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就要结束了,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剧情,平平淡淡的又混了一年,每天都过得很快,每年总结下来都有很多遗憾:没有好好学英语,没有去庐山拜谒陈寅恪先生,没有去南京,没有去拜谒孔子,没有读完胡注通鉴,没有参加研究生考试......[苦涩][苦涩][苦涩]
但是活的越来越开心了,虽然出来工作好久了,但是一路上看见了太多太多美好的风景。去珞珈山看过3-9世纪研究所,在凌波门前吹过凌晨的风,在长春观求过上上签,在宝通寺吃过素斋,去民大的双子塔翻过春秋典籍,也去西安参观了碑林,也去华山感受了砥柱人间是此峰的险峻,去长沙岳麓书院拜谒过濂溪像赞,去黄石先生的新房子看过,也去过瑞博的故里和唐城游玩。也遇见了一群又一群优秀的同侪并得到恩惠,一路走来学术之心忽明忽暗,所幸仍未放弃,更是在霜降重获温暖[哇][哇][哇]。
没有任何内卷的日子,让人舒服的沉沦,但每天工作的都是重复一些简单而又无趣的琐事,明明觉得很累但没办法摆脱和改变,上岸真是一点不开心。
不过还好的是心情一直不错,一直在坚持修身,今年确实没怎么生气过,也算离君子稍微近了一点点,所以还是要好好读书好好热爱生活,去走遍山海河川,世界上还有好多美好值得奔赴,去读书,去考研,去成为中古学硕,去追逐热爱。
下一年希望继续在奔赴热爱的同时能有一个浪漫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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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内卷的日子,让人舒服的沉沦,但每天工作的都是重复一些简单而又无趣的琐事,明明觉得很累但没办法摆脱和改变,上岸真是一点不开心。
不过还好的是心情一直不错,一直在坚持修身,今年确实没怎么生气过,也算离君子稍微近了一点点,所以还是要好好读书好好热爱生活,去走遍山海河川,世界上还有好多美好值得奔赴,去读书,去考研,去成为中古学硕,去追逐热爱。
下一年希望继续在奔赴热爱的同时能有一个浪漫的结果!
【人民日报:守住短视频再创作的底线】#人民日报评短视频再创作# 近日,有读者来信反映,在浏览网络平台时,经常刷到一些短视频博主对影视作品进行再创作时,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随意剪辑内容,刻意扭曲作品原意,甚至使用粗俗的不文明用语,严重损害了原作品作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原作品的艺术价值。
“短视频随意修改原作品,主要是为了满足部分观众的猎奇心理,达到流量变现的目的。一味追求变现,会影响文化创作环境,形成不良风气和导向,对这种行为应当坚决说‘不’。”湖南长沙市读者刘女士表示。
近年来,短视频平台火爆,有的博主在无作者授权情况下二次创作并发布作品,这种“二改二传”行为既侵害了原作者的合法权益,又打击了原创积极性,导致网络平台内容鱼龙混杂、泥沙俱下。日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某社交平台博主将他人的“爆款”文章“读”成视频,经过拍摄剪辑后上传至网络平台广泛传播。法院判决被告构成著作权侵权,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1万元,并公开发表声明赔礼道歉。
由于视频剪辑门槛较低,容易上手,在短视频平台上,以影视剧剪辑内容为主的账号很多,粉丝数量巨大,具有较大影响力。“从事文艺创作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文艺创作自由需要保护,但另一方面文艺创作自由不能被滥用,不能以此为借口侵害他人的著作权等权利。未经原作者授权,便随意将影视作品任意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的情况,损害了影视作品的完整性,曲解影视作品内容的主旨原意,长期来看,将影响影视行业长远健康发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万勇表示。
有读者反映,这些随意拼接、庸俗劣质的泛娱乐化短视频,输出不正确的价值观,尤其容易误导未成年人。“短视频在给大众带来愉快体验的同时,更应树立和传递正确价值导向。”有读者建议,应加强对短视频内容的监管,鼓励博主创作出更多优秀的短视频作品,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
万勇认为,视频创作要以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为根本准绳,鼓励有益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品创作和传播,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普法教育宣传,提升短视频创作者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法治意识。
不过也有读者提出,在保护原作知识产权的同时,也要为网络上的二次创作留有空间。但是,二次创作必须守住底线,不能触碰法律法规红线。(人民日报)#财经宠粉季#
“短视频随意修改原作品,主要是为了满足部分观众的猎奇心理,达到流量变现的目的。一味追求变现,会影响文化创作环境,形成不良风气和导向,对这种行为应当坚决说‘不’。”湖南长沙市读者刘女士表示。
近年来,短视频平台火爆,有的博主在无作者授权情况下二次创作并发布作品,这种“二改二传”行为既侵害了原作者的合法权益,又打击了原创积极性,导致网络平台内容鱼龙混杂、泥沙俱下。日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某社交平台博主将他人的“爆款”文章“读”成视频,经过拍摄剪辑后上传至网络平台广泛传播。法院判决被告构成著作权侵权,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1万元,并公开发表声明赔礼道歉。
由于视频剪辑门槛较低,容易上手,在短视频平台上,以影视剧剪辑内容为主的账号很多,粉丝数量巨大,具有较大影响力。“从事文艺创作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文艺创作自由需要保护,但另一方面文艺创作自由不能被滥用,不能以此为借口侵害他人的著作权等权利。未经原作者授权,便随意将影视作品任意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的情况,损害了影视作品的完整性,曲解影视作品内容的主旨原意,长期来看,将影响影视行业长远健康发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万勇表示。
有读者反映,这些随意拼接、庸俗劣质的泛娱乐化短视频,输出不正确的价值观,尤其容易误导未成年人。“短视频在给大众带来愉快体验的同时,更应树立和传递正确价值导向。”有读者建议,应加强对短视频内容的监管,鼓励博主创作出更多优秀的短视频作品,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
万勇认为,视频创作要以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为根本准绳,鼓励有益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品创作和传播,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普法教育宣传,提升短视频创作者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法治意识。
不过也有读者提出,在保护原作知识产权的同时,也要为网络上的二次创作留有空间。但是,二次创作必须守住底线,不能触碰法律法规红线。(人民日报)#财经宠粉季#
#人民日报评短视频#【人民日报:守住短视频再创作的底线】近日,有读者来信反映,在浏览网络平台时,经常刷到一些短视频博主对影视作品进行再创作时,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随意剪辑内容,刻意扭曲作品原意,甚至使用粗俗的不文明用语,严重损害了原作品作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原作品的艺术价值。
“短视频随意修改原作品,主要是为了满足部分观众的猎奇心理,达到流量变现的目的。一味追求变现,会影响文化创作环境,形成不良风气和导向,对这种行为应当坚决说‘不’。”湖南长沙市读者刘女士表示。
近年来,短视频平台火爆,有的博主在无作者授权情况下二次创作并发布作品,这种“二改二传”行为既侵害了原作者的合法权益,又打击了原创积极性,导致网络平台内容鱼龙混杂、泥沙俱下。日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某社交平台博主将他人的“爆款”文章“读”成视频,经过拍摄剪辑后上传至网络平台广泛传播。法院判决被告构成著作权侵权,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1万元,并公开发表声明赔礼道歉。
由于视频剪辑门槛较低,容易上手,在短视频平台上,以影视剧剪辑内容为主的账号很多,粉丝数量巨大,具有较大影响力。“从事文艺创作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文艺创作自由需要保护,但另一方面文艺创作自由不能被滥用,不能以此为借口侵害他人的著作权等权利。未经原作者授权,便随意将影视作品任意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的情况,损害了影视作品的完整性,曲解影视作品内容的主旨原意,长期来看,将影响影视行业长远健康发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万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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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勇认为,视频创作要以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为根本准绳,鼓励有益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品创作和传播,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普法教育宣传,提升短视频创作者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法治意识。
不过也有读者提出,在保护原作知识产权的同时,也要为网络上的二次创作留有空间。但是,二次创作必须守住底线,不能触碰法律法规红线。(人民日报)#数字声誉实验室##数字声誉##声誉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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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短视频平台火爆,有的博主在无作者授权情况下二次创作并发布作品,这种“二改二传”行为既侵害了原作者的合法权益,又打击了原创积极性,导致网络平台内容鱼龙混杂、泥沙俱下。日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某社交平台博主将他人的“爆款”文章“读”成视频,经过拍摄剪辑后上传至网络平台广泛传播。法院判决被告构成著作权侵权,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1万元,并公开发表声明赔礼道歉。
由于视频剪辑门槛较低,容易上手,在短视频平台上,以影视剧剪辑内容为主的账号很多,粉丝数量巨大,具有较大影响力。“从事文艺创作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文艺创作自由需要保护,但另一方面文艺创作自由不能被滥用,不能以此为借口侵害他人的著作权等权利。未经原作者授权,便随意将影视作品任意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的情况,损害了影视作品的完整性,曲解影视作品内容的主旨原意,长期来看,将影响影视行业长远健康发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万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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