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霍山一干部被判刑!】近日,霍山法院依法宣判被告人康某滥用职权一案,被告人康某被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15年4月至2016年8月,杨某、赵某、冯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在霍山县衡山镇三星石料厂非法开采山石并出售获利,累计开采10余万吨,价值150余万元。2015年9月份左右,时任霍山县国土局衡山分局局长的被告人康某接到上述非法开采举报后,先后两次到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非法开采问题,并获悉杨某可能参与非法开采。杨某、赵某为寻求照顾,通过他人以吃夜宵为由约见康某。后康某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对该非法开采问题予以调查,也未上报处理。后杨某、赵某多次宴请康某,并应康某要求多次在其朋友经营的饭店吃饭消费。2016年8月,康某得知霍山县国土局执法大队要去检查后,向杨某、赵某通风报信,致使执法人员到现场未查获到违法人员。2016年12月,杨某、赵某为逃避处罚,在康某帮助下,由他人顶替接受调查处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康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鉴于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决定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来源:霍山县人民法院
经审理查明,2015年4月至2016年8月,杨某、赵某、冯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在霍山县衡山镇三星石料厂非法开采山石并出售获利,累计开采10余万吨,价值150余万元。2015年9月份左右,时任霍山县国土局衡山分局局长的被告人康某接到上述非法开采举报后,先后两次到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非法开采问题,并获悉杨某可能参与非法开采。杨某、赵某为寻求照顾,通过他人以吃夜宵为由约见康某。后康某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对该非法开采问题予以调查,也未上报处理。后杨某、赵某多次宴请康某,并应康某要求多次在其朋友经营的饭店吃饭消费。2016年8月,康某得知霍山县国土局执法大队要去检查后,向杨某、赵某通风报信,致使执法人员到现场未查获到违法人员。2016年12月,杨某、赵某为逃避处罚,在康某帮助下,由他人顶替接受调查处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康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鉴于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决定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来源:霍山县人民法院
【侮辱“冰雕连”英烈,“大V”罗昌平案判了!】https://t.cn/A6XUtCGo
判处被告人罗昌平有期徒刑七个月
并公开赔礼道歉等
5月5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昌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罗昌平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承担在新浪网、《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0月6日9时38分,被告人罗昌平在三亚市住处用手机观看《长津湖》电影和长津湖战役纪录片视频后,为博取关注,使用新浪微博账号“罗昌平”发布帖文,侮辱在抗美援朝长津湖战役中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冰雕连”英烈,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上述帖文因微博用户举报,被微博平台依据微博社区公约于同日10时8分予以处理,处理前被阅读22397次。罗昌平于https://t.cn/A6XUtCGA ,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于13时48分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致歉声明,但该帖文内容已经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当日14时许,罗昌平到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大东海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查明:被告人罗昌平曾系知名媒体人,于2009年9月9日注册新浪微博账号“罗昌平”。罗昌平使用上述微博账号曾发表侮辱、嘲讽英雄烈士等违法帖文9篇,9篇帖文阅读量累计17613621次、评论量19152条、转发量32015次。其间,新浪微博账号“罗昌平”因发表言论违反微博社区公约被平台处置30次。
法院认为,中国人民志愿军的英雄事迹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伟大抗美援朝精神跨越时空、历久弥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需要全体中华儿女永续传承、世代发扬,绝不容许亵渎、诋毁。被告人罗昌平在互联网上侮辱英烈,否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抗美援朝精神,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应依法惩处,并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罗昌平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愿意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8万元,用于抗美援朝烈士精神事迹纪念、宣传等公益事业(并已支付到位于辽宁省丹东市的抗美援朝纪念馆),法院予以认可。辩护人请求对罗昌平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成立,公诉机关提请对罗昌平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的量刑建议适当,法院均予采纳。
针对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城郊法院也作出了判决:责令被告人罗昌平在新浪网、《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群众代表旁听了宣判。 来源:三亚城郊法院
判处被告人罗昌平有期徒刑七个月
并公开赔礼道歉等
5月5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昌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罗昌平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承担在新浪网、《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0月6日9时38分,被告人罗昌平在三亚市住处用手机观看《长津湖》电影和长津湖战役纪录片视频后,为博取关注,使用新浪微博账号“罗昌平”发布帖文,侮辱在抗美援朝长津湖战役中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冰雕连”英烈,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上述帖文因微博用户举报,被微博平台依据微博社区公约于同日10时8分予以处理,处理前被阅读22397次。罗昌平于https://t.cn/A6XUtCGA ,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于13时48分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致歉声明,但该帖文内容已经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当日14时许,罗昌平到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大东海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查明:被告人罗昌平曾系知名媒体人,于2009年9月9日注册新浪微博账号“罗昌平”。罗昌平使用上述微博账号曾发表侮辱、嘲讽英雄烈士等违法帖文9篇,9篇帖文阅读量累计17613621次、评论量19152条、转发量32015次。其间,新浪微博账号“罗昌平”因发表言论违反微博社区公约被平台处置30次。
法院认为,中国人民志愿军的英雄事迹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伟大抗美援朝精神跨越时空、历久弥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需要全体中华儿女永续传承、世代发扬,绝不容许亵渎、诋毁。被告人罗昌平在互联网上侮辱英烈,否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抗美援朝精神,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应依法惩处,并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罗昌平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愿意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8万元,用于抗美援朝烈士精神事迹纪念、宣传等公益事业(并已支付到位于辽宁省丹东市的抗美援朝纪念馆),法院予以认可。辩护人请求对罗昌平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成立,公诉机关提请对罗昌平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的量刑建议适当,法院均予采纳。
针对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城郊法院也作出了判决:责令被告人罗昌平在新浪网、《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群众代表旁听了宣判。 来源:三亚城郊法院
【提醒!到过广州白云区鹤龙街YH城的人员,请立即主动报备!】经流行病学调查,白云区鹤龙街YH城为涉疫重点场所。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时排查管控风险,有效控制疫情传播,现就开展涉疫排查通告如下:
请2022年4月28日至5月3日期间到过鹤龙街YH城(地址:白云区鹤龙街鹤龙一路208号)的人员,立即主动通过电话向白云区YH城专班报备(联系电话:020-35872833),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白云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开展报备、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等工作。(广州市白云区疾控中心)
请2022年4月28日至5月3日期间到过鹤龙街YH城(地址:白云区鹤龙街鹤龙一路208号)的人员,立即主动通过电话向白云区YH城专班报备(联系电话:020-35872833),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白云区公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及时就诊,并如实告知情况。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开展报备、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等工作。(广州市白云区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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