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春市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贸企业复商复市专班:
按照长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全面恢复营业的通告》要求,为稳步推进餐饮堂食恢复营业,我们研究制定了《长春市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商贸企业复商复市专班要通过传达、手册、贴画、信息推送、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将《指南》转发给属地餐饮服务单位,做到全覆盖,确保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对《指南》的内容、要求知晓。要指导餐饮服务单位按照《指南》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二、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指导街道(乡镇)、社区(村)按照网格化管理方式,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指南》防疫要求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做到指导到位、服务到位,发现问题后,要督导整改到位,定期开展“回头看”。
三、要落实行业和监管部门责任。 各县(市、区)、开发区的商务、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要采取日常检查和暗访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指南》防疫要求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且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营业3天并整改;重新恢复营业后仍然出现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责令停止营业。对拒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图片附:长春市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长春市商贸企业复商复市专班
2022年5月27日
图片
长春市餐饮服务单位
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为稳步推进餐饮堂食恢复营业,依据商务部《餐饮服务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我市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烘焙店等)疫情防控工作。
二、内部管理
1.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科学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充足。
2.餐饮服务单位在恢复堂食前,必须做好场所消杀、食材准备、人员排查以及水、电、气等设备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运转。
3.加强员工健康检测,返岗所有员工必须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上岗。员工体温正常方可进店,上岗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N95口罩,口罩要及时更换。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监测登记,建立排查台账,严格执行对员工的每日核酸检测制度,确保一人不漏、一天不漏。
4.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及时向员工传达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确保所有员工熟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的责任分工、环境卫生、异常情况处置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条不紊。
三、场所管理
5.加强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增加消毒频次,每日闭店前,做好全面消杀;建议开窗通风,减少使用集中空调。如使用集中空调,要加大新风量,要定期清洗、消毒空调通风系统空气处理机组、送风口和冷凝水盘等部位,必要时更换空调关键部件。
6.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等),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重点部位要做好消毒记录。在电梯口、收银台等处应配备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7.确保卫生间通风良好,洗手设备正常运行,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离有效。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的消毒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消毒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保持地面、墙壁、洗手池无污垢。
8.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餐厨垃圾处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四、货源管理
9.确保食材新鲜、在保质期内,来源可追溯,外出采购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10.鼓励将进口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追溯码,在餐厅内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公示,让顾客放心消费。
11.杜绝现场宰杀活禽(畜)。
五、顾客管理
12.餐饮服务单位要安排专人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顾客及其他进店人员必须提前出示吉祥码、行程卡和符合我市规定时限内的核酸阴性证明,上述信息符合要求且体温检测正常,方允许进店;进店人员除用餐时,其他时间全程佩戴口罩。
13.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亲友代办等替代措施,并做好人工服务引导。
14.严格实行限流限距,堂食就餐桌数、人数不得超过店内餐桌数、餐位数的50%,并且要隔桌就餐,餐桌之间原则上要设置隔挡;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两米线”。
15.每个包间限开一桌,包间聚餐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座位数一半,最多不得超过8人。每餐次顾客离开后,须对包间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处理。
16.对于合餐顾客,原则上要提供“公勺、公筷”服务。有条件的餐厅(馆)要积极推广分餐制。
六、应急管理
17.当餐饮场所内出现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时,第一时间上报社区或属地疾控部门,在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立即采取暂停营业、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在对场所实施终末消毒等程序后,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来源:长春市商贸企业复商复市专班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贸企业复商复市专班:
按照长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全面恢复营业的通告》要求,为稳步推进餐饮堂食恢复营业,我们研究制定了《长春市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商贸企业复商复市专班要通过传达、手册、贴画、信息推送、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将《指南》转发给属地餐饮服务单位,做到全覆盖,确保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对《指南》的内容、要求知晓。要指导餐饮服务单位按照《指南》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二、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指导街道(乡镇)、社区(村)按照网格化管理方式,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指南》防疫要求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做到指导到位、服务到位,发现问题后,要督导整改到位,定期开展“回头看”。
三、要落实行业和监管部门责任。 各县(市、区)、开发区的商务、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要采取日常检查和暗访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指南》防疫要求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且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营业3天并整改;重新恢复营业后仍然出现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责令停止营业。对拒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图片附:长春市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长春市商贸企业复商复市专班
2022年5月27日
图片
长春市餐饮服务单位
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为稳步推进餐饮堂食恢复营业,依据商务部《餐饮服务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我市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烘焙店等)疫情防控工作。
二、内部管理
1.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科学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充足。
2.餐饮服务单位在恢复堂食前,必须做好场所消杀、食材准备、人员排查以及水、电、气等设备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运转。
3.加强员工健康检测,返岗所有员工必须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上岗。员工体温正常方可进店,上岗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N95口罩,口罩要及时更换。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监测登记,建立排查台账,严格执行对员工的每日核酸检测制度,确保一人不漏、一天不漏。
4.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及时向员工传达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确保所有员工熟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的责任分工、环境卫生、异常情况处置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条不紊。
三、场所管理
5.加强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增加消毒频次,每日闭店前,做好全面消杀;建议开窗通风,减少使用集中空调。如使用集中空调,要加大新风量,要定期清洗、消毒空调通风系统空气处理机组、送风口和冷凝水盘等部位,必要时更换空调关键部件。
6.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等),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重点部位要做好消毒记录。在电梯口、收银台等处应配备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7.确保卫生间通风良好,洗手设备正常运行,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离有效。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的消毒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消毒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保持地面、墙壁、洗手池无污垢。
8.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餐厨垃圾处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
四、货源管理
9.确保食材新鲜、在保质期内,来源可追溯,外出采购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10.鼓励将进口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追溯码,在餐厅内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公示,让顾客放心消费。
11.杜绝现场宰杀活禽(畜)。
五、顾客管理
12.餐饮服务单位要安排专人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顾客及其他进店人员必须提前出示吉祥码、行程卡和符合我市规定时限内的核酸阴性证明,上述信息符合要求且体温检测正常,方允许进店;进店人员除用餐时,其他时间全程佩戴口罩。
13.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亲友代办等替代措施,并做好人工服务引导。
14.严格实行限流限距,堂食就餐桌数、人数不得超过店内餐桌数、餐位数的50%,并且要隔桌就餐,餐桌之间原则上要设置隔挡;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两米线”。
15.每个包间限开一桌,包间聚餐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座位数一半,最多不得超过8人。每餐次顾客离开后,须对包间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处理。
16.对于合餐顾客,原则上要提供“公勺、公筷”服务。有条件的餐厅(馆)要积极推广分餐制。
六、应急管理
17.当餐饮场所内出现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时,第一时间上报社区或属地疾控部门,在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立即采取暂停营业、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在对场所实施终末消毒等程序后,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来源:长春市商贸企业复商复市专班
【沈阳市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疫情防控 沈阳在行动##保护自己 保卫城市#
为进一步做好近期我市餐饮服务行业恢复部分营业后的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广大市民就餐安全,按照市防指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商务部《餐饮服务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我市近期恢复部分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烘焙店等)疫情防控工作。
二、内部管理
(一)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按照14天以上储备足够的防疫物资,做好员工信息采集。
(二)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要及时向员工传达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培训,确保所有员工熟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每个岗位。
(三)严格落实各地区属地责任及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各地区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恢复部分营业后疫情防控工作的管理,派驻监督员对各项防控要求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三、场所管理
(四)要加强经营场所室内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要保证空调运行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定期清洗、消毒空调通风系统空气处理机组、送风口和冷凝水盘等部位。
(五)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公共垃圾桶等),每日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500mg/L)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并做好消毒记录。应在电梯口、收银台等处配备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就餐区无洗手设施的,应配备免洗手消毒液等手消毒用品或其他手消毒设施。每天营业结束后要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清洁消毒。
(六)确保卫生间通风良好,洗手设备应配备齐全保证正常运行,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离有效,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当地面或墙面受到排泄物、呕吐物或分泌物污染时,清除污染物后,及时消毒,保持地面、墙壁、洗手池无污垢,并做好消毒记录。
(七)加强垃圾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四、员工管理
(八)由专人对员工进行测温、登记,做好员工的体温监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经营场所。上岗期间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口罩要及时更换。严禁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上岗。
(九)员工要及时全程接种疫苗,加强防护,做到“应接尽接”,须提供全程接种疫苗证明和连续3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返岗,返岗后每48小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要加强集体宿舍管理,做好防护和清洁消毒。
五、顾客管理
(十)顾客及其他进店人员要按属地防控要求,积极配合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等疫情防控“四件套”措施。
(十一)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堂食就餐人数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不安排非同行顾客同桌就餐,开放包房就餐。提倡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十二)餐饮服务单位原则上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严格控制人流密度,不得造成点餐、等餐、等位等人员聚集。提倡建立顾客预约制度,合理安排到店时间。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
(十三)餐饮服务单位应主动提供“公勺公筷”服务,“公勺公筷”宜采用不同颜色、材质或突出标识等醒目的方式进行区分。积极推广分餐制。鼓励提供密封包装的牙签。
六、食材管理
(十四)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外出采购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十五)原料供应商选择、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和加工用具的清洗消毒要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密切关注原料供货商所在地的疫情变化情况,如出现中高风险疫情或原料供货商有员工确诊,按照规定对已采购原料封存待查。
(十六)不得采购、加工、贮存、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追溯信息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
(十七)冷库应设专人管理,进口冷链食材专区贮存,进库时需对食材接触面、外包装(箱)等进行高频率的清洁消毒。直接接触、切割进口冷链食品时,应增加佩戴颗粒物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水围裙。
(十八)要加强物流车辆管理。餐饮服务单位自有司乘人员要实行集中管理,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戴好口罩、手套等。要每天对物流车辆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做好相关信息留存。
七、应急管理
(十九)当餐饮服务单位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暂停营业、封闭管理等处置措施,在属地疾控部门指导下对经营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
(二十)餐饮服务单位员工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状,应立即执行报告制度并妥善安排就医。如员工发现共同居住人或密切接触人员出现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状,要及时上报单位并做好个人防护和隔离,必要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市场保障监管及复工复产组
2022年5月27日
编辑:张海斌
#疫情防控 沈阳在行动##保护自己 保卫城市#
为进一步做好近期我市餐饮服务行业恢复部分营业后的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广大市民就餐安全,按照市防指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商务部《餐饮服务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我市近期恢复部分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烘焙店等)疫情防控工作。
二、内部管理
(一)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按照14天以上储备足够的防疫物资,做好员工信息采集。
(二)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要及时向员工传达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培训,确保所有员工熟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每个岗位。
(三)严格落实各地区属地责任及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各地区要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恢复部分营业后疫情防控工作的管理,派驻监督员对各项防控要求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三、场所管理
(四)要加强经营场所室内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要保证空调运行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定期清洗、消毒空调通风系统空气处理机组、送风口和冷凝水盘等部位。
(五)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公共垃圾桶等),每日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500mg/L)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并做好消毒记录。应在电梯口、收银台等处配备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就餐区无洗手设施的,应配备免洗手消毒液等手消毒用品或其他手消毒设施。每天营业结束后要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清洁消毒。
(六)确保卫生间通风良好,洗手设备应配备齐全保证正常运行,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离有效,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当地面或墙面受到排泄物、呕吐物或分泌物污染时,清除污染物后,及时消毒,保持地面、墙壁、洗手池无污垢,并做好消毒记录。
(七)加强垃圾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四、员工管理
(八)由专人对员工进行测温、登记,做好员工的体温监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经营场所。上岗期间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口罩要及时更换。严禁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上岗。
(九)员工要及时全程接种疫苗,加强防护,做到“应接尽接”,须提供全程接种疫苗证明和连续3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返岗,返岗后每48小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要加强集体宿舍管理,做好防护和清洁消毒。
五、顾客管理
(十)顾客及其他进店人员要按属地防控要求,积极配合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等疫情防控“四件套”措施。
(十一)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堂食就餐人数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不安排非同行顾客同桌就餐,开放包房就餐。提倡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十二)餐饮服务单位原则上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严格控制人流密度,不得造成点餐、等餐、等位等人员聚集。提倡建立顾客预约制度,合理安排到店时间。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
(十三)餐饮服务单位应主动提供“公勺公筷”服务,“公勺公筷”宜采用不同颜色、材质或突出标识等醒目的方式进行区分。积极推广分餐制。鼓励提供密封包装的牙签。
六、食材管理
(十四)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外出采购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十五)原料供应商选择、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和加工用具的清洗消毒要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密切关注原料供货商所在地的疫情变化情况,如出现中高风险疫情或原料供货商有员工确诊,按照规定对已采购原料封存待查。
(十六)不得采购、加工、贮存、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追溯信息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
(十七)冷库应设专人管理,进口冷链食材专区贮存,进库时需对食材接触面、外包装(箱)等进行高频率的清洁消毒。直接接触、切割进口冷链食品时,应增加佩戴颗粒物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水围裙。
(十八)要加强物流车辆管理。餐饮服务单位自有司乘人员要实行集中管理,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戴好口罩、手套等。要每天对物流车辆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做好相关信息留存。
七、应急管理
(十九)当餐饮服务单位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暂停营业、封闭管理等处置措施,在属地疾控部门指导下对经营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
(二十)餐饮服务单位员工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状,应立即执行报告制度并妥善安排就医。如员工发现共同居住人或密切接触人员出现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状,要及时上报单位并做好个人防护和隔离,必要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市场保障监管及复工复产组
2022年5月27日
编辑:张海斌
除了陈独秀,近代上海还有哪些安徽人留下“高光时刻”?来源“上观新闻”
https://t.cn/A6XOPFkn
安徽与上海本来就是一家。明、清以降,在南直隶、江南省时代首尾近四百年中,今苏、皖、沪地域本归同一省级行政机构管辖,自不用说,即使清代苏(包括上海)、皖分置以后,两省行政联系依然极为密切。安徽设省以后,最初其省会仍寄设在江宁府即南京,直到1760年才迁到安庆府。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江南分省后,苏、皖两省有一项极为重要的活动依然没有分开,即江南乡试。江苏(包括上海)、安徽的秀才依旧需在南京的江南贡院统一参加举人考试。江南乡试的举人名额相对固定,故竞争强、质量高,他们与全国各省的举人统一参加会试时,往往名列前茅,占有明显优势。
https://t.cn/A6XOPFkn
安徽与上海本来就是一家。明、清以降,在南直隶、江南省时代首尾近四百年中,今苏、皖、沪地域本归同一省级行政机构管辖,自不用说,即使清代苏(包括上海)、皖分置以后,两省行政联系依然极为密切。安徽设省以后,最初其省会仍寄设在江宁府即南京,直到1760年才迁到安庆府。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江南分省后,苏、皖两省有一项极为重要的活动依然没有分开,即江南乡试。江苏(包括上海)、安徽的秀才依旧需在南京的江南贡院统一参加举人考试。江南乡试的举人名额相对固定,故竞争强、质量高,他们与全国各省的举人统一参加会试时,往往名列前茅,占有明显优势。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