9月被列为南京重要近现代建筑。
李士伟(1895~1981),字子仪,河南三门峡卢氏城郊乡东湾村人,妇产科专家。著有《中国初生婴儿体重及量度》《中国孕妇骨盆之量度》《产科creatinaria之研究》等,翻译马士敦著的《妇产科讲演集》《妊娠子宫出血》。其妇产科医学之研究贡献实多。
李振翩、汤汉志伉俪公馆
李振翩、汤汉志公馆建于1937年前,占地面积874.26平方米,现存砖木结构西式楼房、平房各1幢,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主楼坐北朝南,假3层,青砖外墙,青瓦人字顶,东西各两个壁炉,木制门窗。北立面有联廊与平房连接,东侧有青砖拱形门。2014年6月,被公布为南京市鼓楼区不可移动文物。
李振翩(1898~1984),湖南娄底人,曾接生过毛泽东和杨开慧的第一个儿子毛岸英。1929年,汤汉志与李振翩结为伉俪,同年随李振翩到美国,在纽约洛克菲勒医学研究所从事病毒研究。新中国成立后曾多次回国,并将一大批先进医疗设备和医学书籍,赠送给国内几家主要医学院校,为中美友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黄子濂公馆
黄子濂公馆位于北京西路27号,为中央大学口腔学院院长黄子濂于1937年前置地所建,占地1200平方米,有西式洋楼1幢,平房数间,砖木结构,建筑面积406.46平方米。1947年5月埃及驻华大使馆租用,租期3年,合同期满,市房管局对该房实行代管。现存主楼1幢,平房2 幢,主楼依坡而建,坐北朝南, 假3层,米黄色外墙,青瓦人字顶。1楼东南侧为半圆形平房连接主楼,上为半圆形露台,2楼东侧、南侧、3楼东侧均为露台,1楼四周均设大门,西侧2间平房也与主楼相连。院内原有防空洞1座,因塌陷而改为走道。目前为部队用房。2012年3月被公布为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2015年11月列为南京重要近现代建筑。
黄子濂(1897~1979),生于美国加州旧金山,是中国第一位教授美式牙科技术的医学教授,曾担任民国国立中央大学口腔学院院长。
徐梓楠公馆
徐梓楠公馆位于宁海路22号徐梓楠公馆,建于1936年,占地约700平方米,建有砖木结构西式楼房、平房各1幢,建筑面积378平方米。现存主楼、平房各1幢,主楼坐北朝南,高3层,青砖外墙,青瓦人字顶,大坡顶,带壁炉,木制门窗,南侧底楼两根圆柱支撑门厅,主楼北侧2楼上为露台,西南侧平房1幢,水泥外墙,青瓦人字顶。2014年6月,被公布为南京市鼓楼区不可移动文物。
徐梓楠(1893~?),浙江建德人。长期在军中任军医监等职,著有《处理残废机障荣誉军人之我见》《为服务于知识青年师军医进一言》《兵站第一线战时伤运问题》《四年来服务兵站卫生勤务的检讨与改进之商榷》等。
沈克非公馆
沈克非公馆位于赤壁路16号,建于1935年,占地面积924平方米,有砖木结构西式楼房、附属小楼各1幢,平房2幢,建筑面积406.6平方米,其中主楼建筑面积为297.1平方米。该建筑现存主楼及附属小楼,主楼坐北朝南,高2层,红砖外墙,红瓦四坡顶,带老虎窗,木制门窗。东北侧附属小楼为红砖外墙,红瓦四坡顶。2014年6月,被公布为南京市鼓楼区不可移动文物。
该房产后由沈妻陈翠贞(1924 年毕业于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医学院,也是著名的儿科学先驱),委托南京师范大学李美筠教授全权处理。故目前该房屋使用单位是南京师范大学。
沈克非(1898~1972),原名贤亚,浙江嵊县(今嵊州市)人。民国时期,历任北京协和医院外科助理医师及住院总医师,安徽芜湖弋矶山医院外科主任,南京中央医院外科主任兼副院长、院长。1946年作为中国医学界首席代表赴纽约参加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的筹建工作。1950年率领第二批志愿军医疗队奔赴前线,并任医疗队技术顾问团主任顾问。1959年任上海第一医学院副院长和中山医院院长兼大外科主任,著有我国第一部大型外科参考书《外科学》。
严季约公馆
严季约公馆位于西康路56号,建于1937年前,占地面积约700平方米,原有砖木结构西式楼房、附属小楼各1幢,平房2幢。现存主楼1幢,坐北朝南,假3层带壁炉烟囱、老虎窗,西侧部分小2层,建筑面积234.6平方米;南、西侧平房2幢5间,与主楼均为青砖清水外墙,白水泥勾缝,青瓦人字顶。1946年12月,严季约将该处卖给国民政府中国农业银行作职工宿舍。现为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所有。2014年6月,被公布为南京市鼓楼区不可移动文物。
严智钟(1889~1974),字季约,直隶天津人,中国科学社生物科学组医药股成员,参与编纂我国第一部药物辞典《中华药典》,终生服务于创建和发展新式医学卫生事业。
黄孟虞旧居
黄孟虞旧居位于玄武区石婆婆庵8-3号和石婆婆庵10号,1926年置地,1936年建造。现存建筑为砖木结构,有青色砖墙3层楼1幢,红色砖墙3层楼1幢。此地原系黄孟虞私人开办的慕慈医院,南京解放后除一部分自住自用外,均捐赠给国家。2014年6月,被公布为南京市玄武区不可移动文物。
黄孟虞(1891~1980),生于江苏扬州,民国期间著名的妇产科女医生。1924年,黄孟虞在南京市长江路石板桥开办了一家妇产科诊所,后迁往碑亭巷石婆婆庵8号,取名私立慕慈医院。南京解放以后,慕慈医院并入南京市立产科医院(现南京市妇幼保健院的前身之一),石婆婆庵8号院址划给新成立的江苏省中医院使用。后来黄孟虞一直工作在南京市妇幼保健院一线。
何英祥旧居
沿石婆婆庵路向东出发,到太平北路,北行 30 余米,紧靠太平北路两栋紧紧相连的两层英式小洋楼,就是笼子巷住宅A楼何英祥旧居。
这两栋小楼,是在南京市近现代建筑及风貌保护区专家委员会主任刘先觉的力荐下,才得以保留下来的,并于 2006年,被正式纳入1912街区。
北边的一栋英式小楼,门口一侧的墙上,有块长方形的标牌,上面清楚地记录了小楼的身世:“该建筑始建于1910年,系民国时期英式建筑,当时著名牙医何英祥曾在此居住。2003年12月被南京市文物局认定为具有较高历史价值的文物保护建筑。”2007 年随着该片区被开发成“南京1912商业街区”,这座建筑也由南京百纳餐饮管理公司重新整修,改作为一家经营海派菜餐馆,名“芳·满庭”。2009年4月笼子巷住宅 A 楼被公布为南京重要近现代建筑;2013年10月21日笼子巷住宅 A 楼被公布为南京市玄武区文物保护单位(现门牌太平北路64号)。
东墙另一块说明牌介绍:南京典型民国小洋房,建于1920年代,英式花园洋房,传统半木构建筑,为街区历史最悠久的单体建筑。1930 年代为国民政府高级官员公寓,蒋介石的御用牙医曾在此居住。
何英祥还有一处旧居位于玄武区碑亭巷110号,为何英祥1918年自建 ,与1912街区相邻。现存2层楼房1幢,砖混结构,带拱形柱廊,原来青砖外墙红砖嵌线,现为水泥抹面。2014年6月,被公布为南京市玄武区不可移动文物。
何英祥,牙科医生,1949 年前去澳门。何英祥在碑亭巷的牙科诊所当年确实小有名气,著名学者竺可桢曾多次于此就诊,其日记中有多次记录。
钟世藩、廖月琴夫妇旧居
从何英祥故居沿太平北路向正南方向出发,左拐进入长江路,向东直行 500 米左右进入汉府街,继续直行不到 200米,路南,就是汉府街35号钟岚里民国建筑群。
钟南山先生的父母,协和名医钟世藩、廖月琴夫妇曾经寓居于此。钟岚里现存18幢建筑,高 2~3层,建于1930年代,寓“钟山烟岚”之意,是民国时期典型的里弄式住宅,临街建筑有统一的小阳台,顶层设有阁楼,建筑朴实不失气势,近似欧洲早期联排式房屋,极具民国风情。
除了钟岚里,钟世藩夫妇还曾寓居桃源新村。其位置在梅园新村街道东南部,梅园新村北侧,南起雍园,北至竺桥。此处原为一片桃树林,后建设为国民政府公务员住宅区,目前桃源新村片区被公布为重要近现代建筑名录,占地约2.6公顷,包括平房小住宅、独栋楼房住宅、联排公寓多种类型,共有 26 幢民国建筑。
卓海宗旧居
钟岚里马路北侧,就是梅园新村。位于梅园新村片区东南角梅园新村1-4 号、9-12号住宅,房主为知名中医卓海宗,建于1930年代,两栋均为四联住宅,各占地面积340平方米,分1梯两户和1梯1户两种,清水砖墙,两坡屋顶,木质门窗,立面采用拱门、山花等民国时期常用装饰。2013年10月被公布为南京市玄武区文物保护单位。
卓海宗(1886~1948),又名慈沛,字乾润,号雨亭,浙江奉化松岙镇人。曾替蒋介石搭脉诊病,为当时的“总统府国医”,1946年任中国医药改进会理事长。
文章选自《南京史志》2021年第1期
审核:王达云
窦予然
发布:梁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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