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红绿灯,还在调试当中,发生事故,责任不在交警队!”广东广州,男子驾车抄近路,发生交通事故后,以交通信号灯不正常为由,将交警队告上法庭,败诉后,男子又将施工单位,告上法庭,索赔256万。
(案例来源:广东广州中院)
事发当天,丁先生准备到高铁站接妻子回家时,因为出门的时间晚了一点,于是准备抄近路,前往高铁站。丁先生决定走这条新路,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本来用围栏围着的路口,刚好打开了一个缺口,可以开车从这里通过。
丁先生通过围栏后,以为这条新路没人,也没其他车辆,于是他加大油门行驶。可不曾想,前面一个路口的红绿灯,绿灯明明显示还有20多秒才转红灯的,瞬间就变成红灯了。
出于本能反应,丁先生立即急刹车,最后由于车子打滑,造成车辆撞上旁边的桥墩。后来交警认定丁先生负全责。
这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直接让丁先生傻了眼。车子维修费16万,丁先生撞坏高速公路的桥墩需赔偿240万元。
注意,这240万是这样得来的。桥墩是高速公路高架桥的一根受力点,由于丁先生的原因,撞坏了高架桥的桥墩,高速公司按照规定,必须先禁止车辆通行,然后再检测是否有损坏,检测满足要求后才能继续通行;如果不满足,高速公路就需要马上对受损桥墩,进行加固。
丁先生随后将交警队告上法庭,理由是交通灯坏了,才导致其紧急刹车,并引发交通事故的,因此交警队需为此承担所有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原告负有举证义务。即原告需要提交证据证明其主张,否则将承担一切不利的后果。
丁先生的车子装有车辆行驶记录仪,视频显示丁先生所述属实,红绿灯确实从绿灯20多秒瞬间变为红灯。
但是,交警一方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该路段仍属于施工阶段,意思就是说,这条路的红绿灯还不属于交警队管理。而且,经调查,事发当晚施工队正在对红绿灯,进行最后调试工作。
换而言之,交警队认为丁先生是找错人了,这条路的责任人是施工队。因此丁先生应该去找施工队。
随后丁先生又将施工队告上法庭,证据是行车记录仪的视频,主张是要求施工队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意思就是说,如果施工队确实存在过错,其就应当承赔偿责任。
但是,施工队认为,他们在自己施工范围内,调试红绿灯,并不存在过错,而且,施工队已经在路门口摆放了围栏,且在围栏上挂了警示灯与前方危险、禁止通行等警示标语,即施工队不存在过错。
因此施工队认为,丁先生作为成年人,其应当为其无视警告,擅自闯入施工范围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且应为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施工队现场已经摆放围栏,并安装了警示灯与警示标语,但其却因施工车辆通行后,未及时将缺口重新围上,存在过错。因此需承担部分责任,而丁先生作为成年人,其负有注意义务,故应承担主要责任。
因此一审法院判定丁先生需要承担90%的责任,施工队一方承担10%责任。
一审宣判后,双方都不服,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支持一审观点,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后,本案例再次告诫我们,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务必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以免造成人身与财产安全遭受损害时,追悔莫及!(娟姐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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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来源:广东广州中院)
事发当天,丁先生准备到高铁站接妻子回家时,因为出门的时间晚了一点,于是准备抄近路,前往高铁站。丁先生决定走这条新路,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本来用围栏围着的路口,刚好打开了一个缺口,可以开车从这里通过。
丁先生通过围栏后,以为这条新路没人,也没其他车辆,于是他加大油门行驶。可不曾想,前面一个路口的红绿灯,绿灯明明显示还有20多秒才转红灯的,瞬间就变成红灯了。
出于本能反应,丁先生立即急刹车,最后由于车子打滑,造成车辆撞上旁边的桥墩。后来交警认定丁先生负全责。
这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直接让丁先生傻了眼。车子维修费16万,丁先生撞坏高速公路的桥墩需赔偿240万元。
注意,这240万是这样得来的。桥墩是高速公路高架桥的一根受力点,由于丁先生的原因,撞坏了高架桥的桥墩,高速公司按照规定,必须先禁止车辆通行,然后再检测是否有损坏,检测满足要求后才能继续通行;如果不满足,高速公路就需要马上对受损桥墩,进行加固。
丁先生随后将交警队告上法庭,理由是交通灯坏了,才导致其紧急刹车,并引发交通事故的,因此交警队需为此承担所有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原告负有举证义务。即原告需要提交证据证明其主张,否则将承担一切不利的后果。
丁先生的车子装有车辆行驶记录仪,视频显示丁先生所述属实,红绿灯确实从绿灯20多秒瞬间变为红灯。
但是,交警一方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该路段仍属于施工阶段,意思就是说,这条路的红绿灯还不属于交警队管理。而且,经调查,事发当晚施工队正在对红绿灯,进行最后调试工作。
换而言之,交警队认为丁先生是找错人了,这条路的责任人是施工队。因此丁先生应该去找施工队。
随后丁先生又将施工队告上法庭,证据是行车记录仪的视频,主张是要求施工队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意思就是说,如果施工队确实存在过错,其就应当承赔偿责任。
但是,施工队认为,他们在自己施工范围内,调试红绿灯,并不存在过错,而且,施工队已经在路门口摆放了围栏,且在围栏上挂了警示灯与前方危险、禁止通行等警示标语,即施工队不存在过错。
因此施工队认为,丁先生作为成年人,其应当为其无视警告,擅自闯入施工范围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且应为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施工队现场已经摆放围栏,并安装了警示灯与警示标语,但其却因施工车辆通行后,未及时将缺口重新围上,存在过错。因此需承担部分责任,而丁先生作为成年人,其负有注意义务,故应承担主要责任。
因此一审法院判定丁先生需要承担90%的责任,施工队一方承担10%责任。
一审宣判后,双方都不服,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支持一审观点,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后,本案例再次告诫我们,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务必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以免造成人身与财产安全遭受损害时,追悔莫及!(娟姐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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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8 《被讨厌的勇气》岸见一郎,古贺史健
个人喜爱度和推荐指数:
这本书在一定程度上打开了我的认知。
我本科和研究生的专业是社会学,经常听老师讲弗洛伊德、容格、黑格尔,却是第一次听说阿德勒,他是和弗洛伊德同时期的精神科医生,创立了个体心理学。这本书就是基于阿德勒的理论知识展开的,跟弗洛伊德的观点基本是相对的。
看书名我以为会直接告诉读者该怎样获得被讨厌的勇气,翻开发现是对话式,更准确来说是辩论式的。为啥会采用这种形式呢?可以追溯到苏格拉底时期,他经常以对话的形式跟青年们沟通,像是今天的心理辅导。这本书也很像一对一的心理辅导、解开困惑的过程。
里面有很多观点对我来说有启发性和“突破性”:
1.心理创伤不存在。“无论之前的人生发生过什么,都对今后的人生如何度过没有影响”。决定人生的是活在“此时此刻”的你自己。我们都带着某种目的而活着,生活方式是自己主动选择的结果。
2.之所以不改变,是因为下了“不改变”的决心。
3.自己讨厌自己,只看到自己的缺点,是因为下定了“不要喜欢自己”的决心。为什么会这样呢?是因为太害怕被他人讨厌,害怕在人际关系中受伤,目的是“避免在与他人的关系中受伤”。
“人的烦恼皆来源于人际关系”。所谓的“内部烦恼”根本不存在,任何烦恼都会有他人的因素。
4.自卑感不是“客观性的事实”,而是“主观性的解释”。健全的“自卑感”不是来自与别人的比较,而是来自与“理想的自己”的比较。不断超越自我。
如果人际关系中存在“竞争”,那人就不可能摆脱人际关系带来的烦恼,也就不可能拜托不幸。把他人的幸福看做“我的失败”,所以无法给予祝福。如果能体会到“人人都是我的伙伴”,对世界的看法也会截然不同。
你如果认为自己是正确的,那么无论对方持什么意见都无所谓。承认错误、赔礼道歉、退出权力之争,这些都不是失败。
5.人生课题=工作课题+交友课题+爱的课题。
如果对方过得幸福,那就能真诚地去祝福,这就是爱。当人能够感受到“与这个人在一起无拘无束”的时候,才能够体会到爱。既没有自卑感也不必炫耀优越性,能够保持一种平静而自然的状态。束缚是想要支配对方的表现,也是一种基于不信任感的想法。
6.根本没必要被别人认可,也不要去寻求认可。毫不在意别人的评价、不害怕被别人讨厌、不追求被别人认可。
7.我们必须从“这是谁的课题”这一观点出发,把自己的课题和别人的课题分离开来。一切人际关系矛盾都起因于对别人课题的妄加干涉或者自己的课题被别人妄加干涉。
辨别究竟是谁的课题的方法很简单,只需要考虑“某种选择所带来的结果最终要由谁来承担?”关于自己的人生,你能够做的只有“选择自己认为最好的道路”。别人如何评价你的选择,那是别人的课题,你根本无法左右。干涉别人的课题才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想法。
8.把他人当做伙伴并能从中感到“自己有位置”的状态,就叫共同体感觉。只有在体会到“我对共同体有用”的时候才能感受到自己的价值,人只有在能够感受自己有价值的时候才可以获得勇气。
建立起共同体感觉,需要做到三点:“自我接纳”、“他者信赖”、“他者贡献”。
自我肯定是明明做不到但还是暗示自己说“我能行”或者“我很强”,对得了60分的自己说“这次只是运气不好,真正的自己能得100分”。
自我接纳是如果做不到就诚实地接受这个“做不到的自己”,然后尽量朝着能够做到的方向去努力,不对自己撒谎,诚实地接受60分的自己的基础上,努力思考“如何才能接近100分”。
他者信赖,在相信他人的时候不附加任何条件。(让我想起了《被嫌弃的松子的一生》,完全不附加条件的他者信赖太难做到了。[doge])
他者贡献,对作为伙伴的他人给予影响、做出贡献。人最大的不幸是不喜欢自己,幸福感即是对他人的贡献感。
9.人生是点的连续,是连续的刹那。我们只能活在“此时此刻”,计划式的人生不是有没有必要,而是根本不可能。
人生并不存在目的地。如果把强烈的聚光灯打在“此时此刻”,认真而谨慎地做好现在能做的事,那就会既看不到过去也看不到未来。
站在现实性角度来说,人生总是处于完结状态。
个人喜爱度和推荐指数:
这本书在一定程度上打开了我的认知。
我本科和研究生的专业是社会学,经常听老师讲弗洛伊德、容格、黑格尔,却是第一次听说阿德勒,他是和弗洛伊德同时期的精神科医生,创立了个体心理学。这本书就是基于阿德勒的理论知识展开的,跟弗洛伊德的观点基本是相对的。
看书名我以为会直接告诉读者该怎样获得被讨厌的勇气,翻开发现是对话式,更准确来说是辩论式的。为啥会采用这种形式呢?可以追溯到苏格拉底时期,他经常以对话的形式跟青年们沟通,像是今天的心理辅导。这本书也很像一对一的心理辅导、解开困惑的过程。
里面有很多观点对我来说有启发性和“突破性”:
1.心理创伤不存在。“无论之前的人生发生过什么,都对今后的人生如何度过没有影响”。决定人生的是活在“此时此刻”的你自己。我们都带着某种目的而活着,生活方式是自己主动选择的结果。
2.之所以不改变,是因为下了“不改变”的决心。
3.自己讨厌自己,只看到自己的缺点,是因为下定了“不要喜欢自己”的决心。为什么会这样呢?是因为太害怕被他人讨厌,害怕在人际关系中受伤,目的是“避免在与他人的关系中受伤”。
“人的烦恼皆来源于人际关系”。所谓的“内部烦恼”根本不存在,任何烦恼都会有他人的因素。
4.自卑感不是“客观性的事实”,而是“主观性的解释”。健全的“自卑感”不是来自与别人的比较,而是来自与“理想的自己”的比较。不断超越自我。
如果人际关系中存在“竞争”,那人就不可能摆脱人际关系带来的烦恼,也就不可能拜托不幸。把他人的幸福看做“我的失败”,所以无法给予祝福。如果能体会到“人人都是我的伙伴”,对世界的看法也会截然不同。
你如果认为自己是正确的,那么无论对方持什么意见都无所谓。承认错误、赔礼道歉、退出权力之争,这些都不是失败。
5.人生课题=工作课题+交友课题+爱的课题。
如果对方过得幸福,那就能真诚地去祝福,这就是爱。当人能够感受到“与这个人在一起无拘无束”的时候,才能够体会到爱。既没有自卑感也不必炫耀优越性,能够保持一种平静而自然的状态。束缚是想要支配对方的表现,也是一种基于不信任感的想法。
6.根本没必要被别人认可,也不要去寻求认可。毫不在意别人的评价、不害怕被别人讨厌、不追求被别人认可。
7.我们必须从“这是谁的课题”这一观点出发,把自己的课题和别人的课题分离开来。一切人际关系矛盾都起因于对别人课题的妄加干涉或者自己的课题被别人妄加干涉。
辨别究竟是谁的课题的方法很简单,只需要考虑“某种选择所带来的结果最终要由谁来承担?”关于自己的人生,你能够做的只有“选择自己认为最好的道路”。别人如何评价你的选择,那是别人的课题,你根本无法左右。干涉别人的课题才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想法。
8.把他人当做伙伴并能从中感到“自己有位置”的状态,就叫共同体感觉。只有在体会到“我对共同体有用”的时候才能感受到自己的价值,人只有在能够感受自己有价值的时候才可以获得勇气。
建立起共同体感觉,需要做到三点:“自我接纳”、“他者信赖”、“他者贡献”。
自我肯定是明明做不到但还是暗示自己说“我能行”或者“我很强”,对得了60分的自己说“这次只是运气不好,真正的自己能得100分”。
自我接纳是如果做不到就诚实地接受这个“做不到的自己”,然后尽量朝着能够做到的方向去努力,不对自己撒谎,诚实地接受60分的自己的基础上,努力思考“如何才能接近100分”。
他者信赖,在相信他人的时候不附加任何条件。(让我想起了《被嫌弃的松子的一生》,完全不附加条件的他者信赖太难做到了。[doge])
他者贡献,对作为伙伴的他人给予影响、做出贡献。人最大的不幸是不喜欢自己,幸福感即是对他人的贡献感。
9.人生是点的连续,是连续的刹那。我们只能活在“此时此刻”,计划式的人生不是有没有必要,而是根本不可能。
人生并不存在目的地。如果把强烈的聚光灯打在“此时此刻”,认真而谨慎地做好现在能做的事,那就会既看不到过去也看不到未来。
站在现实性角度来说,人生总是处于完结状态。
又有网友问,那女性该做什么呢。
我的回答是,醒觉,睁开眼睛,由内往外地看。
我刚刚已经说了,“男女差异到底是天生的,还是后天造成的”这个问题的结论与科学无关,可能并不存在真相与绝对的答案,而与权力有关。这是一个关乎权力的,动态博弈的问题。
在男女高度不平等的地方,结论会偏向于“天性论”,而在女性地位高的地方,结论会偏向“后天论。”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结论,而在于你怎么去行动与选择。
而如何行动呢,我的答案是“由内向外看”。
而这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女人,或者说任何萌发主体意识的人,由自己的内部往外部看,去争取个体的更多自由自主空间,更多不受控制拘束的,可以发展繁茂的空间,在这个空间中伸展自己,建立自己的秩序,而不要从外部向内部看,认为外人先认可自己,给自己更好的评价,自己才能行动,自己的价值取决于外部标准,也不能由外部到外部,把自己当成一个全然的市场交易物,沉沦于他人的梦中,变成了他人游戏中的NPC,不再有对繁茂空间与主体性的追求,为他人给你编写的“幸福剧情”要死要活。
现在的女性主义,太喜欢由外向内看了,比如对于男凝的在意。“男凝”真的值得在意吗? 又或者在这个物质社会中,对物质财富有太多迷恋,把关注的重点放在物质上,这是典型的“由外向外看”。流行的一句话是“我要有很多爱,不然就要有很多钱”,丈夫不尊重妻子,妻子就用买包来填平内心的空虚,难道没有第三种选择——“我要用自己的感觉塑造这个世界,由自己赋予世界价值吗?”
伟大的文化,首先在于自我肯定,由内往外看,与自己的心灵联系更紧密,以自己的心灵去衡量万物,赋予万物价值,穿透无限的外在宇宙,而不是精力放在纠正别人的主观感觉,跟他人的目光纠缠上。
我的回答是,醒觉,睁开眼睛,由内往外地看。
我刚刚已经说了,“男女差异到底是天生的,还是后天造成的”这个问题的结论与科学无关,可能并不存在真相与绝对的答案,而与权力有关。这是一个关乎权力的,动态博弈的问题。
在男女高度不平等的地方,结论会偏向于“天性论”,而在女性地位高的地方,结论会偏向“后天论。”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结论,而在于你怎么去行动与选择。
而如何行动呢,我的答案是“由内向外看”。
而这是什么意思呢?
就是女人,或者说任何萌发主体意识的人,由自己的内部往外部看,去争取个体的更多自由自主空间,更多不受控制拘束的,可以发展繁茂的空间,在这个空间中伸展自己,建立自己的秩序,而不要从外部向内部看,认为外人先认可自己,给自己更好的评价,自己才能行动,自己的价值取决于外部标准,也不能由外部到外部,把自己当成一个全然的市场交易物,沉沦于他人的梦中,变成了他人游戏中的NPC,不再有对繁茂空间与主体性的追求,为他人给你编写的“幸福剧情”要死要活。
现在的女性主义,太喜欢由外向内看了,比如对于男凝的在意。“男凝”真的值得在意吗? 又或者在这个物质社会中,对物质财富有太多迷恋,把关注的重点放在物质上,这是典型的“由外向外看”。流行的一句话是“我要有很多爱,不然就要有很多钱”,丈夫不尊重妻子,妻子就用买包来填平内心的空虚,难道没有第三种选择——“我要用自己的感觉塑造这个世界,由自己赋予世界价值吗?”
伟大的文化,首先在于自我肯定,由内往外看,与自己的心灵联系更紧密,以自己的心灵去衡量万物,赋予万物价值,穿透无限的外在宇宙,而不是精力放在纠正别人的主观感觉,跟他人的目光纠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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