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暹分享#【海外留学防诈指南——驻泰国使馆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宣传周系列提醒之四】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在海外呈多发严峻态势,各类针对留学生的案例更是层出不穷。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提醒在泰留学生们谨防各类电诈骗局,务必做到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接听、个人信息不泄露、转账汇款不轻信!
一、诈骗案件常见步骤
(一)骗取信任
“这里是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你有一封邮件需要领取,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快递公司,你有一件包裹需要领取,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银行,你的银行账户出现异常,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电信公司客服,你在上海注册了一个手机号码,这个号码在向别人发送恐吓短信……”
“这里是XX海关,我们查获了一个你邮寄的包裹,里面有你的护照……”
“这里是XX市出入境管理局,你涉嫌卷入一起犯罪案件,可能会被限制入境,具体情况请按9……”
“这里是泰国移民局,你的身份证件已被取消……”
......
骗子通过改号软件将来电显示为有关机构的电话号码,并以提供查询服务的形式要求你接入另一个电话,骗子会想方设法套取你的姓名、护照号码、身份证号、住址信息等个人信息。骗取受害者初步信任后,骗子会让你通过114、网站等渠道查询验证来电人信息,进一步增强受害人的信任。
防诈提醒:
1、接起电话凡是录音来电的,大多是诈骗或推销电话,请毫不犹豫立即挂断。
2、挂断对方电话后,可主动联系对方电话中所说机构,核实事件真实性。
(二)震慑
诈骗通常是团伙作案。骗子用事先设计好的骗局,让你相信自己涉嫌参与一个重大违法案件,已被通缉,随时可能被逮捕遣返。骗子会主动帮助你转接“公安”和“检察部门”等相关单位的电话。电话接通后,骗子在电话里自称是执法人员,使用声色俱厉的语气强势震慑,增加受害人心理紧张感,逐步引导受害人走入陷阱。为了让骗局更加逼真,增强效果,骗子会提供给你一个网页链接,让你查询到伪造的“执法机关官网”发布的“通缉令”。
防诈提醒:
1、公检法执法部门有严格的办案程序,一定会有执法人员当面与当事人做笔录,不会相互接转电话。
2、当事人可通过公检法的官方网站(而不是骗子提供的网页链接)核查相应信息,确认真实性。
3、当事人可与家人朋友沟通,并联系相应法律人员协助解决问题。
(三)断绝与外界的联系
骗子会以涉案为由,要求你与他人(包括家人)断绝一切联系,还会威胁你,犯罪分子会根据你提供的联络信息,查找到你的家人和朋友,给他们带来危害。骗子会以监视居住为由,要求你24小时保持电脑摄像头打开,保持手机通话状态,以便随时掌握你的情况,并从中套取你的信息。
防诈提醒:
1、真正的执法不可能要求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即便是服刑期间,家人也有探视权。
2、即便涉案,也有权利聘请律师。如要聘请律师,也一定不要聘请骗子推荐的律师。
(四)转钱
骗子的目的是骗取钱财,前面所有的铺垫都是为了进行到这一步。骗子会利用你极度紧张、恐慌的心理,甚至大脑混乱的情况诱骗你进一步入局,以给予帮助为由,提出各种与金钱有关的解决方案。骗子会要求对你进行资金审查,以缴纳保证金(保释金)等形式,要求你转钱至某家境外银行,或以小额度形式分别转至多个账户。
防诈提醒:
1、中国执法部门不会要求你缴纳保证金或保释金。
2、不存在所谓的“国家安全账户”。
3、接收银行是境外银行一定是诈骗。
4、小额多次转账是为了规避金融监管。
5、骗子会以小额入手,一旦成功,会以新的骗局逐渐要求更大额度的转账。
(五)遥控“绑架”
当骗子把你的个人资金全部骗走后,会要求你继续配合调查,例如指导你把自己绑起来,拍摄求救视频。骗子会利用已掌握的个人信息,用你的微信号联系方式等与你家人联系,谎称你被绑架,发视频,向家人索要巨额赎金。家人在着急恐慌的情绪下将大量资金汇出。有时也会出现能和“绑匪”讨价还价的情况。
防诈提醒:
1、当事人家人收到相关联系后应及时报警。
2、留学生当事人家人应掌握学生的住址和室友、朋友、学生所在学校国际学生办公室工作人员等的联系方式,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可以及时寻求协助。
3、当事人家人可以拨打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或向驻外使领馆寻求帮助。
二、其他常见骗局
(一)代购
骗子以一定回报为诱饵,提供一些信用卡,要求你帮助购买一些商品。而你在用这些信用卡付账时,会被执法人员逮捕,而骗子早已逃之夭夭。
防诈提醒:
1、骗子的信用卡是盗用其他人的信息办理的,如已在执法部门报案,一旦刷卡,就会报警。
2、当事人会因涉嫌欺诈被起诉。
(二)代缴费用
骗子会以一定折扣的形式,帮助你缴纳水电气费用。试过几次后,你会发现确实有折扣。然而,当你委托缴纳大额学费时,骗子会马上消失。你会被学校催促缴纳学费,并不得不缴纳滞纳金。
防诈提醒:
1、在国外的一些银行开通账户或办理信用卡,一般会有一定金额的奖励。骗子用这些奖励作折扣,逐步骗取你的信任,最终骗取你委托代缴学费。
2、骗子向学校缴纳学费成功后,会截屏发给你,然后马上撤回转账。
(三)网络投资
骗子多称自己是投资公司专业内部人员,联系受害人不久后,即开始表明自身的投资获利丰厚,向受害人承诺高额回报,要求受害人向有关平台转账。当受害人投入巨额资金,但回报不高甚至亏损,受害人要求撤回投资时,才发现需要缴纳税金、管理费等障碍,最终导致个人资金损失。
防诈提醒:
1、投资理财有专业的人员和渠道,不要相信任何所谓“内部消息”去委托他人进行。
2、警惕声称自身投资获利丰厚的专业人士。
(四)盗用身份
骗子盗取受害人的身份信息,以优厚回报为诱饵,利用其身份信息骗领信用卡进行消费,或将一些假支票存入银行后马上提取现金,在自己获取货品或现金后马上消失无踪,留给受害者的则是不良信用记录,甚至成为警方调查的疑犯。
防诈提醒:
1、妥善保管个人身份信息。
2、发现身份信息被盗后立即联系相关机构,采取冻结措施并报警。
#电信诈骗# #提高防诈骗意识#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在海外呈多发严峻态势,各类针对留学生的案例更是层出不穷。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提醒在泰留学生们谨防各类电诈骗局,务必做到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接听、个人信息不泄露、转账汇款不轻信!
一、诈骗案件常见步骤
(一)骗取信任
“这里是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你有一封邮件需要领取,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快递公司,你有一件包裹需要领取,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银行,你的银行账户出现异常,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电信公司客服,你在上海注册了一个手机号码,这个号码在向别人发送恐吓短信……”
“这里是XX海关,我们查获了一个你邮寄的包裹,里面有你的护照……”
“这里是XX市出入境管理局,你涉嫌卷入一起犯罪案件,可能会被限制入境,具体情况请按9……”
“这里是泰国移民局,你的身份证件已被取消……”
......
骗子通过改号软件将来电显示为有关机构的电话号码,并以提供查询服务的形式要求你接入另一个电话,骗子会想方设法套取你的姓名、护照号码、身份证号、住址信息等个人信息。骗取受害者初步信任后,骗子会让你通过114、网站等渠道查询验证来电人信息,进一步增强受害人的信任。
防诈提醒:
1、接起电话凡是录音来电的,大多是诈骗或推销电话,请毫不犹豫立即挂断。
2、挂断对方电话后,可主动联系对方电话中所说机构,核实事件真实性。
(二)震慑
诈骗通常是团伙作案。骗子用事先设计好的骗局,让你相信自己涉嫌参与一个重大违法案件,已被通缉,随时可能被逮捕遣返。骗子会主动帮助你转接“公安”和“检察部门”等相关单位的电话。电话接通后,骗子在电话里自称是执法人员,使用声色俱厉的语气强势震慑,增加受害人心理紧张感,逐步引导受害人走入陷阱。为了让骗局更加逼真,增强效果,骗子会提供给你一个网页链接,让你查询到伪造的“执法机关官网”发布的“通缉令”。
防诈提醒:
1、公检法执法部门有严格的办案程序,一定会有执法人员当面与当事人做笔录,不会相互接转电话。
2、当事人可通过公检法的官方网站(而不是骗子提供的网页链接)核查相应信息,确认真实性。
3、当事人可与家人朋友沟通,并联系相应法律人员协助解决问题。
(三)断绝与外界的联系
骗子会以涉案为由,要求你与他人(包括家人)断绝一切联系,还会威胁你,犯罪分子会根据你提供的联络信息,查找到你的家人和朋友,给他们带来危害。骗子会以监视居住为由,要求你24小时保持电脑摄像头打开,保持手机通话状态,以便随时掌握你的情况,并从中套取你的信息。
防诈提醒:
1、真正的执法不可能要求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即便是服刑期间,家人也有探视权。
2、即便涉案,也有权利聘请律师。如要聘请律师,也一定不要聘请骗子推荐的律师。
(四)转钱
骗子的目的是骗取钱财,前面所有的铺垫都是为了进行到这一步。骗子会利用你极度紧张、恐慌的心理,甚至大脑混乱的情况诱骗你进一步入局,以给予帮助为由,提出各种与金钱有关的解决方案。骗子会要求对你进行资金审查,以缴纳保证金(保释金)等形式,要求你转钱至某家境外银行,或以小额度形式分别转至多个账户。
防诈提醒:
1、中国执法部门不会要求你缴纳保证金或保释金。
2、不存在所谓的“国家安全账户”。
3、接收银行是境外银行一定是诈骗。
4、小额多次转账是为了规避金融监管。
5、骗子会以小额入手,一旦成功,会以新的骗局逐渐要求更大额度的转账。
(五)遥控“绑架”
当骗子把你的个人资金全部骗走后,会要求你继续配合调查,例如指导你把自己绑起来,拍摄求救视频。骗子会利用已掌握的个人信息,用你的微信号联系方式等与你家人联系,谎称你被绑架,发视频,向家人索要巨额赎金。家人在着急恐慌的情绪下将大量资金汇出。有时也会出现能和“绑匪”讨价还价的情况。
防诈提醒:
1、当事人家人收到相关联系后应及时报警。
2、留学生当事人家人应掌握学生的住址和室友、朋友、学生所在学校国际学生办公室工作人员等的联系方式,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可以及时寻求协助。
3、当事人家人可以拨打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或向驻外使领馆寻求帮助。
二、其他常见骗局
(一)代购
骗子以一定回报为诱饵,提供一些信用卡,要求你帮助购买一些商品。而你在用这些信用卡付账时,会被执法人员逮捕,而骗子早已逃之夭夭。
防诈提醒:
1、骗子的信用卡是盗用其他人的信息办理的,如已在执法部门报案,一旦刷卡,就会报警。
2、当事人会因涉嫌欺诈被起诉。
(二)代缴费用
骗子会以一定折扣的形式,帮助你缴纳水电气费用。试过几次后,你会发现确实有折扣。然而,当你委托缴纳大额学费时,骗子会马上消失。你会被学校催促缴纳学费,并不得不缴纳滞纳金。
防诈提醒:
1、在国外的一些银行开通账户或办理信用卡,一般会有一定金额的奖励。骗子用这些奖励作折扣,逐步骗取你的信任,最终骗取你委托代缴学费。
2、骗子向学校缴纳学费成功后,会截屏发给你,然后马上撤回转账。
(三)网络投资
骗子多称自己是投资公司专业内部人员,联系受害人不久后,即开始表明自身的投资获利丰厚,向受害人承诺高额回报,要求受害人向有关平台转账。当受害人投入巨额资金,但回报不高甚至亏损,受害人要求撤回投资时,才发现需要缴纳税金、管理费等障碍,最终导致个人资金损失。
防诈提醒:
1、投资理财有专业的人员和渠道,不要相信任何所谓“内部消息”去委托他人进行。
2、警惕声称自身投资获利丰厚的专业人士。
(四)盗用身份
骗子盗取受害人的身份信息,以优厚回报为诱饵,利用其身份信息骗领信用卡进行消费,或将一些假支票存入银行后马上提取现金,在自己获取货品或现金后马上消失无踪,留给受害者的则是不良信用记录,甚至成为警方调查的疑犯。
防诈提醒:
1、妥善保管个人身份信息。
2、发现身份信息被盗后立即联系相关机构,采取冻结措施并报警。
#电信诈骗# #提高防诈骗意识#
#使馆消息#【海外留学防诈指南——驻泰国使馆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宣传周系列提醒之四】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在海外呈多发严峻态势,各类针对留学生的案例更是层出不穷。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提醒在泰留学生们谨防各类电诈骗局,务必做到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接听、个人信息不泄露、转账汇款不轻信!
一、诈骗案件常见步骤
(一)骗取信任
“这里是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你有一封邮件需要领取,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快递公司,你有一件包裹需要领取,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银行,你的银行账户出现异常,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电信公司客服,你在上海注册了一个手机号码,这个号码在向别人发送恐吓短信……”
“这里是XX海关,我们查获了一个你邮寄的包裹,里面有你的护照……”
“这里是XX市出入境管理局,你涉嫌卷入一起犯罪案件,可能会被限制入境,具体情况请按9……”
“这里是泰国移民局,你的身份证件已被取消……”
......
骗子通过改号软件将来电显示为有关机构的电话号码,并以提供查询服务的形式要求你接入另一个电话,骗子会想方设法套取你的姓名、护照号码、身份证号、住址信息等个人信息。骗取受害者初步信任后,骗子会让你通过114、网站等渠道查询验证来电人信息,进一步增强受害人的信任。
防诈提醒:
1、接起电话凡是录音来电的,大多是诈骗或推销电话,请毫不犹豫立即挂断。
2、挂断对方电话后,可主动联系对方电话中所说机构,核实事件真实性。
(二)震慑
诈骗通常是团伙作案。骗子用事先设计好的骗局,让你相信自己涉嫌参与一个重大违法案件,已被通缉,随时可能被逮捕遣返。骗子会主动帮助你转接“公安”和“检察部门”等相关单位的电话。电话接通后,骗子在电话里自称是执法人员,使用声色俱厉的语气强势震慑,增加受害人心理紧张感,逐步引导受害人走入陷阱。为了让骗局更加逼真,增强效果,骗子会提供给你一个网页链接,让你查询到伪造的“执法机关官网”发布的“通缉令”。
防诈提醒:
1、公检法执法部门有严格的办案程序,一定会有执法人员当面与当事人做笔录,不会相互接转电话。
2、当事人可通过公检法的官方网站(而不是骗子提供的网页链接)核查相应信息,确认真实性。
3、当事人可与家人朋友沟通,并联系相应法律人员协助解决问题。
(三)断绝与外界的联系
骗子会以涉案为由,要求你与他人(包括家人)断绝一切联系,还会威胁你,犯罪分子会根据你提供的联络信息,查找到你的家人和朋友,给他们带来危害。骗子会以监视居住为由,要求你24小时保持电脑摄像头打开,保持手机通话状态,以便随时掌握你的情况,并从中套取你的信息。
防诈提醒:
1、真正的执法不可能要求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即便是服刑期间,家人也有探视权。
2、即便涉案,也有权利聘请律师。如要聘请律师,也一定不要聘请骗子推荐的律师。
(四)转钱
骗子的目的是骗取钱财,前面所有的铺垫都是为了进行到这一步。骗子会利用你极度紧张、恐慌的心理,甚至大脑混乱的情况诱骗你进一步入局,以给予帮助为由,提出各种与金钱有关的解决方案。骗子会要求对你进行资金审查,以缴纳保证金(保释金)等形式,要求你转钱至某家境外银行,或以小额度形式分别转至多个账户。
防诈提醒:
1、中国执法部门不会要求你缴纳保证金或保释金。
2、不存在所谓的“国家安全账户”。
3、接收银行是境外银行一定是诈骗。
4、小额多次转账是为了规避金融监管。
5、骗子会以小额入手,一旦成功,会以新的骗局逐渐要求更大额度的转账。
(五)遥控“绑架”
当骗子把你的个人资金全部骗走后,会要求你继续配合调查,例如指导你把自己绑起来,拍摄求救视频。骗子会利用已掌握的个人信息,用你的微信号联系方式等与你家人联系,谎称你被绑架,发视频,向家人索要巨额赎金。家人在着急恐慌的情绪下将大量资金汇出。有时也会出现能和“绑匪”讨价还价的情况。
防诈提醒:
1、当事人家人收到相关联系后应及时报警。
2、留学生当事人家人应掌握学生的住址和室友、朋友、学生所在学校国际学生办公室工作人员等的联系方式,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可以及时寻求协助。
3、当事人家人可以拨打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或向驻外使领馆寻求帮助。
二、其他常见骗局
(一)代购
骗子以一定回报为诱饵,提供一些信用卡,要求你帮助购买一些商品。而你在用这些信用卡付账时,会被执法人员逮捕,而骗子早已逃之夭夭。
防诈提醒:
1、骗子的信用卡是盗用其他人的信息办理的,如已在执法部门报案,一旦刷卡,就会报警。
2、当事人会因涉嫌欺诈被起诉。
(二)代缴费用
骗子会以一定折扣的形式,帮助你缴纳水电气费用。试过几次后,你会发现确实有折扣。然而,当你委托缴纳大额学费时,骗子会马上消失。你会被学校催促缴纳学费,并不得不缴纳滞纳金。
防诈提醒:
1、在国外的一些银行开通账户或办理信用卡,一般会有一定金额的奖励。骗子用这些奖励作折扣,逐步骗取你的信任,最终骗取你委托代缴学费。
2、骗子向学校缴纳学费成功后,会截屏发给你,然后马上撤回转账。
(三)网络投资
骗子多称自己是投资公司专业内部人员,联系受害人不久后,即开始表明自身的投资获利丰厚,向受害人承诺高额回报,要求受害人向有关平台转账。当受害人投入巨额资金,但回报不高甚至亏损,受害人要求撤回投资时,才发现需要缴纳税金、管理费等障碍,最终导致个人资金损失。
防诈提醒:
1、投资理财有专业的人员和渠道,不要相信任何所谓“内部消息”去委托他人进行。
2、警惕声称自身投资获利丰厚的专业人士。
(四)盗用身份
骗子盗取受害人的身份信息,以优厚回报为诱饵,利用其身份信息骗领信用卡进行消费,或将一些假支票存入银行后马上提取现金,在自己获取货品或现金后马上消失无踪,留给受害者的则是不良信用记录,甚至成为警方调查的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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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妥善保管个人身份信息。
2、发现身份信息被盗后立即联系相关机构,采取冻结措施并报警。(来源:中国驻泰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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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骗取信任
“这里是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你有一封邮件需要领取,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快递公司,你有一件包裹需要领取,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银行,你的银行账户出现异常,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电信公司客服,你在上海注册了一个手机号码,这个号码在向别人发送恐吓短信……”
“这里是XX海关,我们查获了一个你邮寄的包裹,里面有你的护照……”
“这里是XX市出入境管理局,你涉嫌卷入一起犯罪案件,可能会被限制入境,具体情况请按9……”
“这里是泰国移民局,你的身份证件已被取消……”
......
骗子通过改号软件将来电显示为有关机构的电话号码,并以提供查询服务的形式要求你接入另一个电话,骗子会想方设法套取你的姓名、护照号码、身份证号、住址信息等个人信息。骗取受害者初步信任后,骗子会让你通过114、网站等渠道查询验证来电人信息,进一步增强受害人的信任。
防诈提醒:
1、接起电话凡是录音来电的,大多是诈骗或推销电话,请毫不犹豫立即挂断。
2、挂断对方电话后,可主动联系对方电话中所说机构,核实事件真实性。
(二)震慑
诈骗通常是团伙作案。骗子用事先设计好的骗局,让你相信自己涉嫌参与一个重大违法案件,已被通缉,随时可能被逮捕遣返。骗子会主动帮助你转接“公安”和“检察部门”等相关单位的电话。电话接通后,骗子在电话里自称是执法人员,使用声色俱厉的语气强势震慑,增加受害人心理紧张感,逐步引导受害人走入陷阱。为了让骗局更加逼真,增强效果,骗子会提供给你一个网页链接,让你查询到伪造的“执法机关官网”发布的“通缉令”。
防诈提醒:
1、公检法执法部门有严格的办案程序,一定会有执法人员当面与当事人做笔录,不会相互接转电话。
2、当事人可通过公检法的官方网站(而不是骗子提供的网页链接)核查相应信息,确认真实性。
3、当事人可与家人朋友沟通,并联系相应法律人员协助解决问题。
(三)断绝与外界的联系
骗子会以涉案为由,要求你与他人(包括家人)断绝一切联系,还会威胁你,犯罪分子会根据你提供的联络信息,查找到你的家人和朋友,给他们带来危害。骗子会以监视居住为由,要求你24小时保持电脑摄像头打开,保持手机通话状态,以便随时掌握你的情况,并从中套取你的信息。
防诈提醒:
1、真正的执法不可能要求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即便是服刑期间,家人也有探视权。
2、即便涉案,也有权利聘请律师。如要聘请律师,也一定不要聘请骗子推荐的律师。
(四)转钱
骗子的目的是骗取钱财,前面所有的铺垫都是为了进行到这一步。骗子会利用你极度紧张、恐慌的心理,甚至大脑混乱的情况诱骗你进一步入局,以给予帮助为由,提出各种与金钱有关的解决方案。骗子会要求对你进行资金审查,以缴纳保证金(保释金)等形式,要求你转钱至某家境外银行,或以小额度形式分别转至多个账户。
防诈提醒:
1、中国执法部门不会要求你缴纳保证金或保释金。
2、不存在所谓的“国家安全账户”。
3、接收银行是境外银行一定是诈骗。
4、小额多次转账是为了规避金融监管。
5、骗子会以小额入手,一旦成功,会以新的骗局逐渐要求更大额度的转账。
(五)遥控“绑架”
当骗子把你的个人资金全部骗走后,会要求你继续配合调查,例如指导你把自己绑起来,拍摄求救视频。骗子会利用已掌握的个人信息,用你的微信号联系方式等与你家人联系,谎称你被绑架,发视频,向家人索要巨额赎金。家人在着急恐慌的情绪下将大量资金汇出。有时也会出现能和“绑匪”讨价还价的情况。
防诈提醒:
1、当事人家人收到相关联系后应及时报警。
2、留学生当事人家人应掌握学生的住址和室友、朋友、学生所在学校国际学生办公室工作人员等的联系方式,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可以及时寻求协助。
3、当事人家人可以拨打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或向驻外使领馆寻求帮助。
二、其他常见骗局
(一)代购
骗子以一定回报为诱饵,提供一些信用卡,要求你帮助购买一些商品。而你在用这些信用卡付账时,会被执法人员逮捕,而骗子早已逃之夭夭。
防诈提醒:
1、骗子的信用卡是盗用其他人的信息办理的,如已在执法部门报案,一旦刷卡,就会报警。
2、当事人会因涉嫌欺诈被起诉。
(二)代缴费用
骗子会以一定折扣的形式,帮助你缴纳水电气费用。试过几次后,你会发现确实有折扣。然而,当你委托缴纳大额学费时,骗子会马上消失。你会被学校催促缴纳学费,并不得不缴纳滞纳金。
防诈提醒:
1、在国外的一些银行开通账户或办理信用卡,一般会有一定金额的奖励。骗子用这些奖励作折扣,逐步骗取你的信任,最终骗取你委托代缴学费。
2、骗子向学校缴纳学费成功后,会截屏发给你,然后马上撤回转账。
(三)网络投资
骗子多称自己是投资公司专业内部人员,联系受害人不久后,即开始表明自身的投资获利丰厚,向受害人承诺高额回报,要求受害人向有关平台转账。当受害人投入巨额资金,但回报不高甚至亏损,受害人要求撤回投资时,才发现需要缴纳税金、管理费等障碍,最终导致个人资金损失。
防诈提醒:
1、投资理财有专业的人员和渠道,不要相信任何所谓“内部消息”去委托他人进行。
2、警惕声称自身投资获利丰厚的专业人士。
(四)盗用身份
骗子盗取受害人的身份信息,以优厚回报为诱饵,利用其身份信息骗领信用卡进行消费,或将一些假支票存入银行后马上提取现金,在自己获取货品或现金后马上消失无踪,留给受害者的则是不良信用记录,甚至成为警方调查的疑犯。
防诈提醒:
1、妥善保管个人身份信息。
2、发现身份信息被盗后立即联系相关机构,采取冻结措施并报警。(来源:中国驻泰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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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2022] 保罗·蒂利希的“存在性忧虑”说:理性之根本的有限性。
保罗.蒂利希认为凡人皆有三种忧虑终生无法去之,非属心理学范畴,故称之为“存在性忧虑”。一是对死亡和命运的忧虑,一是对空虚和无意义 的忧虑,一是对内疚和罪责的忧虑。正像生存的两歧一样,这三种存在性忧虑同样也是理性所对付不了的,即使我们的生活信心是由最健全的理性武装起来的,在这三种忧虑的真实性面前,这种信心也立即暴露出其全部充满空隙的不稳定性。我们的内心最深处,时时为这三种忧虑所困扰,不管我们在清醒的理性的支配下如何力图向自己坚定地否认这一点。有人曾用一个虚构的故事来说明蒂利希所说的存在性忧虑。
一对夫妇生了一个孩子,组成了一个通常的核心家庭。这个家庭的中心是这个新生的生命。夫妇俩欢欣鼓舞地迎来他们的儿子,这儿子代表了他们对于未来的大部分憧憬。他们立誓要把这儿子培养成将来能出人头地的人物。他们制定了详细的养育计划并尽可能严格地遵照计划行事。一切都如他们所预料和期待的那样展开,孩子健康成长而且聪明,看上去大有前途。尽管这对年轻的夫妇为此付出了多年辛勤的努力,但计划的一步一步实现是那样地合情合理,使他们极感欣慰。然而,他们做梦也想不到不幸正等在前面。一次偶然的车祸竟夺去了他们的孩子。他们原先为孩子成长所制定的长远计划,由于命运的突然闯入而中止。他们的计划原是严密而周到的,并且始终不渝地尽了努力,所以他们不能明白这灾难是怎么可能发生的。未来的蓝图在一瞬间化为泡影。这对夫妇从其儿子的这场灾难中深刻地感受到命运的不可捉摸,命运是不可知的和不合情理的,是随时可以摧毁一切出自理性的安排的。
再假定这对夫妇不再有生育的可能,那么,原先那种和孩子一起创造理想生活的毕生计划也随之永远消失。我们不能说,理性本来就告诉他们一切计划所追求的目标只有相对的价值,且是变幻不居的东西,我们应返回内心的理性而漠视人间的沧桑之变。这样讲其实毫无意义,因为,假如在现实中只应听任盲目的外部力量的摆布,理性又有什么重要性呢?对于这对夫妇来说,至关重要的问题已经不是什么节哀顺变,而是往后那没有孩子参与的生活已成为空虚和无意义的了。既然希望和计划已经破灭,未来便成了使他们茫无所适的东西。空虚之感时时袭上他们的心头,即使健全的理性也填补不了这一份空虚。
他们还在回忆中继续折磨着自己,他们觉得一定还存在着某种他们如果去做了就会避免那场灾难的事,但他们却“疏忽”了此事,这种想法造成了使他们隐隐作痛的内疚和罪责感,尽管他们永远不会弄明白他们未曾去做的那件事究竟是什么。
上述三种感受——命运、空虚和罪责——是理性不可能将之驱散的意识,理性无法理解突如其来且无缘无故的命运之力量;理性无法填补某种价值和意义对于个人的人生而言的永远空缺;理性也同样不能驱除扎根于心灵深处的隐秘的罪责感。这三项,对于理性而言,确实是不可理喻的,理性的原则是必须否定它们,但它们却极为真实,并不因为它们被理性拒斥而成为病态的和虚假的。相反,在这种真实面前,理性本身倒显得是虚假的。
上述故事集中体现了保罗·蒂利希所说的“存在性忧虑”,当然,这种以一场灾变来体现的情况绝非在每个人的人生道路上都会出现。但是问题的实质在于,即使这种灾难并未发生,在我们生活的每一天中实际上都始终这样或那样地面对这些忧虑。这些忧虑即使在我们信心百倍地行事时,仍隐藏在内心深处:我们确实觉知到命运的不可思议和死亡的根本可能性,我们确实力图避免空虚和丧失目标,我们也确实一直害怕着由罪责所造成的追悔莫及。所以,所谓“存在性忧虑”,正是意指它们是我们的存在的一个确定的真实部分,这部分捅破了理性的完整性,使之支离破碎,充满空隙。
生存的两歧也好,存在性的忧虑也好,说明的只是一个基本实情,即,理性在虚无面前暴露了自己的根本的有限性。即使一个人还未在实际上面对死亡之威胁,他在其日常生存中也经常遭遇到虚无。
(注:此《保罗·蒂利希的“存在性忧虑”说:理性之根本的有限性》和上一篇《埃里希·弗洛姆的“生存两歧”说:理性之根本的有限性》,都是摘自复旦王德峰教授的《哲学导论》中的章节。之所以要费力巴拉地把这些文字搬运到这里,不是为了凑数目,而是觉得王教授写得太好了,对我而言,真是醍醐灌顶!这个虚构的故事,也让我们能够把形而上的意识与精神领域的理性拉回到客观存在之中,与人的现实生活相结合,并用于指导人的思维、意识与精神活动。)
保罗.蒂利希认为凡人皆有三种忧虑终生无法去之,非属心理学范畴,故称之为“存在性忧虑”。一是对死亡和命运的忧虑,一是对空虚和无意义 的忧虑,一是对内疚和罪责的忧虑。正像生存的两歧一样,这三种存在性忧虑同样也是理性所对付不了的,即使我们的生活信心是由最健全的理性武装起来的,在这三种忧虑的真实性面前,这种信心也立即暴露出其全部充满空隙的不稳定性。我们的内心最深处,时时为这三种忧虑所困扰,不管我们在清醒的理性的支配下如何力图向自己坚定地否认这一点。有人曾用一个虚构的故事来说明蒂利希所说的存在性忧虑。
一对夫妇生了一个孩子,组成了一个通常的核心家庭。这个家庭的中心是这个新生的生命。夫妇俩欢欣鼓舞地迎来他们的儿子,这儿子代表了他们对于未来的大部分憧憬。他们立誓要把这儿子培养成将来能出人头地的人物。他们制定了详细的养育计划并尽可能严格地遵照计划行事。一切都如他们所预料和期待的那样展开,孩子健康成长而且聪明,看上去大有前途。尽管这对年轻的夫妇为此付出了多年辛勤的努力,但计划的一步一步实现是那样地合情合理,使他们极感欣慰。然而,他们做梦也想不到不幸正等在前面。一次偶然的车祸竟夺去了他们的孩子。他们原先为孩子成长所制定的长远计划,由于命运的突然闯入而中止。他们的计划原是严密而周到的,并且始终不渝地尽了努力,所以他们不能明白这灾难是怎么可能发生的。未来的蓝图在一瞬间化为泡影。这对夫妇从其儿子的这场灾难中深刻地感受到命运的不可捉摸,命运是不可知的和不合情理的,是随时可以摧毁一切出自理性的安排的。
再假定这对夫妇不再有生育的可能,那么,原先那种和孩子一起创造理想生活的毕生计划也随之永远消失。我们不能说,理性本来就告诉他们一切计划所追求的目标只有相对的价值,且是变幻不居的东西,我们应返回内心的理性而漠视人间的沧桑之变。这样讲其实毫无意义,因为,假如在现实中只应听任盲目的外部力量的摆布,理性又有什么重要性呢?对于这对夫妇来说,至关重要的问题已经不是什么节哀顺变,而是往后那没有孩子参与的生活已成为空虚和无意义的了。既然希望和计划已经破灭,未来便成了使他们茫无所适的东西。空虚之感时时袭上他们的心头,即使健全的理性也填补不了这一份空虚。
他们还在回忆中继续折磨着自己,他们觉得一定还存在着某种他们如果去做了就会避免那场灾难的事,但他们却“疏忽”了此事,这种想法造成了使他们隐隐作痛的内疚和罪责感,尽管他们永远不会弄明白他们未曾去做的那件事究竟是什么。
上述三种感受——命运、空虚和罪责——是理性不可能将之驱散的意识,理性无法理解突如其来且无缘无故的命运之力量;理性无法填补某种价值和意义对于个人的人生而言的永远空缺;理性也同样不能驱除扎根于心灵深处的隐秘的罪责感。这三项,对于理性而言,确实是不可理喻的,理性的原则是必须否定它们,但它们却极为真实,并不因为它们被理性拒斥而成为病态的和虚假的。相反,在这种真实面前,理性本身倒显得是虚假的。
上述故事集中体现了保罗·蒂利希所说的“存在性忧虑”,当然,这种以一场灾变来体现的情况绝非在每个人的人生道路上都会出现。但是问题的实质在于,即使这种灾难并未发生,在我们生活的每一天中实际上都始终这样或那样地面对这些忧虑。这些忧虑即使在我们信心百倍地行事时,仍隐藏在内心深处:我们确实觉知到命运的不可思议和死亡的根本可能性,我们确实力图避免空虚和丧失目标,我们也确实一直害怕着由罪责所造成的追悔莫及。所以,所谓“存在性忧虑”,正是意指它们是我们的存在的一个确定的真实部分,这部分捅破了理性的完整性,使之支离破碎,充满空隙。
生存的两歧也好,存在性的忧虑也好,说明的只是一个基本实情,即,理性在虚无面前暴露了自己的根本的有限性。即使一个人还未在实际上面对死亡之威胁,他在其日常生存中也经常遭遇到虚无。
(注:此《保罗·蒂利希的“存在性忧虑”说:理性之根本的有限性》和上一篇《埃里希·弗洛姆的“生存两歧”说:理性之根本的有限性》,都是摘自复旦王德峰教授的《哲学导论》中的章节。之所以要费力巴拉地把这些文字搬运到这里,不是为了凑数目,而是觉得王教授写得太好了,对我而言,真是醍醐灌顶!这个虚构的故事,也让我们能够把形而上的意识与精神领域的理性拉回到客观存在之中,与人的现实生活相结合,并用于指导人的思维、意识与精神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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