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一名女子为了给孩子上学落户,通过中介选中了一套房子,面积有90多㎡,总价119万,可在交了定金和中介费后,却出事了。卖家因为没有按时去办理还款解押,导致房子迟迟不能交易,最后无奈解除了合同,卖家退还了定金,可是,中介却不肯退中介费。
卢女士看中的这个房子有90多平方米,是为了孩子上学买的,前期沟通时,一切都很顺利。她就支付了房东1万定金,和一半的中介费6900元。过程中卢女士得知,这套房子有抵押,需要她支付首付款,为房东解押后,才能过户。
双方签订了合同,卢女士提供首付款,对方在约定日期2月27号之前办完手续,可是,一直等到约定时间过了,房东都没有动静。她就找到了中介,中介将房东叫出来,3方再次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将时间延迟到了3月8号。
但是,这一次房东又食言了。
房东和贷款公司那边,就还多少钱没有达成一致,贷款公司说房东没有及时还款,需要多收点钱,但是房东不同意,所以,导致迟迟不能解押。
见到房东这个纠纷后,卢女士也不想买这个房子了,怕惹上麻烦。双方商定解除合同,并退还了1万定金。但是,中介却不打算退中介费,对方表示卢女士签订了合同,就证明买卖成功了,他们的服务是到位的,现在如果退钱,他们就白白服务了。
卢女士感到非常冤枉,自己花了6900看房,结果房子没买成,中介费也退不了了。这房子都没过户,哪来的中介费呢?
记者陪同卢女士找到了这家中介,负责人表示,如果是他们和卢女士签了合同,那么这钱他们应该退,但是他们签的是三方合同,现在是甲方违约,所以,卢女士应该去找房东。
他随后拿出了合同,上面清楚地写着,无论甲乙双方谁违约,不影响中介提供服务,都应该支付中介费,并且不予退还,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中介费损失。
按照这个条款,卢女士只能去找房东,中介建议卢女士走法律途径,找他们是没用的。但是卢女士却认为,这笔费用应该由中介去找房东,而不是她,说来说去,还是谁去要钱的问题,那么,中介这样的态度有问题吗?
这件事中,中介还真没问题,中介介入二手房产买卖,在双方购房的交易中,属于法律上所称的居间合同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961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介撮合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支付的中介费用是不会退的,但有个例外,若是因为中介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中介是需要退中介费的。
中介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卢女士在中介介绍下与房东达成协议,并向中介支付了6900中介费。根据《民法典》第963条第一款之规定,居间人按照居间合同的约定,通过媒介服务促成合同订立的,居间人有权按照约定请求合同当事人支付居间报酬。居间报酬的支付是以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成立为条件,合同是否已经履行不影响居间报酬的支付。
现在确定了责任,那么作为房东,会认可这个说法吗?
房东表示,这个房子他是诚心卖的,贷款公司不收钱,并不是他的问题。既然是中介费,那么就该中介退还。
从他的态度来看,他是不认同自己违约的。双方没能达成一致,最终,卢女士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中介方表示会积极配合。
这里也提醒各位,在买卖二手房时,一定要先考察清楚房子的具体情况,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卢女士就是先交了钱,才知道有抵押这回事,导致了后面的一系列麻烦事。
卢女士看中的这个房子有90多平方米,是为了孩子上学买的,前期沟通时,一切都很顺利。她就支付了房东1万定金,和一半的中介费6900元。过程中卢女士得知,这套房子有抵押,需要她支付首付款,为房东解押后,才能过户。
双方签订了合同,卢女士提供首付款,对方在约定日期2月27号之前办完手续,可是,一直等到约定时间过了,房东都没有动静。她就找到了中介,中介将房东叫出来,3方再次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将时间延迟到了3月8号。
但是,这一次房东又食言了。
房东和贷款公司那边,就还多少钱没有达成一致,贷款公司说房东没有及时还款,需要多收点钱,但是房东不同意,所以,导致迟迟不能解押。
见到房东这个纠纷后,卢女士也不想买这个房子了,怕惹上麻烦。双方商定解除合同,并退还了1万定金。但是,中介却不打算退中介费,对方表示卢女士签订了合同,就证明买卖成功了,他们的服务是到位的,现在如果退钱,他们就白白服务了。
卢女士感到非常冤枉,自己花了6900看房,结果房子没买成,中介费也退不了了。这房子都没过户,哪来的中介费呢?
记者陪同卢女士找到了这家中介,负责人表示,如果是他们和卢女士签了合同,那么这钱他们应该退,但是他们签的是三方合同,现在是甲方违约,所以,卢女士应该去找房东。
他随后拿出了合同,上面清楚地写着,无论甲乙双方谁违约,不影响中介提供服务,都应该支付中介费,并且不予退还,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中介费损失。
按照这个条款,卢女士只能去找房东,中介建议卢女士走法律途径,找他们是没用的。但是卢女士却认为,这笔费用应该由中介去找房东,而不是她,说来说去,还是谁去要钱的问题,那么,中介这样的态度有问题吗?
这件事中,中介还真没问题,中介介入二手房产买卖,在双方购房的交易中,属于法律上所称的居间合同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961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介撮合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支付的中介费用是不会退的,但有个例外,若是因为中介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中介是需要退中介费的。
中介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卢女士在中介介绍下与房东达成协议,并向中介支付了6900中介费。根据《民法典》第963条第一款之规定,居间人按照居间合同的约定,通过媒介服务促成合同订立的,居间人有权按照约定请求合同当事人支付居间报酬。居间报酬的支付是以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成立为条件,合同是否已经履行不影响居间报酬的支付。
现在确定了责任,那么作为房东,会认可这个说法吗?
房东表示,这个房子他是诚心卖的,贷款公司不收钱,并不是他的问题。既然是中介费,那么就该中介退还。
从他的态度来看,他是不认同自己违约的。双方没能达成一致,最终,卢女士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中介方表示会积极配合。
这里也提醒各位,在买卖二手房时,一定要先考察清楚房子的具体情况,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卢女士就是先交了钱,才知道有抵押这回事,导致了后面的一系列麻烦事。
山东青岛,一名女子为了给孩子上学落户,通过中介选中了一套房子,面积有90多㎡,总价119万,可在交了定金和中介费后,却出事了。卖家因为没有按时去办理还款解押,导致房子迟迟不能交易,最后无奈解除了合同,卖家退还了定金,可是,中介却不肯退中介费。
卢女士看中的这个房子有90多平方米,是为了孩子上学买的,前期沟通时,一切都很顺利。她就支付了房东1万定金,和一半的中介费6900元。过程中卢女士得知,这套房子有抵押,需要她支付首付款,为房东解押后,才能过户。
双方签订了合同,卢女士提供首付款,对方在约定日期2月27号之前办完手续,可是,一直等到约定时间过了,房东都没有动静。她就找到了中介,中介将房东叫出来,3方再次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将时间延迟到了3月8号。
但是,这一次房东又食言了。
房东和贷款公司那边,就还多少钱没有达成一致,贷款公司说房东没有及时还款,需要多收点钱,但是房东不同意,所以,导致迟迟不能解押。
见到房东这个纠纷后,卢女士也不想买这个房子了,怕惹上麻烦。双方商定解除合同,并退还了1万定金。但是,中介却不打算退中介费,对方表示卢女士签订了合同,就证明买卖成功了,他们的服务是到位的,现在如果退钱,他们就白白服务了。
卢女士感到非常冤枉,自己花了6900看房,结果房子没买成,中介费也退不了了。这房子都没过户,哪来的中介费呢?
记者陪同卢女士找到了这家中介,负责人表示,如果是他们和卢女士签了合同,那么这钱他们应该退,但是他们签的是三方合同,现在是甲方违约,所以,卢女士应该去找房东。
他随后拿出了合同,上面清楚地写着,无论甲乙双方谁违约,不影响中介提供服务,都应该支付中介费,并且不予退还,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中介费损失。
按照这个条款,卢女士只能去找房东,中介建议卢女士走法律途径,找他们是没用的。但是卢女士却认为,这笔费用应该由中介去找房东,而不是她,说来说去,还是谁去要钱的问题,那么,中介这样的态度有问题吗?
这件事中,中介还真没问题,中介介入二手房产买卖,在双方购房的交易中,属于法律上所称的居间合同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961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介撮合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支付的中介费用是不会退的,但有个例外,若是因为中介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中介是需要退中介费的。
中介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卢女士在中介介绍下与房东达成协议,并向中介支付了6900中介费。根据《民法典》第963条第一款之规定,居间人按照居间合同的约定,通过媒介服务促成合同订立的,居间人有权按照约定请求合同当事人支付居间报酬。居间报酬的支付是以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成立为条件,合同是否已经履行不影响居间报酬的支付。
现在确定了责任,那么作为房东,会认可这个说法吗?
房东表示,这个房子他是诚心卖的,贷款公司不收钱,并不是他的问题。既然是中介费,那么就该中介退还。
从他的态度来看,他是不认同自己违约的。双方没能达成一致,最终,卢女士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中介方表示会积极配合。
这里也提醒各位,在买卖二手房时,一定要先考察清楚房子的具体情况,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卢女士就是先交了钱,才知道有抵押这回事,导致了后面的一系列麻烦事。
卢女士看中的这个房子有90多平方米,是为了孩子上学买的,前期沟通时,一切都很顺利。她就支付了房东1万定金,和一半的中介费6900元。过程中卢女士得知,这套房子有抵押,需要她支付首付款,为房东解押后,才能过户。
双方签订了合同,卢女士提供首付款,对方在约定日期2月27号之前办完手续,可是,一直等到约定时间过了,房东都没有动静。她就找到了中介,中介将房东叫出来,3方再次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将时间延迟到了3月8号。
但是,这一次房东又食言了。
房东和贷款公司那边,就还多少钱没有达成一致,贷款公司说房东没有及时还款,需要多收点钱,但是房东不同意,所以,导致迟迟不能解押。
见到房东这个纠纷后,卢女士也不想买这个房子了,怕惹上麻烦。双方商定解除合同,并退还了1万定金。但是,中介却不打算退中介费,对方表示卢女士签订了合同,就证明买卖成功了,他们的服务是到位的,现在如果退钱,他们就白白服务了。
卢女士感到非常冤枉,自己花了6900看房,结果房子没买成,中介费也退不了了。这房子都没过户,哪来的中介费呢?
记者陪同卢女士找到了这家中介,负责人表示,如果是他们和卢女士签了合同,那么这钱他们应该退,但是他们签的是三方合同,现在是甲方违约,所以,卢女士应该去找房东。
他随后拿出了合同,上面清楚地写着,无论甲乙双方谁违约,不影响中介提供服务,都应该支付中介费,并且不予退还,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中介费损失。
按照这个条款,卢女士只能去找房东,中介建议卢女士走法律途径,找他们是没用的。但是卢女士却认为,这笔费用应该由中介去找房东,而不是她,说来说去,还是谁去要钱的问题,那么,中介这样的态度有问题吗?
这件事中,中介还真没问题,中介介入二手房产买卖,在双方购房的交易中,属于法律上所称的居间合同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961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介撮合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支付的中介费用是不会退的,但有个例外,若是因为中介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中介是需要退中介费的。
中介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卢女士在中介介绍下与房东达成协议,并向中介支付了6900中介费。根据《民法典》第963条第一款之规定,居间人按照居间合同的约定,通过媒介服务促成合同订立的,居间人有权按照约定请求合同当事人支付居间报酬。居间报酬的支付是以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成立为条件,合同是否已经履行不影响居间报酬的支付。
现在确定了责任,那么作为房东,会认可这个说法吗?
房东表示,这个房子他是诚心卖的,贷款公司不收钱,并不是他的问题。既然是中介费,那么就该中介退还。
从他的态度来看,他是不认同自己违约的。双方没能达成一致,最终,卢女士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中介方表示会积极配合。
这里也提醒各位,在买卖二手房时,一定要先考察清楚房子的具体情况,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卢女士就是先交了钱,才知道有抵押这回事,导致了后面的一系列麻烦事。
#郑州租房信息[超话]# 找合租室友!!!
位置:地铁二号线站马屯站附近
小区名字:十八里河兴仁居三号院。
户型:77平的两室一厅
装修:家电齐全、通天然气,有地暖,房间配套设施完善。
备注:本人找的房东直租!房子是新装修的,小区环境也特别好,物业管理负责任。图片和房子实际情况没有误差!附近生活便利 交通也很方便。现在找一名合租室友,价钱好谈 直接拎包就可以入住,房子绝对超值!(拒绝中介!!) https://t.cn/RJPg4es
位置:地铁二号线站马屯站附近
小区名字:十八里河兴仁居三号院。
户型:77平的两室一厅
装修:家电齐全、通天然气,有地暖,房间配套设施完善。
备注:本人找的房东直租!房子是新装修的,小区环境也特别好,物业管理负责任。图片和房子实际情况没有误差!附近生活便利 交通也很方便。现在找一名合租室友,价钱好谈 直接拎包就可以入住,房子绝对超值!(拒绝中介!!) https://t.cn/RJPg4es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