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owers 2022# Julia Child ~ 美国本土玫瑰,和宣传照上的一样美 [太开心] 去年底12月份偶遇时以为它是DA玫瑰Sweet Juliet切花朱丽叶的后代而且半价打折$7所以就立马买下了,后来查了一下不是[允悲],看看网上的介绍也是一名款很漂亮的就把它地栽了并且剪成光杆让它重新萌发,果然不负所望,太漂亮了[好喜欢]
安徽60岁富商,40年来每天喝1两酒,总结出5条白酒“谣言”
酒这种东西,说好不好,说坏也不算太坏。说它好,喝多了又伤身;说它不好,工作应酬、人际交往、排遣寂寞又少不了它,所以说,只能适度。
安徽60岁富商,40年来每天喝1两酒,总结出5条白酒“谣言”
有的人喜欢健身运动,有的人喜欢看书,有的人喜欢打游戏……而饮酒对于爱酒人士来说也是一种“爱好”,当一个人把饮酒当做一种“爱好”时,想要戒酒就难了。
其实男人爱好喝酒,就跟女人爱好化妆品和包包一样,尤其这年头,人们生活节奏快,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都充满了压力。如果压力得不到缓解,负能量得不到排解,时间久了岂不是要出问题?况且,自己辛辛苦苦奋斗多年,喝点小酒安慰自己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不过度酗酒就好。
安徽60岁富商,40年来每天喝1两酒,总结出5条白酒“谣言”
在人际交往中,讲的就是你来我往,在男人的交际中,酒是最好的媒介,一群男人聚在一起,总不能干坐着、干聊天,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大眼瞪小眼。
我听一个安徽60岁的富商说过一句话:“有的男人沾花惹草、损害他人的事从来不干,就喝酒这一点嗜好,如果连这一点嗜好都戒了,那活着还有什么乐趣”?虽然这话有点过激、粗糙,但似乎也有一定的道理。安徽这位60岁富商的爱好就是每天喝点小酒,40年来喝了不少酒,他从中总结出了5条有关白酒的“谣言”。
安徽60岁富商,40年来每天喝1两酒,总结出5条白酒“谣言”
都说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市面上之所以“假酒”不断,就是因为白酒界的谣言实在太多了,大家一传十,十传百,时间久了,假的也能变成真的。因此,酒企就利用消费者不了解白酒这个弱点,散布很多对他们有利的“谣言”。
今天我们就跟着安徽这位60岁富商一起识破这些“谣言”。
卖得越贵的酒品质越好
大家都知道,白酒是通过粮食和水酿造而出,这里所说的粮食主要指高粱。而具体的粮食量很多人不知道,只有酿酒的人才清楚,对于清香型白酒来说,1斤白酒需要3斤粮食,也就是3斤高粱,市面上高粱的单价为3块钱1斤,对于浓香型白酒来说,1斤白酒需要4斤粮食,对于酱香型白酒来说,1斤白酒需要5斤粮食。那么,总体来看,酿造1斤白酒所需的平均成本是12元,再加上酿造过程中的各种费用,酿出一瓶白酒的成本不超过100元。
安徽60岁富商,40年来每天喝1两酒,总结出5条白酒“谣言”
市面上的很多贵酒主要是通过市场知名度、包装、宣传等外在因素来引起价格上涨,但我们也不可否认茅台、五粮液等这些名酒的品质,但市面上那些不出名、价格便宜的白酒不一定都是差酒,因此,价格不是判断白酒品质好坏的唯一途径。
2.发黄的一定是老酒
一般陈放多年的老酒颜色的确会发黄,但是颜色发黄的酒却不一定就是老酒,也可能是某些商家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在新酒中加入一些可食用的色素。
安徽60岁富商,40年来每天喝1两酒,总结出5条白酒“谣言”
老酒会不会发黄,还得看存放的环境、温度,以及酒的香型和酿造原料,所以,有些老酒即使存放时间很长,也不一定会发黄。
3.喝自酿酒更让人放心
现在很多人都提倡吃自己做的食物,毕竟从选材到制作,再到成品,都要经过自己的手,眼见为实。
安徽60岁富商,40年来每天喝1两酒,总结出5条白酒“谣言”
但是对于酒这种东西来说,它的制作过程比其他食物复杂,也需要一定的专业性。所以,并不是自酿酒就是好酒,这种酒可都没有通过安全检测,是好是坏我们也无从得知。
4.纯粮酒都是好酒
纯粮酒就一定是好酒吗?非也!
安徽60岁富商,40年来每天喝1两酒,总结出5条白酒“谣言”
好酒必须是纯粮酿造,但纯粮酿造出的酒不一定是好酒,因为不同酒企的酿造工艺以及条件、环境、粮食的质量等会存在一些差异,此外,还有一个最为关键的因素:勾调技术。即使是同一个酒厂,所勾调出来的白酒也会存在一些差异,不可能做到100%相同。
5.酱香酒都是纯粮酿造
酱香酒的香型比较特殊,因此,在酿造过程中或者已经酿出的酱酒无法加入外来物质,一旦加入外来物质,酱香酒的味道可能会有所改变。
安徽60岁富商,40年来每天喝1两酒,总结出5条白酒“谣言”
但现在技术这么发达,只要勾兑技术足够高超,也能勾兑出口感差不多的酱酒。酿造酱香型白酒的成本比其他香型白酒的成本要高得多,因此,市面上那些9.9元的酒大概率都是差酒。
现在白酒市场上,最受酒友欢迎的就是酱香酒了,酱香型白酒的原料主要是红缨子糯高粱,这种高粱皮厚粒小,坚实饱满,经得起复杂繁琐的酱酒酿造工序的折腾,这种高粱相对来说价格会高一点,再加上酱酒酿造过程以及贮藏的要求非常高,这也是酱香型白酒价格高于其他香型白酒的原因。
安徽60岁富商,40年来每天喝1两酒,总结出5条白酒“谣言”
那酱酒界就没有价格便宜一点的酒了吗?当然不是,下面这2款酱酒性价比还可以,无论是品质还是口感,在同价位酱酒中都比较突出。
缘得仿台酒
此酒由茅台酒厂前身三大烧坊之一的荣和烧坊出品,荣和提供10年基酒,缘得提供20年茅香老酒,并由双方的酒师一起调制而成,有“贵州小茅台”的称号。
安徽60岁富商,40年来每天喝1两酒,总结出5条白酒“谣言”
引赤水河水,选用赤水河畔的红缨子糯高粱为原料,配以“12987”坤沙工艺,耗时1年,窖藏5-15年,使得酒体老熟醇厚。
开坛,酒香醇正,十分怡人,酱香突出,陈味明显;入口醇香,甜中带酸,微苦但不涩口,粮香、焦香、花果香层层散发开来,层次感丰富。
只可惜这款酒忽略了宣传,虽说在贵州本地名气很高,但一出贵州,知道的人就少了。
2.赖茅端曲
说到赖茅酒,酒友圈几乎没有人不知道,它是茅台系列中的一个品牌,只不过,之前因为赖茅商标管理不当,使得茅台镇的各路酒厂也运用该名字产酒,导致真假赖茅难别,很多人一听到“赖茅”就敬而远之。
安徽60岁富商,40年来每天喝1两酒,总结出5条白酒“谣言”
该酒窖香、酱香、糟香都很突出,带有一丝菠萝蜜果的香味,焦糊味和曲味较弱,酒体柔雅舒适,先酱后甜,酒的香味主要集中在前中段,收尾较为急促,入口时饱满丰盈,后味较短,给人一种头重脚轻的感觉。
总体来说,这款酒也很不错,性价比很高,包装较为喜庆,很适合宴席、待友。
说了这么多,主要还是想提醒大家要仔细分辨白酒行业的“谣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关于白酒界的谣言,你们还知道哪些?赶紧在评论区补充吧!
酒这种东西,说好不好,说坏也不算太坏。说它好,喝多了又伤身;说它不好,工作应酬、人际交往、排遣寂寞又少不了它,所以说,只能适度。
安徽60岁富商,40年来每天喝1两酒,总结出5条白酒“谣言”
有的人喜欢健身运动,有的人喜欢看书,有的人喜欢打游戏……而饮酒对于爱酒人士来说也是一种“爱好”,当一个人把饮酒当做一种“爱好”时,想要戒酒就难了。
其实男人爱好喝酒,就跟女人爱好化妆品和包包一样,尤其这年头,人们生活节奏快,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都充满了压力。如果压力得不到缓解,负能量得不到排解,时间久了岂不是要出问题?况且,自己辛辛苦苦奋斗多年,喝点小酒安慰自己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不过度酗酒就好。
安徽60岁富商,40年来每天喝1两酒,总结出5条白酒“谣言”
在人际交往中,讲的就是你来我往,在男人的交际中,酒是最好的媒介,一群男人聚在一起,总不能干坐着、干聊天,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大眼瞪小眼。
我听一个安徽60岁的富商说过一句话:“有的男人沾花惹草、损害他人的事从来不干,就喝酒这一点嗜好,如果连这一点嗜好都戒了,那活着还有什么乐趣”?虽然这话有点过激、粗糙,但似乎也有一定的道理。安徽这位60岁富商的爱好就是每天喝点小酒,40年来喝了不少酒,他从中总结出了5条有关白酒的“谣言”。
安徽60岁富商,40年来每天喝1两酒,总结出5条白酒“谣言”
都说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市面上之所以“假酒”不断,就是因为白酒界的谣言实在太多了,大家一传十,十传百,时间久了,假的也能变成真的。因此,酒企就利用消费者不了解白酒这个弱点,散布很多对他们有利的“谣言”。
今天我们就跟着安徽这位60岁富商一起识破这些“谣言”。
卖得越贵的酒品质越好
大家都知道,白酒是通过粮食和水酿造而出,这里所说的粮食主要指高粱。而具体的粮食量很多人不知道,只有酿酒的人才清楚,对于清香型白酒来说,1斤白酒需要3斤粮食,也就是3斤高粱,市面上高粱的单价为3块钱1斤,对于浓香型白酒来说,1斤白酒需要4斤粮食,对于酱香型白酒来说,1斤白酒需要5斤粮食。那么,总体来看,酿造1斤白酒所需的平均成本是12元,再加上酿造过程中的各种费用,酿出一瓶白酒的成本不超过100元。
安徽60岁富商,40年来每天喝1两酒,总结出5条白酒“谣言”
市面上的很多贵酒主要是通过市场知名度、包装、宣传等外在因素来引起价格上涨,但我们也不可否认茅台、五粮液等这些名酒的品质,但市面上那些不出名、价格便宜的白酒不一定都是差酒,因此,价格不是判断白酒品质好坏的唯一途径。
2.发黄的一定是老酒
一般陈放多年的老酒颜色的确会发黄,但是颜色发黄的酒却不一定就是老酒,也可能是某些商家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在新酒中加入一些可食用的色素。
安徽60岁富商,40年来每天喝1两酒,总结出5条白酒“谣言”
老酒会不会发黄,还得看存放的环境、温度,以及酒的香型和酿造原料,所以,有些老酒即使存放时间很长,也不一定会发黄。
3.喝自酿酒更让人放心
现在很多人都提倡吃自己做的食物,毕竟从选材到制作,再到成品,都要经过自己的手,眼见为实。
安徽60岁富商,40年来每天喝1两酒,总结出5条白酒“谣言”
但是对于酒这种东西来说,它的制作过程比其他食物复杂,也需要一定的专业性。所以,并不是自酿酒就是好酒,这种酒可都没有通过安全检测,是好是坏我们也无从得知。
4.纯粮酒都是好酒
纯粮酒就一定是好酒吗?非也!
安徽60岁富商,40年来每天喝1两酒,总结出5条白酒“谣言”
好酒必须是纯粮酿造,但纯粮酿造出的酒不一定是好酒,因为不同酒企的酿造工艺以及条件、环境、粮食的质量等会存在一些差异,此外,还有一个最为关键的因素:勾调技术。即使是同一个酒厂,所勾调出来的白酒也会存在一些差异,不可能做到100%相同。
5.酱香酒都是纯粮酿造
酱香酒的香型比较特殊,因此,在酿造过程中或者已经酿出的酱酒无法加入外来物质,一旦加入外来物质,酱香酒的味道可能会有所改变。
安徽60岁富商,40年来每天喝1两酒,总结出5条白酒“谣言”
但现在技术这么发达,只要勾兑技术足够高超,也能勾兑出口感差不多的酱酒。酿造酱香型白酒的成本比其他香型白酒的成本要高得多,因此,市面上那些9.9元的酒大概率都是差酒。
现在白酒市场上,最受酒友欢迎的就是酱香酒了,酱香型白酒的原料主要是红缨子糯高粱,这种高粱皮厚粒小,坚实饱满,经得起复杂繁琐的酱酒酿造工序的折腾,这种高粱相对来说价格会高一点,再加上酱酒酿造过程以及贮藏的要求非常高,这也是酱香型白酒价格高于其他香型白酒的原因。
安徽60岁富商,40年来每天喝1两酒,总结出5条白酒“谣言”
那酱酒界就没有价格便宜一点的酒了吗?当然不是,下面这2款酱酒性价比还可以,无论是品质还是口感,在同价位酱酒中都比较突出。
缘得仿台酒
此酒由茅台酒厂前身三大烧坊之一的荣和烧坊出品,荣和提供10年基酒,缘得提供20年茅香老酒,并由双方的酒师一起调制而成,有“贵州小茅台”的称号。
安徽60岁富商,40年来每天喝1两酒,总结出5条白酒“谣言”
引赤水河水,选用赤水河畔的红缨子糯高粱为原料,配以“12987”坤沙工艺,耗时1年,窖藏5-15年,使得酒体老熟醇厚。
开坛,酒香醇正,十分怡人,酱香突出,陈味明显;入口醇香,甜中带酸,微苦但不涩口,粮香、焦香、花果香层层散发开来,层次感丰富。
只可惜这款酒忽略了宣传,虽说在贵州本地名气很高,但一出贵州,知道的人就少了。
2.赖茅端曲
说到赖茅酒,酒友圈几乎没有人不知道,它是茅台系列中的一个品牌,只不过,之前因为赖茅商标管理不当,使得茅台镇的各路酒厂也运用该名字产酒,导致真假赖茅难别,很多人一听到“赖茅”就敬而远之。
安徽60岁富商,40年来每天喝1两酒,总结出5条白酒“谣言”
该酒窖香、酱香、糟香都很突出,带有一丝菠萝蜜果的香味,焦糊味和曲味较弱,酒体柔雅舒适,先酱后甜,酒的香味主要集中在前中段,收尾较为急促,入口时饱满丰盈,后味较短,给人一种头重脚轻的感觉。
总体来说,这款酒也很不错,性价比很高,包装较为喜庆,很适合宴席、待友。
说了这么多,主要还是想提醒大家要仔细分辨白酒行业的“谣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关于白酒界的谣言,你们还知道哪些?赶紧在评论区补充吧!
“管材检测不合格,你要赔偿我568万!”广东广州,男子购买了一批价值70万的管材,并用于施工后,因管材检验不合格,遂拒不付20万元尾款,并将厂家告上法庭,主张厂家退回货款50万元、赔偿568万元。
(案例来源:广东广州中院)
事情比较清楚的,包工头李某因工地赶工,急需购买一批大直径管材用于工程施工。通过朋友介绍,李某从黄某处购买了一批价值70万元的大直径管材。
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李某先支付20万元预付款给黄某,黄某必须在十五天内将管材保质保量,运送至工地指定位置,装车费、运费、卸车费由黄某承担,黄某需提供出厂检测报告。黄某按照约定完成供货后,李某需三天内支付黄某30万元货款。其余20万元尾款,李某需在45天内支付完成。
当时李某很开心,因为他觉得黄某帮了他大忙,解了燃眉之急,所以李某付款也很爽快,黄某供完货当天,李某就安排财务把30万元转给黄某。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黄某在供货完成后的第10天,被告知其供的管材,经检测不合格。
双方经多次协商无果后,李某请来律师将黄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黄某退还货款50万元,并赔偿其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共计568万元(注:包括重新开挖、重新施工、延误工期、被处罚等因返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看到李某的诉求,直接把黄某惊呆了,做个70万元的生意,不仅货款不能收,还要倒赔568万,他无法接受,于是黄某请来律师与其一起应诉。
本案是民事诉讼,即民事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李某是原告,其负有举证责任,如若不能举证自己的主张,李某将承担举证不利所带来的后果。
在法庭上,李某提交了质监站出具的检测报告,拟证明黄某供应的管材质量有问题。双方合同有明确约定,黄某需要保证他供应管材的质量。因此黄某需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并退回货款。
《民法典》第1202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或质量问题,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粗看之下,李某的诉求似乎很合理,管材质量有问题,作为供货商的黄某,自然要承担责任。
但是,黄某反驳称:
1、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筑工地在使用包括管材在内的建筑材料时,务必要遵循“先检后用”的原则。因此李某在未拿到检测报告就先行施工,属于违规操作行为,即存在重大过错。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生产者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
黄某的意思就是说,我有检验合格的出厂报告,李某有检测不合格的报告。在这种情况下,按照规定,应对现场管材扩大检验数量,重新再检测。
可现在的情况是,管材已被全部使用完毕,无法重新检测,因此李某需为其违规操作的过错行为,承担所有责任。
综上所述,黄某的意见是,其不应该为李某的过错买单,且要求李某必须把尾款20万元结清。
通过双方的质证与辩论,我们可以看出,其实这是一起合同纠纷。李某的主张是管材不合格,即黄某违约,因此其需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责任,证据是合同与管材的检验报告。
然而黄某的主张是,李某违规在先,导致无法复检,因此不能证明管材一定是不合格的。即黄某认为李某的主张没有事实根据。
这下可就真的说不清楚了,管材已经全部用完,就算现在挖出来重新检测,也会因已经使用过而引发争议。怎么办呢?
这个时候法官就会适用民事的“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来判断了。
高度盖然性是指就算事情没有达到非常清楚的程度,但如果按照大众生活普遍认知来判断哪种情况可能性是更大的,法官就可以根据可能性更大的来认定为事实。
具体到本案中,出具不合格检测报告的单位是业主委托当地质监站,在监理的见证下,检测出来的结论。然而出具合格报告的是黄某自行在厂里检测的。
显然,根据社会大众普遍认知来判断,都会认可与管材质量没有利害关系一方,质监站所出具的报告。
综上而言,根据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是可以认定黄某的管材是不合格的。
《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意思就是说,如果李某按照“先检后用”,发现管材不合格后,不使用这批管材,那么李某就没有过错,可以追究黄某的全部责任。
但是由于李某对黄某的同一损害行为造成扩大结果发生的。即由于李某的违规操作而导致损害结果的扩大,其自身存在过错,因此李某应对此承担主要责任。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判定黄某退回货款50元,并承担李某经济损失10%的责任,即赔偿李某56.8万元。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不服,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认可一审法院的观点,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后,本案例告诫我们,无论从事哪个行业,都务必要依法依规办事,否则将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娟姐看法)
(案例来源:广东广州中院)
事情比较清楚的,包工头李某因工地赶工,急需购买一批大直径管材用于工程施工。通过朋友介绍,李某从黄某处购买了一批价值70万元的大直径管材。
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李某先支付20万元预付款给黄某,黄某必须在十五天内将管材保质保量,运送至工地指定位置,装车费、运费、卸车费由黄某承担,黄某需提供出厂检测报告。黄某按照约定完成供货后,李某需三天内支付黄某30万元货款。其余20万元尾款,李某需在45天内支付完成。
当时李某很开心,因为他觉得黄某帮了他大忙,解了燃眉之急,所以李某付款也很爽快,黄某供完货当天,李某就安排财务把30万元转给黄某。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黄某在供货完成后的第10天,被告知其供的管材,经检测不合格。
双方经多次协商无果后,李某请来律师将黄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黄某退还货款50万元,并赔偿其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共计568万元(注:包括重新开挖、重新施工、延误工期、被处罚等因返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看到李某的诉求,直接把黄某惊呆了,做个70万元的生意,不仅货款不能收,还要倒赔568万,他无法接受,于是黄某请来律师与其一起应诉。
本案是民事诉讼,即民事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李某是原告,其负有举证责任,如若不能举证自己的主张,李某将承担举证不利所带来的后果。
在法庭上,李某提交了质监站出具的检测报告,拟证明黄某供应的管材质量有问题。双方合同有明确约定,黄某需要保证他供应管材的质量。因此黄某需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并退回货款。
《民法典》第1202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或质量问题,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粗看之下,李某的诉求似乎很合理,管材质量有问题,作为供货商的黄某,自然要承担责任。
但是,黄某反驳称:
1、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筑工地在使用包括管材在内的建筑材料时,务必要遵循“先检后用”的原则。因此李某在未拿到检测报告就先行施工,属于违规操作行为,即存在重大过错。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生产者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
黄某的意思就是说,我有检验合格的出厂报告,李某有检测不合格的报告。在这种情况下,按照规定,应对现场管材扩大检验数量,重新再检测。
可现在的情况是,管材已被全部使用完毕,无法重新检测,因此李某需为其违规操作的过错行为,承担所有责任。
综上所述,黄某的意见是,其不应该为李某的过错买单,且要求李某必须把尾款20万元结清。
通过双方的质证与辩论,我们可以看出,其实这是一起合同纠纷。李某的主张是管材不合格,即黄某违约,因此其需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责任,证据是合同与管材的检验报告。
然而黄某的主张是,李某违规在先,导致无法复检,因此不能证明管材一定是不合格的。即黄某认为李某的主张没有事实根据。
这下可就真的说不清楚了,管材已经全部用完,就算现在挖出来重新检测,也会因已经使用过而引发争议。怎么办呢?
这个时候法官就会适用民事的“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来判断了。
高度盖然性是指就算事情没有达到非常清楚的程度,但如果按照大众生活普遍认知来判断哪种情况可能性是更大的,法官就可以根据可能性更大的来认定为事实。
具体到本案中,出具不合格检测报告的单位是业主委托当地质监站,在监理的见证下,检测出来的结论。然而出具合格报告的是黄某自行在厂里检测的。
显然,根据社会大众普遍认知来判断,都会认可与管材质量没有利害关系一方,质监站所出具的报告。
综上而言,根据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是可以认定黄某的管材是不合格的。
《民法典》第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意思就是说,如果李某按照“先检后用”,发现管材不合格后,不使用这批管材,那么李某就没有过错,可以追究黄某的全部责任。
但是由于李某对黄某的同一损害行为造成扩大结果发生的。即由于李某的违规操作而导致损害结果的扩大,其自身存在过错,因此李某应对此承担主要责任。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判定黄某退回货款50元,并承担李某经济损失10%的责任,即赔偿李某56.8万元。
一审宣判后,双方均不服,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认可一审法院的观点,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后,本案例告诫我们,无论从事哪个行业,都务必要依法依规办事,否则将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娟姐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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